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B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C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情况D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题目
多选题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A

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B

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C

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情况

D

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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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D
解析: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②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③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④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⑤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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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B二人在债权人会议的表决中对( )没有表决权。

    A.和解协议

    B.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C.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D.重整计划草案

    E.所有的表决事项


    正确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根据规定,由于A、B二人的债权均有破产企业财产作担保,因此其对本次债权人会议关于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决议不享有表决权。

  • 第2题:

    假设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2009年3月1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应该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是( )。

    A.2011年2月,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财产数量可以支付分配费用

    B.2010年10月,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但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C.2011年5月,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D.2011年3月,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根据规定,自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1)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2)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有上述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 第3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

    A.所有债权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B.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C.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D.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正确答案:BCD
    解析: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②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③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④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⑤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 第4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关于破产财产分配,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B、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破产前其实际的工资清偿
    C、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1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D、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答案:A
    解析: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破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P100、101

  • 第5题: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A、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
    • B、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 C、破产财产分配的比例
    • D、破产财产分配的数额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的有( )。

    • A、通过重整计划
    • B、通过和解协议
    • C、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 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 E、通过财产的管理方案

    正确答案:A,D,E

  • 第7题: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应当由管理人实施,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应征得法院许可的是()。

    • A、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拟定
    • B、财产分配方案的执行
    • C、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拟定
    • D、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 E、重整计划的执行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多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下列事项中,不享有表决权的有()。
    A

    通过和解协议

    B

    通过重整计划

    C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D

    通过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案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

    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

    B

    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C

    破产财产分配的比例

    D

    破产财产分配的数额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对于下列事项的表决,债权人会议未通过的,解决方法正确的有( )
    A

    对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事项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B

    对于破产财产的分配的事项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C

    债权人对于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D

    债权人对于人民法院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对于破产财产的分配的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应进行二次表决,如果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才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
    “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于人民法院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 第11题:

    多选题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A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B

    申请目的

    C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D

    财产状况说明


    正确答案: C,A
    解析:
    破产申请的形式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②申请目的;③申请的事实和理由;④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 第12题:

    多选题
    如果甲公司重整程序终止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下列有关破产财产分配的说法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2009年真题]
    A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B

    破产财产的分配,只能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

    C

    丁公司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未领取破产财产分配额,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D

    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戊公司诉讼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破产法》第65条第2款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B项,根据《破产法》第114条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因此,不能绝对认为破产财产分配只能以货币方式进行。C项,《破产法》第118条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D项,根据《破产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本案例中戊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诉讼还没有完结,因此戊公司申报的债权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将其分配额提存。

  • 第13题:

    如果甲公司重整程序终止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下列有关破产财产分配的说法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B.破产财产的分配,只能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

    C.丁公司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未领取破产财产分配额,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D.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戊公司诉讼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正确答案:AC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破产财产分配的程序和规则。
    A选项符合规定,相关法律依据是,《破产法》第65条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由此,A选项与此规定相一致。B表述错误,因为根据《破产法》第114条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因此,不能绝对认为破产财产分配只能以货币方式进行。选项C符合规定,因为《破产法》第118条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而选项D也符合规定,因为根据《破产法》第117条规定:“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本案例中戊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诉讼还没有完结,因此戊公司申报的债权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将其分配额提存。综上,正确答案是ACD。

  • 第14题:

    下述哪些表决事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能行使表决权:()。

    A、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B、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C、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D、重整计划草案


    答案:A

  • 第15题:

    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2009年3月1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应该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是( )。

    A.2011年2月,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财产数量可以支付分配费用

    B.2010年10月,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但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C.2011年5月,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D.2011年3月,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根据规定,自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之曰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1)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2)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上述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 第16题: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的有( )。

    A.通过和解协议
    B.通过重整计划
    C.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E.通过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案

    答案:B,D,E
    解析: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 第17题: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A、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 B、申请目的
    • C、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 D、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下列有关破产管理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破产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对债权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 B、破产管理人有权设定财产担保,且不需要经过人民法院许可
    • C、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 D、破产管理人有权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列席并回答有关询问
    • E、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获得的报酬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

    正确答案:C,D,E

  • 第19题:

    单选题
    某市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2012年3月10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应该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是()。
    A

    2014年2月1日,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B

    2013年10月1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但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C

    2014年5月1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D

    2014年3月1日,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自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1)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2)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上述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该题针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20题:

    多选题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B

    申请目的

    C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D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A

    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B

    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C

    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情况

    D

    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正确答案: D,B
    解析: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②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③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④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⑤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

  • 第22题:

    多选题
    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的有()。
    A

    通过重整计划

    B

    通过和解协议

    C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D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下列说法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
    A

    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首先应当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B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C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D

    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E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应优先拨付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应当由管理人实施,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应征得法院许可的是()。
    A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拟定

    B

    财产分配方案的执行

    C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拟定

    D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E

    重整计划的执行


    正确答案: C,E
    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的职责。《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1)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或者继续履行。(2)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由债务人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管理人需监督债务人对财产的管理和营业事务以及重整计划的执行。
    (3)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4)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5)实施对债务人财产有重大影响行为时,如不动产所有权、采矿权、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以及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借款、设定财产担保、收回担保物等,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经其许可;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应报告人民法院。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管理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征得法院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