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  )[2007年真题]A 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B 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C 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D 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题目
单选题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  )[2007年真题]
A

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B

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C

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

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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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白云蓝天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白云蓝天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

    A.白云蓝天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B.管理人撤销白云蓝天公司6 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C.白云蓝天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白云蓝天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破产法》第30 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据此,债务人享有的未到期债权和设定抵押的财产均属于债务人财产,A、C 不选。《破产法》第3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上述处分行为经撤销后,标的财产同样属于债务人财产,B 项不选。《破产法》第39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因此,上述标的物不属于债务人财产,D 项正确。

  • 第2题: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构成债务人财产的是( )。

    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正确答案:D
    解析: (1)选项A: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计入债务人财产;(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计入债务人财产;(3)选项C: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包括担保物),计入债务人财产;(4)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不能计入债务人财产。

  • 第3题: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

    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正确答案:D

  •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法院受理了申请,法院受理之日甲公司的下列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有:
    A:甲公司所有的厂房,已抵押给某银行
    B:甲公司为逃避债务隐匿的高档轿车一辆
    C:甲公司所有的卡车,由于未付修理费被某修理厂留置
    D:破产申请受理前8个月甲公司向某公司无偿转让的设备

    答案:A,B,C
    解析:
    B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3条规定。C选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4条“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管理人”的规定。刘某因为交通肇事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假,但是交通肇事犯罪是过失犯罪,非故意犯罪。所以只要刘某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就可以担任管理人。A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2条第1款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规定,所以正确。D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4条的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0条可知,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论其上是否有担保物权,均为债务人财产,所以AC选项正确。根据第33条,为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该财产自始为债务人财产,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第31条,D选项的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在管理人申请撤销并经法院判决撤销前,不属于甲公司财产,所以D选项不正确。
    《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根据以上条款可知,AD选项中的费用属于破产费用,BC选项中的费用属于共益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4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只要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都属于破产债权,不论该债权是否有担保物权担保,所以C选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根据该款规定,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对债务人并不享有确定的债权,当然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即使对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债务人承担的合同义务如不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而是以提供劳务或不作为为内容,也不属于破产债权。B选项中虽然未明确乙公司是否已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付款),不过不论乙公司是否付款,乙公司对湘江公司的债权都不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而是以提供加工服务为内容,都不属于破产债权,所以B选项不正确。破产债权须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请求权,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属于破产债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企业破产法》第95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只有债务人可以提起和解程序,债权人不能提起,因此A选项不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0条的规定可知,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因此B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不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提起破产重整程序,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重整;重整期间,发生法定条件的,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重整程序发动后,不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不能申请破产清算。所以C选项不正确。

  • 第5题:

    (2014年)2010年8月20日,红光公司因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2010年9月1日受理其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接管红光公司后查明:红光公司有一笔到期货款380万元没有支付,被甲公司起诉至法院,2010年8月10日,法院终审判决红光公司支付甲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共计400万元,后红光公司因不履行判决被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红光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法院办理红光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根据《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红光公司办公楼的正确处理是(  )。

    A.将红光公司办公楼用于偿还所欠甲公司的货款
    B.将办公楼计入破产财产,解除对红光公司办公楼的查封
    C.不将办公楼计入破产财产,继续对红光公司办公楼予以执行
    D.将红光公司办公楼拍卖偿付破产费用

    答案:B
    解析: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 第6题: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 )。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甲公司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甲公司受乙公司委托有偿保管的一台汽车

    答案:C
    解析:
    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债务人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因此,选项C 正确。

  • 第7题:

    振源公司因经营不善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下列情形中的债权人中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

    • A、债权人甲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欠振源公司一笔货款
    • B、振源公司的债务人乙得知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后,从振源公司的债权人手中以五折的价格购得对振源公司的一项债权
    • C、债权人丙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得知振源公司处于破产状态,为担保自己的债权不受损害,赊购振源公司一笔货物
    • D、振源公司的债务人丙得知振源公司已被申请破产,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向振源公司出售一批货物,货款的到期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多选题
    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B

    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C

    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的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D

    如甲公司不行使取回权,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货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 C,B
    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 第9题:

    单选题
    振源公司因经营不善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下列情形中的债权人中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
    A

    债权人甲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欠振源公司一笔货款

    B

    振源公司的债务人乙得知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后,从振源公司的债权人手中以五折的价格购得对振源公司的一项债权

    C

    债权人丙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得知振源公司处于破产状态,为担保自己的债权不受损害,赊购振源公司一笔货物

    D

    振源公司的债务人丙得知振源公司已被申请破产,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向振源公司出售一批货物,货款的到期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构成债务人财产的是()。
    A

    管理人追回的绿杨公司董事张某侵占的公司财产

    B

    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C

    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

    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正确答案: D
    解析: (1)选项A: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计入债务人财产; (2)选项B: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计入债务人财产; (3)选项C://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4)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不能计入债务人财产。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
    A

    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B

    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

    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

    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


    正确答案: C
    解析: (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2)选项B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3)选项C://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 第12题:

    单选题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构成债务人财产的是()。
    A

    管理人追回的绿杨公司董事张某侵占的公司财产

    B

    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C

    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

    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正确答案: D
    解析: (1)选项A: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计入债务人财产;(2)选项B: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计入债务人财产;(3)选项C://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包括担保物),计入债务人财产;(4)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不能计入债务人财产。

  • 第13题: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 ) 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正确答案:D
    【考点】破产法中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债务人享有的未到期债权和设定抵押的财产均属于债务人财产,A、C不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处分行为经撤销后,标的财产同样属于债务人财产,B项不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9条规定,上述标的物不属于债务人财产,D项正确。

  • 第14题: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白云蓝天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 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白云蓝天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 构成债务人财产?

    A.白云蓝天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B.管理人撤销白云蓝天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C.白云蓝天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白云蓝天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答案:D
    解析:
    《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 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据此,债务人享有的未到期债权和设定抵押的财产均属于债 务人财产,A、C不选。《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 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上述处分行为经撤 销后,标的财产同样属于债务人财产,B项不选。《破产法》笫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 巳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偾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 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因此,上述标的物不属于债务人财 产,D项正确。

  • 第16题: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

    答案:C
    解析:
    【考点】债务人财产的范围【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0条的规定,债务人财产包括两部分: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本题中,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以及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均不属于甲公司的财产,且其负有返还的义务,故该两项错误。至于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尚未支付货款的在途货物,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因此,该类财产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不具有确定性,取决于出卖人是否取回以及管理人是否支付全部价款,故A项错误。C选项中的一处厂房虽然被设定了抵押,但抵押权是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都具有不确定性,将其列入破产财产有利于债务人财产的妥善保管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项。

  • 第17题:

    (一)
    A公司因经营困难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B公司作为A公司债权人, 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同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对A公司财 产进行整理。据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A公司与C公司签订有一份购销合同,双方均未履
    行完毕。
    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A公司对个别债务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B.A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C.A公司必须继续履行其与C公司的合同
    D.A公司是否需履行与C公司的合同,由破产管理人决定


    答案:C
    解析:
    《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 效。第1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 财产。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 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 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故选C项。

  • 第18题: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各项中不构成债务人财产的是()。

    • 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 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 C、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 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 )。

    •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 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 C、甲公司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 D、甲公司受乙公司委托有偿保管的一台汽车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各项中不构成债务人财产的是()。
    A

    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B

    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C

    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

    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 )。
    A

    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B

    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

    甲公司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

    甲公司受乙公司委托有偿保管的一台汽车


    正确答案: C
    解析: 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债务人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因此,选项C正确。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2009年真题]
    A

    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B

    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

    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

    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企业破产法》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该条规定了特殊取回权——出卖人取回权。甲公司购买的在途货物,尚未支付货款,仍属于出卖人,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BD两项,《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规定了一般取回权,作为取回权标的物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主要包括两项:①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②债务人非法占有的他人财产。本题中,甲公司租用的设备及甲公司占有的两处房产都属于债务人甲公司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作为财产所有人的乙公司和丙公司有权取回,因此,这都不属于债务人甲的财产。
    C项,《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因此破产申请受理时,不论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上是否有担保物权,都属于债务人财产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
    A

    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B

    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

    甲公司已经抵押给丙银行的办公楼

    D

    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丁公司的两处房产


    正确答案: C
    解析: (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该货物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2)选项B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3)选项C://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