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古代中国进入人类文明世界具有()特征,它决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基本走向。A、早熟性B、晚熟性C、后发性D、先发性”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法的传统,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现代中国法律文化的渊源是古罗马法的传统
    B.中国古代秩序价值的基础是:等级有序、家族本位
    C.中国古代秩序的形成方式:无讼是求
    D.西方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对我国现代法律文化产生影响

    答案:B,C,D
    解析:
    现代中国法律文化的渊源之一是中国古代法的传统。

  • 第2题:

    结合我国现行宪法和古代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试述当代中国宪法的原则与中国古代正统立法指导思想有何不同。


    答案:
    解析:
    我国宪法有以下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2)基本人权原则。我国《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了基本人权原则,对于理解宪法基本权利提供了指引。(3)法治原则。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4)权力制衡原则。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权力统一行使的基础上,国家机关分工负责,相互制约。我国宪法在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了权力制衡原则。①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②公民对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③国家机关内部自上而下的制约监督。中国古代正统立法指导思想虽然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具体内涵,但都有着共同的地方。它们都是封建君主专制之下国家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不论秦朝的“严刑重法”还是唐代的“德本刑用”,它们都元一例外的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实行压迫剥削农民的政策,以根本上来说是维护少数人利益的法律,因此其立法指导思想也是带有剥削性质的。我国当代的宪法原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在本质上是反对压迫剥削,保护人民利益的,因此与古代封建性质的立法指导思想有着本质的区别。

  • 第3题:

    中国古代有些什么对今天仍极富启发性的教学思想?
    1因材施教启发诱导
    2温故知新学思并重
    3循序渐进由博返约
    4长善救失教学相长
    5言传身教尊师爱生

  • 第4题:

    试述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文化特色


    正确答案:其文化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以儒家理论学说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
    第二,家族本位的伦理法占有重要地位。
    第三,皇权至上,法自君出。
    第四,强调等级特权,主张同罪异罚。

  • 第5题:

    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叫做?()

    • A、法
    • B、律
    • C、书
    • D、例

    正确答案:A

  • 第6题:

    中国古代的民间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具有强烈的()特征。 

    • A、自然性
    • B、自动性
    • C、自主性
    • D、自发性

    正确答案:D

  • 第7题:

    下列关于中国古代行政组织思想的评述,正确的有()

    • A、中国古代行政组织思想产生较早,起点也较高
    • B、中国古代行政组织思想具有系统性
    • C、中国古代行政组织思想有很多值得今天借鉴的内容
    • D、中国古代行政组织思想比不上外国同时期的行政组织思想丰富
    • E、中国古代行政组织思想源远流长,内容极为丰富

    正确答案:A,C,E

  • 第8题:

    怎样理解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伦理特性?


    正确答案:中国古代法律制度重视家族本位的伦理法,强调等级特权,士张同罪异罚。这都表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封建伦理特性由于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法律逐渐儒家化,礼法结合,古代法律既有明显的残酷性和严苛性,又保留社会成员之间的等级原则。皇帝为中心的统治者享有法律的特权,强调家族内部的身份区别,家国相通,君父相联,伦理与政治的紧密结合,保证了传统中国社会伦理秩序的稳固。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对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影响。

    正确答案: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极端注重伦理纲常的社会,这一传统生生不息。然而当代中国是必然要实行法治的,这是中华民族兴起所必经的历史过程。中国试图建设法治国家的努力已有百余年,但是回顾这百余年的沧桑历程,中国仍然没有实现法律的现代化。
    1842年到1901年这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中国在坚持根本的政治制度、伦理纲常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了一些与西方法律接近的改良和补充,这是一条过于保守的道路。“这一道路的主张者没有认识到世界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没有清醒的认识到中华法系已经整体落后的事实,没有充分认识到新的世界秩序的真谛,天真的以为中华法系只是一所只需经过一些修补就可以恢复完美的大房子。”
    1905年开始的清末修律到1949年国民政府垮台,这一时期法律现代化的进程实际上是贯穿了“全盘西化”的原则;而自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建立到1978年的法律现代化进程则以“全盘苏联化”为原则,这两个阶段的法律现代化都是照抄照搬他国的东西,无视本国实际,以强制推进的急功近利的方式迫使中国法律实现现代化,事实已经证明这是失败的。
    中国真正走上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严格的来讲只是近一二十年的事情。这百余年并不成功的经历与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以礼入法,礼法结合”,“刑民不分,以民为主”,“息讼厌讼,崇尚调解”等法律传统相比,根基尚不够牢靠。中国要在法治的道路上赶超西方主要的发达国家必须要加速度的发展,对西方的法律文化要采取“拿来主义”,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要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我们必须正视历史,正视现实,搞清楚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哪些弊端与传统法律文化有关,只有找到了症结,才能对症下药。因此,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转向现代法律文化,并非割裂历史,相反,中国二千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法律文化必然对当代中国的法治产生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中国古代教育思想的基本特征?

    正确答案: (1)重视教育的社会作用。如孔子把教育作为治理国家的三大条件之一。除了使人口增加,百姓富足外,还要加强教育。孟子明确提出“善政”不如“善教”的观点。墨子从“兼爱”的角度指出,人民不受教育是社会不安定的原因。汉代贾谊把教育提到了“政之本”的高度。董仲舒认为教育的作用远远大于刑罚。唐代孔颖达肯定了教育是营造社会良好风尚的作用。宋代朱熹强调国家办教育以“明人伦为本”,将教育的眼光投向未来。
    (2)强调教育的必要性。孟子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加强后天教育是十分必要的。荀子虽然主张性恶论,但是他对教育的必要性和孟子是相同的。并强调学习是人们由贫走向富贵,愚笨走向聪明的唯一途径。
    (3)主张德育智育相结合。将德育和智育相结合,是我国古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周朝就提倡了《六艺》教育。即礼、乐、设、驭、书、数。从这些来看,我国古代教育一开始就反对偏执一方,主张德智并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礼制为本,法为用"。即礼为目的,法为手段。礼是制定法律的准绳或者说是指导思想,法则是礼的原则和精神的外在体现。(2)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是与中国的宗法制社会和以王权为中心的集权政治相适应的。法律集中体现维护王权制度和父权家长制的基本精神。天子是实际的最高立法人。(3)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一脉相承,有清晰可辨的发展演变的线索。(4)法律形式相对完备,自魏晋南北朝以降,法律已有律、令、格、式的分别。除总体性的法典如《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等外,还有独立的行政法典,如《大唐六典》、《大明会典》、《大清会典》。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伦理特征

    正确答案: 封国制、宗法制、“家天下”、“亲亲尊尊”等。
    解析: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特点是以家族伦理道德为基本内容,伦理道德借助于“法”这一形式来体现并加以强制实施。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核心则是“德”。“以德配天”、“明德慎行”、“亲亲尊尊”、“为国以礼”、“隆礼重法”、“为政以德,一准乎礼”等诸如此类以德为主的思想贯穿于古代司法过程之始终。
    中国古代的法律可以说完全依附于“礼”,因而始终不能获得自己的独立生命(相对于近代意义上的法律来讲),其实质应可认为“法”是载体,“德”是内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制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礼法结合”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
    B、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
    C、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策略
    D、清末修律使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没有受到冲击

    答案:A,B,C
    解析:
    在中国古代社会具有重要的地位,在西周时期即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与“出礼入刑”的表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礼法结合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及至唐代的法律统治“一准乎礼”。所以可知,“礼法结合”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故选项A正确。夏商时期的统治者强调“奉天罚罪”,假托神意压服臣民,可以看出神权思想为当时的法律指导思想,当时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的影响,因此选项B正确。为了修正神权法学说中存在的问题,周王朝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并于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为传统的中国法制奠定了基础。故C选项正确。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修订过程中援引了大量的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华法系开始解体,故D项说法不符合事实,不应选。


    题中四个选项都是该时期法制变化的具体表现,除此之外,还有刑罚制度改革(规定绞、轨等死刑制度;规定流刑;规定鞭刑与杖刑;改革以往五刑制度;废除宫刑制度),以及建立死刑复审制度。故A、B、C、D四项均为本题的正确答案。本题考查的是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制变化,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也是中国法制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此阶段的许多内容也必将是司法考试中的重点。尤其需要重点把握相关具体法律制度的变化。


    汉代的《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其特点是依据儒家《春秋》等经典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春秋》决狱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即以犯罪人主观动机来判定最终是否给予严惩。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它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晋律》与《北齐律》中相继确立了“准五服制罪”的制度。服制是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不但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是亲属相犯时确定刑罚轻重的依据。九卿会审(明代又称“圆审”)是明代的会审制度。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可见,除九卿会审之外,其他三项制度都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本题A、C、D三项均应选。


    六赃就是指六种非法获得公私财物的犯罪。包括(1)受财枉法:收受财物枉法。(2)受财不枉法:收受财物,即使不枉法,也要处刑。(3)受所监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管辖范围内百姓或者下属财物。(4)强盗:暴力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5)窃盗:隐秘手段窃取公私财物。(6)坐赃:官吏或者常人非因职权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四个选项均正确。


    唐《斗讼律》中,“六杀”的含义:“谋杀”是指预谋杀人;“故杀”是指事先虽然没有预谋,但是情急杀人时已经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的是在斗殴中过于激愤而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是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的是“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十恶”制度是中国法制史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一定要熟练记忆并理解。“十恶”中,所谓的不义是指杀害本属的府主、刺吏、县令和授业老师的行为,官吏或士兵杀害本属五品以上长官的行为,妻子得知丈夫死亡而隐匿丧事,寻欢作乐,改嫁他人的行为。因此可见B、C选项的解释是正确的。至于A选项,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姐、外祖父母等人的行为在“十恶”中称为“恶逆”,而D选项,奸淫小功以上亲或父、祖父之妾以及相与通奸的行为被称为“内乱”。注意,本题中只是提及“十恶”中的三项,其他几项也很重要,完全有可能以同样方式改变内容而进行考查。


    宋朝在地方各路设立的是提点刑狱司,明朝在省一级设立提刑按察司。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统治者在内外各种压力之下,于20世纪初十年间,逐渐对原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上的修改与变革。我们一般把这一时期的法律改革活动称为清末修律。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故A项正确。在内容上,清末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与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故B项正确。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行或起草了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法院组织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故C项正确。它是统治者为维护其摇摇欲坠的反动统治,在保持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既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A、B、C项。


    1946年11月,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和政协决议,召开国民大会,于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定于1947年1月1日公布,12月25日施行。该法共14章,依次是总则、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基本国策和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共175条。A项正确。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一脉相承。但碍于政协通过的“宪法修改原则”12条的重大影响,即实行国会制、内阁制、省自治、司法独立、保护人民权利等,又不得不在具体条文上有所变动。因此,B项表述错误。《中华民国宪法》内容的特点是其表面上的“民有、民治、民享”和实际上的个人独裁,即人民无权、独夫集权。例如1948年颁布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使这一特点趋具体和法律化,因此C项正确。其二,体制不伦不类,实际上是用不完全责任内阁制与实质的总统制的矛盾条文,掩盖总统即蒋介石的个人专制统治的本质。其三,罗列人民各项民主的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但依据宪法第23条颁布的《维持社会秩序临时办法》、《戒严法》、《紧急治罪法》等,把宪法抽象的民主自由条款加以具体切实的否定。因此D项正确。依题意,本题B项当选。

  • 第14题:

    试述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对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影响。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极端注重伦理纲常的社会,这一传统生生不息。然而当代中国是必然要实行法治的,这是中华民族兴起所必经的历史过程。中国试图建设法治国家的努力已有百余年,但是回顾这百余年的沧桑历程,中国仍然没有实现法律的现代化。
    1842年到1901年这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中国在坚持根本的政治制度、伦理纲常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了一些与西方法律接近的改良和补充,这是一条过于保守的道路。“这一道路的主张者没有认识到世界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没有清醒的认识到中华法系已经整体落后的事实,没有充分认识到新的世界秩序的真谛,天真的以为中华法系只是一所只需经过一些修补就可以恢复完美的大房子。”
    1905年开始的清末修律到1949年国民政府垮台,这一时期法律现代化的进程实际上是贯穿了“全盘西化”的原则;而自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建立到1978年的法律现代化进程则以“全盘苏联化”为原则,这两个阶段的法律现代化都是照抄照搬他国的东西,无视本国实际,以强制推进的急功近利的方式迫使中国法律实现现代化,事实已经证明这是失败的。
    中国真正走上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严格的来讲只是近一二十年的事情。这百余年并不成功的经历与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以礼入法,礼法结合”,“刑民不分,以民为主”,“息讼厌讼,崇尚调解”等法律传统相比,根基尚不够牢靠。中国要在法治的道路上赶超西方主要的发达国家必须要加速度的发展,对西方的法律文化要采取“拿来主义”,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要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我们必须正视历史,正视现实,搞清楚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哪些弊端与传统法律文化有关,只有找到了症结,才能对症下药。因此,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转向现代法律文化,并非割裂历史,相反,中国二千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法律文化必然对当代中国的法治产生影响。

  • 第15题:

    论述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文化特色的主要表现。


    正确答案:一、以儒家伦理学说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
    1、以“三纲”为核心的封建礼教作为知道立法、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
    2、贯穿“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的精神,以德为主,德刑并用是统治者所倡导的统治方法。
    3、通过引经断狱、引经注律等方式使儒家经典法典化。
    二、家族本位的伦理法占有重要地位。
    三、皇权至上,法自君出。
    四、强调等级特权,主张同罪异罚。

  • 第16题:

    我国历代兵书多达3380部,集中反映了中国古代有关()的基本思想,构成了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主体。

    • A、治军
    • B、用兵
    • C、训兵
    • D、用军

    正确答案:A,B

  • 第17题:

    中国古代政治是“早熟性”的。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1)"礼制为本,法为用"。即礼为目的,法为手段。礼是制定法律的准绳或者说是指导思想,法则是礼的原则和精神的外在体现。(2)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是与中国的宗法制社会和以王权为中心的集权政治相适应的。法律集中体现维护王权制度和父权家长制的基本精神。天子是实际的最高立法人。(3)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一脉相承,有清晰可辨的发展演变的线索。(4)法律形式相对完备,自魏晋南北朝以降,法律已有律、令、格、式的分别。除总体性的法典如《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等外,还有独立的行政法典,如《大唐六典》、《大明会典》、《大清会典》。

  • 第19题:

    试述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伦理特征


    正确答案:封国制、宗法制、“家天下”、“亲亲尊尊”等。
    解析: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特点是以家族伦理道德为基本内容,伦理道德借助于“法”这一形式来体现并加以强制实施。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核心则是“德”。“以德配天”、“明德慎行”、“亲亲尊尊”、“为国以礼”、“隆礼重法”、“为政以德,一准乎礼”等诸如此类以德为主的思想贯穿于古代司法过程之始终。
    中国古代的法律可以说完全依附于“礼”,因而始终不能获得自己的独立生命(相对于近代意义上的法律来讲),其实质应可认为“法”是载体,“德”是内容。

  • 第20题:

    单选题
    中国古代的民间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具有强烈的()特征。
    A

    自然性

    B

    自动性

    C

    自主性

    D

    自发性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中国古代政治是“早熟性”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中国古代的宫殿布局特点是什么?它体现了怎样的思想?

    正确答案:
    中国古代宫殿建筑的布局特点,这些布局特点有着它们特定的内涵:
    (1)象天设都,模仿天象安排宫殿建筑的布局。中国传统的宇宙观念认为,在上苍存在一个以紫微垣为核心的天国宫阙,是天帝所居之处,位于天宫正中,周围有四象五宫二十八宿形成拱卫之势。
    (2)中轴对称。为了表现君权受命于天和以皇权为核心的等级观念,宫殿建筑采取严格的中轴对称的布局方式。中轴线上的建筑高大华丽,轴线两侧的建筑低小简单。这种明显的反差,体现了皇权的至高无上;中轴线纵长深远,更显示了帝王宫殿的尊严华贵。
    (3)左祖右社。“左祖”是指在宫殿左前方设祖庙,祖庙是帝王祭拜祖先的地方,因为是天子的祖庙,故称太庙;“右社”是指在宫殿右前方设社稷坛,社为土地,稷为粮食,社稷坛是帝王祭祀土地神、粮食神的地方。中国的礼制思想,有一个重要内容,则是崇敬祖先、提倡孝道;祭祀土地神和粮食神。左祖右社,则体现这些观念。
    (4)前朝后寝。前朝是帝王上朝理政、举行大典的地方,因位于整个建筑群的前部,称“前朝”。后寝是帝王、妃子及其子女生活起居的地方,因位于建筑群的后部,称“后寝”。
    (5)三朝五门。“三朝”是指大朝、内朝、外朝。与三朝相对应的建筑,是奉天殿(太和殿)、华盖殿(中和殿)、谨身殿(保和殿)。“五门制”,是在举行大型朝事活动的宫殿庭院前,沿中轴线以五道门及辅助建筑构成四座庭院,作为大朝宫殿前的前导空间。“五门”指皋门、库门、雉门、应门和路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中国古代有些什么对今天仍极富启发性的教学思想?

    正确答案: 1.因材施教启发诱导
    2.温故知新学思并重
    3.循序渐进由博返约
    4.长善救失教学相长
    5.言传身教尊师爱生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