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正确的是?()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

题目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正确的是?()

  •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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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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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做法符合《物权法》的有:

    A: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仓库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抵押权登记后,甲公司将仓库出租
    B:乙公司将公司的闲置生产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抵押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未经银行同意,将设备卖给不知情的丙公司
    C:丁公司将自己所有的车辆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抵押合同中约定丁公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银行直接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D:戊公司是一乡镇企业,戊公司以取得的一幅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190条规定,抵押权是以抵押物的价值进行担保的担保物权,抵押人仍享有对该物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抵押物仍可出租,所以A选项中甲公司的做法不违反《物权法》的规定。《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应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未经同意的,不得转让,所以B选项中乙公司的做法违反《物权法》的规定。《物权法》第186条规定了流押条款,为保护抵押人的利益,法律禁止当事人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的,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即禁止当事人签订流押契约。所以C选项中丁公司和银行的做法违反《物权法》的规定。《物权法》第183条规定,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所以D选项中戊公司的做法违反《物权法》的规定。

  • 第2题:

    甲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约定2011年12月3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甲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乙银行多次催收未果,最后一次催收时间是2013年3月9日。乙银行的抵押权能够得到法院保护的最后日期是( )。

    A.2012年12月3日
    B.2013年12月3日
    C.2014年3月9日
    D.2015年3月9日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因银行的多次催收发生中断,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13年3月9日,从最后一次催收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三年,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截止至2016年3月9日,行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也截止至2016年3月9日,因此本题无答案。此题涉及2017年3月15日颁布的《民法总则》知识点。

  • 第3题:

    东方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200万元,丙银行借款3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东方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300万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得不到清偿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100万元
    D.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得不到清偿、丙银行300万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实现。
      (1)如果不变更抵押权的顺序,乙银行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为200万元;
      (2)甲银行和丙银行交换抵押权的顺位时,未经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乙银行并不知情),不得对乙银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乙银行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仍为200万元,剩下的100万元给丙银行(丙银行通过交换,其抵押权的顺位已经优先于甲银行)。

  • 第4题:

    张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处房屋(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甲银行和乙银行各贷款100刀-元。张某与甲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张某无力还款,甲银行、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张某的房屋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下列甲银行、乙银行对拍卖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A、甲银行75万元、乙银行75万元
    B、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50万元
    C、甲银行50万元、乙银行100万元
    D、甲银行80万元、乙银行70万元

    答案:C
    解析:

  • 第5题:

    康乐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康乐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正确答案:C

  • 第6题:

    金光公司以价值100万之房屋设定抵押,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借款80万元,到期后均分文未付。那么,该案应当()

    • A、“一女二嫁”,均为无效
    • B、甲银行抵押权优先于乙银行之抵押权
    • C、乙银行抵押权优先于甲银行之抵押权
    • D、甲、乙按在金光公司总债务中比例受偿

    正确答案:B

  • 第7题:

    2011年6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80万元,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甲公司以其厂房作为抵押,价值100万元。2011年6月5日,双方为该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就此笔借款也提供了保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乙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甲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本息。 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抵押合同2011年6月1日生效。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抵押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要件,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即可。

  • 第8题:

    甲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抵押期间,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告知丙公司该设备已经抵押。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只要甲公司提供相当的担保而不损害乙银行的利益,即使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也可以转让该设备
    • B、甲公司只要通知乙银行,即可转让该设备
    • C、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 D、若经乙银行同意,并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向乙银行偿付借款,则甲公司可以转让该设备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金光公司以价值100万之房屋设定抵押,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借款80万元,到期后均分文未付。那么,该案应当()
    A

    “一女二嫁”,均为无效

    B

    甲银行抵押权优先于乙银行之抵押权

    C

    乙银行抵押权优先于甲银行之抵押权

    D

    甲、乙按在金光公司总债务中比例受偿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将其写字楼抵押给A银行借款100万元,然后将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后来又将该楼抵押给B银行借款200万元,两项抵押均办理了登记。在租期内,由于无力偿还两个银行的贷款,将写字楼拍卖给丙公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乙公司的租赁关系不受A银行抵押权的影响

    B

    乙公司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A银行的抵押权

    C

    乙公司的租赁关系不受B银行抵押权的影响

    D

    乙公司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与租赁的关系。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本题中,A银行的抵押权先于乙公司的租赁,乙公司的租赁优先于B银行的抵押权,选项A错误,当选。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于2012年3月1日签订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大概需要贷款资金1亿元,乙银行每季度提供一批贷款,甲公司以其办公大楼在1亿元范围内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3月15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4000万元,借期3个月。4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4000万元,借期2个月。6月20日,甲公司偿还了1000万元。7月1日,乙银行将其中5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资产管理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7月15日,该办公大楼被法院查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若甲公司未偿还丙公司债务,丙公司有权就办公大楼优先受偿

    B

    甲公司于6月20日偿还的1000万元,清偿的为3月15日的借款

    C

    7月15日,乙银行有权行使最高额抵押,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债权为8000万元

    D

    就办公大楼拍卖所得价款,乙银行优先于丙公司受偿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物权法》第203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第204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部分主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原则上不得转让。本题中,最高额抵押并未转让,因此甲公司虽未偿还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也无权主张抵押权。
    B项,《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因两笔债务均到期,担保数额相同,且负担相同,因此应当优先抵充先到期的债务,即4月1日所借债务。
    C项,《物权法》第206条规定,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的,最高额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本题中,因抵押财产已经被查封,最高额抵押的债权确定。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因此债权人在6500万元范围内可优先受偿。
    D项,因乙银行对楼房有抵押权,而丙公司仅为普通债权人,因此乙银行优先于丙公司受偿

  • 第12题:

    单选题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

    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

    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

    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南公司以其厂房做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200万元,丙银行借款3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其中,就甲银行的债权,又有戊提供了保证一份,没有约定自己的担保范围。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与戊 并不知情。因江南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法院组织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450万元。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15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25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可以请求戊承担100万元


    答案:B
    解析:

  • 第14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房屋,甲占该房屋70%份额,现甲欲将该房作抵押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做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B.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无须经乙、丙、丁同意

    答案:D
    解析:
    【知识点】 所有权;
    《物权法》规定,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题中,甲占该房屋70%份额,已超过三分之二,因此无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

  • 第15题:

    东方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东方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实现。(1)如果不变更抵押权的顺序,乙银行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为300万元;(2)甲银行和丙银行交换抵押权的顺位时,未经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乙银行并不知情),不得对乙银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乙银行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仍为300万元,剩下的300万元给丙银行(丙银行通过交换,其抵押权的顺位已经优先于甲银行)

  • 第16题:

    若担保合同中出现以下条款,可能有效的条款是()。

    • A、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购买一设备,双方在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未来1年内利用该设备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作为借款的担保
    • B、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甲以其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 C、抵押人甲必须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否则抵押权人乙即可实现抵押权
    • D、甲向乙借款,双方约定:甲到期不还款,抵押的房屋即归乙所有

    正确答案:A,B,C

  • 第17题:

    若担保合同中出现以下条款,该条款可能有效的是:()

    • A、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购买一设备,双方在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未来1年内利用该设备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作为借款的担保
    • B、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甲以其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为该借款设定担保,乙表示同意
    • C、甲和乙的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人甲必须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否则抵押权人乙即可实现抵押权
    • D、甲以其房屋作为抵押向乙借款,双方约定:甲到期不还款,该房屋即归乙所有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甲公司将其写字楼抵押给A银行借款100万元,然后将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后来又将该楼抵押给B银行借款200万元,两项抵押均办理了登记。在租期内,由于无力偿还两个银行的贷款,将写字楼拍卖给丙公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公司的租赁关系不受A银行抵押权的影响
    • B、乙公司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A银行的抵押权
    • C、乙公司的租赁关系不受B银行抵押权的影响
    • D、乙公司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万元,以其正在建造的办公楼作为抵押并签订了抵押合同。乙银行取得抵押权的时间为()。

    • A、抵押合同签订之日
    • B、办公楼所有权证书取得之日
    • C、在建办公楼办理抵押登记之日
    • D、办公楼竣工验收之日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甲公司向农业银行借款500万元,乙公司为保证人,丙公司用价值350万元的机器作补充担保。若甲公司不能偿还农业银行贷款,则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

    • A、150万元
    • B、500万元
    • C、250万元
    • D、机器抵押权以外的债权部分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万元,以其正在建造的办公楼作为抵押并签订了抵押合同。乙银行取得抵押权的时间为()。
    A

    抵押合同签订之日

    B

    办公楼所有权证书取得之日

    C

    在建办公楼办理抵押登记之日

    D

    办公楼竣工验收之日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一套出租于乙。之后,甲向丙银行借款100万元,并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并将抵押情况书面通知乙。履行期届满后,甲未清偿到期借款。甲与丙银行书面协议将房屋折价100万元偿还债务,房屋所有权归丙银行所有,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与丙银行订立的折价协议为流抵押契约,应当认定无效

    B

    乙有权要求丙银行按照其与甲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C

    因抵押情况已书面通知乙,丙银行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D

    丙银行与甲的折价协议侵害了乙对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乙有权主张折价协议无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物权法》第195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本题中,甲与丙的协议成立于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属于实现抵押权的折价协议,而非流押条款,应当认定有效。
    BC两项,《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本题中,租赁关系成立于抵押权设定之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乙有权要求丙银行按照其与甲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D项,《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无权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担200万元债务,于2009年3月1日到期。甲公司以自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亦未约定保证期间。宗某以价值2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未约定丙公司、宗某承担担保责任的份额与顺序。假设:甲公司不对乙公司履行到期的200万元债务。乙公司未对甲公司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即于2009年3月2日仅请求丙公司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或者仅对宗某的房屋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公司只能请求丙公司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

    B

    乙公司可请求丙公司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

    C

    乙公司对变卖宗某房屋的价款只能优先受偿100万元

    D

    乙公司对变卖宗某房屋的价款可优先受偿200万元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以其价值21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分别从已银行和向银行借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2003 年7 月9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年7月1 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与丙银行于2003年7月10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弹了抵押登记。后甲无力偿还借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房屋依法拍卖,只获得价款150万元。则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价款的分配应当是 ( )
    A

    乙银行获得75万、丙银行获得75万

    B

    乙银行获得100万、丙银行获得50万

    C

    乙银行获得50万、丙银行获得100万

    D

    乙银行获得78万、丙银行获得72万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