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流窜全国,在北京、河北等省、市制造了多起抢劫杀人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之后,北京市某区警方将三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后经批准三人被依法逮捕。下列关于侦查羁押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A、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B、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C、因本案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不能在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可以直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2个月D、如三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题目

甲、乙、丙三人流窜全国,在北京、河北等省、市制造了多起抢劫杀人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之后,北京市某区警方将三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后经批准三人被依法逮捕。下列关于侦查羁押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 B、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 C、因本案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不能在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可以直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2个月
  • D、如三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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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122京津冀三个地区中,2003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的比例由大到小排序正确的是:

    A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B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

    C河北省、天津市、北京市D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


    正确答案:D
    北京的比例约为:14000÷37000≈38%;天津的比例约为:10000÷29000≈34%;河北的比例约为:7000÷10000≈70%

  • 第2题: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到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丁县人民法院

    D、丙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3题:

    2016年,甲(男,20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
    如果在2014年,甲、乙、丙三人合伙盗窃某公司10万元,对于此次盗窃行为,三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负刑事责任、乙负刑事责任、丙不负刑事责任
    B.甲负刑事责任、乙不负刑事责任、丙不负刑事责任
    C.甲负刑事责任、乙负刑事责任、丙负刑事责任
    D.甲不负刑事责任、乙不负刑事责任、丙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2014年,甲18周岁,乙17周岁,丙15周岁,因此对于盗窃行为,甲乙负刑事责任,丙不负刑事责任。因此选择A项。

  • 第4题:

    2016年,甲(男,20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
    下列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正确的是()。

    A.必须由A市法院管辖
    B.必须由B市法院管辖
    C.可以由A市法院管辖
    D.可以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答案: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六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所以本案中,A市或B市法院都可以有管辖权,××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本案的管法院。因此选择CD项。

  • 第5题:

    甲意欲抢劫而对乙实施暴力,在压制了乙的反抗后,丙到达了现场,在明知甲正在抢劫乙的财物的情况下,又与甲共同抢取了乙的财物。此时()。

    • A、甲构成抢劫罪
    • B、丙构成抢夺罪
    • C、甲、丙都构成抢劫罪,但不是共同犯罪
    • D、甲、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D

  • 第6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盗窃罪,犯罪完成之后,甲、乙已携带赃物离开现场,丙正要离开现场,便被被害人抓住,丙为了挣脱逃跑,用暴力将被害人打倒后逃离现场,数日后,三人全被抓获,此三人的行为:( )

    • A、甲、乙、丙三人构成共同犯罪,以抢劫罪定罪
    • B、丙构成抢劫罪
    • C、甲、乙二人为共同犯罪,以盗窃罪定罪
    • D、甲、乙、丙三人应分别定罪

    正确答案:B,C,D

  • 第7题:

    甲请乙为其到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两人相约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1万元现金。甲成立抢劫罪,乙成立盗窃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并抢劫了丙的1万元现金。本案应当如何认定?()

    • A、甲与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 B、甲与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构成共犯
    • C、甲属主犯,乙属从犯
    • D、甲与乙不能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犯罪嫌疑人某甲,男,北京市人。1994年前后流窜至河北、山东等省盗窃作案,盗窃财物数万元。1995年3月2日,案犯流窜至江苏省徐州市,在夜间入户盗窃时被户主李某发觉,而后某甲即行抢劫,李某在阻挡时被其用菜刀杀死。后某甲被徐州市公安局逮捕。问该案应由哪一级法院管辖?由哪地的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从级别管辖上看,某甲犯有盗窃、抢劫杀人罪,可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这类第一审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从地区管辖上看,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以犯罪地管辖为原则,而犯罪地在数个法院管辖区域内的,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案中抢劫杀人行为为主要犯罪行为,该行为发生于江苏省徐州市,因此该案应由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第10题:

    甲、乙、丙三人向不相识的丁某要20块钱买烟抽,遭到丁某的拒绝。甲、乙、丙三人即对丁某进行殴打,致丁某轻微伤。在三人将要离去时,甲某仍觉得不解气,又回身持刀朝丁某腿部扎了两刀,致丁某失血过多死亡。甲、乙、丙三人当如何处理?()

    • A、甲、乙、丙三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 B、甲、乙、丙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 C、甲、乙、丙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丙构成寻衅滋事罪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多选题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的,可将刑事拘留期限延长至30日。
    A

    甲系四川人,流窜到广东盗窃了一辆汽车

    B

    乙系河南人,流窜到广东抢劫作案一起被抓

    C

    丙在户籍地广西因抢劫被网上追逃,在广州又因抢劫被抓

    D

    丁在珠三角地区多个县市跨跃式作案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向不相识的丁某要20块钱买烟抽,遭到丁某的拒绝。甲、乙、丙三人即对丁某进行殴打,致丁某轻微伤。在三人将要离去时,甲某仍觉得不解气,又回身持刀朝丁某腿部扎了两刀,致丁某失血过多死亡。甲、乙、丙三人当如何处理?()
    A

    甲、乙、丙三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B

    甲、乙、丙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C

    甲、乙、丙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D

    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丙构成寻衅滋事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寻衅滋事罪的具体运用。参见《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的规定。

  • 第13题: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丙的1万元现金。对本案应如何认定?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乙在盗窃范围内构成共犯

    C、甲与乙都成立抢劫罪

    D、甲成立抢劫罪、乙成立盗窃罪


    参考答案:B,D

  • 第14题:

    甲在被羁押期间,得知同监舍的乙(因聚众斗殴被刑事拘留)掌握乙的同案犯丙曾经入室抢劫杀人的情况,就将这一线索报告给看守所警察,并设法说服乙揭发了丙抢劫杀人的事实。公安机关据此侦破了丙的抢劫杀人案件。此案中( )。

    A.甲和乙均成立重大立功
    B.甲不成立立功,乙成立重大立功
    C.甲和乙均成立立功
    D.甲成立立功,乙成立重大立功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所谓“重大”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情形。本案中甲获得线索,揭发了丙,并说服丙的同案犯乙揭发丙的罪行,并查证属实,二人均符合立功的条件。又因抢劫杀人属于重大罪行,所以甲乙均属于重大立功,故答案为A项。

  • 第15题:

    2016年,甲(男,20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
    如果本案由检察院直接起诉至B市的某个区法院,而该法院经审查认为甲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应该如何处理()

    A.应当直接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B.应当直接将案件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
    C.应当报请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D.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答案:C
    解析:
    《刑诉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重大复杂案件;(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三)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因此选择C项。

  • 第16题:

    我国山东、河北、重庆、四川、北京等省(市)供应的均是加碘食盐。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7题:

    甲省A市某煤炭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在乙省B市开采煤矿,该煤矿是由丙省C市某煤炭设计院设计的,其开采的原煤销往丁省D市,则其资源税纳税地点为()。

    • A、丁省D市
    • B、丙省C市
    • C、乙省B市
    • D、甲省A市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并抢劫了丙的1万元现金。本案应当如何认定?()

    •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 B、甲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构成共犯
    • C、甲与乙都成立抢劫罪
    • D、对甲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对乙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B,D

  • 第19题:

    甲、乙、丙三人流窜全国,在北京、河北等省、市制造了多起抢劫杀人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之后,北京市某区警方将三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后经批准三人被依法逮捕。下列关于侦查羁押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 B、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 C、因本案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不能在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可以直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2个月
    • D、如三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并抢劫了1万元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 B、甲与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构成共犯
    • C、甲属主犯,乙属从犯
    • D、甲与乙不能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B,C,D

  • 第21题:

    甲、乙、丙三人经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丁。甲提供了匕首一把、猎枪一支,届时甲因腹部疼痛未去,由乙、丙用甲提供的凶器将丁杀害。在此杀人案件中,甲的行为应定为()。

    • A、杀人预备
    • B、杀人未遂
    • C、杀人既遂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的,可将刑事拘留期限延长至30日。

    • A、甲系四川人,流窜到广东盗窃了一辆汽车
    • B、乙系河南人,流窜到广东抢劫作案一起被抓
    • C、丙在户籍地广西因抢劫被网上追逃,在广州又因抢劫被抓
    • D、丁在珠三角地区多个县市跨跃式作案

    正确答案:C,D

  • 第23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盗窃罪,犯罪完成之后,甲、乙已携带赃物离开现场,丙正要离开现场,便被被害人抓住,丙为了挣脱逃跑,用暴力将被害人打倒后逃离现场,数日后,三人全被抓获,此三人的行为:( )
    A

    甲、乙、丙三人构成共同犯罪,以抢劫罪定罪

    B

    丙构成抢劫罪

    C

    甲、乙二人为共同犯罪,以盗窃罪定罪

    D

    甲、乙、丙三人应分别定罪


    正确答案: B,C
    解析: 甲、乙、丙三人在盗窃罪上有共同的犯意,但丙在盗窃过后转化为抢劫,因此,甲乙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而丙单独构成抢劫罪

  • 第24题:

    单选题
    甲意欲抢劫而对乙实施暴力,在压制了乙的反抗后,丙到达了现场,在明知甲正在抢劫乙的财物的情况下,又与甲共同抢取了乙的财物。此时()。
    A

    甲构成抢劫罪

    B

    丙构成抢夺罪

    C

    甲、丙都构成抢劫罪,但不是共同犯罪

    D

    甲、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 D
    解析: 如果先行为人已实施一部分实行行为后,后行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实行或者提供帮助的,后行为人就其参与后的行为与先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属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