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15周岁)的下列哪些行为成立犯罪?(  )A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B盗取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C帮助张某将汽车推至悬崖下毁坏以骗取保险金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重伤

题目
多选题
甲(15周岁)的下列哪些行为成立犯罪?(  )
A

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B

盗取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

C

帮助张某将汽车推至悬崖下毁坏以骗取保险金

D

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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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加入某种添加剂的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

    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参考答案:B

  • 第2题:

    关于乙挪用公司5万元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甲唆使乙挪用公司5万元,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B.甲没有指使、参与策划挪用公司5万元,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C.甲明知是挪用的款项而使用,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D.乙明知甲欲从事营利活动,却仍然挪用5万元,故即使没有超过3个月也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C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本案中,甲唆使乙挪用公款,应与乙就挪用公款成立共犯。因此,A项正确,B项显然与题干事实不符.错误。C项结论虽正确,但前提不能推导出结论,应属错误。D项也与题干不合,并非是营利活动,而是非法活动。

  • 第3题:

    甲欲与其妻乙离婚,乙不同意,某日,甲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乙,因久等未归且惧怕法律制裁,甲打消杀乙念头,将菜倒掉。关于甲的犯罪未完成形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成立犯罪预备
    B.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已经投毒,成立犯罪未遂
    D.已经着手,成立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答案:A,C,D
    解析:
    本案中甲已将毒药拌入菜中,因此不再是犯意表示,而是进入了犯罪预备阶段。因为饭菜还在甲的控制之下,是否端给乙吃还不一定,未对乙的生命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所以属于犯罪预备,而不属于“着手”的实行行为。此时,因为久等其妻未归且惧怕法律制裁而停止犯罪,是主动停止,故构成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 第4题:

    不考虑情节,下列哪些行为成立犯罪预备?( )

    A.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
    B.拟订犯罪计划
    C.尾随目标的行为
    D.纠集、拉拢其他犯罪人的行为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犯罪预备行为的理解。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ABCD四项均是制造犯罪条件的行为,故属于犯罪预备行为。

  • 第5题:

    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
    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详解】违法性认识,是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违法性的认识问题,大多是作为违法性的错误问题从反面进行议论的。违法性的错误,是指没有事实错误,但不知道其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或者错误地以为其行为被法律所允许的情形。违法性的错误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可以回避的违法性的错误,在此情形下,行为人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二是不可回避的违法性的错误,于此情形下,行为人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而当行为人不可能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时,或者说不可避免地产生违法性的错误时,则不能以犯罪论处。在本案中,甲专门针对该行为的合法状况向法院进行了咨询,那么在其信赖了法院的见解而产生了违法性的错误时,这些错误应属于不可避免的错误,故甲不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不构成犯罪。因此B正确,ACD错误。

  • 第6题: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可以适用无期徒刑
    B. 16周岁本身的未成年人,需要对其所实施的所有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C. 15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后对被害人使用暴力的,应成立抢劫罪
    D.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原则上应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


    答案:C
    解析:
    考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
    讲解:关于A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适用死刑,包括不得适用 刑缓期二年执行。但是,除了死刑之外,都可以适用,包括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因此,A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B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需对8种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这里的“已满”包括本数在内,但“不满”则不包括本数在内。换言之,16周岁本身的未成年人应当对其所实施的所有犯罪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因此,B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C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C项错误,当选。
    关于D项。犯罪时不满18周岁,只有在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时,才能被免除前科报告义务。换言之,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是原则上没有前科报告义务 因此,D项正确,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 第7题:

    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
    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答案:A,C,D
    解析:
    【考点】违法性认识错误。详解:违法性认识是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本题中,甲不知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由此,鉴于司法权威,甲对此行为不再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是ACD选项。

  • 第8题:

    下列哪些情形可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  )
    A.甲(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与幼女乙恋爱中偶尔发生性行为
    B.学生甲偶尔强拿硬要低年级学生少量财物
    C.甲盗窃财物数额不够较大,使用暴力威胁情节特别轻微
    D.法院认定甲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决定免予刑事处罚


    答案:A,B,C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第13条“但书”的适用。A、B、C均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因而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D是认为有罪但是免予刑事处罚,构成犯罪是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而并非不认为是犯罪。故A、B、C为正确选项。

  • 第9题:

    甲为年满15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该负刑事责任?()

    • A、抢劫
    • B、抢夺
    • C、绑架
    • D、放火

    正确答案:A,C,D

  • 第10题:

    多选题
    年满15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该负刑事责任()。
    A

    故意杀人

    B

    抢劫

    C

    爆炸

    D

    投毒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为年满15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该负刑事责任?()
    A

    抢劫

    B

    抢夺

    C

    绑架

    D

    放火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排除犯罪事由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甲征得儿童的父母同意并收养儿童的行为,属于承诺有效的行为,不成立犯罪;甲征得儿童本人同意并收养儿童的行为,属于承诺无效的行为,成立拐骗儿童罪

    B

    甲经犯罪嫌疑人乙同意,为其伪造了不利于乙的证据、毁灭了有利于乙的证据,属于承诺无效的行为,甲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帮助犯

    C

    甲将为乙保管的手镯(价值1.5万元)擅自出售,乙知情后表示将该手镯送与甲。由于乙的事后承诺有效,甲的行为不成立侵占罪

    D

    乙进入电梯后,甲关闭电源,谎称停电,使得乙不能走出电梯。乙的承诺无效,甲的行为成立非法拘禁罪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收养法》中规定了父母可以将孩子送给其他人抚养,儿童父母的同意,属于承诺有效的行为。儿童的承诺永远无效
    B项,乙的承诺是绝对无效的,这种行为妨害了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但是甲成立的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实行犯。这种帮助行为就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实行行为,因此不构成帮助犯。
    C项,事后承诺永远都是无效的,甲的行为不成立侵占罪的说法是错误的。侵占罪是绝对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乙可以不起诉,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但是甲的行为本身完全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构成犯罪的。承诺有效则行为根本不具有违法性,不可能构成犯罪。而行为人只是可以不被起诉,其行为本身还是具有违法性。
    D项,被害人对整个案件的基本事实的认识产生错误,其承诺是无效的。甲的行为成立非法拘禁罪

  • 第13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

    A.甲以抢劫故意、乙以故意共同对丙实施暴力,即使甲、乙的故意内容和成立的罪名不同,甲、乙仍然成立共犯

    B.甲邀乙一起去杀害丙,但事后证明乙没有责任能力,由于甲没有支配、控制乙的行为,不成立间接正犯,而是与乙成立共犯

    C.甲(16周岁)为乙(15周岁)盗窃望风,乙窃得1万元的,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犯关系。对甲的处罚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D.甲欲改装抢劫所得的汽车,知道真相的乙给了甲一套工具,甲随后改装该车,虽然甲不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但甲、乙仍然成立共犯


    参考答案:ABCD

  • 第14题:

    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

    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正确答案:B
    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本题中,甲不知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由此,鉴于司法权威,甲对此行为不再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答案B是正确的,当选。

  • 第15题: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医生甲征得乙(15周岁)同意,将其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乙的叔叔丙。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丈夫甲拒绝扶养因吸毒而缺乏生活能力的妻子乙,致乙死亡。因吸毒行为违法,乙的死亡只能由其本人负责,甲的行为不成立遗弃罪
    C.乙盗窃甲价值4000余元财物,甲向派出所报案被拒后,向县公安局告发乙抢劫价值4000余元财物。公安局立案后查明了乙的盗窃事实。对甲的行为不应以诬告陷害罪论处
    D.成年妇女甲与13周岁男孩乙性交,因性交不属于猥亵行为,甲的行为不成立猥亵儿童罪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遗弃罪、诬告陷害罪、猥亵儿童罪。 A项,依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的规定,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乙只有15周岁,其对于肾脏移植这样的重大健康问题无法做出有效的承诺,即被害人承诺无效,医生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故A项错误。
    B项,依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丈夫甲对于妻子乙有救助义务,在有救助能力的情况下不救助的,甲可以成立遗弃罪。至于乙吸毒致使其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这不能成为甲无罪的理由。故B项错误。
    C项,依据《刑法》第243条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成立诬告陷害罪。只有他人本不该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捏造事实并告发使得他人可能被追究的,才成立本罪。如果他人本来就该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对该人犯罪事实进行夸大并告发的,并没有侵犯对方的人身权,所以不成立本罪。甲捏造乙抢劫4000元的事实,是为了让公安机关立案,以便追究乙盗窃罪的刑事责任,而不是意图无端使乙受刑事追究,所以甲不成立诬告陷害罪。故C项正确。
    D项,依据《刑法》第237条第3款的规定,猥亵儿童的,成立猥亵儿童罪。猥亵与性交并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包含关系,即性交自然属于猥亵。只是强制与女子性交的,特别规定为强奸罪。强奸罪所没有包含的与不满14周岁男童的性交,仍然定性为猥亵儿童罪。故D项错误。

  • 第16题:

    15周岁的甲意图盗窃,17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配置万能钥匙。甲用乙配置的钥匙,盗窃他人财物3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
    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盗窃罪的从犯
    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盗窃罪的片面共犯论处

    答案:D
    解析:
    成立盗窃罪,要求行为主体年满16周岁。甲实施盗窃时只有15周岁,无责任能力。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实施盗窃,乙对此提供帮助,二人相互协作完成犯罪,故应认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据此,A选项表述正确。在甲、乙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下,由于乙的帮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因此,乙成立盗窃罪的从犯。B选项表述正确。如果甲、乙成立共同犯罪,则乙的行为属于帮助行为,而不是实行行为,故乙不成立间接正犯(间接正犯的行为是实行行为)。如果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即便要追究17周岁的乙的刑事责任,也不能认定乙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因为成立间接正犯,要求行为人对所利用的工具具有支配性,而在本案中,乙是应甲的要求为其配置万能钥匙,甲是否实施盗窃以及如何盗窃,乙都不具有支配性,无法将本案评价为如同乙本人亲自实施盗窃一般,故乙不属于间接正犯。
    因此,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盗窃罪的问接正犯。C选项表述正确。片面共犯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而在本题中,甲、乙存在盗窃他人财物的意思联络,不符合片面共犯的概念。D选项的表述错误,为本题正确选项。

  • 第17题:

    下列哪些情形可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A:甲(少男,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与幼女乙恋爱中偶尔发生性行为的
    B:甲(15周岁)偶尔强拿硬要低年级学生少量财物的
    C:甲盗窃财物数额不够大,使用暴力威胁情节轻微的
    D:法院认定甲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决定免予刑事处罚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刑法》第13条“但书”。详解: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A选项中,甲与幼女乙发生性行为可以认定为强奸罪,但是如果没有采用暴力的手段、是被害幼女自愿的、没有对被害幼女造成很大伤害的,则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本案双方属于恋爱关系,因此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当认为是犯罪。B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未成年人以轻微暴力抢劫少量财物的行为,此类行为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C选项中,根据《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D项中,免予刑事处罚是指构成犯罪,但因情节轻微而不予刑事处罚;而《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是不认为是犯罪的,两者适用的法律依据、认定的性质均不同。因此,应当选ABC三项。

  • 第18题: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15周岁)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导致被运送人10人死亡,
    甲不构成犯罪
    B.乙(14周岁)携带自制火药枪进行抢夺,但未使用该凶器的,不成立犯罪
    C.丙(15周岁)明知破坏水库大坝会导致多人死亡,仍然实施决水行为,引起3人死亡的,不成立犯罪
    D.丁(不满15周岁)数次教唆他人制造、走私和贩卖毒品,不成立犯罪


    答案:A
    解析:
    【 解析】A。A致人死亡是过失,不构成犯罪;B是抢劫罪;C构成故意杀人罪;D要追究贩卖毒品罪的刑事责任。

  • 第19题:

    以下关于犯罪主体的各种说法,正确的是?
    A.甲(15周岁)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导致被运送人10人死亡,甲不构成犯罪

      B.乙(14周岁)携带自制火药枪进行抢夺,但未使用该凶器的,构成抢夺罪

      C.丙(15周岁)明知破坏水库大坝会导致多人死亡,仍然实施决水行为,引起3人死亡的,不应当构成犯罪

      D.丁(不满15周岁)数次教唆他人制造、走私和贩卖毒品,但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A。A致人死亡是过失,不构成犯罪;B是抢劫罪;C构成故意杀人罪;D要追究贩卖毒品罪的刑事责任。

  • 第20题:

    甲17周岁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在审讯过程中主动交待了15周岁时也曾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仅对甲15周岁时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B.仅对甲17周岁时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C.由于甲未满18周岁,前后两项行为均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D.对前后两项犯罪行为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
    行为人已满16周岁后实施了某种犯罪,并在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也实施过相同的行为,如果实施的是法定的8种犯罪,则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只能追究已满16周岁以后犯罪的刑事责任。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以牟利为目的复制淫秽物品后,又将其销毁。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
    A

    甲的行为成立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既遂

    B

    甲的行为成立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中止

    C

    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甲没有牟利

    D

    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甲没有将该物品传播出去


    正确答案: A
    解析:
    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实施了复制淫秽物品的行为,复制行为本身已经实施完毕,而牟利目的并不需要行为人已经实际取得利益。未实际获利或者获利较少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及既遂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15周岁的甲参与绑架他人,并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由于绑架并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只成立绑架罪一罪,《刑法》第17条第2款并未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要对绑架行为负刑事责任。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

    15周岁的乙在某次群体性事件中,将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组织起来,聚众“打砸抢”。砸烂政府公务用车10余辆,由于《刑法》第17条第2款并没有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要对故意毁坏财物行为负刑事责任。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

    15周岁的丙盗窃他人财物,被事主吴某当场发现并拦腰抱住。丙用力挣脱后,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对准吴某的头部恶狠狠地拍了过去,吴某脑浆迸裂,当场死亡。由于《刑法》第269条明文规定了转化型抢劫。所以,丙成立抢劫罪

    D

    15周岁的丁在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了一名幼女。由于拐卖妇女、儿童罪包含了强奸罪,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并不对拐卖妇女罪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丁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8种行为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和投毒。甲的绑架行为与丁的拐卖行为均不构成犯罪,但甲应为绑架过程中的杀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丁应为拐卖过程中的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项,乙对毁坏财物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其作为首要分子,应为抢劫行为负刑事责任。
    C项,根据司法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
    A

    16周岁的甲唆使14周岁的乙抢劫成立共同犯罪

    B

    16周岁的甲与14周岁的乙共同盗窃巨额财物成立共同犯罪

    C

    16周岁的甲提供毒药帮助14周岁的乙将丙杀死成立共同犯罪

    D

    16周岁的甲指使14周岁的乙贩毒成立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包括单位犯罪主体)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各自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