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男、乙女于2008年在天津相识,后由于工作关系二人分别于2009年3月9日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结婚。2012年,甲男赴A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13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A国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15年,乙女向A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的管辖法院是( )A 只能由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 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C 我国法院不予受理D 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题目
单选题
甲男、乙女于2008年在天津相识,后由于工作关系二人分别于2009年3月9日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结婚。2012年,甲男赴A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13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A国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15年,乙女向A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的管辖法院是( )
A

只能由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

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

我国法院不予受理

D

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相似考题
更多“单选题甲男、乙女于2008年在天津相识,后由于工作关系二人分别于2009年3月9日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结婚。2012年,甲男赴A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13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A国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15年,乙女向A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的管辖法院是( )A 只能由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 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C 我国法院不予受理D 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相关问题
  • 第1题:

    谢某和伍某在深圳结婚,后来谢某到美国留学,伍某分配到北京工作一段时间也去了美国。二人在美国定居后,因感情不和,谢某要求离婚,但美国法院不予受理,谢某遂向国内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可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

    A.深圳或北京法院

    B.谢某家乡的法院

    C.伍某家乡的法院

    D.谢某或伍某家乡的法院


    正确答案:A
    《民诉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2题:

    王五(男)与李六(女)于2001年在杭州市相识,后由于工作关系二人分别于2002年3月9月调至南京,并于次年4月在南京结婚.2004年,王五赴x国学习,留下李六一人在上海居住,2005年李六去x国探亲,后二人在x国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07年,李六向x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李六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辖?()离婚诉讼。

    A.只能由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只能由上海某基层人民

    C.我国法院不予受理法院管辖

    D.由南京或上海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D
    D[解析]《民诉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南京为婚姻缔结地,上海为李六在国内的最后定居地,故南京和上海基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第3题:

    甲男与乙女于2002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甲男 有很深的重男轻女思想,经常为此打骂乙女,并在外另 找他人同居。后甲男于2009年向该区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与乙女离婚。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双方同意,将案 件移送双方当事人居住地的居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中 甲男同意离婚,但提出家庭财产归乙女所有,同时女儿 监护权也归乙女,甲男再给乙女5万元补偿费。乙女 对此表示同意,接受甲男提出的条件,居委会为其制作 了离婚调解协议,法院对此予以确认。
    甲男在调解书生效后,拒不给付5万元。乙 女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甲男请求法院调解, 则:( )
    A.对调解书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B.对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C.甲男可以申请法院调解
    D.甲男不能申请法院调解


    答案:B,D
    解析:
    。生效调解书,具有给付内容的,有强制执 行力。法院调解乃审判制度,因而执行过程中只能当 事人自己和解,而不得适用调解制度。

  • 第4题: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如何管辖?


    正确答案: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5题:

    甲男、乙女于2002年5月登记结婚,结婚时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03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证登记为甲男。2004年6月,乙女因婚外情导致其家庭关系骤然紧张。甲男在考虑之后,提出离婚,乙女同意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甲男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在离婚诉讼期间,乙女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10万元。乙女10万元转让专利的费用,应归()。

    • A、乙女
    • B、乙女和甲男
    • C、甲男
    • D、乙女或甲男

    正确答案:B

  • 第6题:

    甲女与乙男结婚后,因乙男与有配偶的丙女长期同居,双方于2005年2月协议离婚。2005年3月,甲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人民法院()。

    • A、如离婚协议中未涉及损害赔偿问题应予受理
    • B、如离婚协议中甲女表示放弃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 C、无论离婚协议中是否涉及损害赔偿问题均应受理
    • D、无论女方是否在离婚协议中表示放弃损害赔偿都应支持

    正确答案:A,B

  • 第7题:

    陈某是美籍华人,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常驻北京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入境,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并被没收相关财产。陈某对被扣留和被没收财产均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本案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B、本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C、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只能管辖对人身被扣留提起的行政诉讼,不能管辖财产被没收提起的行政诉讼
    • D、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人身被扣留和财产被没收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甲男、乙女于1999年在广州认识,后因工作关系二人于2002年一起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登记结婚。2004年,甲男赴美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06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美国纽约州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08年,乙女向美国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辖?()

    • A、只能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B、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C、我国法院不予受理
    • D、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甲男、乙女于1999年在广州认识,后因工作关系二人于2002年一起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登记结婚。2004年,甲男赴美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06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美国纽约州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08年,乙女向美国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辖?()
    A

    只能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

    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

    我国法院不予受理

    D

    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民诉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北京为婚姻缔结地,深圳为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定居地,只能选D项,ABC项均不正确。

  • 第10题:

    问答题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地国外,一方居住地国内,不论哪一门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所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试问:(1)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2)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3)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

    正确答案: 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我国法律,因为依据我国法律中的国际私法规范,离婚案件适用离婚案件受理法院所在地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女与乙男结婚后,因乙男与有配偶的丙女长期同居,双方于2015年2月协议离婚。2015年3月,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中未涉及损害赔偿问题,甲女在2016年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人民法院()。

    A.如乙男已经再婚不予支持

    B.不予支持

    C.应予支持

    D.如果甲女已经再婚不予支持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甲男与乙女于2002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甲男有很深的重男轻女思想,经常为此打骂乙女,并在外另找他人同居。后甲男于2009年向该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女离婚。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双方同意,将案件移送双方当事人居住地的居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中甲男同意离婚,但提出家庭财产归乙女所有,同时女儿监护权也归乙女,甲男再给乙女5万元补偿费。乙女对此表示同意,接受甲男提出的条件,居委会为其制作了离婚调解协议,法院对此予以确认。
    该法院将案件移送居委会调解并确认其调解协议的做法:()

    A.移送可以,无须双方同意
    B.法院确认不可以,必须法院重新制作
    C.移送可以,但必须双方同意
    D.法院确认可以

    答案:C,D
    解析:
    。考查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关系,人民法院经当事人同意,可将案件移送其他机构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此予以确认。

  • 第15题:

    甲男、乙女于1999年在广州认识,后因工作 关系二人于2002年一起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 京登记结婚。2004年,甲男赴美国学习,留下乙女一 人在深圳居住,2006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美国纽 约州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08年,乙女向美 国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 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 辖?()
    a.只能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我国法院不予受理
    d.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D
    解析:
    。考查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民诉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 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締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締 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北京 为婚姻締结地,深圳为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定居地,只能 选D项,A、B、C项均不正确。

  • 第16题:

    甲男与乙女于2002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甲男有很深的重男轻女思想,经常为此打骂乙女,并在外另找他人同居。后甲男于2009年向该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女离婚。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双方同意,将案件移送双方当事人居住地的居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中甲男同意离婚,但提出家庭财产归乙女所有,同时女儿监护权也归乙女,甲男再给乙女5万元补偿费。乙女对此表示同意,接受甲男提出的条件,居委会为其制作了离婚调解协议,法院对此予以确认。如果该案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协议,并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审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二审程序中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二审法院应当直接判决甲和乙解除婚姻关系
    • B、二审法院应当直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C、二审法院应当调解结案
    • D、二审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正确答案: 不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不存在该条关于但书内容的规定,应按一般情况处理,即不予承认。

  • 第18题:

    甲女与乙男结婚后,因乙男与有配偶的丙女长期同居,双方于2005年2月协议离婚。2005年3月,甲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中未涉及损害赔偿问题,甲女在2006年4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人民法院()。

    • A、应予支持
    • B、不予支持
    • C、如果甲女已经再婚不予支持
    • D、如乙男已经再婚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 B、甲市B区法院
    • C、乙市A区法院
    •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几项?

    • A、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 B、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关于甲乙婚姻的有效性、离婚及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分别适用瑞士法、中国法
    • C、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l999年结婚,2000年乙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得知后向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也提起离婚之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 D、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国外留学时结婚,但未定居。甲回国后欲起诉离婚,应由甲或乙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女与乙男结婚后,因乙男与有配偶的丙女长期同居,双方于2005年2月协议离婚。2005年3月,甲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中未涉及损害赔偿问题,甲女在2006年4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人民法院()。
    A

    应予支持

    B

    不予支持

    C

    如果甲女已经再婚不予支持

    D

    如乙男已经再婚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中国公民甲与德国公民乙于1988年结婚,2004年乙向德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得知后向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也提起离婚诉讼。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该起诉应( )
    A

    受理此案

    B

    与德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C

    以“一事不两讼”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D

    告知甲在德国法院应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市A区法院

    B

    甲市B区法院

    C

    乙市A区法院

    D

    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