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刘某与孙某因合同发生争议,刘某向孙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曹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曹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关于曹某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共同原告B 共同被告C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题目
单选题
刘某与孙某因合同发生争议,刘某向孙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曹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曹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关于曹某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共同原告

B

共同被告

C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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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第 28 题 孙某与王某集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因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将汽车判归已有,由其偿还孙某的投资,或由孙某退还其投资,将汽车归孙某所有。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要求在诉讼期间汽车继续营运,以其朋友刘某的汽车为担保。珐院裁定准许王某将车营运至判决车辆归属时止。后经法院判决车归孙某,但孙某发现汽车发动机已被更换,担保人刘某已将用以担保的汽车变卖后不知去向。孙某遂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那么,法院应否赔偿?(  )

    A.应予赔偿,因为孙某的损失是由于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B.应予赔偿,因为是该法院诉讼保全手续的不明导致了诉讼当事人的损失

    C.不予赔偿,因本案中法院的保全行为并不违法

    D.不予赔偿,因为孙某的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司法赔偿的范围


    正确答案:C
    《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造成损害的,适用刑事赔偿程序予以赔偿。在本案中,法院的诉讼保全措施并不违法。从因果关系上讲,该损失也并非由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致。所以,法院不予赔偿,当事人只能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因此C项正确,ABD 项的说法都不正确。

  • 第2题:

    曹某经营一家面馆,于2015年1月向孙某借款2万元用于面馆经营,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条款。但2016年1月合同到期后,曹某以经营不善为由,并未偿还贷款,孙某一直催促还款,但并未到法院起诉。2017年2月,孙某至曹某经营的面馆,再次催促还款未果。后孙某点了一碗面,并讽刺道:“卖这么便宜能挣钱才怪!”曹某反驳道:“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均受到轻微伤。根据该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曹某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承担侵权责任;孙某提出反诉,要求曹某偿还借款2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不应受理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
    B.应当告知孙某另行起诉
    C.应当合并审理
    D.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再继续审理

    答案:A,B
    解析:
    考查诉讼标的、反诉与诉讼请求的处理。《民诉解释》第233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在曹某与孙某侵权一案纠纷中,孙某提出曹某返还借款2万元。本诉是侵权纠纷,而反诉是借款合同纠纷,两个诉诉讼标的并不相同,孙某提出的反诉和本诉也没有牵连性。因此,CD错误,本题AB当选。

  • 第3题:

    曹某诉刘某买卖合同违约,孙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曹某和刘某双方同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需要确定由孙某承担义务。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B.如果孙某不同意调解,人民法院不可以进行调解
    C.曹某和刘某达成调解协议即可,调解协议无须经过孙某的同意
    D.孙某在法院送达调解书之前反悔的,调解协议仅在曹某、刘某之间生效

    答案:B
    解析:
    考查调解协议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义务的法律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故ACD项错误,B项正确。

  • 第4题:

    王某与李某因合同发生争议,王向李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唐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唐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管辖错误将损害其实体权利
    C.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诉的当事人
    D.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案的当事人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对诉讼标的是否有独立请求权决定了该第三人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案中唐某主张的是对涉诉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而不是主张对诉讼标的本身具有权益,因而唐某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不是有独立请求权
    第三人而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和《民诉意见》第66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他不是本诉的当事人(包括原被告),其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 第5题:

    刘某与曹某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刘某向 曹某给付位于某市的别墅1栋,刘某交付房屋后,曹某 并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刘某遂向法院起诉,在诉讼 过程中,刘某发现曹某因经营不善早已没有多少财产 可供保全,但曹某是孙某的借款人,且其对孙某债权不 仅能够清偿价款而且已到期。于是刘某向法院申请财 产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不得裁定对孙某的财产进行保全
    B.人民法院可以依刘某申请,裁定对孙某的财产 进行保全
    C.人民法院可以依刘某申请,裁定孙某不得对曹 某进行清偿
    D.孙某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应 当直接向刘某偿付


    答案:A,C
    解析:
    。《民诉意见》第105条。

  • 第6题:

    孙某与王某集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因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将汽车判归己有,由其偿还孙某的投资,或由孙某退还其投资,将汽车归孙某所有。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要求在诉讼期间汽车继续营运,以其朋友刘某的汽车为担保。法院裁定准许王某将车营运至判决车辆归属时止。后经法院判决车归孙某,但孙某发现汽车发动机已被更换,担保人刘某已将用以担保的汽车变卖后不知去向。孙某遂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那么,法院应否赔偿?()

    • A、应予赔偿,因为孙某的损失是由于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 B、应予赔偿,因为是该法院诉讼保全手续的不明导致了诉讼当事人的损失
    • C、不予赔偿,因本案中法院的保全行为并不违法
    • D、不予赔偿,因为孙某的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司法赔偿的范围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刘某与孙某因合同发生争议,刘某向孙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曹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曹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关于曹某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共同原告
    • B、共同被告
    •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正确答案:C

  • 第8题:

    2004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法院缺席判决。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 B、法院对被告孙某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方式
    • C、法院对被告孙某应当适用公告送达方式
    • D、法院对本案应当裁定诉讼终结

    正确答案:C

  • 第9题:

    不定项题
    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

    曹某诉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标的是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8000元

    B

    诉讼中,若曹某不要求孙某赔偿误工损失费8000元,而法院依然判决孙某赔偿曹某误工损失费8000元,对此孙某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C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是反诉

    D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中,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该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不定项题
    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应当将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进行合并审理

    B

    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继续进行

    C

    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D

    本案为确认之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A

    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B

    租赁合同无效 

    C

    自己无支付能力 

    D

    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曹某诉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标的是“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8000元”

    B

    诉讼中,若曹某不要求孙某赔偿误工损失费8000元,而法院依然判决孙某赔偿曹某误工损失费8000元,对此孙某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C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是反诉

    D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中,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驳回该诉讼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在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中,诉讼标的是处于争议的人身侵权法律关系
    B项,根据《民诉解释》第392条,当事人可对超出诉讼请求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当事人可对超出诉讼请求提出再审申请。
    CD两项,因为孙某不是刘某财产损害赔偿之诉的诉讼当事人,其无资格代替刘某提出诉讼,也自然不构成反诉,因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驳回该诉讼。

  • 第13题:

    曹某经营一家面馆,于2015年1月向孙某借款2万元用于面馆经营,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条款。但2016年1月合同到期后,曹某以经营不善为由,并未偿还贷款,孙某一直催促还款,但并未到法院起诉。2017年2月,孙某至曹某经营的面馆,再次催促还款未果。后孙某点了一碗面,并讽刺道:“卖这么便宜能挣钱才怪!”曹某反驳道:“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均受到轻微伤。根据该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曹某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承担侵权责任;孙某提出反诉,要求曹某承担侵权责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法院不应受理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
    B.应当告知孙某另行起诉
    C.应当合并审理
    D.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再继续审理

    答案:A,B,D
    解析:
    考查反诉。曹某与孙某的案件中,孙某提出的属于反诉的情形,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故C正确,ABD当选。

  • 第14题:

    刘某与孙某因合同发生争议,刘某向孙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曹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曹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关于曹某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共同原告
    B.共同被告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C
    解析: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 第15题:

    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中,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
    D:法院应当将此案与孙某盗窃案合并审理

    答案:C
    解析:
    【考点】诉讼中止【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本题不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第1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本题中孙某欠款不还与盗窃两个案件之间没有关联,对孙某刑事责任的追究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互不影响,所以本题中债务纠纷不以孙某刑事诉讼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不需要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同理,不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基本条件。【陷阱】我们在解题时不能受到“先刑事后民事”的干扰。在刑事诉讼中,当犯罪嫌疑人处于被监禁状态时,如果该嫌疑人同时是另一个民事诉讼的被告,那么法律文书可以通过转交送达。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 第16题:

    2008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银行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的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法院对被告孙某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方式
    C:法院对被告孙某应当适用公告送达方式
    D:法院对本案应当裁定诉讼终结

    答案:C
    解析:
    【考点】民事诉讼程序对被告下落不明的处理。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孙某并不是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因此不能适用缺席判决,故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所以C项正确,B、D项错误。

  • 第17题:

    刘某在下班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发现孙某和王某形迹可疑,正在偷窃其他乘客随身携带的财物,于是刘某立即加以制止,并且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刘某协助民警将孙某和王某抓获。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得知,二人曾作案多起,当地检察机关遂对二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对孙某和王某判处了相应刑罚。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刘某报案的行为属于守法
    B.刘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孙某和王某的行为属于法的适用
    C.人民法院对孙某和王某的审判活动是司法
    D 检察机关对孙某和王某提起公诉的活动属于执法

    答案:A,C
    解析: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进行的活动,包括行使权利(积极守法)和履行义务(消极守法)。刘某作为公民其报案和协助抓捕的活动属于积极守法。因此A项正确。法的适用又称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检察机关对孙某和王某提起公诉的活动属于司法。因此D项错误。

  • 第18题:

    曹某诉刘某买卖合同违约,孙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曹某和刘某双方同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需要确定由孙某承担义务。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曹某和刘某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无须经过孙某的同意
    • B、人民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征询孙某的意见,也可以不征询孙某的意见
    • C、如果孙某不同意调解,人民法院不可以进行调解
    • D、孙某在法院送达调解书之前反悔的,调解协议仅在曹某、刘某之间生效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 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 B、租赁合同无效 
    • C、自己无支付能力 
    • 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问答题
    孙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决,要求孙某赔偿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孙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孙认为法院处理有错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被法院拘留15日。 孙某是否可以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所谓行政诉讼是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这就是说:首先,只有行政机关才能作为被告,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在行政机关的范围之内;第二,法院对案件依法做出裁判,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行为;第三,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机关而不是个人。所以说,任何人都不能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出行政诉讼。如果孙某认为法院的处理不当,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在法院决定进行再审之前,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2014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法院缺席判决。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A

    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

    法院对被告孙某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方式

    C

    法院对被告孙某应当适用公告送达方式

    D

    法院对本案应当裁定诉讼终结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孙某与王某集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因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将汽车判归己有,由其偿还孙某的投资,或由孙某退还其投资,将汽车归孙某所有。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要求在诉讼期间汽车继续营运,以其朋友刘某的汽车为担保。法院裁定准许王某将车营运至判决车辆归属时止。后经法院判决车归孙某,但孙某发现汽车发动机已被更换,担保人刘某已将用以担保的汽车变卖后不知去向。孙某遂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那么,法院应否赔偿?(  )
    A

    应予赔偿,因为孙某的损失是由于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B

    应予赔偿,因为是该法院诉讼保全手续的不明导致了诉讼当事人的损失

    C

    不予赔偿,因本案中法院的保全行为并不违法

    D

    不予赔偿,因为孙某的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司法赔偿的范围


    正确答案: D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在本案中,法院的诉讼保全措施并不违法。从因果关系上来讲,该损失也并非由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致。所以,法院不予赔偿,当事人只能寻求其他救济途径。

  • 第23题:

    单选题
    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2014年真题]
    A

    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B

    租赁合同无效

    C

    自己无支付能力

    D

    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正确答案: D
    解析:
    AD两项,属于反驳,反驳是指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从实体上和程序上、从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否定或部分的否定。“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以及“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是被告曹某提出的一种对原告主张的反驳,其目的在于使原告的主张不成立。
    B项,反诉是指在本诉的进行过程中,本诉的被告针对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与本诉具有牵连性、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是一种独立的诉。被告提起的确认“租赁合同无效”之诉,作为一种独立的诉讼,目的在于吞并原告“支付租金”的请求,构成反诉
    C项,属于被告曹某陈述的一种事实,既不是反诉,也不是反驳。

  • 第24题:

    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
    A

    曹某、孙某、刘某是曹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当事人

    B

    曹某、孙某、刘某是刘某财产损害赔偿案的诉讼当事人

    C

    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和刘某的财产损害赔偿诉讼都是作为给付之诉

    D

    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和刘某的财产损害赔偿诉讼都是不作为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 B,A
    解析:
    在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中,曹某和孙某为诉讼当事人;在刘某的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中,曹某和刘某为诉讼当事人。本题中,两个诉讼都是要求对方当事人为给付,均为作为的给付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