更多“问答题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正确答案:BCD

  • 第2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执行与审判的关系【详解】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过受理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理,从而确认民事权利,这是审判程序;第二阶段是实现民事权利的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确定以后,再由法院作为国家执行机关对拒绝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执行措施,进而使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得到实现。因此,虽然立法与理论研究以及实践都把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作为重点,但执行程序对于保证解决民事争议,保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实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有自己独有的诉讼价值和诉讼地位。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程序既有共同点,也有区别。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程序的区别在于,它是相对独立于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种诉讼程序,表现为:(1)二者的宗旨不同,审判程序着重通过精密、周全的审理和判决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存在与否,强调司法公正的实现。而执行程序是实现已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重点是强调迅速实现结果,以实现诉讼效率和效益;(2)二者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不同,审判程序是诉讼程序中的必经程序。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民事案件都要经过民事审判这一程序,而民事执行程序并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也只有当诉讼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的时候才会发生执行问题,才有可能启动执行程序的发生;(3)二者适用的根据不同,民事执行的根据主要是民事审判程序产生的判决、裁决、调解书和支付令,但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成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执行根据,主要有没收财产的刑事判决、罚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依法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等;(4)二者的实施机构不同。在我国民事审判权和民事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但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的审判部门进行,而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的专门执行部门行使。据此可知,A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民事审判程序并非一定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如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就没有经过审判程序,但其可以进入执行程序,故C项说法错误,应选。同样的道理,民事执行程序并非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其是一个独立的程序,与审判程序有诸多不同,故D项说法错误,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故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而不是裁定终结执行,故B项说法错误,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陷阱】不少人认为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而执行程序是审判程序的继续,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虽然不少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一般都要经过审判程序,但亦有一些案件无须审判程序而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如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就可以未经审判程序而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所以说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过于绝对了。反之,执行程序亦并非审判程序的继续,不仅是因为执行程序独立于审判程序,且与审判程序存在重大区别,还因为一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并未经过审判程序,故不能说执行程序是审判程月的继续。对于这一点要有清醒的认识。

  • 第3题:

    概述秦汉时期的司法制度与司法审判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 秦代九卿中,廷尉为中央掌司法的最高官员,其司法机构也称廷尉。秦时已形成从地方到中央的司法审理程序系统,地方基层的民事诉讼案件先由乡官啬夫受理,不能解决则上交县,县不能决送郡,郡不能决送中央廷尉,最后由廷尉审理后报呈皇帝裁决。
    汉代的司法制度中,皇帝拥有最高司法审判权,对重大案件有最后复审裁决权,大赦与特赦权也归皇帝掌握,中央司法机关沿秦制仍为廷尉,廷尉为中央最司法官,负责审理皇帝下达的案件。汉代的司法审判基本采用刑讯逼供制度,一般刑事案件地方一级司法机关可自行处理,死刑和重大疑难案件则需上报廷尉处理,并经皇帝批准,司法机构和司法官员的活动也要受监察机构和监察官的监督。

  • 第4题:

    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正确答案: (1)程序建立的权利基础不同。
    (2)程序的任务与作用不同。
    (3)程序的内容不同。
    (4)程序启动的原因不同。

  • 第5题:

    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关系如何?


    正确答案: 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两者的区别是:审判程序是保护和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而执行程序则是保证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施,民事权利得以实现的程序,二者属于统一的民事诉讼程序。
    2.二者的联系是:经审判程序保护和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之后,义务人拒不履行其承担的义务时,权利人有权依照执行程序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和基础,执行程序是审判程序的继续和完成。

  • 第6题:

    问答题
    现在执行与传统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执行是机械地执行,被动地执行,而现在讲究的是创造性地执行。从古到今,我们从来没有忽视过执行的重要性。孙中山的“知易行难”,列宁的“一步行动胜过一打纲领”,老百姓的口头语“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都说明执行的重要性,只是传统的提法是贯彻落实。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论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关系。

    正确答案: 民事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执行组织、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应当遵循的原则、制度、方式和步骤等具体规定。执行程序是实施生效法律文书的程序,其宗旨在于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程序的基础是司法执行权。这是一种保障法律文书得以实施的国家权力。它不同于法院判断是非、确认权利义务关系的审判权。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都是以一定的权能为基础,为实现民事诉讼法的任务的法定程序,具有一定的联系,但两者的内涵、权力基础与程序特征等都有不同。
    (一)民事执行程序和民事审判程序的联系在于:
    (1)民事执行程序和民事审判程序都是当事人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程序,二者同为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在特定情况下,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和基础,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和完成。通过民事审判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是民事执行最主要的根据,而民事执行程序则是实现民事审判程序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的保障和最后手段。
    (二)民事执行程序和民事审判程序的区别在于:
    (1)民事审判程序旨在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民事执行程序则旨在实现当事人之间经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
    (2)民事执行程序并非民事审判程序的必然结果。只有在通过民事审判程序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无法经由当事人的自觉履行而实现时,才有可能通过债权人的申请而启动民事执行程序;
    (3)民事审判程序也并非民事执行程序的必然前提。除通过民事审判程序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外,生效的仲裁裁决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也可以成为执行根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以下关于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的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审判程序是以法院审判权和当事人诉权为基础,执行程序是以法院执行权和当事人诉权为基础

    B

    审判程序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执行程序是强制实现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C

    审判权和执行权都由法院的审判组织实施

    D

    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所遵循的原则是相同的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概述秦汉时期的司法制度与司法审判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 秦代九卿中,廷尉为中央掌司法的最高官员,其司法机构也称廷尉。秦时已形成从地方到中央的司法审理程序系统,地方基层的民事诉讼案件先由乡官啬夫受理,不能解决则上交县,县不能决送郡,郡不能决送中央廷尉,最后由廷尉审理后报呈皇帝裁决。
    汉代的司法制度中,皇帝拥有最高司法审判权,对重大案件有最后复审裁决权,大赦与特赦权也归皇帝掌握,中央司法机关沿秦制仍为廷尉,廷尉为中央最司法官,负责审理皇帝下达的案件。汉代的司法审判基本采用刑讯逼供制度,一般刑事案件地方一级司法机关可自行处理,死刑和重大疑难案件则需上报廷尉处理,并经皇帝批准,司法机构和司法官员的活动也要受监察机构和监察官的监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对称与均衡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对成与均衡是平衡的两种形式,平衡给人以稳定感。对称式构图的特征,是沿画面的中心轴两侧有等质、等量的相同物体形态,两侧要保持绝对均衡的关系,它在人们心理上感觉上偏于严禁,显得庄重、严肃,但过于呆板、拘谨。多用于较为庄重的主题。均衡通常是指沿画面中心轴两侧,有不等质、不等量的不同物体形态分得构图形式。它在人们心理上偏于灵活,使人有轻松感。对成与均衡是平衡的形式,平衡就是稳定。稳定在构图中,不仅表现在画面中心轴两侧的布局上,还表现在画面的上下结构中。常采用上部轻、下部重的方法,轻者用淡色调,重者用浓色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菜单文件与菜单程序的区别与联系。

    正确答案: 菜单文件是菜单设计器中用户定义的保存文件。而菜单程序则是最后用户看到的菜单所对应的程序代码文件,可以在菜单设计器中用生成命令把菜单文件转化为对应的菜单程序。两者都是对菜单的描述,只不过描述的层次不同而已。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社区与社会饿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社区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
    (2)从社区定义的外延看,社区是社会的具体化,是一个特定的地域聚落。从社区的内涵看,
    区别为:
    一是社区十分强调共同的亚文化和共同的社区意识;
    二是社会不注重地狱的概念;
    三是社区中的各种关系比社会的关系更紧密;
    四是社区的功能与社会相比具有更为明确和专门化的特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9年)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答案:B,C,D
    解析:
    B选项法院裁定案件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不是终结执行,只有在经过重新审理作出新判决撤销了原判决后才裁定执行终结(此时终结执行的原因是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关于审判和执行的关系,首先民事审判程序并不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因为作为执行的依据还有仲裁裁决、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以有些案件不经审判依然可以进入执行程序:D选项有些案件的判决并不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维持婚姻关系的判决书,或者有些案件的判决虽有可供执行的内容,但义务人自觉履行债务或者权利人放弃权利后也不需要进入执行程序.所以执行并不一定是审判的继续,故C、D选项错误。当然,民事审判程序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而执行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A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D。

  • 第14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执行程序的基础是法院的司法执行权,而审判程序的基础是法院的审判权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故B项错误。引起民事执行的依据不仅仅只是民事裁判,还包括仲裁裁决、赋予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包含财产部分的刑事裁判,故C项错误。执行程序具有独立性,不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故D项错误。

  • 第15题:

    试述民事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关系。


    正确答案: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表现在:
    1、在基本原则和制度方面具有相同之处,如当事人处分原则、期间、送达和回避等;
    2、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是分工不罢了;
    3、二者相互交叉,审判程序中有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而执行中也有案外人异议的审判。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第一,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不同;第二,适用范围不同;第三,操作技巧不同

  • 第16题:

    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关系表现在()。

    • A、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必然前提
    • B、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基础
    • C、都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
    • D、执行程序是审判程序的必经阶段

    正确答案:B,C

  • 第17题:

    问答题
    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正确答案: (1)程序建立的权利基础不同。
    (2)程序的任务与作用不同。
    (3)程序的内容不同。
    (4)程序启动的原因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多选题
    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以下关于两程序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和基础

    B

    两个程序法院行使的权力性质不同

    C

    两个程序适用的范围不同

    D

    两个程序权力行使的主体不同

    E

    同一案件,审判和执行可能不是同一法院


    正确答案: B,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气质与性格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性格和气质的区别
    性格是指人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的心理特征。气质是人的高级神经活动类型特征在人心理过程和行为中的动力特点,它更多的是从人的生理遗传特征、自然性方面考察人所得出的结论。
    气质是个体无法主观选择并深受其生理特点制约的,没有好坏之分,也不是衡量一个人的价值高低的标准。而性格是在气质基础之上由后天的社会环境、家庭和自我身心交互作用而形成的,有好坏之分。最后,气质的稳定性强,可塑性小,变化很慢,性格只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可塑性较大,变化较快。
    (2)性格与气质的联系
    性格和气质是在统一的人的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二者互相渗透,又彼此制约。一方面,气质是性格的基础,它能影响性格的形成表现方式及发展的速度和动态。另一方面,性格反过来又影响人的气质,使它服从于生活实践的要求。因此,具有不同的气质类型的人可以形成同样的性格;具有同一种气质类型的人也可以养成不同的性格特征。同样的气质,可以表现为积极的性格,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性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电算会计与手工会计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正确答案: (1)联系:
    1、信息系统目标相同;
    2、遵守共同的会计法规;
    3、保存会计档案资料;
    4、遵循同一会计理论和方法;
    5、编制会计报表。
    (2)区别:
    1、处理工具不同;
    2、信息载体不同;
    3、帐簿及记帐规则不同;
    4、会计核算形式不同;
    5、会计机构用人员不同;
    6、内部控制方式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相关分析与回归分析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正确答案: 相关与回归分析是研究变量之间不确定性统计关系的重要方法,相关分析主要是判断两个或两个以上变量之间是否存在相关关系,并分析变量间相关关系的形态和程度。回归分析主要是对存在相关关系的现象间数量变化的规律性作出测度。但它们在研究目的和对变量的处理上有明显区别。它们均是统计方法,不能揭示现象之间的本质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荷载与作用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正确答案: 区别:荷载不一定能产生效应,但作用一定能产生效应。
    联系:荷载属于作用的范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试述民事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关系。

    正确答案: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表现在:
    1、在基本原则和制度方面具有相同之处,如当事人处分原则、期间、送达和回避等;
    2、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是分工不罢了;
    3、二者相互交叉,审判程序中有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而执行中也有案外人异议的审判。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第一,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不同;第二,适用范围不同;第三,操作技巧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