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
抵押人
共同还款人
保证人
第1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4题: 为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3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35万元。经乙银行审查同意,由甲公司的常年客户丙公司作保证人,为甲公司的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公司同时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银行当即按合同规定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延期两个月偿还贷款,乙银行表示同意,但甲公司和乙银行都未将此事告知丙公司。延期期限届满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偿还乙银行贷款,乙银行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方式是( )。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不需要申领贷款卡或申办贷款卡编码。
第5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有长期的业务往来,2000年双方订立一个借款合同,乙方借给甲方10万元,于10月10日交付,甲方1年后还清。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甲遂请丙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后来由于丙公司经营不善,乙银行有些担心其所担保的债权,遂于甲商议,乙银行再借给甲公司10万元用于偿还前笔10万元贷款,期限1年,但是甲应当要求资金实力雄厚的丁公司提供担保,这项交易成功,丁公司为甲公司的这笔贷款提供了担保,甲拿到这笔贷款后转手还给了乙银行,偿清了前笔贷款。10个月后,甲公司破产,乙银行请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此时明白了其中的真相,遂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第6题:
下列担保方式不符合农业银行个人汽车贷款规定的包括()
第7题:
甲、乙、丙、丁四人均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其中甲占股40%,乙占股25%,丙占股25%,丁占股10%,甲为法定代表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8题:
抵房买车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方(自然人)拥有的合法房产作抵押向贷款行申请的汽车贷款业务。抵押房产可为()。
第9题:
第10题:
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贷款
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信用贷款
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担保贷款
甲银行可以自由向乙公司发放贷款
第11题:
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
票据贴现
自营贷款
委托贷款
第12题:
丁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丁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前后两笔贷款的保证人都是丙公司,那么丙公司还是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丙公司事先知道真相,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13题:
下列关于个人汽车贷款原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设定担保”指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需提供有效担保,如已购住房抵押
B.“设定担保”指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需提供有效担保,如所购汽车抵押
C.“分类管理”指按照贷款所购车辆种类和用途的不同,对个人汽车贷款设定不同的贷款条件
D.“特定用途”指个人汽车贷款专项用于借款人购买其说明的汽车品牌和车型,不能用于购买其他汽车品牌或车型
第14题:
第15题:
下列担保方式不符合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汽车贷款规定的包括()
第16题:
甲银行接受乙公司的申请,以乙公司持有的股票为质押,对乙公司贷款100万元。这项贷款属于()。
第17题:
王某以其自有的房产为李某在甲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但未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来王某又以该房产为赵四在乙银行的银票提供了担保,并至登记部门办理了登记,则若上述贷款和银票均出现逾期,在处置顺序上()
第18题:
借款人以房产抵押申请汽车贷款的,不要求提供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证。
第19题:
借款人甲向我*行申请汽车贷款,由乙名下的房产为贷款提供担保,乙在这笔贷款业务中是()。
第20题:
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乙银行
丙建筑工程公司
丁大学
第21题:
个人汽车贷款实行“风险补偿,设定担保,分类管理,特定用途”的原则
“设定担保”指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需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他有效担保
“分类管理”指按照贷款所购车辆种类和用途的不同,对个人汽车贷款设定不同的贷款条件
“特定用途”指个人汽车贷款专项用于借款人购买汽车,不允许挪作他用
第22题:
个人汽车贷款实行“设定担保,分类管理,特定用途”的原则
“设定担保”指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需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他有效担保
“分类管理”指按照贷款所购车辆种类和用途的不同,对个人汽车贷款设定不同的贷款条件
“特定用途”指个人汽车贷款只可归借款人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借款人本人可根据其需要决定使用方向
第23题:
转让住房为原借款的抵押物,且个人住房转让贷款的贷款行与原借款的贷款行不一致的,则应出具原借款贷款行同意该房产出售的书面证明。
转让住房为期房或转让住房为现房但未办妥抵押登记,尚处于开发商或担保机构担保阶段的,须向贷款行提供开发商或担保机构出具的同意为该房产项下新的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借款人以所购转让住房抵押,且转让住房为现房并作为原借款抵押物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在转让住房未办妥过户手续及抵押登记手续前,需提供贷款行认可的其他贷款担保方式作为阶段性担保,至住房转让人将转让住房所有权转移到借款人名下,借款人取得住房权属证明,并办妥贷款抵押登记手续为止。
转让贷款的贷款行与原贷款行为同一经办行,借款人可不提供其他阶段性担保,但借款人、住房转让人必须向贷款行出具承诺函,承诺原借款抵押登记注销、房产过户、新贷款抵押登记必须由住房转让人、借款人和贷款行经办人员一起到房地产管理部门一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