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之诉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应以何顺序予以审理?

题目

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之诉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应以何顺序予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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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诉的种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的诉乃确认之诉

    B.王某向法院请求停止李某对其名誉权继续进行侵害的诉乃变更之诉

    C.赵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与胡某的婚姻关系无效的诉乃变更之诉

    D.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诉乃给付之诉


    参考答案:D

  • 第2题:

    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不应受理当事人的上诉请求?

    A.宋某和卢某借款纠纷一案,卢某终审败诉,宋某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卢某提出执行管辖异议,区法院裁定驳回卢某异议。卢某提起上诉
    B.曹某向市中院诉刘某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损失1元钱,中院驳回其请求。曹某提起上诉
    C.孙某将朱某打伤,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并申请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后朱某反悔提起上诉
    D.尹某诉与林某离婚,法院审查中发现二人系禁婚的近亲属,遂判决二人婚姻无效。尹某提起上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执行解释》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民事诉讼法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而本题中的执行管辖异议的裁定不属于这三种。因此,针对A选项中的执行管辖异议的裁定,当事人只能申请复议而不能上诉。B选项属于适用两审终审制的案件,是可以上诉的。该选项意在考查小额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B选项作为中院管辖的专利权案件,不能适用上述规定,虽标的额只有1元,但不是小额诉讼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C选项属于特别程序中的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因此应当实行一审终审,不得上诉。可见,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裁定直接生效,C选项不能上诉。《婚姻法解释(一)》第9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D选项不能上诉。

  • 第3题: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D: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答案:C
    解析:
    【考点】诉的分类【详解】民事诉讼可分为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三种类型。其中确认之诉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积极确认之诉)或不存在(消极确认之诉)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讼。给付之诉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而变更之诉则是指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他与被告之间一定法律关系的诉讼。选项A中,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该案件为特别程序案件,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其中并不涉及原被告的法律关系,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中,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该诉应属于确认之诉,而非变更之诉,故B选项错误。D选项中,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应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4题:

    王某(男,22岁)为达到与刘某(女,18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刘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3年后,因双方经常争吵,刘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处理的方式是()。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C:对刘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刘某可行使撤销权

    答案:C
    解析:
    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本案中登记时刘某未达法定婚龄,但3年后已达到法定婚龄,因此王某和刘某的婚姻转化成有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受胁迫,本案中无胁迫的情况。

  • 第5题:

    王某(男,22岁)为达到与刘某(女,18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刘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三年后,因双方经常争吵,刘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处理的方式是()。

    •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 B、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 C、对刘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刘某可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C

  • 第6题: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应当().

    • A、先审理离婚案件后审理婚姻无效案件
    • B、同时审理
    • C、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再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
    • D、只审理离婚案件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王某与武某于1994年3月登记离婚,同年7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后因经济问题双方又发生纠纷,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照法律,( )。

    • A、法院应当受理王某起诉的离婚案件
    • B、王某与武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 C、法院对王某与武某的纠纷应按事实婚姻处理
    • D、法院对这起纠纷应按同居关系处理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如果一审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当事人可否上诉?


    正确答案: 当事人不能上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一审终审制,不得上诉。

  • 第9题:

    单选题
    王某(男,22周岁)为达到与刘某(女,18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刘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3年后,因双方经常争吵,刘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处理的方式是 ( )
    A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C

    对刘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D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刘某可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时,应当注意的程序问题有( )
    A

    对所涉及的子女问题不适用调解

    B

    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

    C

    关于婚姻有无效力应以判决的方式结案

    D

    如果就同一婚姻关系还受理了离婚案件,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之诉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应以何顺序予以审理?

    正确答案: 先审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审理离婚案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2004年6月,23岁甲与其表妹22岁乙隐瞒姨表兄妹关系,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2004年10月,甲父向人民法院提请要求宣告甲乙二人婚姻关系无效。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①甲乙二人婚姻关系是否有效?②甲父是否有权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请?③如人民法院未进行调解即宣告婚姻无效,是否违反法定程序?④乙能否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应当首先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4题:

    王女18周岁时就与29周岁的张男开始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同居生活,虽然王女没有达到法定的婚龄,但是通过关系还是从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4年后,双方发生矛盾。王女要求离婚,而张男则要求法院宣告其与王女的婚姻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依法宣告婚姻无效
    B:如果王女同意,法院则应宣告婚姻无效,否则,不得宣告婚姻无效
    C:法院不应宣告婚姻无效
    D:如果他们有小孩,则不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没有小孩,则应宣告婚姻无效

    答案:C
    解析:
    从本题来看,王女与张男之间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是王女在结婚登记时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但是,4年之后王女已经达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王女与张男之间婚姻无效的情形消失。因此,当张男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时,法院应依法不予支持。而法院是否支持张男的诉讼宣告双方的婚姻无效,并不以当事人是否同意为前提,也不以当事人是否有小孩为条件,而是以当事人是否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为依据。所以,ABD选项都是错误的,只有选项C是正确的。

  • 第15题:

    王某(男,22岁)为达到与刘某(女,18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刘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三年后,因双方经常争吵,刘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处理的方式是(  )。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C.对刘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刘某可行使撤销权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题中王某与刘某办理结婚登记时,刘某未达到法定婚龄,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但是三年之后,刘某已经达到法定婚龄,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此时刘某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 第16题:

    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王平与卢颖的婚姻是否为无效婚姻?


    正确答案: 王平与卢颖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因为2004年底,王平、卢颖均未达法定婚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无效。

  • 第17题: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对所涉及的子女问题不适用调解
    • B、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
    • C、关于婚姻有无效力应以判决的方式结案
    • D、人民法院如果就同一婚姻关系还受理了离婚案件,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正确答案:B,C,D

  • 第18题:

    甲男乙女共同生活。甲经常虐待乙,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法院分别受理了乙的离婚诉讼和甲的申请,应当如何处理()。

    • A、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 B、法院应当对离婚案件和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 C、如果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无效,应当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继续审理
    • D、如果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有效,应当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并进行审理

    正确答案:A,C,D

  • 第19题:

    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王平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法院应否准许?


    正确答案: 王平撤诉法院不予准许。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 第20题:

    赵某(男),冯某(女)。赵某经常虐待冯某,冯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赵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法院分别受理了冯某的离婚诉讼和赵某的申请,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 B、法院应当对离婚案件和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 C、如果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无效,应当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继续审理
    • D、如果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有效,应当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并进行审理

    正确答案:A,C,D

  • 第21题:

    单选题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应当 ( )
    A

    先审理离婚案件后审理婚姻无效案件

    B

    同时审理

    C

    待中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再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

    D

    只审理离婚案件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应当().
    A

    先审理离婚案件后审理婚姻无效案件

    B

    同时审理

    C

    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再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

    D

    只审理离婚案件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王平与卢颖的婚姻是否为无效婚姻?

    正确答案: 王平与卢颖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因为2004年底,王平、卢颖均未达法定婚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