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丙有限责任公司和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丙、丁两家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1)丙公司认为自己出资最多,应当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但张某和李某不同意,最后决定由张某担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2)丁公司私自代表该合伙企业与B公司进行交易,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8万元。B公司不知丁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张某认为该损失应由丁公司单独承担。(3)张某入伙的资金共3万元,是从朋友刘某处借入的,一直未还。刘某在经济交易中欠合伙企业款项2万元,刘某认为,张某、刘某

题目

张某、李某、丙有限责任公司和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丙、丁两家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 (1)丙公司认为自己出资最多,应当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但张某和李某不同意,最后决定由张某担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2)丁公司私自代表该合伙企业与B公司进行交易,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8万元。B公司不知丁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张某认为该损失应由丁公司单独承担。 (3)张某入伙的资金共3万元,是从朋友刘某处借入的,一直未还。刘某在经济交易中欠合伙企业款项2万元,刘某认为,张某、刘某及合伙企业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应相互抵消2万元,剩余1万元作为刘某入伙的出资,代替张某行使合伙人的权利。 (4)丙公司以其在合伙企业中拥有的财产份额为C公司的债务出质,其他合伙人认为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5)合伙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实现部分利润,拟进行利润分配,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合伙人之间没有就利润分配方案达成统一意见。 (6)合伙人之间因多次发生矛盾,合伙企业决定解散。经查,合伙企业全部资产为30万元,所欠债务共50万元,其中,欠职工工资计6万元、欠交税款9万元、欠银行贷款26万元。另外发生清算费用1.4万元。 丙公司认为自己应当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观点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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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李某和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40%,李某和王某各出资30%。张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李某为独任监事,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向外提供担保。张某以甲公司名义为乙公司的借款充当保证人,乙公司到期无法还款,银行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向银行支付100万元。王某要求张某赔偿公司的损失,张某拒绝,王某书面要求李某起诉张某,李某迟迟不予答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拒绝赔偿损失后,王某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公司损失

    B.李某收到王某的书面要求3013后不提起诉讼的,王某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公司损失

    C.王某提起诉讼应以公司的名义

    D.王某提起诉讼应以自己的名义


    正确答案:BD
    《公司法》第152条第1~2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了股东的代表诉讼,根据该条可知,股东应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不得直接提起诉讼,所以B选项正确,A选项不正确。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

  • 第2题: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张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公司出资4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张某和李某各出资10%。公司成立后,乙公司未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直接将自己10%的股份转让给丙公司。张某拟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陈某,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甲公司和李某表示同意,但都表示要购买张某的股份,乙公司一直不作回复,丙公司明确表示反对。张某与甲公司、李某和陈某谈判,甲公司、李某和陈某的出价均为20万元,甲公司和李某表示要分期支付,陈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张某遂将股份转让给陈某。陈某受让股权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更换公司董事,董事会不予理会,陈某要求丁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丁公司拒绝,陈某起诉丁公司要求收购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陈某败诉。丁公司总经理王某购买的新设备质次价高1,李某经调查了解到王某收受了对方公司的贿赂,李某向监事会反映,监事会迟迟不予答复。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2)张某将股份转让给陈某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如果张某最终决定将股份转让给甲公司和李某,甲公司和李某对受让股份的比例协商不成,张某应如何转让?

    (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4)陈某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5)李某如何保护公司利益?


    正确答案:
    (1)合法。《公司法》第72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合法。《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张某根据法律的规定,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甲公司和李某同意,乙公司迟迟不答复,视为同意,除张某外,4名股东有3名同意,张某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陈某。虽然甲公司和李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陈某的条件优于甲公司和李某,所以张某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陈某。
    张某将自己持有的10%股份转让给甲公司8%,转让给李某2%。
    (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本题中董事会不依法召集股东会会议不属于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自己股份的法定情形。
    (4)陈某有权要求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监事会不召集的,陈某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第41条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李某书面请求监事会以公司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监事会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起诉,李某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依据是《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 第3题:

    2015年6月,张某出资100万元设昌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2017年1月,张某又投资设立“皋治印刷厂”(个人独资企业)。2018年3月,昌治有限责任公司欠刘某货款80万元,但公司账上已无现金。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2018年仿真模拟题)

    A.在设置昌治有限责任公司之后,张某不得再投资设立印刷厂
    B.刘某可以张某为昌治公司唯一股东为由,请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C.昌治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张某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D.昌治有限责任公司与皋治印刷厂可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一人公司和独资企业的特别规定。 A项:《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条规定仅禁止一个自然人设立多家一人公司,并未禁止一个自然人同时设立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因此,A项错误。
    B项:《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照这一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并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按照本条规定,只有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时,才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因此,B项错误。
    C项:《公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入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按照这一规定,对股东的担保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且相关股东不能参与表决,由于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而该股东又不能参与表决,因此,一人公司不能为股东债务提供担保,C项错误。
    D项:《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禁止自然人一人公司设立新的一人公司,并未禁止该一人公司与其他主体共同设立新的公司的行为,D项正确。

  • 第4题:

    (2017年)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答案:对
    解析:
    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第5题:

    张某、李某和陈某各出资1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后因张某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贷款银行利益100万兀,则银行可对张某主张()万元的债权。

    A:10
    B:20
    C:30
    D:100

    答案:D
    解析: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张某应承担的债权为100万元。

  • 第6题:

    张某出资40%,王某和李某各出资30%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王某拟将自己持有的15%的股份转让给李某,其余15%的股份转让给乙公司,某律师为王某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自由将股份转让给李某,不须其他股东同意
    • B、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乙公司,须征得张某和李某的同意
    • C、如张某不同意王某转让股份给乙公司,则张某应购买王某的股份,如张某不同意购买,则视为同意王某转让股份给乙公司
    • D、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乙公司,张某和李某享有优先购买权,王某向乙公司转让股份的条件不得优于张某和李某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甲工程公司是由乙公司.丙某和丁某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司在外地设立了戊分公司及庚全资子公司。戊分公司因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需要承担巨额债务,对该债务负有清偿义务的的法律主体是()

    • A、甲公司
    • B、乙公司
    • C、戊公司
    • D、庚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判断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第9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期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

    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

    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C
    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选项A错误)、特许经营权(选项B错误)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选项D错误)等作价出资。

  • 第10题:

    多选题
    设中国公民张某、李某、王某、邓某4人于1998年7月,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某出资10万元,李某出资20万元,王某出资20万元,邓某出资50万元。因李某擅长经营,公司章程规定由李某担任董事长。以下(  )做法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A

    因甲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为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张某、李某、王某、邓某一致同意不设股东会

    B

    如公司设立股东会,则李某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C

    甲公司的首次股东会由李某召集和主持

    D

    公司成立以后,每次召开股东会,张某都未出席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席,故张某不是甲公司股东会的成员

    E

    公司成立后,第一次股东会由邓某召集和主持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以及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都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第11题:

    判断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第12题:

    判断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1)股权受让方赵某并非甲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本次转让属于对外转让股权。(2)除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书面征求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既不同意又不购买的,应视为同意;在本题中,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应视为同意转让,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第13题:

    李某与王某组建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李某与王某各认缴出资15万元。在李某和王某各出资10万元后,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对“有限责任”的理解,正确的是:

    A.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30万元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B.李某和王某各以实缴资本金10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C.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成立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李某和王某各以认缴资本金15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正确答案:D
    [考点]公司的“有限责任”
    [答案及解析] D。现行公司法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并在首期出资缴纳后公司即可申请设立登记。所以对“有限责任”的理解较原“实缴实收”资本制复杂,要区分“实缴”和“认缴”。依据《公司法》第3条第2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均是以“认缴”或“认购”的资本额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故D项为正确选项。

  • 第14题:

    甲、乙、丙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出资6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甲公司的总经理张某为丁公司的董事长。后甲公司解除张某总经理一职,甲公司向丁公司董事会要求召开股东会决议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张某拒不召集股东会,甲公司遂直接派公司现任总经理王某到丁公司接替张某的董事长职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作为大股东有权直接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

    B.是否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只能通过股东会表决决定

    C.甲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

    D.以上说法都不对


    正确答案:B
    《公司法》第3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选举和更换董事须经股东会决议,股东无权自由更换。本题中甲公司虽然是控股股东,也无权直接更换董事长,只能召开股东会表决通过后更换。

  • 第15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第16题:

    以下关于股东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及公司账簿
    C.甲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李某、张某和赵某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20%,李某、张某和赵某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利润按照1:1:1的比例进行分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D.丙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钱某、陈某和巍某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20%,钱某、陈某和巍某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各股东按照1:1:1的比例行使表决权,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答案:D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账簿不能复制),要求查阅的,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只能查阅,不能复制)。关于股东分红权,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实缴比例;而股东表决权有限公司可以约定,但股份公司只能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

  • 第17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李某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了出去,李某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王某是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和张某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甲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丁企业想作为有限合伙人人伙。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王某退伙,王某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丙企业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退伙之日起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 B、以原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C、以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 D、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单选题
    张某、孙某、李某三人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以货币出资,孙某以生产技术专利出资,李某以一处房产出资,以下做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Ⅰ.张某将其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Ⅱ.孙某出资的专利作价由其自行估价,张某和李某没有提出异议Ⅲ.为了简化手续,李某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张某和李某表示同意Ⅳ.公司成立后,张某发现孙某的生产技术专利的实际作价显著低于公司章程的定价额,于是要求补其差额
    A

    Ⅰ、Ⅱ

    B

    Ⅰ、Ⅲ、Ⅳ

    C

    Ⅲ、Ⅳ

    D

    Ⅰ、Ⅳ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孙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5万元,下列关于A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A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孙某担任执行董事

    B

    A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张某担任监事

    C

    A公司决定由监事张某兼任经理

    D

    A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孙某兼任经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B项,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C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D项,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 第21题:

    单选题
    张某、孙某、李某三人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以货币出资,孙某以一项生产技术专利出资,李某以一处房产出资。以下做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2016年7月真题]Ⅰ.张某将其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Ⅱ.孙某出资的专利作价由其自行估计,张某和李某没有提出异议Ⅲ.为了简化手续,李某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Ⅳ.公司成立后,张某发现孙某的生产技术专利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要求孙某补足差额
    A

    Ⅲ、Ⅳ

    B

    Ⅰ、Ⅱ

    C

    Ⅰ、Ⅲ、Ⅳ

    D

    Ⅰ、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22题:

    不定项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王某是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和张某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甲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丁企业想作为有限合伙人人伙。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王某退伙,王某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丙企业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退伙之日起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B

    以原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

    以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D

    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张某、孙某、李某三人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以货币出资,孙某以一项生产技术专利出资,李某以一处房产出资。以下做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

    张某将其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

    B

    孙某出资的专利作价由其自行估计,张某和李某没有提出异议

    C

    为了简化手续,李某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D

    公司成立后,张某发现孙某的生产技术专利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要求孙某补足差额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24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东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出资的民事责任的论述,正确的有(    )。
    A

    甲未履行出资义务,并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股东会可解除其股东资格

    B

    乙抽逃出资,协助其抽逃出资的王董事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C

    李某代垫资金协助丙设立公司,公司验资后李抽回出资,但丙又不能补足出资的,李某连带承担丙因不能补足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D

    该医疗器械公司的债权人张某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要求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丁承担赔偿责任,丁以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不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C,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