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中粮公司是中国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企业,企业构架集贸易、金融、信息、科研和服务为一体,产业链横跨农产品、食品、酒店、房地产等众多领域,1994年以来,一直名列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企业。2005年位于500强的第434位。1974年7月20日,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天津分公司核准注册了70855号“长城牌”商标,使用商品为第33类葡萄酒等。 1998年4月8日,商标专用权人变更为原告中粮公司。2000年9月21日,中粮公司核准注册了1447904号“长城”商标,使用商品为第33类米酒等。在对商

题目
问答题
中粮公司是中国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企业,企业构架集贸易、金融、信息、科研和服务为一体,产业链横跨农产品、食品、酒店、房地产等众多领域,1994年以来,一直名列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企业。2005年位于500强的第434位。1974年7月20日,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天津分公司核准注册了70855号“长城牌”商标,使用商品为第33类葡萄酒等。 1998年4月8日,商标专用权人变更为原告中粮公司。2000年9月21日,中粮公司核准注册了1447904号“长城”商标,使用商品为第33类米酒等。在对商标的长期使用中,“长城”牌葡萄酒获得了数百项荣誉,在市场中已具有极高的知名度,深得消费者喜爱。 2002年下半年开始,中粮集团发现嘉裕公司和南昌开心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嘉裕长城”的商标,制造和销售各种葡萄酒,累计销售额超过了1亿元,还将中粮集团的注册商标“长城”(图形商标)作为制造和销售各种葡萄酒包装瓶贴的主要构图。中粮集团认为对方的这种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会造成消费者在购买葡萄酒时发生混淆。 2004年9月,中粮集团以“嘉裕长城”葡萄酒侵犯了其所有的“长城”商标权为由,将嘉裕公司与南昌开心公司及其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提出高达1亿元的索赔额。请根据新《商标法》的规定,南昌开学糖酒公司使用“嘉裕长城”商标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中粮公司就“长城”所享有的商标权?如果构成侵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相似考题
更多“问答题中粮公司是中国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企业,企业构架集贸易、金融、信息、科研和服务为一体,产业链横跨农产品、食品、酒店、房地产等众多领域,1994年以来,一直名列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企业。2005年位于500强的第434位。1974年7月20日,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天津分公司核准注册了70855号“长城牌”商标,使用商品为第33类葡萄酒等。 1998年4月8日,商标专用权人变更为原告中粮公司。2000年9月21日,中粮公司核准注册了1447904号“长城”商标,使用商品为第33类米酒等。在对商”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权,受法律保护。

    A、专用
    B、使用
    C、出让
    D、买卖

    答案:A
    解析:
    2018新教材P24。商标专用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注册的商标依法享有的专用权。

  • 第2题:

    A企业集团拥有一个商品商标甲,注册领域为第1号注册领域。据了解该集团采用普通方式将商标甲许可给其下属的上市公司B使用,合同规定,下属上市公司可以无时间限制、无地域限制地免费使用该商标甲。现A企业集团准备将该商标所有权转让给B上市公司,需要对该商标所有权进行评估。另外,A企业集团在同一注册领域内还有注册商标乙。该案例的评估对象包括( )。

    A、该项许可使用权
    B、商标甲所有权中除B公司许可使用权之外的权利
    C、商标乙的所有权
    D、商标甲所有权
    E、商标乙的专利申请权

    答案:B,C
    解析:
    该案例商标甲属于产品商标,本次评估目的是转让其专用权(所有权)。但是拟受让人在此之前已经拥有该商标的许可使用权(普通许可),转让方还拥有与商标Y注册在同一领域内的商标乙,该商标主要作为保护商标使用,需要随着商标甲一并转让。该案例的评估对象为:①由于A集团已经采用普通许可方式无限期、免费许可给上市公司使用其商标,因此,此次转让商标所有权中不应包含该项许可使用权;②商标甲所有权中除B公司许可使用权之外的权利;③商标乙的所有权。

  • 第3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权,受法律保护。

    A.专用
    B.使用
    C.出让
    D.买卖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22页
    商标专用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注册的商标依法享有的专用权。

  • 第4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 A、专用
    • B、使用
    • C、出让
    • D、买卖

    正确答案:A

  • 第5题: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主要限定在()。

    • A、核准注册的商标
    • B、注册商标有效期内
    • C、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
    • D、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

    正确答案:D

  • 第6题:

    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效力范围是()

    • A、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 B、在与核定商品类似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
    • C、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
    • D、在与核定商品非类似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

    正确答案:C

  • 第7题:

    N公司原是一家主要生产油炸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的乡镇企业,自1989年起业就将“香脆”2字作为商标使用于土豆片、锅巴产品的包装上。几年来其产品销售量稳步增长,销售地区不断扩大。1995年3月,N公司遂决定将“香脆”商标向中国商标属申请注册,使用的商品仍为土豆片、锅巴等。现设商标局对"香脆"商标予以核准注册,该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范围如何?


    正确答案:"香脆"商标的专用权的效力范围应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即"香脆"商标和油炸土豆片、锅巴为限。根据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 第8题:

    中粮公司是中国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企业,企业构架集贸易、金融、信息、科研和服务为一体,产业链横跨农产品、食品、酒店、房地产等众多领域,1994年以来,一直名列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企业。2005年位于500强的第434位。1974年7月20日,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天津分公司核准注册了70855号“长城牌”商标,使用商品为第33类葡萄酒等。 1998年4月8日,商标专用权人变更为原告中粮公司。2000年9月21日,中粮公司核准注册了1447904号“长城”商标,使用商品为第33类米酒等。在对商标的长期使用中,“长城”牌葡萄酒获得了数百项荣誉,在市场中已具有极高的知名度,深得消费者喜爱。 2002年下半年开始,中粮集团发现嘉裕公司和南昌开心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嘉裕长城”的商标,制造和销售各种葡萄酒,累计销售额超过了1亿元,还将中粮集团的注册商标“长城”(图形商标)作为制造和销售各种葡萄酒包装瓶贴的主要构图。中粮集团认为对方的这种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会造成消费者在购买葡萄酒时发生混淆。 2004年9月,中粮集团以“嘉裕长城”葡萄酒侵犯了其所有的“长城”商标权为由,将嘉裕公司与南昌开心公司及其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提出高达1亿元的索赔额。请根据新《商标法》的规定,南昌开学糖酒公司使用“嘉裕长城”商标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中粮公司就“长城”所享有的商标权?如果构成侵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嘉裕公司未经中粮公司的许可,擅自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了与中粮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本案中,嘉裕公司和南昌开心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在葡萄酒产品上使用“嘉裕长城”的商标,与中粮公司“长城”商标相似,在市场中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因而构成了商标侵权。

  • 第9题:

    单选题
    商标注册专用权人的使用权的效力范围是()
    A

    将核准注册的商标使用在核定的商品上

    B

    将核准注册的商标使用在核定的商品或类似商品上

    C

    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近似的标志使用在核定的商品上

    D

    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相近似的标志使用在与核定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为限”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

    核准注册的商标不能随意更改

    B

    核准注册的商标用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上

    C

    可以扩大到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

    D

    不能随意扩大到其他商品或者服务上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N公司原是一家主要生产油炸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的乡镇企业,自1989年起业就将“香脆”2字作为商标使用于土豆片、锅巴产品的包装上。几年来其产品销售量稳步增长,销售地区不断扩大。1995年3月,N公司遂决定将“香脆”商标向中国商标属申请注册,使用的商品仍为土豆片、锅巴等。现设商标局对"香脆"商标予以核准注册,该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范围如何?

    正确答案: "香脆"商标的专用权的效力范围应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即"香脆"商标和油炸土豆片、锅巴为限。根据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主要限定在()。
    A

    核准注册的商标

    B

    注册商标有效期内

    C

    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

    D

    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A企业集团拥有一个商品商标甲,注册领域为第1号注册领域。据了解该集团采用普通方式将商标甲许可给其下属的上市公司B使用,合同规定,下属上市公司可以无时间限制、无地域限制地免费使用该商标甲。现A企业集团准备将该商标所有权转让给B上市公司,需要对该商标所有权进行评估。另外,A企业集团在同一注册领域内还有注册商标乙。该案例的评估对象包括( )。

    A. 该项许可使用权
    B. 商标甲所有权中除B公司许可使用权之外的权利
    C. 商标乙的所有权
    D. 商标甲所有权
    E. 商标乙的专利申请权

    答案:B,C
    解析:
    该案例商标甲属于产品商标,本次评估目的是转让其专用权(所有权)。但是拟受让人在此之前已经拥有该商标的许可使用权(普通许可),转让方还拥有与商标Y注册在同一领域内的商标乙,该商标主要作为保护商标使用,需要随着商标甲一并转让。该案例的评估对象为:①由于A集团已经采用普通许可方式无限期、免费许可给上市公司使用其商标,因此,此次转让商标所有权中不应包含该项许可使用权;②商标甲所有权中除B公司许可使用权之外的权利;③商标乙的所有权。

  • 第14题:

    V企业集团拥有一个商品商标Y,注册领域为第1号注册领域,据了解该集团采用普通方式将商标Y许可给其下属的上市公司C使用,合同规定,下属上市公司可以无时间限制、无地域限制地免费使用该商标Y,现V企业集团准备将该商标所有权转让给该上市公司,需要对该商标所有权进行评估,另外,V企业集团在同一注册领域内还有注册商标Z。对该商标所有权进行评估的对象是()。

    A.商标Y的所有权中除C公司许可使用权之外的权利
    B.商标Y的所有权及商标Z的使用权
    C.商标Y及商标Z的使用权
    D.商标Y中所有权中除C公司许可使用权之外的权利以及商标Z的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商标Y属于产品商标,本次评估目的是转让其专用权(所有权),但是拟受让人在此之前已经拥有该商标的许可使用权(普通许可),转让方还拥有与商标Y注册在同一领域内的商标Z,该商标主要作为保护商标使用,需要随着商标Y一并转让。由于V集团已经采用普通许可方式无限期、免费许可给上市公司使用其商标,因此评估对象为商标Y中所有权中除C公司许可使用权之外的权利以及商标Z的所有权。因此,选D。

  • 第15题:

    注册商标专用权.以()为限。

    • A、核准注册的商标
    • B、核准注册的商标及其近似商标
    • C、核定使用的商品
    • D、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类似商品

    正确答案:A,C

  • 第16题:

    北京雪莲羊绒股份有限公司是“雪莲Snowlotus及图”注册商标权人;雪莲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系在香港注册成立,该公司受让取得“雪莲伊梦XUELIANYIMENG”注册商标,“雪莲伊梦”四个字大小相同。上述两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均为第25类服装。被控侵权的“雪莲伊梦”牌羊毛衫吊牌上包括如下标识:横向排列的“雪莲伊梦”文字,其中“雪莲”二字大于“伊梦”二字,在文字下方有“XUELIAN-Y.M”字母,与雪莲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相比有所改变。现北京雪莲羊绒股份有限公司起诉雪莲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侵犯了其“雪莲Snowlotus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请问: 被诉涉案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雪莲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突出使用“雪莲”的涉案行为构成侵犯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第17题:

    注册商标专用权以()为限。

    • A、核准注册的商标
    • B、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
    • C、核定使用的商品
    • D、核准注册商标的使用人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商标注册专用权人的使用权的效力范围是()

    • A、将核准注册的商标使用在核定的商品上
    • B、将核准注册的商标使用在核定的商品或类似商品上
    • C、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近似的标志使用在核定的商品上
    • D、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相近似的标志使用在与核定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公司在中国和日本均注册了商标W,而日本的乙企业在其本国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了W商标,乙企业侵犯了甲公司:()。

    • A、在中国的商标权
    • B、在日本的商标权
    • C、在中国和日本的商标权
    • D、在亚洲地区的商标权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下列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为限”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A、核准注册的商标不能随意更改
    • B、核准注册的商标用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上
    • C、可以扩大到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
    • D、不能随意扩大到其他商品或者服务上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多选题
    注册商标专用权.以()为限。
    A

    核准注册的商标

    B

    核准注册的商标及其近似商标

    C

    核定使用的商品

    D

    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类似商品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是(  )。
    A

    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B

    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图形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限

    C

    以与核准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相同或类似商品为限

    D

    以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以及经营范围所确定的商品名称为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注册的组成商标的构成要素。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经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注册商标所有人无权任意改变商标的构成要素,也无权任意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

  • 第23题:

    问答题
    某公司是一家经营房地产的乡镇企业。 1997年11月,该公司依法申请注册了“幸福”商标,使用在不动产出租和住房代理等服务项目上。之后,公司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等进行广告宣传,使该商标在公司所在地的周边地区有了较高的知名度。 1g98年1月,一家生产食品的私营企业在其生产的食品上使用并依法注册取得了 “幸福”商标专用权。1999年3月,某公司依法扩大经营范围,开办了一家食品厂。某公司未申请注册使用在食品上的商标,而是将算注册使用在不动产出租和住房代理等服务项目上的“幸福”商标使用在其生产销售的食品上,直接将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扩大,只是没有标注“注册商标”的字样或标记。私营企业发现某公司在生产的食品上使用“幸福”商标之后,认为某公司的行为侵犯7自己在食品上使用“幸福”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而某公司则认为,自己在食品上使用的是自己已经注册的“幸福” 商标,与某私营企业的“幸福”注册商标无关。  问:(1)某公司有权在自己生产的食品上直接使用“幸福”注册商标吗?  (2)某公司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某私营企业的“幸福”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