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甲
某企业法人乙
社会组织丙
间接购买人丁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糖的原则是()。
第4题:
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有()。
第5题:
甲某因违反交通规则、驾车撞伤乙某被交警罚款100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第6题: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反垄断民事诉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第7题:
因垄断行为受损的消费者,可以作为垄断民事案件的原告
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查处为前提
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聘请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发表的专业意见,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证据
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经人民法院同意或者指定的专业人员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视为鉴定意见
第8题:
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以反垄断执法机构已经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条件
消费者只要因垄断行为受损,就可以作为垄断民事案件的原告
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应当视为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民事诉讼法》上的一种证据
经人民法院准许,原被告双方聘请的专家都可以出庭并发表专业意见,专家在法庭上提供的意见是《民事诉讼法》上的一种证据
第9题:
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以反垄断执法机构已经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条件
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原被告双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一至二名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原告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被诉垄断行为的,诉讼时效从其举报之日起中断
原告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已经持续超过2年,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损害赔偿应当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
第10题: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以执法机构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要件
仅被告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一名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原告无此权利
经人民法院同意,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专业机构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市场调查
第11题:
原告须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一至二名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原告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被诉垄断行为的,诉讼时效从其举报之日起中断
原告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已经持续超过2年,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则被告无需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12题:
甲说,只有因垄断行为直接受到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间接购买人不能作为垄断民事案件原告
乙说,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是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前提条件
丙说,专家在法庭上提供的意见属于垄断民事诉讼案件的证据
丁说,原告知道自己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害超过三年的,即使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原告也能得到赔偿
第13题:
第14题:
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是()。
第15题:
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哪些?
第16题: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
第17题:
对某行政机关就甲、乙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纠纷作出的裁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18题:
间接购买人可以作为垄断民事案件的原告
原告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专家在法庭上提供的意见只能作为法官判案的参考依据
因垄断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19题:
因垄断行为受损的消费者,可以作为垄断民事案件的原告
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查处为前提
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聘请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同题发表的专业意见,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证据
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经人民法院同意或指定的专业人员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视为鉴定意见
第20题:
公民甲
某企业法人乙
社会组织丙
间接购买人工
第21题:
公民个人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法人或其他组织
国家
第22题:
甲某可以成为原告
乙某可以成为原告
乙某不能成为原告
甲某可以成为第三人
第23题:
因垄断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原告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被诉垄断行为的,诉讼时效从其举报之日起中断
原告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被诉垄断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后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重新计算
原告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已经持续超过2年,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损害赔偿应当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第24题:
甲某具有原告资格
乙某具有原告资格
甲、乙可以成为共同原告
甲、乙不可以成为共同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