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对于已核销的贷款、已核销信用可透支和已核销的垫款,(),营业机构应通过核心业务系统使用“3014贷款停息、恢复”交易进行停止计息处理。
第2题:
关于呆账核销的表述正确的有()。
第3题:
收回已置换资产形成的利息作当期利息收入处理。
第4题:
信用社对已核销贷款,自核销日起()仍未收回的,可停止计息,停止计息后又收回的核销贷款,应补记停息期间产生的利息及复利。
第5题:
经批准核销的呆账贷款表内应收利息部分,作冲减()处理。
第6题:
依照《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对已核销的透支款项又收回的,本金和利息作增加“呆账准备金”处理。()
第7题:
呆账准备
待转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待转营业收入收回
第8题:
对
错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银行对已核销的透支款项又收回的,本金和利息作何种处理?
第14题:
对于收入凭证金额大于等于已核销贷款本息金额的,直接作()处理;对于收入凭证金额小于已核销贷款本息合计金额的,应先进行()处理,再进行账销案存应收未收利息处理。
第15题:
对经批准核销的表内应收利息,已经纳入损益核算的,无论其本金或利息是否已逾期,均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
第16题:
对于已确认并核销的呆账贷款,以后年度又收回来的,经办员按有关规定冲销()。
第17题:
《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对经批准核销的表内应收利息,已经纳入损益核算的,无论其本金或利息是否已逾期,均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
第18题:
对于已经核销后又收回的贷款,作转回贷款损失准备处理,超过原贷款本金的部分,包括收回的应收利息,计入()。
第19题:
呆账准备
待转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待转营业收入收回
第20题:
自核销日起1年未收回的
自核销日起3年未收回的
核销当日即停止计息
核销次日即停止计息
第21题:
贷款呆账准备
营业外收入
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
第22题:
第23题:
呆帐贷款核销后应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对符合呆账贷款核销条件的呆账贷款,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核销
贷款逾期2年以上经联社/合作银行批准后方可核销
已核销贷款本金及利息可部分收回,核销后新结利息必须一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