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财务处会计章某,和本处另一出纳陆某勾结起来涂改一处购物单,从中贪污公款20万元,二人各得10万元。不久案发,二犯罪嫌疑人章某、陆某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侦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曾收到以下证据1、被涂改的单据一张,经鉴定,是陆某的笔迹;2、陆某、章某二人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3、章某得款后当天将赃款存入银行的定期存款单;4、销货单位货票存根。请问:(共10分)上述证据各属于刑事诉讼中规定的证据种类中的哪一种?(5分)

题目

某公司财务处会计章某,和本处另一出纳陆某勾结起来涂改一处购物单,从中贪污公款20万元,二人各得10万元。不久案发,二犯罪嫌疑人章某、陆某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侦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曾收到以下证据1、被涂改的单据一张,经鉴定,是陆某的笔迹;2、陆某、章某二人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3、章某得款后当天将赃款存入银行的定期存款单;4、销货单位货票存根。请问:(共10分)上述证据各属于刑事诉讼中规定的证据种类中的哪一种?(5分)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该案的证据分别属于:①“被涂改的单据一张”既是物证,又是书证。因为一方面要以单据上被涂改的单据数据来证明案件事实,还要以单据字迹来证明案件事实。②“经鉴定是陆某的笔迹”属于鉴定结论。因为该结论只对被涂改的笔迹是否属于陆某这一事实作出科学评判,符合鉴定结论的范围③“章、陆二人供认作案过程的供述”是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予以承认的供述,属于被告人供述。④“定期存款单”为书证。⑤“发票存根”既是书证、又是物证
更多“某公司财务处会计章某,和本处另一出纳陆某勾结起来涂改一处购物单,”相关问题
  • 第1题:

    7 . 根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下列做法错误的有( ) 。

    A .甲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公司,甲公司董事长的女儿担任该公司的财务总监

    B .乙市文化局的财务处长李某,其外甥在该局下一直属事业单位担任出纳工作

    C .丙县教育局财务处处长的儿媳在该局担任出纳工作

    D .丁市某事业单位财务主管张某的妻子在该单位担任出纳工作


    正确答案:ABCD
            7 .    【答案l   A B C D
            【考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解析】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 第2题:

    某公司会计王某采用涂改手段,将金额为10 000元的购货发票改为40 000元.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该行为属于( ).

    A.伪造会计凭证

    B.变造会计凭证

    C.伪造会计账簿

    D.变造会计账簿


    正确答案:B
    7.【答案】B
    【考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解析】变造会计凭证是指采取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题干符合变造会计凭证行为,故选B.

  • 第3题:

    甲任某公立大学财务处处长,则其表弟乙可以担任出纳。(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4题:

    2008年1月,A公司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一周,会计科长指定出纳李某临时接替王某的工作。因时间很短,王某和李某可以不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 )


    正确答案:×
    ×【解析】会计交接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涉及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前后不同的会计人员的责任划分,一般情况下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即使时问短也不例外。

  • 第5题:

    六?综合题

    1. 某校会计专业毕业生黄晓,应聘于某公司担任出纳工作,由于公司人手少,要一人多职,黄晓除了出纳工作外还要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往来账款的记账。这样做是否可行?为什么?


    正确答案:
    1. [答案]
    这样做不可行;
    因为根据《规范》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第6题:

    下列关于领导任用郭某担任出纳的行为,观点正确的是( )。 查看材料

    A.领导的决定符合会计法律的规定

    B.出纳确实不属于会计岗位,但郭某应该实习1个月,不能立刻上岗

    C.郭某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出纳工作

    D.出纳属于会计岗位的范围


    正确答案:CD
    根据《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的规定,出纳属于会计岗位。在中国大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第7题:

    共用题干
    2012年3月,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发生以下情况:(1)厂长李某将朋友的女儿张某调入该厂会计科担任出纳,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张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该厂档案科销毁会计清册(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准备按规定程序将这些会计档案进行销毁。(3)任命王某为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无任何工作经历。(4)企业负责人召集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对上年度的财务支出流水账、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余额转到新账簿上,并指使将审核过的会计资料予以烧毁。

    张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事项中,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是()。
    A:张某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从事会计工作
    B:张某担任出纳,兼管稽核工作
    C:张某是厂长李某的朋友的女儿,在该厂担任出纳
    D:张某担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答案:A,B,D
    解析:
    1.考点分析:《会计法》相关规定【解析】《会计法》第38条第1款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该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考点分析:会计档案的保管【解析】对于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销毁清册,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3.考点分析: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解析】《会计法》第38条第2款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考点分析:会计档案的管理【解析】略。
    4.考点分析: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解析】根据《刑法》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第8题:

    某张会计涂改账目,将公司巨额资金据为已有,张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某单位出纳会计张某签发现金支票3000元到开户银行提款,在该现金支票上的签章为()。

    • A、预留银行的该单位财务专用章
    • B、经授权的出纳人员张某的印章
    • C、该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印章
    • D、预留银行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正确答案:A,B,D

  • 第10题:

    某公司财务处会计章某,和本处另一出纳陆某勾结起来涂改一处购物单,从中贪污公款20万元,二人各得10万元。不久案发,二犯罪嫌疑人章某、陆某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侦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曾收到以下证据1、被涂改的单据一张,经鉴定,是陆某的笔迹;2、陆某、章某二人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3、章某得款后当天将赃款存入银行的定期存款单;4、销货单位货票存根。请问:(共10分)检察机关侦查此案是否正确?(1分)为什么?(1分)


    正确答案:人民检察院侦查此案是正确的。因为本案是贪污罪,贪污贿赂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属于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范围之内。

  • 第11题:

    多选题
    某单位出纳会计张某签发现金支票3000元到开户银行提款,在该现金支票上的签章为()。
    A

    预留银行的该单位财务专用章

    B

    经授权的出纳人员张某的印章

    C

    该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印章

    D

    预留银行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2014年5月,财政部门在对某事业单位的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 ①部分会计凭证与后附发票上的金额不一致,且发票未填写单位名称,涉及金额较大。 ②由于人手紧张,会计王某同时兼任该单位出纳。 ③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是该单位负责人李某的妻子。 ④该单位两套账薄,一套账簿用于向外报送财务数据,另一套账簿用于内部核算。 针对事项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王某可以同时兼任会计和出纳

    B

    王某不可以同时兼任会计和出纳

    C

    王某同时兼任会计和出纳,不符合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D

    该做法违反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中的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厂长李某将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本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陈某没有会计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B.出纳需要持会计证上岗

    C.出纳不需要持会计证上岗

    D.出纳人员可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参考答案:AB

  • 第14题:

    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日,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公司专门建立了财务处,由李某出任财务处长,并任命刘某担任公司的出纳.李某很重视税务工作,4月5日派人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了税务登记,4月12日根据需要设置了会计账簿,并制定了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年5月,公司财务部门计算缴纳增值税,李某要求按照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计算纳税,而刘某则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在某些方面与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相冲突,认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李某则坚持认为本公司有自身的情况,不同意刘某的意见.刘某觉得李某的法律意识淡薄,在这样的人领导下工作没有前途,便辞去了出纳工作,马上离开了公司.由于刘某辞职比较突然,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担任出纳,李某便让曾经做过出纳工作的会计档案保管员王某兼任出纳工作.公司通知刘某到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并让董事会秘书赵某进行监督;刘某则以事务繁忙,且资料不会有什么问题为由不同意到公司来.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税务登记事项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参考答案】甲公司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税务登记事项不合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 第15题:

    根据案例,回答 66~70 题:

    甲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日,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公司专门建立了财务处,由李某出任财务处长,并任命刘某担任公司的出纳。李某很重视税务工作,4月5日派人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了税务登记,4月12日根据需要设置了会计账簿,并制定了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年5月,公司财务部门计算缴纳增值税,李某要求按照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计算纳税,而刘某则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在某些方面与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相冲突,认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李某则坚持认为本公司有自身的情况,不同意刘某的意见。刘某觉得李某的法律意识淡薄,在这样的人领导下工作没有前途,便辞去了出纳工作,马上离开了公司。由于刘某辞职比较突然,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担任出纳,李某便让曾经做过出纳工作的会计档案保管员王某兼任出纳工作。公司通知刘某到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并让董事会秘书赵某进行监督;刘某则以事务繁忙,且资料不会有什么问题为由不同意到公司来。

    第 66 题 甲公司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税务登记事项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公司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税务登记事项不合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 第16题:

    某校会计专业毕业生黄晓,应聘于某公司担任出纳工作,由于公司人手少,要一人多职,黄晓除了出纳工作外还要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往来账款的记账。这样做是否可行?为什么?


    正确答案:
    这样做不可行;
    因为根据《规范》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第17题:

    根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下列做法错误的有( )。

    A.甲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公司,甲公司董事长的女儿担任该公司的财务总监

    B.乙市文化局的财务处长李某,其外甥在该局下一直属事业单位担任出纳工作

    C.丙县教育局财务处处长的儿媳在该局担任出纳工作

    D.丁市某事业单位财务主管张某的妻子在该单位担任出纳工作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解析】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 第18题:

    下列关于公司财务部门的会计岗位设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财务部部长孙某兼任出纳,违反了《会计法》的有关规定

    B. 公司聘用财务部部长孙某的同学李某担任出纳,违反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回避性原则

    C. 有出纳人员周某办理取款、采买、报销等手续,违反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中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的有关规定

    D. 公司决定由出纳周某办理取款,由会计李某保管支票和印鉴的做法说明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


    正确答案:CD

     

  • 第19题:


    某国有公司财务处会计章某,和本处另一出纳会计陆某多次勾结起来涂改购物单,从中贪污公款30万元,二人各分得1 5万元左右。不久案发,章某、陆某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在侦查过程中,检察院曾收集到以下证据:


    (1)被涂改的单据六张,经鉴定,是陆某的笔迹;(2)陆某、章某二人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3)章某得款后将赃款存入银行的六张定期存款单;(4)销货单位发票存根。


    问题:


    1.检察机关侦查此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2.上述证据各属于法定证据种类的哪一种?


    3.假设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201 2年8月3日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并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被告人表示无力聘请律师,未委托律师辩护。8月6日,法院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分别通知了人民检察院和诉讼参与人。8月8日,在法院门口贴出关于公开审判的公告。8月9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没有律师出庭辩护,最终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现问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无错误?有哪些错误?


    4.假设陆某被判处1 0年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因患肺结核予以监外执行。陆某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接到监外执行通知后,几次通知其报到,接受监督改造,陆某未加理会,躲藏起来。201 2年经录用单位的审查、体检、劳动部门审批,被某企业聘为会计,201 3年年初,陆某利用工作之便,盗窃企业原材料,价值达1 8万元。问:陆某在服刑期间患病能否监外执行?前后罪并罚时,前罪未执行的刑期应从什么时候起算?




    答案:
    解析:

    【参考答案】


    1.人民检察院侦查此案是正确的。因为本案主体是国有公司的财务人员,按国家工作人员处理,所以是贪污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属于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范围。


    2.该案的证据分别属于:


    (1)“被涂改的单据六张”,既是书证又是物证。因为一方面要以涂改的数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另一方面还要以单据的字迹来证明案件事实。(2)“陆某、章某二人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是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予以承认的供述,属于被告人陈述。(3)“经鉴定是陆某的字迹”属于鉴定意见。因为该意见只对被涂改的笔迹是否属于陆某这一事实作出科学判断,符合鉴定意见的范围。(4)章某得款后将赃款存入银行的“六张定期存款单”和“销货单位发票存根”都属于书证。


    3.本案程序上的错误:


    (1)在开庭1 0日以前将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本案中只有6日,不正确;(2)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的时间和地点,而本案在开庭1日前公布,不正确;(3)本案中被告人没获得律师辩护,不正确。


    4.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且患有肺结核,符合暂于监外执行条件,可以暂于监外执行。前后罪并罚时,前贪污罪未执行完的刑期,应从派出所通知其报到、接受监督改造之日起计算。


    【法理分析】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 8条第2款: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些都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是正确的。


    2.《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物证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等。物证的特点是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来发挥证明作用的。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证材料。书证表现形式通常是文字,但也可以是图表和符号。本案中被涂改的单据、定期存款单以及发票存根都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属于书证。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是陈述,通常也成为口供。它的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和罪轻的辩解。书证与物证的区别在于:书证是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物证则以其物质属性和外观特征证明案件事实。如果一个物体同时以上述两个方面发挥证明作用它就既是书证也是物证。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对专门性问题从科学技术角度提出的分析判断意见。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鉴定的专门性问题非常广泛,常见的有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书法笔迹鉴定、痕迹鉴定、会计鉴定、技术鉴定等。


    3.《刑事诉讼法》第1 82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这些期间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不能违反。《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本案中章某、陆某贪污数额各为1 5万元,可能判处死刑,且其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本案中被告人没有获得律师辩护是错误的。


    4.《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本案中陆某被判处1 0年有期徒刑,并且患有肺结核,可以对其实行监外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陆某虽然被暂予监外执行,他的身份仍然是罪犯,对于陆某对居住地公安机关通知其报到并接受教育改造不加理会,并躲藏起来,其逃避监督改造的时间不应计入其刑罚的执行期间,所以,陆某前犯贪污罪没有执行的刑期应从其逃避监督改造之日起计算。



  • 第20题:

    某张会计涂改账目,将公司巨额资金据为已有。张某的行为构成()罪。


    正确答案:职务侵占

  • 第21题:

    某公司财务处会计章某,和本处另一出纳陆某勾结起来涂改一处购物单,从中贪污公款20万元,二人各得10万元。不久案发,二犯罪嫌疑人章某、陆某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侦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曾收到以下证据1、被涂改的单据一张,经鉴定,是陆某的笔迹;2、陆某、章某二人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3、章某得款后当天将赃款存入银行的定期存款单;4、销货单位货票存根。请问:(共10分)假设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2010年8月3日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并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被告人表示无力聘请律师,未委托律师辩护。8月6日,将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分别通知了人民检察院和诉讼参与人。8月8日,在法院门口贴出关于公开审判的公告。8月9日,法院公开审判此案,没有律师出庭辩护,最终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现问:本案在程序上有哪些错误?(3分)


    正确答案:本案程序上的错误有:①人民法院应在开庭10日以前将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本案中为6日,不正确;②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在开庭3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而本案在开庭前1日公布,不正确;③本案中被告人未获得律师辩护,不正确。

  • 第22题:

    多选题
    谢某系某高校财务处的出纳员,2014年2月他从财务处的保险柜中拿走8000元用于赌博,则谢某的行为不属于()
    A

    贪污罪

    B

    侵占罪

    C

    职务侵占罪

    D

    挪用资金罪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不定项题
    2009年5月,财政部门在对某事业单位的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 (1)该单位两套账簿,一套账簿用于向外报送财务数据,另一套账簿用于内部核算。 (2)由于人手紧张,会计王某同时兼任该单位出纳。 (3)部分会计凭证与后附发票上的金额不一致,且发票未填写单位名称,涉及金额较大。 (4)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是该单位负责人李某的妻子。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61—65小题。 针对事项(2),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王某可以同时兼任会计和出纳

    B

    王某不可以同时兼任会计和出纳

    C

    王某同时兼任会计和出纳,不符合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D

    该做法违反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中的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正确答案: D
    解析: 企业的出纳与会计不可以是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