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A、甲女视其长发如生命,被情敌乙尽数剪去B、丙应丁要求,协助丁完成自杀行为C、戊为报复欲致己于死地,结果将己打成重伤D、 庚严厉批评辛,辛因想不通而自杀。

题目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

  • A、甲女视其长发如生命,被情敌乙尽数剪去
  • B、丙应丁要求,协助丁完成自杀行为
  • C、戊为报复欲致己于死地,结果将己打成重伤
  • D、 庚严厉批评辛,辛因想不通而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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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有关共同侵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A.甲唆使乙家的狗追咬行人,致使行人受伤,甲、乙构成共同侵权

    B.五个顽童共放“二踢脚”,其中一枚炸伤行人,但不知是哪一枚,五个顽童构成共同侵权

    C.丙唆使不满18岁的丁殴打一幼童,导致该幼童受伤,丙、丁构成共同侵权

    D.戊、己二人唆使庚与辛离婚,戊、己共同侵犯了庚与辛的配偶权


    正确答案:BC

  • 第2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

    A、甲女视其长发如生命,被情敌乙尽数剪去
    B、丙应丁要求,协助丁完成自杀行为
    C、戊为报复欲致己于死地,结果将己打成重伤
    D、庚医师因误诊致辛出生即残疾,辛认为庚应对自己的错误出生负责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生命权是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以生命维持和生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选项A中的乙不构成侵权,选项B中的丙协助丁完成自杀行为,构成对丁生命权的侵犯。
    选项C.D错误,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自身及其器官以致身体整体的功能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选项C.D中的戊和庚均属对他人健康权的侵犯,而非对他人生命权的侵犯。

  • 第3题:

    一家人共有兄弟姐妹七人,但只知道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个人中如下情况:(1)甲有三个妹妹;(2)乙有一个哥哥;(3)丙是女的,她有两个妹妹;(4)丁有两个弟弟;(5)戊有两个姐姐;(6)己也是女的,但她和庚没有妹妹。请问,这七个人中谁是男性谁是女性?( )


    A. 乙、丁、戊、庚为男性,甲、丙、己为女性
    B. 甲、乙、丙、庚为男性,丁、戊、己为女性
    C. 甲、乙、戊、丙为男性,丁、庚、己为女性
    D. 甲、乙、戊、庚为男性,丁、丙、己为女性

    答案:D
    解析:
    解题指导: A错,如果甲是女的,而根据“甲有三个妹妹"可知这七个人中有四个女性,排除A。根据“丙是女的"可排除B、C。故答案为D。

  • 第4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签订房产抵押合同,约定该合同自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B.丙、丁约定,如果丙将房屋出售,丁将和丙离婚
    C.戊、己约定,如果戊养的牛死亡,戊就将喂牛槽送给已
    D.庚、辛约定,如果庚不再赌博,辛就将他心爱的玉瓶送给庚


    答案:D
    解析:
    【精解】以法律规定的某一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作为附条件的,视为没有附条件,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这是不动产抵押权生效的必备要件,故不能认定为附条件,故排除A项。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继承等不得附条件,故排除B项。C项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条件具有或然性,而期限必然发生。违法事项不得附条件,如以二人继续通奸作为赠与房屋合同生效的附条件,但以停止违法事项作为附条件,则属于有效的附条件,故选D项。

  • 第5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

    • A、甲女视其长发如生命,被情敌乙尽数剪去
    • B、丙应丁要求,协助丁完成自杀行为
    • C、戊为报复欲致乙于死地,结果将乙打成重伤
    • D、庚医师因误诊致辛出生即残疾,辛认为庚应对自己的错误出生负责

    正确答案:B

  • 第6题:

    下列各组天干地支名称中,完全由天干组成的是()。

    • A、丁、戊、辛、壬
    • B、丙、子、壬、己
    • C、甲、辰、乙、卯
    • D、乙、己、庚、癸

    正确答案:A,D

  • 第7题:

    天干的顺序是甲、乙、丙、丁、戊、己、()、辛、壬、癸。

    • A、庚
    • B、酉
    • C、戌
    • D、亥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
    A

    甲女视其长发如生命,被情敌乙尽数剪去

    B

    丙应丁要求,协助丁完成自杀行为

    C

    戊为报复欲致乙于死地,结果将乙打成重伤

    D

    庚医师因误诊致辛出生即残疾,辛认为庚应对自己的错误出生负责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下列各组天干与地支的排列中,完全由天干组成的有()
    A

    辛、戊、丙、癸

    B

    乙、癸、戌、己

    C

    庚、甲、壬、巳

    D

    辛、己、壬、乙

    E

    乙、戌、庚、丙


    正确答案: B,E
    解析: 天干,是指天干地支中的十个天天。原始十天干曰:“阏逢、旃蒙、柔兆、强圉、著雍、屠维、上章、重光、玄黓、昭阳”。简化后的天干曰:“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 第10题:

    判断题
    “十二地支”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申、酉、戌、亥。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十二地支”也叫十二支,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的总称。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被称为“十天干”。

  • 第11题:

    单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丙、丁、戊、己、庚参加,乙因故未能出席,但书面委托甲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

    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

    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

    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

    董事甲、乙、丙、丁、己


    正确答案: B
    解析: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中,董事戊已经明确表示了异议并记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因此不承担责任;董事乙虽因故未出席,但书面委托甲董事代为出席,因此也要承担责任。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
    A

    甲女视其长发如生命,被情敌乙尽数剪去

    B

    丙应丁要求,协助丁完成自杀行为

    C

    戊为报复欲致己于死地,结果将己打成重伤

    D

     庚严厉批评辛,辛因想不通而自杀。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各组天干地支名称中,完全由天干组成的是( )。

    A.丁、戊、辛、壬

    B.丙、子、壬、己

    C.甲、辰、乙、卯

    D.乙、己、庚、癸


    正确答案:AD
    在B中“子”属于地支。在C中“辰”、“卯”属于地支。所以不选。

  • 第14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答案:D
    解析: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因此庚、戊无需承担责任。

  • 第15题:

    甲、乙、丙、丁、戊、庚六人对一台挖掘机按份共有,甲的份额是 2/3,其余五人的份额各为 1/1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没有特别约定时,下列转让挖掘机的行为中,有效的有()。

    A.甲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乙、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
    B.甲、乙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
    C.乙、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表示反对
    D.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乙均表示反对

    答案:A,B
    解析:
    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或者对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共有人没有特别约定,甲一人的份额已为 2/3,必须取得甲的同意,共有物的转让方有效。

  • 第16题:

    在干支纪年法中,十天干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下列各组天干与地支的排列中,完全由天干组成的有()

    • A、辛、戊、丙、癸
    • B、乙、癸、戌、己
    • C、庚、甲、壬、巳
    • D、辛、己、壬、乙
    • E、乙、戌、庚、丙

    正确答案:A,D

  • 第18题:

    下列完全由天干组成的一组是()。

    • A、甲、戊、丙、己、庚
    • B、辛、巳、申、酉、壬
    • C、甲、戌、子、亥、癸
    • D、午、乙、丙、丁、戍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现有甲.乙.丙.丁四个品牌的化妆品和戊.己.庚三家营业面积相近.位置接近的商场,已知甲品牌的价格最高,丙商品价格比较低廉,戊和己的客流之和为庚的1/2,乙商品在戊和己商场有售,甲与丁不在同一商场销售。四种品牌与其销售商场的对应关系是()

    • A、甲—戊
    • B、丙—庚
    • C、乙—己
    • D、丁—庚
    • E、甲—庚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单选题
    天干的顺序是甲、乙、丙、丁、戊、己、()、辛、壬、癸。
    A

    B

    C

    D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填空题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合称____;“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合称____。

    正确答案: 天干,地支
    解析:
    关于纪日,殷墟甲骨文中已有用干支纪日的记载。所谓“干支”就是干枝,以天为干,以地为枝,也是一种天地阴阳观念的表现。“天干”十个: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十二个: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完全由天干组成的一组是()。
    A

    甲、戊、丙、己、庚

    B

    辛、巳、申、酉、壬

    C

    甲、戌、子、亥、癸

    D

    午、乙、丙、丁、戍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  )[2016年真题]
    A

    甲女视其长发如生命,被情敌乙尽数剪去

    B

    丙应丁要求,协助丁完成自杀行为

    C

    戊为报复欲致己于死地,结果将己打成重伤

    D

    庚医师因误诊致辛出生即残疾,辛认为庚应对自己的错误出生负责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身体权,是指自然人维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和完全性,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甲的长发被剪去破坏了其身体组成部分的完整性,但未对其生命利益造成威胁,因此构成对甲身体权而非生命权的侵犯。
    B项,生命权是指自然人维持生命和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其客体是生命及其安全利益。我国未认可“安乐死”,受害人的同意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协助自杀的行为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
    C项,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身体生理机能、心理机能的健全正常运作和功能正常发挥,进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为内容的人格权。戊将己打成重伤,侵犯了己的健康权而非生命权。
    D项,医疗机构与孕妇之间存在医疗合同,庚医师的医疗过失侵犯的是辛的母亲的健康权,而非辛的生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