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简述立案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问题
  • 第1题:

    海警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有()

    • A、立案
    • B、侦查
    • C、执行强制措施
    • D、起诉

    正确答案:A,B,C

  • 第2题:

    立案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①()。②()。


    正确答案:立案是一项刑事诉讼行为;立案是侦查的前提和基础

  • 第3题:

    问答题
    简述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概念和功能。

    正确答案: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内部审批案件使用的一种书面报告。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即成为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的依据。它的功能有两点:一是依法确认案件成立,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文字凭据;二是对侦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因为立案报告书对案情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并提出了侦查计划,指导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4题:

    问答题
    刑事诉讼中的反诉应具有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刑事诉讼中反诉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自诉人指控自诉案件被告人犯罪行为有因果关系的行为;
    (3)反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依法可以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
    (4)反诉只能在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宣告判决前提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类型。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湖南省盗伐林木案的刑事立案标准。

    正确答案: 盗伐林木案,立案起点为3立方米或者幼树150株;
    重大案件立案起点为30立方米或者幼树1500株;
    特别重大案件立案起点为150立方米或者幼树7000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正确答案: 我国刑事起诉制度采取的是类似于上述第二种刑事起诉制度:以公诉为主,兼采被害人自诉。我国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显然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上明确了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但在我国刑事公诉、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及权利是不尽相同的。
    (一)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地位十分特殊,处于权利欠缺的控诉者的地位。
    (二)自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被害人是权利完整的控诉者。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完整的原告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正确答案: 1.依法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公诉案件,对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
    2.依法直接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对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
    3.在审判活动中,有权决定对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措施;
    4.在审判活动中,为调查、核实证据,有权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5.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6.依法主持和指挥审判活动,对违反法庭秩序的人,有权予以警告制止,强行带出法庭,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依法交付执行机关执行;对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由法院执行的判决,有权直接执行;
    8.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正确答案: 1.对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立案、侦查、预审。
    2.对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进行拘留,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批准或决定的拘留、逮捕分则执行。
    3.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剥脱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及有关机关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监督或考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填空题
    立案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①()。②()。

    正确答案: 立案是一项刑事诉讼行为,立案是侦查的前提和基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刑事诉讼中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

    正确答案: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刑事诉讼中送达的特征。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简述立案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


    正确答案: 1、立案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和必经阶段。没有立案这一阶段,便没有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在刑事诉讼中,任何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立案程序。只有经过立案,进行侦查或审判活动才有了合法依据,否则便是违法。
    2、立案对及时有力地揭露、证实和打击犯罪有着重要意义,体现了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积极主动精神。对于已经实施或预备实施或正在实施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一经发现便及时立案,就能迅速开展侦查审判活动,以有效地制止犯罪,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3、立案可以有效地保障无辜的公民不受刑事追究。通过立案前的审查,凡是不具有犯罪事实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不予立案。这样就可以把好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口,在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就注意防止无根据地对公民进行刑事追究。
    4、通过立案使司法机关能够及时统计分析各个时期各种犯罪的发案情况和动向,研究犯罪的特点和规律,以制定相应的对策,有针对地开展专项斗争,加强犯罪预防,搞好综合治理。

  • 第14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立案程序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必经的诉讼阶段?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5题:

    多选题
    海警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有()
    A

    立案

    B

    侦查

    C

    执行强制措施

    D

    起诉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试论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正确答案: 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证据在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1)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以及定罪判刑和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
    (2)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
    (3)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案件的事实基础。
    此外,证据是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和所处地位。

    正确答案: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参与诉讼的全过程:从立案、侦查(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提起公诉、支付公诉、审判监督,直到监督判决的执行。这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职权、地位及其发挥作用的不同之处。
    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阶段,人民检察院的权利和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
    (1)侦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发现并且认为有犯罪行为时,应依法立案侦查或交由公安机关侦查;有权直接受理案件,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
    (2)提起公诉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凡是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一规定指明了人民检察院对公诉案件的绝对审查权能。
    (3)审判阶段。由于人民检察院负有司法监督职能,所以在审判阶段中,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既有公诉人的地位,行使公诉人的职权,又有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行使监督职权。
    (4)执行阶段。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9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和判决裁定情况进行监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多选题
    立案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包括()
    A

    立案是一项刑事诉讼行为

    B

    立案是将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

    C

    立案是侦查的前提和基础

    D

    立案是为了打击犯罪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权利义务。

    正确答案: 1.地位: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一样。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也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又对其诉讼地位加以限制。
    2.权利:
    (1)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2)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的决定,有权获知原因;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3)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4)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5)对于人民检察院所做的不起诉的决定,有权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如果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对于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的决定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对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7)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应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3.义务:
    (1)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申述案件事实。
    (2)接受公安、司法机关对其进行人身检查。
    (3)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唤。
    (4)在法庭上接受询问。
    (5)遵守法庭秩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和所处地位。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是审判者,行使审判权力,在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决定诉讼的发展进程。人民法院通过组织、指挥诉讼、指导诉讼参与人依法定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刑事案件只有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才能决定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换句话说,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宪法》等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力有:①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审判行为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②受理公诉和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并决定开庭审判,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③审判全部公诉、自诉案件;④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如逮捕、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⑤决定合议庭成员,主持审判活动,为维持诉讼秩序,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而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罚款决定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⑥为调查核实证据进行勘难、检查、扣押、鉴定和查寻、冻结等活动;⑦决定是否延期审理;⑧二审中,根据上诉或抗诉,对一审判决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维持一审裁判、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进行再审;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无罪,罪重或罪轻的判决;对某些程序问题或实体问题作出裁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自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权利义务。

    正确答案: 1.权利: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撤回自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作为原告人出席法庭参加法庭审判和同被告方辩论;申请回避;提出上诉;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等。
    2.义务:负有举证责任;应当亲自参加诉讼。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刑事诉讼中律师代理的特征?

    正确答案: 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被代理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必须办理委托手续,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代理人的范围有明确的限制,即专指持有有效证书,执行法律事务的律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刑事申诉的立案复查标准。

    正确答案: (1)原判决、裁定或决定有错误可能;
    (2)申诉材料的形式要件符合要求;
    (3)属于该院管辖。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