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中国男子甲与日本女子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两人移居澳大利亚。甲前妻丙在澳提起诉讼提出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不成立,要求解除甲乙的婚姻关系。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规定,夫妻关系成立与否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意大利法律规定婚姻关系适用丈夫的本国法。若澳大利亚法律仅承认转致,则应适用( )A 中国法律B 意大利法律C 澳大利亚法律D 日本法律

题目
单选题
中国男子甲与日本女子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两人移居澳大利亚。甲前妻丙在澳提起诉讼提出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不成立,要求解除甲乙的婚姻关系。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规定,夫妻关系成立与否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意大利法律规定婚姻关系适用丈夫的本国法。若澳大利亚法律仅承认转致,则应适用( )
A

中国法律

B

意大利法律

C

澳大利亚法律

D

日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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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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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双方签订一借款合同,借款人甲的朋友丙作为保证人,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丙承担连带责任。后来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乙发生了纠纷。乙以甲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

    A.应当将甲和丙列为共同被告

    B.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C.应当只列甲为被告

    D.应当通知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当事人。
    《民诉法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本案中,债权人只起诉了被保证人,答案应为B。

  • 第2题:

    如果甲在向丙提起诉讼前,已经向乙提起了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在甲对乙提起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法院对甲与丙之间的诉讼应当做( )处理。

    A.延期审理

    B.中止该诉讼

    C.终结该诉讼

    D.继续诉讼,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B
    B。解析: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中止代位权诉讼。

  • 第3题:

    甲、乙均为中国公民,在中国结婚。婚后若干年,甲移居美国,乙仍居中国。因长期分居感情疏离,两人决定离婚。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无论甲、乙哪一方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B.若甲先在美国起诉,则乙不可再在中国起诉

    C.甲在美国起诉后,乙仍然可以在中国起诉

    D.甲在美国起诉后,乙既可以在中国起诉,也可以到美国应诉


    正确答案:B

  • 第4题:

    甲与乙大学同学,结婚后,甲父母出资200万,乙父母出资300万,为甲乙购买房屋,登记在甲名下。结婚多年,两人感情逐渐出现问题,乙在外与丙长期同居。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乙损害赔偿
    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
    C.甲有权请求丙赔偿
    D.该房屋属于甲、乙按份共有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第2款:“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该房屋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则属于甲、乙按份共有。《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解释三》第17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甲属于虐待家庭成员,是有过错方,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故A选项错误。乙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属于有过错方,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故B选项错误。赔偿义务人是有过错的配偶,第三者不是赔偿义务人,故C选项,错误。

  • 第5题:

    中国男子甲与日本女子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两人移居澳大利亚。甲前妻丙在澳提起诉讼提出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不成立,要求解除甲乙的婚姻关系。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规定,夫妻关系成立与否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意大利法律规定婚姻关系适用丈夫的本国法。若澳大利亚法律仅承认转致,则应适用( )

    • A、中国法律
    • B、意大利法律
    • C、澳大利亚法律
    • D、日本法律

    正确答案:A

  • 第6题:

    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甲乙是否感情破裂?


    正确答案: 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可以认定甲乙感情破裂。

  • 第7题:

    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根据本案的情况,丙应当归谁抚养?如果乙抚养,乙可以向甲提出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乙长期与丁同居,道德作风不良,没有尽到父亲和丈夫的责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利益出发,丙应规乙抚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第8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王某,检察机关对甲乙提起公诉,对未成年人丙作了不起诉处理。现王某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 关于本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
    • B、应将甲、乙、丙作为共同被告
    • C、既可以将甲和乙作为被告,也可以将甲、乙、丙作为被告
    • D、由于丙是未成年人,不具有赔偿能力,因此不能作为被告

    正确答案:C

  • 第9题:

    问答题
    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甲乙是否感情破裂?

    正确答案: 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可以认定甲乙感情破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法院能否以甲有过错为由而判决不准离婚?

    正确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甲(男)与乙(女)经人介绍相识后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女孩,由于甲经常出差,夫妻感情逐渐淡漠。从1999年5月起,甲与女同学丙通奸,被乙发现后,甲索性在外租房和丙同居生活,甲乙为此经常争吵,夫妻关系恶化,自2001年初两人分居。2004年1月,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甲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述理由:(1)法院能否判决甲乙离婚?(2)乙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中国男子甲与日本女子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两人移居澳大利亚。甲前妻丙在澳提起诉讼提出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不成立,要求解除甲乙的婚姻关系。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规定,夫妻关系成立与否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意大利法律规定婚姻关系适用丈夫的本国法。若澳大利亚法律仅承认转致,则应适用( )
    A

    中国法律

    B

    意大利法律

    C

    澳大利亚法律

    D

    日本法律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中国公民女甲与日本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先后到英国和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

    A.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日本

    C.英国

    D.希腊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后来又移居丙国。10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全部遗产的诉讼,理由是a与b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根据丙国的冲突规范,结婚适用婚姻举行地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则应适用夫的本国法,如果丙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则其行为属于()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参考答案:B

  • 第15题:

    甲和乙因感情不和意欲离婚,关于甲乙二人离婚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B.离婚案件的有效仲裁裁决不得再次申请仲裁
    C.若甲乙对解除其婚娴关系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甲乙之间的财产分配问题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的范围。根据我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因此,仲裁的范围仅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财产纠纷,解除婚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纠纷,不属于仲裁管辖范围。《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本案中,夫妻财产分配问题是婚姻纠纷,不属于仲裁的范围,所以选项B、C、D错误。《婚姻法》第31条和第32条分别规定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故选项A正确。

  • 第16题:

    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如果甲对一审法院判决中的财产处理不服而上诉,乙在上诉审中第一次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0条第3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第17题:

    甲(男)与乙(女)经人介绍相识后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女孩,由于甲经常出差,夫妻感情逐渐淡漠。从1999年5月起,甲与女同学丙通奸,被乙发现后,甲索性在外租房和丙同居生活,甲乙为此经常争吵,夫妻关系恶化,自2001年初两人分居。2004年1月,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甲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述理由: 法院能否判决甲乙离婚?


    正确答案: 法院可以判决甲乙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甲与丙的同居行为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事由,因此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 第18题:

    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乙是否能提起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乙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第19题:

    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法院能否以甲有过错为由而判决不准离婚?


    正确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 第20题:

    甲与乙于200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甲与乙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2012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甲与乙不得离婚,则下列起诉中,可以被依法受理的是:()

    • A、甲在判决生效后第21天提起的诉讼
    • B、甲在判决生效后第31天,因为新发现乙已经和丙同居的事实而再次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
    • C、乙在判决生效后第41天,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
    • D、乙在判决生效后第51天,以原来的事实和理由提起的离婚诉讼

    正确答案:B,C,D

  • 第21题:

    问答题
    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乙是否能提起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乙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甲与乙结婚后打算做生意,妻子乙因与甲在经营方面意见不和,与丈夫书面约定:丈夫的生意与家庭无关,家庭存款全部由乙掌管。2009年甲以自己的名义向朋友丙借款十万元做生意。甲的生意刚有起色便遭遇行情变化,2010年之后甲的生意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2年债务到期后,丙开始向甲催还借款,甲称自己无力偿还,丙要求甲与乙共同偿还,甲拿出与妻子乙的财产约定协议,证明自己的生意与妻子无关,而丙对此并不知情。丙见索要借款无望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乙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甲乙之间的约定对甲乙双方是否具有约束力?(2)对于丙是否知道甲乙之间的约定的举证责任应该由谁承担?(3)甲欠丙的借款应如何偿还?(4)若甲乙之间的约定是在甲生意亏损之后所做,那么该约定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在我国,属于涉外民事案件的有:
    A

    R国人甲和乙,就位于中国境内的一幢房产,提起的继承诉讼

    B

    中国人甲和乙在中国结婚,婚后乙移居A国,甲在中国提起的离婚诉讼

    C

    中国人甲在J国故意杀害J国公民乙的案件

    D

    中国企业甲,向乙国政府提出的不服其财产查封措施的诉讼


    正确答案: D,A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根据本案的情况,丙应当归谁抚养?如果乙抚养,乙可以向甲提出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乙长期与丁同居,道德作风不良,没有尽到父亲和丈夫的责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利益出发,丙应规乙抚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