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公司在第二年进行董事会改选时,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年真题]A董事长应由股东会选举产生B公司的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可由公司章程规定C公司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D监事的任期应该与董事的任期保持一致,董事换届时,监事也要相应换届

题目
多选题
公司在第二年进行董事会改选时,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年真题]
A

董事长应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B

公司的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可由公司章程规定

C

公司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

D

监事的任期应该与董事的任期保持一致,董事换届时,监事也要相应换届


相似考题
更多“公司在第二年进行董事会改选时,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年真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6)该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6) 公司董事会做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 第2题:

    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下列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的是(  )。[2015年9月真题]
    Ⅰ.董事会
    Ⅱ.独立董事
    Ⅲ.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
    Ⅳ.监事会
    Ⅴ.经理

    A.Ⅰ、Ⅱ、Ⅳ
    B.Ⅱ、Ⅲ、Ⅴ
    C.Ⅰ、Ⅱ、Ⅲ
    D.Ⅰ、Ⅱ、Ⅲ、Ⅳ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第78条第4款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0氏持股比例限制。

  • 第3题:

    (2014年真题)下列公司设立条件中,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的是(  )

    A.有公司住所
    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D.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答案:B
    解析:
    B错,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 第4题:

    在协议收购的过渡期中,收购人和挂牌公司的下列做法属于违规情形的是()。

    • A、收购人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挂牌公司董事会且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会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
    • B、挂牌公司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C、挂牌公司进行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 D、挂牌公司新增银行贷款对公司资产负债产生重大影响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正确答案:A,B,C,D

  • 第5题:

    以协议方式进行公众公司收购的,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公众公司收购过渡期。关于协议收购过渡期,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公众公司董事会
    • B、在过渡期内,收购人确有充分理由,可以改选公众公司董事会
    • C、在过渡期内,被收购人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D、在过渡期内,被收购人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正确答案:A

  • 第6题:

    多选题
    某国有企业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法律顾问的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2000年真题]
    A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B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C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发起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D

    有公司住所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②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⑥有公司住所。

  • 第7题:

    单选题
    【2014年真题21】下列公司设立条件中,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的是(   )。
    A

    有公司住所

    B

    股东

    C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D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判断题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届满未即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职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同样适用此规定。(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公司法》的该规定明确了董事、监事持续履行职务的义务。

  • 第9题:

    单选题
    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上市公司收购过渡期。下列在上市公司协议收购过渡期内的做法正确的是(  )。[2018年5月真题]
    A

    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收购人甲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改选了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改选后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为4名

    B

    收购人丁公司为挽救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财务危机,通过关联方向该上市公司购买积压存货

    C

    收购人乙公司资金暂时紧张,被收购上市公司为收购人提供担保从而使得收购人从银行获取贷款,支付收购款项

    D

    上市公司公开增发股份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52条规定,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上市公司收购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1/3;被收购公司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收购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得进行重大购买、出售资产及重大投资行为或者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进行其他关联交易,但收购人为挽救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的情形除外。

  •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张成功行使管辖异议权符合法律的规定

    B

    张成功主张管辖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C

    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规定

    D

    升湖区法院对案件进行移送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C两项,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②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按期提出,法院才予以审查;逾期提出的,法院便不予审查。本案中,张成功于8月2日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属于逾期提出,所以其行使管辖异议权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规定
    B项,《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张成功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即张成功的经常居住地为A市安平区,按照法律规定,本案应由A市安平区法院管辖,张成功主张管辖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D项,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移送管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①法院已受理了案件;②移送的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③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本案中,升湖区法院已受理案件,但升湖区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升湖区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安平区法院。

  • 第11题:

    问答题
    A公司董事会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期货公司的董事会拟根据公司的章程依法提名并拟聘任张某为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在开董事会时,公司独立董事王某未请假,也未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董事会经多数董事表决同意可形成提名和聘任决议。(  )[2010年11月真题]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六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提名并聘任首席风险官。期货公司设有独立董事的,还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选聘首席风险官,应当将其是否熟悉期货法律法规、是否诚信守法、是否具备胜任能力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作为主要判断标准。

  • 第13题:

    共用题干

    甲、乙、丙、丁四家有限责任公司遇到的下列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A: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时,监事王某有事不能参加,监事会主席认为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是权利也是义务,必须列席,监事会主席的想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B:乙公司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监事会自行进行调查,并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工作,乙公司监事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C:丙公司监事会中有5名成员,监事陈某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认为只有陈某一名监事不能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遂拒绝召集会议,监事会主席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D:丁公司监事会要求公司报销自己行使职权时花费的必要费用,丁公司董事会认为监事会花费的费用应事先经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的公司不予承担,董事会的做法正确吗

    答案:B
    解析:
    【考点】国有独资公司的重大事项决定权。详解:《公司法》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根据该法条可以直接得出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详解:《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据此,A项中甲属于第(5)项所规定之情形,故甲不得担任公司高管,润发公司对其的聘任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乙刑满获释已经超过5年,丙的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经超过3年,丁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因违法被责令关闭已经超过3年,所以乙、丙、丁的聘任均未违反法律规定。


    【考点】发起人的责任。详解:根据《公司法》第94条,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如果公司未设立的,则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成立后,则应由公司承担,选项A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据此,B、C、D三项正确。


    【考点】股东代表诉权。详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并不能直接提起诉讼,而必须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A、B项均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考点】股东查阅权。详解:公司是独立的实体,股东一旦完成出资就不再对其资本享有直接支配控制的权利,而只能通过股权的形式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如果股东不能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进行监督,就无法保证其权利。《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选项A不正确,公司不能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查阅。公司只能在有合理根据认为刘某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时才能拒绝,且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所以,选项C也不正确。对于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不要求一定要书面提出,所以,B项也不正确。D项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对股东查阅权行使的救济。


    【考点】公司监事的权利。详解:《公司法》第54条第1款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根据该款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而不是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故A选项不正确。该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根据该款规定,B选项正确。该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根据该款规定,C选项不正确。该法第56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会行使职权花费的必要费用无须事先经股东会批准,故D选项不正确。


    【考点】发起人的责任。详解:《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项所述的情形下,公司设立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由成立后的公司承继,而非发起人承担=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考点】股东临时大会。详解:《公司法》第102条第1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本题中,公司董事会决定于8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0日向所有记名及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故AB选项不当选。第102条第2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题中,甲、乙、丙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达到3.3%,所以有权联合提出临时提案,C选项表述错误,当选。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由此可见,张某对于程序违法的股东大会决议主张撤销的期间限制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故本题中,会议结束后2个月零5天张某已经无权主张撤销会议决议,D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考点】公司资本制度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详解: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置备于公司备查,主要目的在于维持信息公开化,保护股东的利益。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一旦将其财产以股份的形式投入公司,便丧失对其出资的直接控制权,此时建立规范化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信息的公开、完整、准确,就成为股东监督董事、经理行使职权,了解财产运营状况,保护自身利益的主要手段,这也是股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在本公司中公示的主要目的,故D项属于本题的应选答案。A、C项显然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设置的规定。B项累计债券余额是指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金额。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与其净资产保持合理的比例,以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公司债券的能力,也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A、B、C项不选。


    【考点】上市公司巨额亏损的处理。详解:《公司法》第100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本题中东方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35%,符合该条文的要求,故A项应选。第168条第1款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故B项应选,C项错误。《证券法》第55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故D项不应选。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B。

  • 第14题: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在上市公司收购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 )。

    A、1/4
    B、1/3
    C、1/2
    D、2/3

    答案:B
    解析:
    B
    参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 第15题:

    协议收购过渡期内,收购人对公众公司董事会的影响表述正确的是()。

    • A、收购人不得改选公众公司董事会
    • B、收购人有充分理由可以改选董事会,但来自收购人的成员不得超过1/2
    • C、收购人有充分理由可以改选董事会,但来自收购人的成员不得超过1/3
    • D、收购人有充分理由可以改选董事会,但来自收购人的成员不得超过2/3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不同于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下列不符合合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法律规定的是()

    • A、董事会是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的权力机构
    • B、董事会是合资双方共同组成
    • C、董事的任期为3年
    • D、董事会会议应有全体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 E、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正确答案:C,D

  • 第17题:

    多选题
    金某是甲公司的小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因其股权份额仅占10%,在5人的董事会中也仅占1席,其意见和建议常被股东会和董事会否决。金某为此十分郁闷,遂向律师请教维权事宜。在金某讲述的下列事项中,金某可以就哪些事项以股东身份对公司提起诉讼?(  )[2006年真题]
    A

    股东会决定:为确保公司的经营秘密,股东不得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B

    董事会任期届满,但董事长为了继续控制公司,拒绝召开股东会改选董事

    C

    董事会不顾金某反对制订了甲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的方案

    D

    股东会决定:公司监事调查公司经营情况时,若无法证明公司经营违法的,其调查费用自行承担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而《公司法》第97条也有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查阅权利的相应的规定。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不得查阅公司账簿显然是违反法律的,作为股东的金某得以股东的身份对公司提起诉讼。
    B项,董事长在董事会任期届满的时候拒绝召开股东会改选董事,可以根据《公司法》第40条第3款的规定,即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由此,占有股权份额10%的金某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C项,董事会不顾金某的反对制定了与另一公司的合并方案,因该方案还未经过股东会的决议,所以并没有法律上的效力。且只要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议的效力就是没有瑕疵的,金某并不能因为自己的反对而对该方案提起诉讼。
    D项,《公司法》第54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以进行凋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56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故调查费用自行承担的决议违法。《公司法》第22条第1、2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股东金某可基于此以股东身份对公司提起诉讼。

  • 第18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论述,符合法律规定的为(    )。
    A

    最近两年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不能收购公众公司

    B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董事,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能收购公众公司

    C

    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在过渡期内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1/2

    D

    通过协议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众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应当进行信息披露


    正确答案: A,B
    解析:

  • 第19题:

    多选题
    若丙公司章程对《投资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则丙公司董事会的下列何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006年真题]
    A

    选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公司董事长

    B

    任命公司监事、甲公司代表马某为财务总监

    C

    任命帅某为公司总经理

    D

    决定斥资500万元参股某广告公司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C两项,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常设性公司事务执行机构,其会议决议必须符合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题中《投资协议》为投资双方经过协商确认为公司章程的内容。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股东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公司章程是合法有效的。丙公司董事会选举乙公司董事长为丙公司董事长不违反《公司法》的强行规定,且符合丙公司根据《投资协议》为基础订立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公司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公司的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故任命帅某为公司总经理不违反法律规定。
    B项,根据《公司法》第51条第4款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而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第1项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D项,《公司法》第37条规定了股东会可以行使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第46条第3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可以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而决定斥资500万元参股某广告公司是一项投资计划而非投资方案,该计划按照《公司法》第37条第1项的规定应当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 第20题:

    单选题
    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收购过渡期内,以下哪种说法正确?(  )[2015年5月真题]Ⅰ.上市公司中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为1/4Ⅱ.经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被收购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Ⅲ.被收购公司陷入财务困难,收购人为了挽救可以对其进行关联交易Ⅳ.收购人不得提议改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
    A

    B

    Ⅰ、Ⅱ

    C

    Ⅰ、Ⅲ

    D

    Ⅱ、Ⅲ

    E

    Ⅱ、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52条规定,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上市公司收购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1/3;被收购公司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收购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得进行重大购买、出售资产及重大投资行为或者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进行其他关联交易,但收购人为挽救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的情形除外。

  • 第2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08年真题]
    A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B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C

    公司董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且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D

    公司董事会成员一律不得兼任经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公司法》第66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CD两项,《公司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6条、第66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第68条第2款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 第22题:

    问答题
    甲公司决定对A公司董事会进行改选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期货公司董事会的表述,错误的是(  )。[2010年9月真题]
    A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B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C

    融资期货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D

    期货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C项,融资期货公司作为期货公司的一种类型,应当设立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