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英国学者蒲莱士提出了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形式分类,关于这一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 刚性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在法律文件上明确表现为宪法B 刚性宪法不易修改的特点契合了法治稳定性的要求,所以现代法治国家必须制定刚性宪法C 柔性宪法一般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D 美国普通法院就能确认一般法律是否违宪,所以美国宪法是柔性宪法

题目
单选题
英国学者蒲莱士提出了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形式分类,关于这一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刚性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在法律文件上明确表现为宪法

B

刚性宪法不易修改的特点契合了法治稳定性的要求,所以现代法治国家必须制定刚性宪法

C

柔性宪法一般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

D

美国普通法院就能确认一般法律是否违宪,所以美国宪法是柔性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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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多选题
    甲、乙通过丙向丁购买毒品,甲购买的目的是为自己吸食,乙购买的目的是为贩卖,丙则通过介绍毒品买卖,从丁处获得一定的好处费。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甲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B

    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C

    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D

    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贩卖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本罪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管秩序。行为人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除了主观上具有故意之外,还应当具有牟利的目的。甲有购买行为,但购买并非为出卖而是为自己吸食,其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乙是为出卖而购买,构成贩卖毒品罪。丙介绍毒品买卖,是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应以贩卖毒品罪论处。丁实施了出卖毒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 第2题:

    单选题
    甲欠乙10万元久不归还,乙反复催讨。某日,甲持凶器闯入乙家,殴打乙致其重伤,迫乙交出10万元欠条并在已备好的还款收条上签字。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故意伤害罪

    B

    抢劫罪

    C

    非法侵入住宅罪

    D

    抢夺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欠条作为债权凭证,是一种财产性利益。行为人用暴力手段抢回欠条、逼迫被害人填写虚假的收条,行为人的暴力行为消灭了债务,使自己的财产消极增加,既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其人身权,具有当场取财性,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甲行为成立抢劫罪,并且是入户抢劫,非法侵人住宅的行为被抢劫罪所吸收,不另外单独定罪。

  • 第3题:

    单选题
    某银行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之后,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B

    因法院的生效判决已对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予以确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

    C

    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复函合法

    D

    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案中,县政府的复函没有增加或者减损特定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可诉,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 第4题:

    单选题
    《十九信条》公布于()。
    A

    1908年

    B

    1909年

    C

    1911年

    D

    1910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多选题
    某省人民政府为修建121国道,征用了夏粮村的大片耕地。夏粮村对此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省人民政府征用耕地的行为违法,但是国道已经修建完毕。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法院应当判决撤销省人民政府的征地行为,要求其恢复原状

    B

    法院应当确认省人民政府的征地行为违法

    C

    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事情已经无法挽回

    D

    法院应当判决要求省人民政府采取补救措施


    正确答案: D,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裁判。撤销省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将已经征用的耕地恢复原状显然会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58条的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AC项错误。

  • 第6题:

    多选题
    商朝法律的主要形式包括()
    A

    B

    C

    D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设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规定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依国际法,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

    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B

    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C

    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

    D

    该条约因为与国际强行规则相抵触,因而是无效的


    正确答案: B
    解析: 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的成立须符合强行法规则甲乙两国签订条约的目的是对他国使用武力和进行种族灭绝,一旦实施,就违反了不使用武力原则,又涉嫌构成种族灭绝的国际罪行,因此该条约与国际法强行规则相抵触,无效.
    AB错一国国家行为的不法性可因相关权利国的同意而排除,但这种排除要以致害国的行为不违反强行法为限,C错依《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提供领土由他国使用进行侵略行为,提供领土的行为也涉嫌构成侵略,甲国的行为同样构成不法行为

  • 第8题:

    问答题
    村民陈某在耕田时拣到一匹马,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马的主人来认领。事隔一年,仍未有人来认马,陈某也要搬到县城里居住,经人介绍,陈某将马在县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卖给了邻村的赵某,但卖马时陈某并未说明马是他人的。几天后,马的主人郭某来找陈某认领马。 问题: 1.陈某饲养马的过程中,陈某与郭某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 2.如果在陈某饲养过程中,马脱逃,但陈某已采取了足够的防护措施,陈某是否应对马的脱逃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为什么? 3.如果陈某拣到马后故意隐蔽信息,意在占有,与郭某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 4.在第3题的情况下,如郭某来要马,陈某不给,则陈某与郭某之间产生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5.本案中,赵某能否取得马的所有权?为什么? 6.如果陈某卖马时向赵某说明马是拣到的,但赵某仍支付相当价款,郭某能否向赵某要求取回马?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二者之间构成无因管理关系。
    2.陈某已经尽到了一般善意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因此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二者构成不当得利关系。
    4.二者之间由不当得利转化为侵权关系。
    5.赵某在主观善意的情况下,已经支付相应对价,能取得对该马的所有权。
    6.由于赵某主观上并非善意,因而不能取得对马的所有权,因此郭某享有对马的物上请求权。
    解析: 1.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约定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的管理人本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其管理他人事务完全是为了他人的利益,无因管理的成立有几个要件需要明确:管理他人的事务;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无法律上的原因,即管理人对于事务的管理不负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本题中,陈某拣到马并牵回饲养,并等待马的主人认领,满足了无因管理成立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不当得利。
    2.无因管理中,管理人负有的义务有:对他人事务的适当管理,在主观上,管理人应当尽到适当的注意义务,应依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管理意思进行管理;在客观上应按有利于本人的方式管理事务,未尽此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要负损害赔偿责任;另外管理人还有通知、报告、结算等义务。值得注意的是管理人的赔偿义务通常只负重大过失赔偿责任,属于一般过失应免除或减轻管理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管理人已经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马的脱逃没有过错,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有:取得财产上的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取得之利益与所受之损失有因果关系;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本题中,陈某拣到马故意隐瞒信息,意在占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使他人受损并取得利益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4.不当得利成立以后,就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的债权债务关系,利益取得人负有返还利益之债务,但在返还利益的范围上因利益取得人的善意恶意而不同。善意利益取得人仅负现存利益的返还义务,而恶意受益人则负返还所有利益的义务。如果受益人拒不返还应当返还的利益,就侵害了受害人的权利,就成立了侵权行为。
    5.原物(只限于动产)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即不知道占有人为无权转让原物的占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以取得原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根据不同情况,本着既要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确定民事流转的原则,来决定是否返还原物。第一,如果第三人是无偿地从无权转让该项财产的占有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该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第三人如果是有偿并善意地从占有人处取得财产,要区分占有人的占有是否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如果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例如是所有人或其他有权占有人遗失的、被盗的,占有人非法转让,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返还,这里有一个例外,是:第三人如果是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上买得的,即使是盗赃、遗失物,所有人也无权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而如果占有人的占有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占有人擅自非法转让,这时善意第三人取得原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无权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
    本题中,应当是转让人的占有不是基于原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但是转让行为发生在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善意第三人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上买得此物,那么善意第三人应当取得原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无权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
    6.如果陈某在出卖时表明该物品不是其所有,其无权出卖,那么赵某就不是善意第三人了,那么不能成立善意取得,赵某也就不能依此取得所有权,那么所有权人郭某就有权向赵某请求返还原物。

  • 第9题:

    多选题
    我国《选举法》规定的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机构有哪些?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

    C

    自治村队大常委会

    D

    县级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国家赔偿数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造成身体伤害的,其误工减少的收入的最高赔偿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B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C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D

    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倍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 第11题:

    判断题
    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的执行情况。
    A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B

    预算

    C

    决算

    D

    规划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多选题
    李某是某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书记员,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收受被告人家属礼金1万元,并在审理中故意作虚假笔录包庇被告人。对李某应何罪论处?(  )
    A

    徇私枉法罪

    B

    受贿罪

    C

    伪证罪

    D

    包庇罪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C三项,李某是书记员,不符合徇私枉法罪的主体要求,其在审理中作虚假笔录包庇被告人的行为,应构成伪证罪。李某存在受贿行为,构成受贿罪。两个行为造成两个结果,应数罪并罚
    D项,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李某的行为不符合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 第14题:

    单选题
    范某与苏某是生意上的竞争对手,二人经常为生意上的事争吵。范某于是怀恨在心,打算杀死苏某。一天晚上范某潜伏在苏某回家的途中,用事先准备好的棍棒将苏某打晕在道路中间,因该条道上时而会有汽车开过,范某怕被人发现,随即逃离现场。后苏某被正常开过来的一辆汽车轧死。范某的行为构成( )
    A

    故意杀人罪既遂

    B

    故意杀人罪未遂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范某对苏某的死亡结果存在故意还是过失,这对此案的定罪起着关键性作用,要结合客观情况来判断。范某将苏某打晕后,将苏某遗弃在道路中间。范某熟知道路情况,如果这条道路历来是车辆罕至,那么其将苏某遗弃在道路中间,后被车轧死,则是一种意外,范某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本案中,范某持有杀害苏某的故意将苏某打晕在道路中间,且明知道该条道上时而会有汽车开过,怕被人发现而仓惶逃走,将苏某遗留在道路中间,这证明此时他对苏某的死亡结果是持放任态度的,苏某的死或不死均不违背范某的意志,且苏某被车轧死是因为范某将其打晕在道路上,范某的行为与苏某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因为有汽车轧人的存在而中断,范某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因此,本题应选A。

  • 第15题:

    单选题
    《钦定宪法大纲》的正文称为()。
    A

    君上大权

    B

    国会

    C

    总理

    D

    臣民权利义务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单选题
    按照领馆特权与豁免的规定,领事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适用下列哪种情形( )
    A

    只在领事馆内

    B

    只在领事馆区内

    C

    只在外交邮差手中或外交邮袋里

    D

    无论何时何地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多选题
    公安部争取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PGIS项目的支持,主要用于解决以下哪几方面的问题?()
    A

    解决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平台涉及的关键技术

    B

    推动100个省、市的PGIS规模化示范应用

    C

    研发PGIS平台软件

    D

    建立警用地理信息理论与标准体系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制作主体不同,勘验笔录的制作主体很广泛,而现场笔录只能由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制作

    B

    制作程序不同,现场笔录是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的自身感受,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勘验笔录的制作程序较为复杂

    C

    制作内容不同,勘验笔录所反映的多是静态的客观情况,而现场笔录所反映的多是动态的事实,而且具有即时性

    D

    证据效力不同,勘验笔录都是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只有间接关系,而现场笔录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正确答案: B,A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这两种笔录的区别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和现场,就地进行分析、检验、测量、勘察后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中特殊的证据,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现场对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对两者概念的把握就能很好地进行区分。

  • 第19题:

    填空题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规定的刑罚种类有:死刑、监禁、()、剥夺公民权和驱逐出境。

    正确答案: 没收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关于拘役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每个月可以回家一两天

    B

    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可能被宣告缓刑

    C

    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可能被减刑

    D

    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可能被假释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项,《刑法》第43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个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B项,《刑法》第72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C项,《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减刑条件的,都可以减刑
    D项,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可能被假释

  • 第21题:

    多选题
    宋朝的法律形式除了救、令、格、式外,还有()。
    A

    故事

    B

    断例

    C

    指挥

    D

    申明

    E

    看详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商朝‚内外服‛的司法机构。

    正确答案: 商朝的政治、司法统治比夏朝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商王的权威进一步加强外,商朝将中央与地方的统治关系以内服、外服的方式加以确定。商王直接统治的区域为内服;与商部落联盟、听从商王命令的其它地区为外服,在这些地区生活的部落,其首领被商王封为诸侯、伯,有很大的独立性。在司法机构的设臵上也是如此,内服地区由商王直接控制,外服则由诸侯实施司法统治。商朝的司法官由高级贵族以世袭的方式担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填空题
    涉诉信访工作中,要求做到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努力做到来访有接待、来信有着落、()。

    正确答案: 申诉有回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法国西北航空公司将其所有的一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波音777—300型飞机转让给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瑞士某银行在听说该转让事件后向我国某法院起诉,主张对该飞机享有抵押权。德国一公司也起诉主张对该飞机的优先权。我国法院在处理该飞机的抵押权和优先权问题时应当适用的法律分别是?
    A

    美国法中国法

    B

    美国法美国法

    C

    瑞士法德国法

    D

    法国法中国法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航法第186条,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第185条,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第187条优先权(19条援救报酬和保管维护费用)适用法院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