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预收资金账户管理的基本当事人有()。
第1题:
第2题: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预付卡办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第3题: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预收资金账户是指符合商务部文件规定的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在本*行开立的用于存入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获取的预收资金,并由本*行提供存管监督服务的账户,包括存管账户和收款账户。
第4题: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预收资金账户管理的基本当事人有各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或各地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开户银行即本*行、发卡人即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单位、购卡人即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5题:
卡类型根据卡的用途可以分为()。
第6题: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预收资金账户管理的基本当事人有各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或各地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开户银行即本*行、发卡人即()、购卡人即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7题:
季末存管资金余额高于规定存管比例的发卡企业,可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协议》约定向本*行提交()须经各分行(区域)公司金融部按下述条件核定,并由各分行(区域)公司金融部有权人签字同意后提交存管账户开户网点运营人员进行划款。
第8题:
发卡企业接到本*行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补足相关存管资金的,经各分行(区域)公司金融部确认情况属实后,应书面通知属地备案机关,并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
第9题: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施行)》第十八条规定,实名制充值卡余额不能超过5000元。
第10题:
发卡机构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预付资金,并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接受银行对备付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记名预付卡可在购卡6个月后办理赎回
对预付卡一次性充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
单位购买的记名预付卡,只能由单位办理赎回
第11题: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第12题:
仅限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预付卡,属于支付结算制度中的预付卡
发行机构与特约商户为法人的预付卡,属于支付结算制度中的预付卡
记名预付卡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预付卡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
预付卡具有透支功能
第13题:
第14题:
季末存管资金余额高于规定存管比例的发卡企业,可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协议》约定向本*行提交《划款通知书》。《划款通知书》须经()按下述条件核定,并由有权人签字同意后提交存管账户()进行划款。
第15题:
预收资金存管所涉及的存管账户、收款账户开立,除提供《广东南粤银行单位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第16题:
国家下发商业预付卡购卡规定有()
第17题:
()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资金存管业务资金账户开设、资金账户监管、存管账户注销等业务办理工作。
第18题: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预收资金账户是指符合商务部文件规定的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在本*行开立的用于存入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获取的预收资金,并由本*行提供()的账户,包括存管账户和收款账户。
第19题:
各分行(区域)公司金融部指派专人对辖内单用途商用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业务进行管理。预付卡管理人员负责于每季度结束后第()个工作日内,向存管账户开户网点发送《存管账户资金情况查询通知书》,查询发卡企业存管账户的实际余额,并在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中查询辖内发卡企业备案数据及填列发卡企业存管账户的实际余额。
第20题:
发卡企业接到广州农商银行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补足相关存管资金的,操作员应书面通知备案机关并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
第21题:
不记名预付卡可在购卡3个月后办理赎回
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 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
记名预付卡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
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 000元
第22题:
记名预付卡卡内资金无限额,不记名预付卡卡内资金不得超过1000元
记名预付卡可以挂失,不记名预付卡不得挂失
记名预付卡可以赎回,不记名预付卡一般不能赎回
记名预付卡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不记名预付卡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
第23题:
发行机构与特约商户为同一法人的预付卡,不属于《支付结算办法》规制的预付卡范围
记名预付卡应当可以挂失,可以赎回,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
预付卡不得具有透支功能
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也可以在境内开展多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