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王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有甲、乙两个儿子,均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其中,王某多次与甲商量。由甲利用王某的职权,索取他人的贿赂。而乙见甲利用父亲的职权,索取了大量的贿赂,便暗自决定,利用父亲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他父亲的下属,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的财物。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构成受贿罪B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王某与乙成立共犯关系D王某与甲成立共犯关系

题目
多选题
王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有甲、乙两个儿子,均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其中,王某多次与甲商量。由甲利用王某的职权,索取他人的贿赂。而乙见甲利用父亲的职权,索取了大量的贿赂,便暗自决定,利用父亲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他父亲的下属,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的财物。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构成受贿罪

B

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

王某与乙成立共犯关系

D

王某与甲成立共犯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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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的业务员李某将两张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交给某朋友王某,王某持有其中一张空白介绍信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总计百万元的购货合同。甲公司知道后,认为王某是无权代理人,该合同对甲公司无效,一切责任由王某向乙公司承担。本案由谁承担责任( )

    A.由甲公司承担

    B.由甲公司承担,再追究李某、王某的责任

    C.由李某承担

    D.由王某承担


    正确答案:A
    甲与李某代理,王某持空白介绍信后也与甲公司间形成表见代理关系,所以,甲公司应承担责任,但甲公司承担责任后,如有损失可向李、王追偿。所以,选择A项。

  • 第2题:

    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某签字批准,甲公司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司后,刘某再将10万元返给王某。刘某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10万元
    B.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罪
    D.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A项,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套取公款的行为致使国有公司支付了本不该支付的4万元。所以王某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4万元。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为王某是国有公司的领导,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刘某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帮助国家工作人员王某贪污国家公款的,构成贪污罪的共犯。故C项正确,当选。 D项,同上,D项错误,不当选。

  • 第3题:

    魏某、王某系夫妻,育有一子魏某某,户籍所在地均为甲市A区。后魏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离婚,魏某搬至甲市B区居住,12岁的魏某某由王某抚养并监护。后王某改嫁,搬至甲市C区居住,儿子魏某某搬至位于甲市D区的姥姥家居住。两年后,魏某认为王某没有尽到监护义务,遂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变更儿子魏某某的监护权。请问有管辖权的法院为:( )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C区法院
    D.甲市D区法院


    答案:D
    解析:
    考点:变更监护关系案件的管辖法院
    讲解:《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作为被监护人的魏某某在甲市D区居住两年,已构成其经常居住地,因此甲市D区人民法院作为被监护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答案选D。

  • 第4题:

    王某原系甲公司的销售人员,后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其随身携带的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并未交回甲公司。王某以此合同书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该销售合同( )。

    A.对甲公司与乙公司有约束力

    B.对王某与乙公司有约束力

    C.对甲公司、乙公司与王某均有约束力

    D.对甲公司、乙公司与王某均无约束力

    答案:A
    解析:
    考察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选项A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王某、江甲、江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王某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本案是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
    (2)江甲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他未参与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江甲是江乙的法定诉讼代理人。
    (3)江乙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江乙是致害人。江乙是本案共同被告之一。

  • 第6题:

    王某为山西某煤矿老板,财力雄厚,有甲、乙、丙、丁4个儿子,2001年,王某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2002年,甲意外身亡,王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4年,乙的朋友赵某看望王某时称,乙经常将企业的资金恣意挥霍,王某放心不下,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儿子丙所有;2008年王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巡房时,王某对护士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亡。则:()

    • A、王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 B、王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 C、王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 D、王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 B、王某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 C、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 D、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 E、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正确答案:B,C,E

  • 第8题:

    多选题
    王某是甲公司的销售员,由于侵吞货款被甲公司开除,但是王某拒不交回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甲公司将王某被开除的消息通知了几家大的有业务关系的单位。王某持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乙公司原来曾经与甲公司签订过供货合同,知道王某曾经是甲公司的销售员,但是不知道王某被开除的事实,乙公司与王某签合同时也没有再查看王某的工作证,没有要王某出示介绍信,也没有与甲公司进行其他联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不承担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义务

    B

    甲公司享有追认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权利

    C

    乙公司享有撤销王某与自己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权利

    D

    甲公司应承担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义务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BD三项,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被代理人应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王某持有盖有甲公司的空白合同书,曾作为甲公司的代理人与乙公司签订过合同,并且甲公司没有通知乙公司王某被开除的事实,因此乙公司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王某有甲公司的代理权,因此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甲公司应承担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的义务,不享有对合同的追认权。
    C项,表见代理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第三人利益,第三人可以选择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要求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也可以选择适用无权代理制度,享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因此乙公司享有撤销供货合同的权利。

  • 第9题:

    单选题
    王某购买房屋后,想与邻居丁某进行房屋交换,丁某也正有此意。王某的房产价值为80万元,丁某的房产价值为120万元,则()需要缴纳契税。
    A

    B

    C

    甲和乙

    D

    甲和乙均不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王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王某为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张某为普通合伙人。2016年王某发生车祸身亡,小王是其唯一继承人。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

    王某当然退伙

    B

    A企业将王某除名

    C

    小王可以依法取得王某在A企业中的资格

    D

    小王经甲公司、乙公司、张某的一致同意,方可取得王某在A企业中的资格


    正确答案: B,D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

    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

    王某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C

    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D

    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E

    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直接诉讼。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代表诉讼中,并没有要求股东的持股比例。所以选项A错误。股东代位诉讼的,股东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以侵害公司利益的人为被告,所得利益归于公司。所以选项D错误。

  • 第12题:

    多选题
    王某与妻李某,长子王甲一同前往避暑胜地时遇车祸,车毁人亡,但无法判断各自的死亡时间,王甲有妻张某。王某另有次子王乙。问三人的死亡时间是()。
    A

    推定李某先死

    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

    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王甲死亡

    D

    推定王甲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A.乙和丙
    B.王某的妻子和乙
    C.王某的妻子和丙
    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14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C.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应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D.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E.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答案:B,C,E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1)提起诉讼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C、E正确。

  • 第15题:

    魏某、王某系夫妻,育有一子魏某某,户籍所在地均为甲市A区。后魏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离婚,魏某搬至甲市B区居住,12岁的魏某某由王某抚养并监护。后王某改嫁,搬至甲市C区居住,儿子魏某某搬至位于甲市D区的姥姥家居住。两年后,魏某认为王某没有尽到监护义务,遂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变更儿子魏某某的监护权。请问有管辖权的法院为:( )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C区法院 D.曱市D区法院


    答案:D
    解析:
    考点:变更监护关系案件的管辖法院
    讲解:《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作为被监护人的魏某某在甲市D区居住两年,已构成其经常居住地,因此甲市D区人民法院作为被监护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答案选D。

  • 第16题:

    王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有三个儿子,分别为王一,王二,王三,三个儿子,均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其中,王某多次与王一商量,由王一利用王某的职权,索取他人的贿赂。而王二见王一利用父亲的职权,索取了大量的贿赂,便暗自决定,利用父亲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他父亲的下属,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的财物。王三看不惯父亲及兄弟的所作所为,害怕他们被绳之以法,于是,劝说他们去自首,后其父亲慑于中央反腐的力度,主动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所获财物上交,但未提及王一的犯罪事实。后王一被公安机关抓获,在羁押期间,王三为了争取让其父亲及兄弟立功,在探监期间,将自己所知的关于其朋友赵某故意杀人罪的重大线索告知其父亲及王一。王一利用王三告知的线索向公安司法机关汇报,而其父则利用其在任刑警队长期间掌握的犯罪线索向司法机关汇报。后王二慑于法律的权威,向司法机关自首。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王二构成受贿罪
    B.王二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王某与王二成立共犯关系
    D.王某与王一成立共犯关系

    答案:B,D
    解析:
    关于A选项。受贿罪的主体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王二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所以不构成受贿罪。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不选。关于B选项。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应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当选。关于C选项。王二暗自决定,利用父亲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他父亲的下属,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的财物。可见,对于王二的行为,王某并不知情,因此二人不成立共犯关系。因此C选项错误,不当选。而王某多次与王一商量,由王一利用王某的职权,索取他人的贿赂。因此王某与王一成立受贿罪的共犯,D选项正确,当选。

  • 第17题:

    王某与妻李某,长子王甲一同前往避暑胜地时遇车祸,车毁人亡,但无法判断各自的死亡时间,王甲有妻张某。王某另有次子王乙。问三人的死亡时间是()。

    • A、推定李某先死
    •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 C、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王甲死亡
    • D、推定王甲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正确答案:B,C

  • 第18题:

    王某购买房屋后,想与邻居丁某进行房屋交换,丁某也正有此意。王某的房产价值为80万元,丁某的房产价值为120万元,则()需要缴纳契税。

    • A、甲
    • B、乙
    • C、甲和乙
    • D、甲和乙均不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单选题
    王某原系甲公司的销售人员,后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其随身携带的带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并未交回甲公司,王某以此合同书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该销售合同(  )。[2012年真题]
    A

    对甲公司与乙公司有约束力

    B

    对王某与乙公司有约束力

    C

    对甲公司、乙公司与王某均具有约束力

    D

    对甲公司、乙公司与王某均无约束力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 第20题:

    多选题
    甲、乙两公司先后向王某出具正式的委托授权书,委托王某为其代理人,授权王某两以和任何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王某签订的下列合同中,有效的是(  )。[2002年真题]
    A

    王某代表甲公司与自己签订的租赁合同

    B

    王某同时代表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C

    王某代表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

    D

    王某代表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


    正确答案: C,A
    解析:
    代理权的行使原则有:①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不得越权代理;②代理人应亲自代理,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③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

  • 第21题:

    单选题
    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

    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

    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乙公司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职务技术成果的确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王某是甲公司负责研发电脑鼠标的工程师,其在公司的职责就是研发电脑鼠标,即便其没有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等技术条件,依然属于职务发明,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而非属于王某。选项B错误。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的新型手机属于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而非属于王某。选项C错误。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属于“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即为职务技术成果,则该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而非属于乙公司。选项D错误。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某原是甲建筑公司的采购员,长期负责与乙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王某辞职后与又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了钢材购销合同,而乙公司对王某辞职的事早已知情。则对该合同承担付款义务的应是( )
    A

    甲建筑公司

    B

    乙公司

    C

    王某和乙公司

    D

    王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

    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

    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

    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