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0日,赵某在本市某商场购买由A厂生产的冰箱一台,同年同月24日又购得一部B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电源保护器,次日,原告在家中安装好冰箱和电源保护器。半个月后,一日赵下班回家发现,因冰箱电路出现故障,高温下导致冰箱起火,烧毁部分家具及用品,因发现及时,幸未发生重大火灾。为此,赵向法院起诉,状告某商场、A冰箱厂和B公司,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赔偿损失,由三个单位负连带责任。 某商场辨称,该冰箱是本商场销售的商品,赔偿责仸应由产品的制造者承担,销售者不应承担责任。A冰箱厂辨称,本厂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

题目

2016年2月20日,赵某在本市某商场购买由A厂生产的冰箱一台,同年同月24日又购得一部B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电源保护器,次日,原告在家中安装好冰箱和电源保护器。半个月后,一日赵下班回家发现,因冰箱电路出现故障,高温下导致冰箱起火,烧毁部分家具及用品,因发现及时,幸未发生重大火灾。为此,赵向法院起诉,状告某商场、A冰箱厂和B公司,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赔偿损失,由三个单位负连带责任。 某商场辨称,该冰箱是本商场销售的商品,赔偿责仸应由产品的制造者承担,销售者不应承担责任。A冰箱厂辨称,本厂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以往仍未发生过此种情况,无证据证生产者有过错,无法认定生产者应承担责任。B公司的电源保护器失灵可能是事故的主要原因。B公司辨称,赵某违反有关安装说明的要求,违章安装,无视说明书的警示说明,导致电源器失效酿成事故,冰箱电源线路有问题使冰箱起火是根本原因。 法院在调查过程中,经技术监督局对A厂的冰箱和B公司的电源保护器进行质量鉴定,认定: (1)该品牌和型号的电冰箱线路连接上存在某些缺陷,一般情况下不会出故障,在特定的情况下会适中产生高温; (2)电源保护器已经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没有发现质量问题; (3)原先赵在安装电源保护器与冰箱时,未按说明书正确安装,使保护器无法发挥正常作用,导致冰箱等物品被烧毁。请问: B公司对所生产保护器应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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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居钱某到其厨房聊天,高压锅爆炸致2人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 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 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暂无

  • 第2题:

    张某到甲商场购买一台乙厂生产的冰箱,乙厂送货后10日,冰箱门被震飞。经查,系冰箱门上的弹簧瑕疵所致,冰箱其他部分并无质量问题。对张某提出的下列请求可以支持的有()。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更换冰箱门

    C、请求更换冰箱

    D、请求解除合同


    参考答案:BCD

  • 第3题:

    2008 年 12 日天力商场与振兴冰箱制造厂协议商定:天力商场向振兴冰箱厂订购其制造的银海岸冰箱 2000 台,于 2009 年 4 月 20 日前交货。2009 年 4 月 10 日,振兴冰箱厂根据协议要求完成交货,并收到了天力商场的货款。2009 年 6 月开始,有顾客陆续到商场要求退货,称其购买的银海岸冰箱制冷效果不好。于是天力商场要求振兴冰箱厂退货并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天力商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振兴冰箱厂称,冰箱制冷不好,主要问题在于冰箱的压缩机,为其提供压缩机的天王牌压缩机生产商应该负主要责任,于是要求法院追加天王牌压缩机生产商为被告,让其承担主要责任。天王牌压缩机生产商在本案中应处于何种地位?为什么?


    正确答案: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理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因正在进行的诉讼的裁判结果与他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天王牌压缩机生产商与本案的裁判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应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第4题:

    2016年2月20日,赵某在本市某商场购买由A厂生产的冰箱一台,同年同月24日又购得一部B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电源保护器,次日,原告在家中安装好冰箱和电源保护器。半个月后,一日赵下班回家发现,因冰箱电路出现故障,高温下导致冰箱起火,烧毁部分家具及用品,因发现及时,幸未发生重大火灾。为此,赵向法院起诉,状告某商场、A冰箱厂和B公司,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赔偿损失,由三个单位负连带责任。 某商场辨称,该冰箱是本商场销售的商品,赔偿责仸应由产品的制造者承担,销售者不应承担责任。A冰箱厂辨称,本厂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以往仍未发生过此种情况,无证据证生产者有过错,无法认定生产者应承担责任。B公司的电源保护器失灵可能是事故的主要原因。B公司辨称,赵某违反有关安装说明的要求,违章安装,无视说明书的警示说明,导致电源器失效酿成事故,冰箱电源线路有问题使冰箱起火是根本原因。 法院在调查过程中,经技术监督局对A厂的冰箱和B公司的电源保护器进行质量鉴定,认定: (1)该品牌和型号的电冰箱线路连接上存在某些缺陷,一般情况下不会出故障,在特定的情况下会适中产生高温; (2)电源保护器已经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没有发现质量问题; (3)原先赵在安装电源保护器与冰箱时,未按说明书正确安装,使保护器无法发挥正常作用,导致冰箱等物品被烧毁。请问: 生产者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消费者赵的财产损害,主要因生产者A厂的冰箱有缺陷所致,生产者要承担产品责任。何况依《产品质量法》的要求,不论生产者有无过错,都适用“严格责任原则”。

  • 第5题:

    2001年2月20日,赵某在本市某商场购买由A厂生产的冰箱一台,同年同月24日又购买一部金盾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电源保护器,次日,原告在家中安装好冰箱和电源保护器。半月后的一天赵某下班回家时发现,因冰箱电路出故障,高温下导致冰箱起火,烧毁部分家具及用品,因发现及时,幸未酿成火灾。为此,赵某向法院起诉,状告某商场、A冰箱厂和金盾公司。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赔偿损失,由三个公司负连带责任。 某商场辩称,该冰箱是本商场销售的商品,赔偿责任应由产品的制造者承担,销售者不应承担责任。 A冰箱厂辩称,本厂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以往从未发生过此种情况,无证据证明生产者有过错,无法认定生产者应承担责任。金盾公司的电源保护器失灵可能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金盾公司辩称,赵某违反有关安装说明的要求,违章安装,无视说明书中的答示说明,导致电源保护器失效酿成事故。冰箱电源线路有问题使冰箱起火是根本原因。 法院在调查中,经技术监督局对A厂生产的冰箱及金盾公司生产的电源保护器进行质量鉴定。 鉴定结论认定: (1)该品牌和型号的电冰箱电源线路连接上存在有某些缺陷,一般情况下不会出故障,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短路产生高温; (2)电源保护器已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没发现质量问题; (3)原告赵某在安装电源保护器与电冰箱连接时,未按金盾公司的说明书正确安装,使保护器无法发挥作用、导致冰箱等物品被烧毁。 金盾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生产保护器的金盾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不存在缺陷,赵某的财产损害与保护器失效无关。因此其不承担责任。

  • 第6题:

    2001年2月20日,赵某在本市某商场购买由A厂生产的冰箱一台,同年同月24日又购买一部金盾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电源保护器,次日,原告在家中安装好冰箱和电源保护器。半月后的一天赵某下班回家时发现,因冰箱电路出故障,高温下导致冰箱起火,烧毁部分家具及用品,因发现及时,幸未酿成火灾。为此,赵某向法院起诉,状告某商场、A冰箱厂和金盾公司。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赔偿损失,由三个公司负连带责任。 某商场辩称,该冰箱是本商场销售的商品,赔偿责任应由产品的制造者承担,销售者不应承担责任。 A冰箱厂辩称,本厂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以往从未发生过此种情况,无证据证明生产者有过错,无法认定生产者应承担责任。金盾公司的电源保护器失灵可能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金盾公司辩称,赵某违反有关安装说明的要求,违章安装,无视说明书中的答示说明,导致电源保护器失效酿成事故。冰箱电源线路有问题使冰箱起火是根本原因。 法院在调查中,经技术监督局对A厂生产的冰箱及金盾公司生产的电源保护器进行质量鉴定。 鉴定结论认定: (1)该品牌和型号的电冰箱电源线路连接上存在有某些缺陷,一般情况下不会出故障,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短路产生高温; (2)电源保护器已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没发现质量问题; (3)原告赵某在安装电源保护器与电冰箱连接时,未按金盾公司的说明书正确安装,使保护器无法发挥作用、导致冰箱等物品被烧毁。 某商场作为销售者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销售者可以先行进行赔偿。但销售者无过错,不承担最后赔偿责任,如先行赔偿,可向生产者追偿。

  • 第7题:

    假设钱某借用了其朋友个体工商户赵某的营业执照,在中友商场租赁了柜台,并销售乙厂生产的“压力锅”,消费者李某在该柜台购买了一个“压力锅”,使用时“压力锅”爆炸,请问钱某有权向哪些主体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 A、钱某
    • B、赵某
    • C、中友商场
    • D、乙厂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个体户甲某的朋友乙某借用甲某的营业执照,租用了某商场的柜台,销售某厂生产的榨汁机。消费者丙某购买后在使用过程中刀片飞出割伤了其妻丁某,丁某有权向那些主体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 A、甲某
    • B、乙某
    • C、商场
    • D、生产厂家

    正确答案:A,B,D

  • 第9题:

    伍某到电器商场买冰箱,看中了一台冰箱,并与电器商场签订了合同,合同价款4000元。伍某预付货款2000元,电器商场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伍某家。因为车辆紧张,电器商场没有在3天内送货,而第4天电器商场失火,此台冰箱被焚毁。根据法律规定,对本案正确的处理是()。

    • A、由伍某承担损失,伍某应补交所欠货款2000元
    • B、由伍某、电器商场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伍某不补交货款,电器商场不退还预付货款
    • C、主要由电器商场承担损失,伍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 D、由电器商场承担损失,电器商场应退还伍某预付货款2000元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多选题
    个体户甲某的朋友乙某借用甲某的营业执照,租用了某商场的柜台,销售某厂生产的榨汁机。消费者丙某购买后在使用过程中刀片飞出割伤了其妻丁某,丁某有权向那些主体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A

    甲某

    B

    乙某

    C

    商场

    D

    生产厂家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根据该条可知甲某、乙某应承担责任;
    根据第35条可知丁某有权要求生产厂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第38条可知,租赁柜台经营的,只有租赁满后,方可向出租人索赔。由此可知A、B、D符合题意。

  • 第11题:

    问答题
    李某在2005年2月份时从本市某商场购买了“南极”牌电冰箱一台,使用了3个月后,冰箱起火,李某损失7000多元。事发后,李某找到商场,商场同意赔偿了3000元,李某认为商场至少赔5000元。双方遂起纠纷,李某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认定产品质量问题,应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鉴定书。但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该冰箱己烧毁,又无库存,无法鉴定。法院开庭,认为不能排除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冰箱起火的可能性,虽然冰箱没有合格证,但产品质量问题证据不足,驳回起诉。冰箱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为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5条的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②必须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③凡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
    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当相应予以标明;
    ④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⑤对于由于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附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在本案中冰箱没有检验合格证,当属不合格产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伍某到电器商场买冰箱,看中了一台冰箱,并与电器商场签订了合同,合同价款4000元。伍某预付货款2000元,电器商场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伍某家。因为车辆紧张,电器商场没有在3天内送货,而第4天电器商场失火,此台冰箱被焚毁。根据法律规定,对本案正确的处理是()。
    A

    由伍某承担损失,伍某应补交所欠货款2000元

    B

    由伍某、电器商场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伍某不补交货款,电器商场不退还预付货款

    C

    主要由电器商场承担损失,伍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D

    由电器商场承担损失,电器商场应退还伍某预付货款2000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标的物尚未交付,所以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第13题:

    李某在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冰箱附有产品合格证。李某买回冰箱后3天,发现冰箱噪音太大,就去商场要求退还,商场称冰箱的质量是合格的,稍有一些噪音在刚开始使用时是正常的。几天后,李某又发现冰箱的制冷性能不佳,后来则完全丧失了制冷性,李某又去找商场交涉,商场称冰箱不是他们生产的,冰箱不制冷属于冰箱的技术问题,要李某找生产厂家去解决。因生产厂家距离太远,李某不愿向厂家要求退还,坚持要求商场负责修理或退换,商场则不予理睬,双方僵持不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销售者即商场应对售出的有瑕疵的产品负责吗?

    (2)本案中,商场应承担何种责任?


    参考答案:(1)商场应对售出的有瑕疵的产品负责。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在产品质量方面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形式主要是对售出的产品质量修理、更换、退货,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商场应承担下列责任:修理、更换、退货。如因冰箱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其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李某有权要求商场赔偿损失。

  • 第14题:

    起重机厂与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由租赁公司出资购买起重机厂选定的机床厂生产的一台精密机床,然后出租给起重机厂。合同签订后,租赁公司购买了那台机床,租赁给起重机厂使用。起重机厂在使用机床期间,由于机床发生工作故障,使工人赵某致残。指出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

    • A、赵某的致残,应由起重机厂与租赁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 B、赵某的致残,应由起重机厂、租赁公司、机床厂共同承担责任
    • C、赵某的致残,应由起重机厂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假设钱某借用了其朋友个体工商户赵某的营业执照,在中友商场租赁了柜台,并销售乙厂生产的“压力锅”,消费者李某在该柜台购买了一个“压力锅”,使用时“压力锅”爆炸,钱某有权向()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A、钱某
    • B、赵某
    • C、中友商场
    • D、乙厂

    正确答案:A,B,D

  • 第16题:

    2016年2月20日,赵某在本市某商场购买由A厂生产的冰箱一台,同年同月24日又购得一部B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电源保护器,次日,原告在家中安装好冰箱和电源保护器。半个月后,一日赵下班回家发现,因冰箱电路出现故障,高温下导致冰箱起火,烧毁部分家具及用品,因发现及时,幸未发生重大火灾。为此,赵向法院起诉,状告某商场、A冰箱厂和B公司,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赔偿损失,由三个单位负连带责任。 某商场辨称,该冰箱是本商场销售的商品,赔偿责仸应由产品的制造者承担,销售者不应承担责任。A冰箱厂辨称,本厂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以往仍未发生过此种情况,无证据证生产者有过错,无法认定生产者应承担责任。B公司的电源保护器失灵可能是事故的主要原因。B公司辨称,赵某违反有关安装说明的要求,违章安装,无视说明书的警示说明,导致电源器失效酿成事故,冰箱电源线路有问题使冰箱起火是根本原因。 法院在调查过程中,经技术监督局对A厂的冰箱和B公司的电源保护器进行质量鉴定,认定: (1)该品牌和型号的电冰箱线路连接上存在某些缺陷,一般情况下不会出故障,在特定的情况下会适中产生高温; (2)电源保护器已经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没有发现质量问题; (3)原先赵在安装电源保护器与冰箱时,未按说明书正确安装,使保护器无法发挥正常作用,导致冰箱等物品被烧毁。请问: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如何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销售者可以先行进行赔偿。但销售者无过错,不承担最后的赔偿责任,如先行赔偿,可向生产者追偿。

  • 第17题:

    2001年2月20日,赵某在本市某商场购买由A厂生产的冰箱一台,同年同月24日又购买一部金盾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电源保护器,次日,原告在家中安装好冰箱和电源保护器。半月后的一天赵某下班回家时发现,因冰箱电路出故障,高温下导致冰箱起火,烧毁部分家具及用品,因发现及时,幸未酿成火灾。为此,赵某向法院起诉,状告某商场、A冰箱厂和金盾公司。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赔偿损失,由三个公司负连带责任。 某商场辩称,该冰箱是本商场销售的商品,赔偿责任应由产品的制造者承担,销售者不应承担责任。 A冰箱厂辩称,本厂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以往从未发生过此种情况,无证据证明生产者有过错,无法认定生产者应承担责任。金盾公司的电源保护器失灵可能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金盾公司辩称,赵某违反有关安装说明的要求,违章安装,无视说明书中的答示说明,导致电源保护器失效酿成事故。冰箱电源线路有问题使冰箱起火是根本原因。 法院在调查中,经技术监督局对A厂生产的冰箱及金盾公司生产的电源保护器进行质量鉴定。 鉴定结论认定: (1)该品牌和型号的电冰箱电源线路连接上存在有某些缺陷,一般情况下不会出故障,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短路产生高温; (2)电源保护器已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没发现质量问题; (3)原告赵某在安装电源保护器与电冰箱连接时,未按金盾公司的说明书正确安装,使保护器无法发挥作用、导致冰箱等物品被烧毁。 A厂作为生产者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消费者赵某的财产损害,主要因生产者A厂的冰箱有缺陷所致,生产者要承担产品责任。何况依《产品质量法》的要求,不论生产者有无过错,都运用“严格责任原则”。

  • 第18题:

    李某在2005年2月份时从本市某商场购买了“南极”牌电冰箱一台,使用了3个月后,冰箱起火,李某损失7000多元。事发后,李某找到商场,商场同意赔偿了3000元,李某认为商场至少赔5000元。双方遂起纠纷,李某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认定产品质量问题,应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鉴定书。但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该冰箱己烧毁,又无库存,无法鉴定。法院开庭,认为不能排除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冰箱起火的可能性,虽然冰箱没有合格证,但产品质量问题证据不足,驳回起诉。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在本案中由于冰箱属于不合格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销售者所售出的商品如果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或者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销售者就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若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了损失,则销售者应赔偿其损失。对于本案中李某的损失应由销售者即销售冰箱的商场负责赔偿。

  • 第19题:

    张某从甲商场购买乙厂生产的电热毯,在使用过程中因电热毯漏电导致房屋着火,造成6000元的损失,同时张某也被烧伤致残,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

    • A、张某有权要求甲商场承担产品责任
    • B、张某有权要求乙厂承担合同责任
    • C、甲商场和乙厂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 D、张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2001年2月20日,赵某在本市某商场购买由A厂生产的冰箱一台,同年同月24日又购买一部金盾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电源保护器,次日,原告在家中安装好冰箱和电源保护器。半月后的一天赵某下班回家时发现,因冰箱电路出故障,高温下导致冰箱起火,烧毁部分家具及用品,因发现及时,幸未酿成火灾。为此,赵某向法院起诉,状告某商场、A冰箱厂和金盾公司。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赔偿损失,由三个公司负连带责任。 某商场辩称,该冰箱是本商场销售的商品,赔偿责任应由产品的制造者承担,销售者不应承担责任。 A冰箱厂辩称,本厂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以往从未发生过此种情况,无证据证明生产者有过错,无法认定生产者应承担责任。金盾公司的电源保护器失灵可能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金盾公司辩称,赵某违反有关安装说明的要求,违章安装,无视说明书中的答示说明,导致电源保护器失效酿成事故。冰箱电源线路有问题使冰箱起火是根本原因。 法院在调查中,经技术监督局对A厂生产的冰箱及金盾公司生产的电源保护器进行质量鉴定。 鉴定结论认定: (1)该品牌和型号的电冰箱电源线路连接上存在有某些缺陷,一般情况下不会出故障,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短路产生高温; (2)电源保护器已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没发现质量问题; (3)原告赵某在安装电源保护器与电冰箱连接时,未按金盾公司的说明书正确安装,使保护器无法发挥作用、导致冰箱等物品被烧毁。 原告赵某本人有无过错,对责任方有何影响?


    正确答案:消费者赵某因安装保护器不当,也有一定过错,但依照“严格责任原则”,电冰箱电源线路有缺陷是损害发生的根本原因,所以不因赵某的过错而免去冰箱生产者的赔偿责任。但可以酌情减轻赔偿额度。

  • 第21题:

    多选题
    假设钱某借用了其朋友个体工商户赵某的营业执照,在中友商场租赁了柜台,并销售乙厂生产的“压力锅”,消费者李某在该柜台购买了一个“压力锅”,使用时“压力锅”爆炸,请问钱某有权向哪些主体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A

    钱某

    B

    赵某

    C

    中友商场

    D

    乙厂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从甲商场购买乙厂生产的电热毯,在使用过程中因电热毯漏电导致房屋着火,造成6000元的损失,同时张某也被烧伤致残,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张某有权要求甲商场承担产品责任

    B

    张某有权要求乙厂承担合同责任

    C

    甲商场和乙厂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D

    张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可知张某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也有权要求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其也规定了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连带责任;张某只与商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故其不能要求厂家承担合同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由此可知,张某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第23题:

    问答题
    2015年2月20日,赵某在本市某商场购买由A厂生产的冰箱一台,同年同月24日又购得一部B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电源保护器,次日,原告在家中安装好冰箱和电源保护器。使用仅半个月,因冰箱电路出现故障,高温下导致冰箱起火,烧毁部分家具及用品,因发现及时,幸未发生重大火灾。为此.赵某向法院起诉,状告某商场、A冰箱厂和B公司,要求三被告赔偿其损失。某商场辩称,该冰箱是本商场销售的商品,赔偿责任应由产品的制造者承担,销售者不应承担责任。A冰箱厂辩称,本厂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以前从未发生过此种情况,无证据证明生产者有过错,故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B公司辩称,赵某违反有关安装说明的要求,违章安装,无视说明书的警示说明,导致电源器失效酿成事故,冰箱电源线路有问题是冰箱起火的根本原因。法院在调查过程中,经技术监督局对A厂的冰箱和B公司的电源保护器进行质量鉴定,认定:(1)该品牌和型号的电冰箱线路连接上存在某些缺陷,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故障,在特定的情况下会产生高温;(2)电源保护器已经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没有发现质量问题;(3)赵某在安装电源保护器与冰箱时,未按说明书正确安装,使保护器无法发挥正常作用,导致冰箱等物品被烧毁。问题:(1)赵某能否要求商场赔偿其损失?为什么?(2)A冰箱厂辩称,其将产品投入市场流通时从未发生过上述事件且其对冰箱存在有关缺陷·无所知,A冰箱厂能否据此免除赔偿责任?为什么?(3)B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李某在2005年2月份时从本市某商场购买了“南极”牌电冰箱一台,使用了3个月后,冰箱起火,李某损失7000多元。事发后,李某找到商场,商场同意赔偿了3000元,李某认为商场至少赔5000元。双方遂起纠纷,李某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认定产品质量问题,应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鉴定书。但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该冰箱己烧毁,又无库存,无法鉴定。法院开庭,认为不能排除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冰箱起火的可能性,虽然冰箱没有合格证,但产品质量问题证据不足,驳回起诉。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在本案中由于冰箱属于不合格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销售者所售出的商品如果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或者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销售者就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若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了损失,则销售者应赔偿其损失。对于本案中李某的损失应由销售者即销售冰箱的商场负责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