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甲公司20×8年有关所得税资料如下:
(1)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37.5万元,其中存货项目余额为22.5万元,未弥补亏损项目余额为15万元。
(2)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其中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10万元,因违反合同支付违约金30万,工资及相关附加超过计税标准60万,上述收入或支出已全部用现金结算完毕。
(3)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年初减值准备为0,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万元,使存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年初余额90万减少到年末的20万,税法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抵扣。
(4)年末计提产品保修费用40万,计入销售费用,预计负债余额为40万元(期初余额为O),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可以在税前扣除。
(5)至20×8年末为止尚有60万元亏损没有弥补,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5万元。
要求:
(1)指出上述事项中,哪些将形成暂时性差异,属于何种暂时性差异;
(2)计算甲公司20×8年应交所得税;
(3)计算20×8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
(4)编制所得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公司2015年末存货账面余额800万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1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已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转变为实质性损失前不得税前扣除。则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为()。
第7题:
甲公司201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从2018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1)某批外购存货年初、年末借方余额分别为9900万元和9000万元,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为235万元,该批存货跌价准备年初、年末贷方余额分别为940万元和880万元,当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0万元,税法规定,资产减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准予扣除。 (2)某项外购固定资产当年计提的折旧为1200万元,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该项固定资产系2016年12月18日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原价为6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类似固定资产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甲公司在纳税申报时按照年数总和法将该折旧调整为2000万元。 (3)12月31日,甲公司根据收到的税务部门罚款通知,将应缴罚款300万元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款项尚未支付。税法规定,企业该类罚款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当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用为25740万元,款项尚未支付。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甲公司当年销售收入为170000万元。 (5)通过红十字会向地震灾区捐赠现金50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分别计算甲公司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以及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金额。
第8题:
贷方1530
借方1638
借方1110
贷方4500
第9题:
456万元
560.2万元
679.2万元
625万元
第10题:
所得税费用为780万元
应交所得税为102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为24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40万元
第11题:
-35万元
-20万元
15万元
30万元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甲公司201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从2018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1)某批外购存货年初、年末借方余额分别为9900万元和9000万元,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为235万元,该批存货跌价准备年初、年末贷方余额分别为940万元和880万元,当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0万元,税法规定,资产减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准予扣除。 (2)某项外购固定资产当年计提的折旧为1200万元,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该项固定资产系2016年12月18日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原价为6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类似固定资产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甲公司在纳税申报时按照年数总和法将该折旧调整为2000万元。 (3)12月31日,甲公司根据收到的税务部门罚款通知,将应缴罚款300万元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款项尚未支付。税法规定,企业该类罚款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当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用为25740万元,款项尚未支付。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甲公司当年销售收入为170000万元。 (5)通过红十字会向地震灾区捐赠现金50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逐项计算甲公司2017年年末应确认或转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
第18题:
甲公司201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从2018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1)某批外购存货年初、年末借方余额分别为9900万元和9000万元,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为235万元,该批存货跌价准备年初、年末贷方余额分别为940万元和880万元,当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0万元,税法规定,资产减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准予扣除。 (2)某项外购固定资产当年计提的折旧为1200万元,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该项固定资产系2016年12月18日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原价为6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类似固定资产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甲公司在纳税申报时按照年数总和法将该折旧调整为2000万元。 (3)12月31日,甲公司根据收到的税务部门罚款通知,将应缴罚款300万元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款项尚未支付。税法规定,企业该类罚款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当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用为25740万元,款项尚未支付。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甲公司当年销售收入为170000万元。 (5)通过红十字会向地震灾区捐赠现金50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编制甲公司2017年度与确认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相关的会计分录。(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第19题:
第20题:
12.5
7.5
5
20
第21题:
-35
20
-20
30
第22题:
第23题:
确认当期所得税287.5万元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75万元
确认所得税费用36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