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始终是规制微观经济、调控宏观经济的主体。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往往通过()授权()来行使对()的干预或协调,并对()的这种干预或协调加以规范。

题目

国家始终是规制微观经济、调控宏观经济的主体。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往往通过()授权()来行使对()的干预或协调,并对()的这种干预或协调加以规范。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国家;立法;政府;国内经济运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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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通过( )实现。

    A.企业调控
    B.行政直接干预
    C.对市场的调控
    D.对劳动力行为的调控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是国家,对象是国民经济总体活动,并通过对市场的调控来实现。

  • 第2题: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通过()实现。

    A:企业调控
    B:行政直接干预
    C:对市场的调控
    D:对劳动力行为的调控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是国家,对象是国民经济总体活动,并通过对市场的调控来实现。

  • 第3题: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持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要做到以下几点( )。

    A.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B.健全宏观调控政策体系
    C.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
    D.注重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预期加大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力度

    答案:A,B,C,D
    解析:
    (1)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2)健全宏观调控政策体系;
      (3)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
      (4)注重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预期加大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力度;

  • 第4题:

    下列各项说法中,不属于城市规划对宏观经济条件调控手段的作用的是()。

    • A、通过对城市土地和空间使用配置的调控来对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行为进行干预
    • B、对开发权的控制
    • C、城市规划涉及对社会利益进行调配
    • D、通过开发控制的方式,协调特定的建设项目

    正确答案:D

  • 第5题:

    试析“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的含义。


    正确答案: “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这一定义大致有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经济法不仅是“弥补市场失灵之法”,更是“预防和弥补市场失灵之法”。与民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部门相比,经济法是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也是个发展中的法律部门。它最初的历史使命在于弥补“市场失灵”。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期,正值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垄断、不正当竞争、外部不经济和信息不对称等现象的存在和泛滥,对民法、行政法等传统的法律部门构成了挑战。强调平等主体之间等价有偿交换和意思自治的民法,强调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有效行使,行政相对人履行行政义务的行政法等无法承担起克服“市场失灵”的历史任务。
    于是,经济法应运而生。经济法一经产生,就同时具有了对市场失灵的弥补和预防功能。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将经济法称为“预防和弥补市场失灵之法”。
    第二,经济法不仅是“认可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而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经济法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而不断增加其新的内涵。认可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仅仅是经济法发展过程中的早期特征。经济法从产生至今,历经近70-80年的发展,其中在20世纪30-40年代达到其初步繁荣时期。1936年凯恩斯提出了一个以政府干预为核心的应付经济危机和解决就业问题的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被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所采纳,在战后,西方国家更是制定了一系列体现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体系以及相应的法律保障制度,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推动了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但自从20世纪60-70年代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出现“政府失灵”现象之后,经济法亦被赋予了预防和弥补政府失灵的历史使命,从而使之从早期
    仅具有克服“市场失灵”的单一职能,发展为具有同时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职能。现代经济法不仅成为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成为约束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依据,经济法开始发展为“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
    第三,经济法不仅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更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协调经济运行之法”。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辩证地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再次被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摆在了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美国克林顿总统在倡导“新经济”时所提出采用“市场+制度”模式,体现了新型的“政府-市场观”。而小布什总统奉行的经济政策显得更加“自由放任”,他一再强调应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注重发挥企业作用,由市场决定经济发展的趋势,对美国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面对日趋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政府应当更加重视预见性的法律制度建设,针对市场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作出制度性的对策安排,即使对于那些无法预见的问题,也建立较为完善的应急协调机制,以使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规制,更加多地表现为柔性的“协调”,而不再过多地采用刚性的“干预”,以使现代政府的经济规制,更加低成本、高效率,以使市场机制的发挥更加自由、有效。

  • 第6题:

    国家始终是规制微观经济、调控宏观经济的主体。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往往通过()授权()来行使对()的干预或协调,并对()的这种干预或协调加以规范。


    正确答案:国家;立法;政府;国内经济运行;政府

  • 第7题:

    宏观经济法,是指调整政府直接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干预或协调市场生产经济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关于政府干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政府干预是指政府以管理者的角色,通过一系列相关的政府规制措施,对旅游经济进行某种程度的干预,以使旅游经济运行和发展符合政府预定的目标
    • B、宏观调控是对旅游经济运行的总体或总量的控制
    • C、政府干预则仅仅是对宏观的调控行为
    • D、政府干预不仅仅限于经济手段,既通过经济手段、也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对旅游经济实施干预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填空题
    国家始终是规制微观经济、调控宏观经济的主体。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往往通过()授权()来行使对()的干预或协调,并对()的这种干预或协调加以规范。

    正确答案: 国家,立法,政府,国内经济运行,政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判断题
    经济法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城市规划是通过(  )来实现对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的。
    A

    改善人居环境

    B

    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C

    协调社会利益

    D

    维护生态平衡

    E

    调控宏观经济


    正确答案: E,C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特性主要表现为()
    A

    经济规制法律关系是在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

    B

    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往往是政府

    C

    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要围绕经济规制主体单方面意志展开

    D

    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特征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通过( )实现。

    A.对货币的调控
    B.行政直接干预
    C.对市场的调控
    D.对财政的调控

    答案:C
    解析: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是国家,对象是国民经济总体活动,并通过对市场的调控来实现。

  • 第14题:

    关于政府干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政府干预是指政府以管理者的角色,通过一系列相关的政府规制措施,对旅游经济进行某种程度的干预,以使旅游经济运行和发展符合政府预定的目标
    B.宏观调控是对旅游经济运行的总体或总量的控制
    C.政府干预则仅仅是对宏观的调控行为
    D.政府干预不仅仅限于经济手段,既通过经济手段、也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对旅游经济实施干预

    答案:C
    解析:
    从范围来看,政府干预范围较宽,不仅仅是宏观上的干预,也涉及对微观经济领域的干预。这一点,与宏观调控有区别。

  • 第15题:

    下列各项说法中,不属于城市规划对宏观经济条件调控手段的作用的是( )。

    A..通过对城市土地和空间使用配置的调控来对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行为进行干预
    B..对开发权的控制
    C..城乡规划以行政命令、政府投资等手段对市场进行干预
    D..通过开发控制的方式,协调特定的建设项目

    答案:D
    解析:
    城乡规划的作用:1.宏观经济条件调控的手段

  • 第16题:

    政府在商品流通的运行与发展过程中的作为不是直接从事商业或商品流通,而是对商业或商品流通进行干预,这种干预是通过()来实现的。

    • A、法律法规
    • B、管理制度
    • C、行业规范
    • D、流通政策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政府在商品流通的运行与发展过程中的作为不是直接从事商业或商品流通,而是对商业与商品流通的干预,这种干预是通过()来实现的。

    • A、法律法规
    • B、管理制度
    • C、行业规范
    • D、流通政策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特性主要表现为()

    • A、经济规制法律关系是在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
    • B、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往往是政府
    • C、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要围绕经济规制主体单方面意志展开
    • D、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特征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经济法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判断题
    宏观经济法,是指调整政府直接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干预或协调市场生产经济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通过(  )实现。
    A

    政府调控

    B

    行政直接干预

    C

    对市场的调控

    D

    对劳动力行为的调控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说法中,不属于城市规划对宏观经济条件调控手段的作用的是()。
    A

    通过对城市土地和空间使用配置的调控来对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行为进行干预

    B

    对开发权的控制

    C

    城市规划涉及对社会利益进行调配

    D

    通过开发控制的方式,协调特定的建设项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政府在商品流通的运行与发展过程中的作为不是直接从事商业或商品流通,而是对商业或商品流通进行干预,这种干预是通过()来实现的。
    A

    法律法规

    B

    管理制度

    C

    行业规范

    D

    流通政策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试析“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的含义。

    正确答案: “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这一定义大致有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经济法不仅是“弥补市场失灵之法”,更是“预防和弥补市场失灵之法”。与民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部门相比,经济法是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也是个发展中的法律部门。它最初的历史使命在于弥补“市场失灵”。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期,正值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垄断、不正当竞争、外部不经济和信息不对称等现象的存在和泛滥,对民法、行政法等传统的法律部门构成了挑战。强调平等主体之间等价有偿交换和意思自治的民法,强调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有效行使,行政相对人履行行政义务的行政法等无法承担起克服“市场失灵”的历史任务。
    于是,经济法应运而生。经济法一经产生,就同时具有了对市场失灵的弥补和预防功能。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将经济法称为“预防和弥补市场失灵之法”。
    第二,经济法不仅是“认可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而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经济法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而不断增加其新的内涵。认可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仅仅是经济法发展过程中的早期特征。经济法从产生至今,历经近70-80年的发展,其中在20世纪30-40年代达到其初步繁荣时期。1936年凯恩斯提出了一个以政府干预为核心的应付经济危机和解决就业问题的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被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所采纳,在战后,西方国家更是制定了一系列体现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体系以及相应的法律保障制度,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推动了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但自从20世纪60-70年代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出现“政府失灵”现象之后,经济法亦被赋予了预防和弥补政府失灵的历史使命,从而使之从早期
    仅具有克服“市场失灵”的单一职能,发展为具有同时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职能。现代经济法不仅成为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成为约束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依据,经济法开始发展为“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
    第三,经济法不仅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更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协调经济运行之法”。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辩证地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再次被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摆在了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美国克林顿总统在倡导“新经济”时所提出采用“市场+制度”模式,体现了新型的“政府-市场观”。而小布什总统奉行的经济政策显得更加“自由放任”,他一再强调应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注重发挥企业作用,由市场决定经济发展的趋势,对美国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面对日趋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政府应当更加重视预见性的法律制度建设,针对市场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作出制度性的对策安排,即使对于那些无法预见的问题,也建立较为完善的应急协调机制,以使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规制,更加多地表现为柔性的“协调”,而不再过多地采用刚性的“干预”,以使现代政府的经济规制,更加低成本、高效率,以使市场机制的发挥更加自由、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