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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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原抚养关系对子女不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吗?


    参考答案:

    可以。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在下面几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为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第2题:

    (2016年)根据《婚姻法》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列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不可变更,抚养费数额可以变更
    B.夫妻离婚时,8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归属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C.夫妻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D.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A项,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抚养关系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B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C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 第3题:

    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关系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

    A:夫妻离婚后,原确定的子女抚养关系并不是不能变更的
    B:变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条件比对方优越
    C: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时,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应该适当考虑其个人意愿
    D: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要求

    答案:B
    解析:
    夫妻离婚后,原确定的子女抚养关系并不是不能变更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条件比对方优越,由其负责抚养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则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要求,子女抚养关系变更的主要原因是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而并非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经济条件比对方优越。

  • 第4题: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正确答案: 抚养关系确定后,如果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可由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有下列几种:
    (1)抚养人得了严重疾病,经治不愈,有可能影响子女身体健康的;
    (2)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再抚养子女的;
    (3)抚养人因犯罪被判刑,不能再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的;
    (4)抚养人道德品质败坏,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的;
    (5)抚养人的家庭情况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如受继父母歧视、虐待等;
    (6)子女本人有正当理由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

  • 第5题: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夫或妻能单方给孩子改姓或改名吗?


    正确答案: 未成年子女姓名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无论父母是否离婚。离婚后,子女姓名的变更必须经过父母协商一致,公安机关才给予办理。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母姓或父姓,或者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责令恢复原姓氏,但不得因此拒付抚养费。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则可以由子女自行决定更改姓名。

  • 第6题:

    离婚后子女跟一方生活的,()。

    • A、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消除
    • B、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
    • C、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行为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 D、另一方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 E、离婚时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不得变更

    正确答案:B,C,D

  • 第7题:

    离婚时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在今后还可以变更吗?


    正确答案: 可以,子女的抚养费在离婚后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增加或减少。
    增加的情况一般包括:
    (1)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父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如果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或根据情况要求增加抚养费。

  • 第8题:

    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

    • A、不能再行变更
    • B、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 C、可以增、减、免
    • D、可以增加、减少,不可以免除

    正确答案:C

  • 第9题:

    问答题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夫或妻能单方给孩子改姓或改名吗?

    正确答案: 未成年子女姓名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无论父母是否离婚。离婚后,子女姓名的变更必须经过父母协商一致,公安机关才给予办理。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母姓或父姓,或者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责令恢复原姓氏,但不得因此拒付抚养费。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则可以由子女自行决定更改姓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正确答案: 抚养关系确定后,如果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可由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有下列几种:
    (1)抚养人得了严重疾病,经治不愈,有可能影响子女身体健康的;
    (2)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再抚养子女的;
    (3)抚养人因犯罪被判刑,不能再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的;
    (4)抚养人道德品质败坏,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的;
    (5)抚养人的家庭情况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如受继父母歧视、虐待等;
    (6)子女本人有正当理由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
    A

    不能再行变更

    B

    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C

    可以增、减、免

    D

    可以增加、减少,不可以免除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一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就()。
    A

    不能变更

    B

    能够变更

    C

    必要时可变更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因情况变化而变更。()


    参考答案:正确

  • 第14题:

    根据《婚姻法》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列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不可变更,抚育费数额可以变更
    B.夫妻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独立生活时为止
    C.夫妻离婚时,8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归属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D.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答案:D
    解析:
    A项,离婚虽不能消除父母子女关系,但抚养方式却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父母双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共同抚养改为由父母一方与子女生活,承担直接抚养子女的责任。据此,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发生变更。子女的抚育费是在父母离婚时确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予以变更。B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l6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C项,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D项,《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第15题:

    本人婚姻双方都是再婚情况,女方生育两孩子,离婚后抚养一个女孩子。本人前段婚姻无生育孩子,这样可以在申请生育一个孩子吗?


    正确答案: 可以,根据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

  • 第16题:

    父母离婚后,随一方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读书,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正确答案: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虽已成年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即父母离婚后,如果随一方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或者虽然在读大学,但因为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 第17题:

    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严格依协议或判决履行,()

    • A、不能再行变更
    • B、能增加,不能减少
    • C、可以增、减、免
    • D、可以增加、减少,但不能免除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下列关于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 B、抚育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由父母平等地负担,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 C、当事人可以在以后的生活中随时提出抚养关系和抚育费的变更
    • D、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一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就()。

    • A、不能变更
    • B、能够变更
    • C、必要时可变更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与探望,下列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

    • A、离婚后亲子关系并不消除,父母对子女继续承担抚养的责任
    • B、在处理子女具体抚养归属时,要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
    • C、离婚后不具体抚养的一方要按时足额给付抚养费
    • D、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自动失去探望子女的权利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问答题
    离婚时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在今后还可以变更吗?

    正确答案: 可以,子女的抚养费在离婚后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增加或减少。
    增加的情况一般包括:
    (1)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父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如果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或根据情况要求增加抚养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原抚养关系对子女不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吗?

    正确答案: 可以。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在下面几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为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婚后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吗?

    正确答案: 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父母离婚后,随一方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读书,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正确答案: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虽已成年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即父母离婚后,如果随一方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或者虽然在读大学,但因为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