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16岁)、杨某(19岁)殴打王某、致王某重伤一案,经M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10年5月6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月16日,某检察人员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郑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郑某系父母双亡的孤儿,寄居于二叔家,他认为自己已经给二叔带来不少麻烦,委托律师恐怕又要给二叔增添负担,而且二叔也不会为自己出这笔费用,因此没有委托律师。鉴于此,M市人民检察院便指定了一名负有法律援助义务的王律师为其辩护。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王律师提出要复印公安局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以保守案情

题目

郑某(16岁)、杨某(19岁)殴打王某、致王某重伤一案,经M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10年5月6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月16日,某检察人员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郑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郑某系父母双亡的孤儿,寄居于二叔家,他认为自己已经给二叔带来不少麻烦,委托律师恐怕又要给二叔增添负担,而且二叔也不会为自己出这笔费用,因此没有委托律师。鉴于此,M市人民检察院便指定了一名负有法律援助义务的王律师为其辩护。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王律师提出要复印公安局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以保守案情秘密为由予以拒绝。5月28日,该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M市人民法院。该法院决定于6月17日开庭审理,并于6月15日向辩护律师发出了开庭通知。王律师以法院通知开庭日过迟,并且未能得到起诉书的副本为由拒绝出庭辩护。经法院劝说无效,不得已,人民法院又重新指定了一名律师张某参加法庭辩护,并将开庭日期推迟到6月27日。开庭后,公诉人和律师进行了激烈辩论。6月29日,法院判决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一年。判决确定后,张律师没有向法院询问有关结果,也没有问郑某的意见(后判决书副本虽然送达律师,但已超过上诉期)。(共10分)王律师有权拒绝辩护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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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王律师无权拒绝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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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从法律关系上,皮包的实际购买者应为( )。

    A.张某

    B.王某

    C.杨某

    D.张某、王某、杨某3人


    正确答案:B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承担者。本案中,在购买皮包这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买方是王某,卖方是商店。虽然王某是受张某之托购买皮包,但是王某在购买皮包的时候并未说明是受张某之托,而是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所以,从法律关系上,皮包的实际购买者应为王某。故选b。

  • 第2题: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刘某在打工期间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 )

    A.郑某
    B.王某
    C.郑某的父母
    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刘某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构成了重婚,其与王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其配偶郑某、现在婚姻中的配偶王某及其近亲属均属于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申请的人。《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见,郑某的父母有权提出此项申请。刘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属于基层组织,也有权提出申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 第3题:

    李某在2000年3月20日殴打王某,致王某轻微伤害,直到2000年10月1日王某才到公安机关要求处理,但公安机关没有对李某进行处罚。为什么?


    正确答案: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李某致王某轻微伤害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第4题:

    某日深夜,男青年杨某尾随下夜班的青年女工王某至无人处,拦住王某,拔出尖刀,逼迫王某与其发生性关系。王某开始假装顺从,乘杨某思想放松,忙于解衣时,从他身上拔出尖刀,将杨某刺死。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当然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有一个限度条件,即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就是防卫过当。本案王某的行为之所以属正当防卫,是因为王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无过当防卫。《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实施无过当这一特殊防卫,首先必须具备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同时还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而且这些罪行还必须严重威及到了人身安全。否则,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仍然属于防卫过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 第5题:

    15的李某在一金额高达30万元的汇票上背书转让该汇票给某公司经理王某,后王某又将汇票背书转给郑某,事后不获承兑,郑某无权向王某追索。()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王某欠周某钱一直不还。周某便雇请张某殴打王某,致其脸部有轻微挫伤。公安派出所受理此案后,认为此案属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案件,便进行了调解处理。()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下列情形中,不能适用治安调解的是()。

    • A、李某因口角纠纷殴打邻居王某
    • B、王某与同事李某产生纠纷,王某将李某钱包损坏
    • C、王某酒后随意殴打服务员李某
    • D、李某诽谤其同事王某嫖娼

    正确答案:C

  • 第8题:

    下列情形中,可以适用治安调解的是()。

    • A、李某故意毁坏其邻居王某家的桌子
    • B、李某雇凶伤害王某
    • C、王某酒后随意殴打出租车司机李某
    • D、李某殴打王某,王某坚决不同意公安机关调解

    正确答案:A

  • 第9题:

    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村村民正持械斗殴,该所所长王某带领民警赵某出警。王某鸣枪示警,但双方并未停止。参与斗殴的杨某刚、杨某强分别手持砍刀、锄头向王某和赵某扑来,杨某强用锄头将赵某打翻在地,杨某刚持砍刀砍伤王某肩部,并继续持刀砍向王某头部。王某无处躲闪,遂连开两枪将杨某刚击伤,并误伤了路人魏某,杨某刚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开枪
    • B、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C、王某开枪前必须警告
    • D、对于魏某的损失,应当由王某所在的公安机关予以国家赔偿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不定项题
    下列有关王某接替郑某担任出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王某专业技能突出,比郑某更适合在甲公司担任出纳

    B

    郑某与王某进行工作交接时,应当由张某负责监交,三人均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C

    郑某与王某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核对点收

    D

    王某接替郑某工作后可以自行另立新账进行会计记录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郑某的丈夫张某在劳动过程中听到有人求救,即前往出事地点,将落入水中的王某的小孩救出,张某自己却溺水身亡。由于王某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郑某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承担安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并要求王某赔礼道歉。下列哪些表达是正确的?(  )
    A

    王某应在受益范围内予以补偿

    B

    郑某无权请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C

    郑某有权请求王某赔偿精神损害

    D

    郑某请求王某赔礼道歉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民法总则》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予以适当补偿。本题属于典型的见义勇为,没有侵权人,受益人也不是侵权人。根据上述规定,应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而非“赔偿”。

  • 第12题:

    多选题
    村民张某向村民王某购买一辆二手自行车,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款。在购买该车后的第20天,张某骑车外出,遇上郑某。郑某说该车是他的,1个月前,因王某到他家办事,借给王某的。郑某要求张某返还该车,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王某要求张某向其付款,且说他与郑某之间的事他们自己解决,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

    B

    张某无权中止支付车款

    C

    郑某有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D

    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本题涉及权利瑕疵担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同时,根据善意取得制度,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第13题:

    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

    A.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

    B.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

    C.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

    D.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CD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第14题:

    王某和郑某都是年满十周岁的小学生,两人在课间争吵扭打,老师未能及时制止,王某不慎击中郑某耳部,导致郑某失聪。在此事件中应当承担责任的是()。
    A.郑某和其监护人 B.王某和学校
    C.郑某和学校 D.王某和其监护人


    答案:B
    解析:
    在此事件中应当承担责任的是王某和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项规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15题:

    王某和郑某均为甲市人,双方于1998年底在乙市登记结婚,1999年2月郑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1年2月王某将户口迁到丁市,并提出与郑某离婚之诉,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
    • B、乙市
    • C、丙市
    • D、丁市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王某因琐事和张某在王某家门前发生口角,王某扬言要找人殴打张某,当王某的姐姐黄某和姐夫李某准备驾车离开王某家时,张某以为黄某和李某就是王某叫来对付自己的人,因此不让车走,王某去拖开张某时双方发生抓扯,相互扯对方头发,派出所接到报警赶至现场,张某和王某仍不松手,李某于是踢了张某一脚,张某仍不放手,并与黄某发生口角,说“你敢打我吗?”黄某又打了张某一巴掌。关于本案作法正确的有()。

    • A、王某应以殴打他人处理,并可依法适用调解
    • B、本案中王某因构成结伙殴打他人,依法不适用调解
    • C、王某和李某构成结伙殴打他人
    • D、王某和黄某构成结伙殴打他人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王某因涉嫌违法被带到派出所,警察李某因王某态度不好故意对其进行殴打,造成重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所在的派出所应对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 B、李某所在的公安局应对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 C、王某自行承担责任
    • D、对王某实行国家赔偿后,对李某实行追偿

    正确答案:B,D

  • 第18题:

    在处置某故意伤害案件时,民警小孙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徒手制止。在制止过程中,王某拿出腰刀砍向小孙,小孙便用拳头打击王某的头部致王某重伤。本案中民警小孙不应击打王某头部。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王某因琐事将邻居郑某殴打成轻微伤,公安派出所受案后进行了调解处理。在调解过程中,郑某为报复王某将其防盗门砸坏(价值400元)。此案可继续适用调解处理。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在未成年人王某殴打陈某一案中,王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对处罚决定不服,无权提起行政复议的是()。

    • A、王某本人
    • B、陈某
    • C、王某的老师
    • D、王某的父亲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问答题
    某日深夜,男青年杨某尾随下夜班的青年女工王某至无人处,拦住王某,拔出尖刀,逼迫王某与其发生性关系。王某开始假装顺从,乘杨某思想放松,忙于解衣时,从他身上拔出尖刀,将杨某刺死。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 当然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有一个限度条件,即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就是防卫过当。本案王某的行为之所以属正当防卫,是因为王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无过当防卫。《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实施无过当这一特殊防卫,首先必须具备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同时还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而且这些罪行还必须严重威及到了人身安全。否则,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仍然属于防卫过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2006年真题]
    A

    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

    B

    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

    C

    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

    D

    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 第23题:

    问答题
    李某在2000年3月20日殴打王某,致王某轻微伤害,直到2000年10月1日王某才到公安机关要求处理,但公安机关没有对李某进行处罚。为什么?

    正确答案: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李某致王某轻微伤害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