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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近因原则的含义是指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果近因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简述互利互惠原则的含义。
    互利互惠是人际效的目的,交往要让双方都得到满足,才能持久物质利益的共分和精神利益的共享。

  • 第3题:

    简述最大诚信的含义和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及其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的虚伪、欺骗和隐瞒行为。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是否缔约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以此为理由宣布合同无效或不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或责任,还可以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 第4题:

    什么是近因和近因原则?在实践中,如何应用近因原则?


    正确答案: (1)近因是指引起一系列事件发生,由此出现某种后果的、能动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在这一因素作用的过程中;没有来自新的独立渠道的能动力量的介入。近因原则是指导致损失的近因属于承保风险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近因不属于承保风险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在实践中,近因原则的应用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单一原因致损。单一原因直接造成损失的情况比较多见,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相对比较简单,与其他事件没有紧密联系;没有延续的因果关系链,此时该单一的原因就是近因;若该原因属于保险单载明的承保原因或风险,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反之,若该原因不属于承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例如在船舶保险中,船舶因意外触礁而沉没,触礁即为船舶沉没致损的近因,由于触礁属于船舶保险承保风险,故保险人对船舶沉没损失应予赔偿。 
    第二,数个原因同时发生致损。数个原因同时发生作用,是指无法严格区分不同原因在发生时间上的先后顺序。由于各原因发生无先后之分,且对损害结果的形成均有直接的、有效的影响,则原则上它们都是损失的近因。当各个原因所引起的损失结果可以划分时,保险人对所有承保危险引起的损失均需负责,但对不保风险和除外风险所致的损失不需负责。当各个原因所致的损失无法划分时,如果数个原因之中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非承保风险,保险人对全部损失予以负责,即承保风险优于不保风险;如果数个原因中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除外风险,保险人对损失全都不予负责,即除外风险优于承保风险。 
    第三,数个原因先后连续发生致损。有些情况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危险事故先后连续发生作用造成损失;由于各原因依次发生,在时间上可进行明显的区别,而且持续不断,前后因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此时,最先发生并导致一连串事故的原因即为近因。 
    第四,数个原因先后间断发生致损。数个原因先后间断发生造成损失,是指造成损失的各原因之间在发生时间上存在着先后顺序,但相互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即各原因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是完全独立的。如果数个原因对损害结果的形成均有直接的实质的影响,即它们均为近因,此种情形下,判定保险人如何承担责任与数个原因同时致损基本一致;如果新出现的原因具有现实性、支配性和有效性,那么在此之前发生的原因就被新的原因所取代,可以不予考虑。此时,新的原因即为近因,当其为承保风险时,保险人对损失承担责任;当其为除外风险时,保险人对损失不承担责任。

  • 第5题:

    简述市场营销预测的含义及原则。


    正确答案: 市场营销预测是指在市场营销调研的基础上,运用预测理论和方法,对市场现象和影响市场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推算未来一定时期的市场状况和发展趋势。
    原则:
    (1)相关性原则;
    (2)连贯性原则;
    (3)类推性原则;
    (4)综合性原则。

  • 第6题:

    简述近因与近因原则的含义。


    正确答案:保险关系上的近因并非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主导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而近因原则是指危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结果的形成,须有直接的后果关系,保险人才对发生的损失补偿责任。

  • 第7题:

    简述保险利益的含义,如何理解?简述保险利益原则。


    正确答案: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保险利益的本质,在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利害关系,即保险标的的损害或灭失会使投保人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这样的关系,我们就认为其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就认为其没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又称可保利益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须以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为前提。

  • 第8题:

    简述物资管理的含义?物资管理的原则?


    正确答案: 用最少的投资而适时地提供所需要的适量适质的物资,以提高物资周转速度,减少库存和积压,提高资金周转效益。
    ⑴、以销定进原则;
    ⑵、质量原则;
    ⑶、经济核算原则;
    ⑷、减少库存量原则。

  • 第9题:

    近因原则是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下列关于近因含义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 A、近因是时间上最接近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
    • B、近因是对损害或损失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 C、近因是对损害或损失的发生起有效作用的原因
    • D、近因是能够引起法律责任承担的原因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伦理原则中有利原则的基本含义?

    正确答案: 指的是研究者应尽量使受试者免于遭受不舒适或伤害。研究者在研究前应谨慎评估该项研究给受试者带来的利益和伤害有多大,并将二者进行比较。如果给受试者带来的伤害大于利益,研究应被修改;如果利益与伤害持平或利益大于伤害,研究者可以证明实施该研究的合理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近因原则的含义

    正确答案: 简述近因原则的含义包括若造成保险标的受损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保险人应负赔付责任;若造成保险标的受损的近因属于责任免除,则保险人不负赔付责任;(3分)若造成保险标的受损的近因兼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则分别不同情况处理。(3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近因与近因原则的含义。

    正确答案: 保险关系上的近因并非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主导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而近因原则是指危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结果的形成,须有直接的后果关系,保险人才对发生的损失补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直观性原则的含义及贯彻这一原则的要求。


    答案:
    解析:
    直观性原则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和已有的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比较全面、深刻地掌握知识。贯彻此原则的要求:要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教学手段;直观教具的演示要与语言讲解结合;要重视运用言语直观。

  • 第14题:

    简述什么叫近因原则?


    正确答案:近因原则是保险当事人处理保险赔案,或法庭审理有关保险赔偿的诉讼案,在调查事件发生的起因和确定事件责任的归属时所遵循的。按照近因原则,当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事故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时,保险人应负赔偿(给付)责任。也就是说保险的赔偿限于以保险危险的发生为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为结果,只有在两者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保险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责任。
    所谓近因,是指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有效的原因,并不是指时间上最近的原因,即效果上最近的原因。近来学者、法官对“近因”一般统一解释为:近因不是指最初的原因也不是最终的原因,而是一种能动而有效的原因,这既指原因和结果之间有直接的联系,又指原因十分强大而有力,以致在一连串事件中,人们从各个阶段上可以逻辑地预见下一事件,直到发生意料中的结果。如果有多种原因同时起作用,近因是其中导致结果的起决定作用的或强有力的原因。

  • 第15题:

    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正确答案: 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当承保危险是损失发生的近因时,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

  • 第16题:

    简述设备更新含义及其原则。


    正确答案: 设备更新是指用更经济或性能和效率更高的设备,来更换在技术上不能继续使用,或在经济上不宜继续使用的设备。设备更新决策时,应遵守的原则有:
    (1)不考虑沉没成本
    (2)不要从方案直接陈述的现金流量进行比较分析,而应站在一个客观的立场上比较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客观地、正确地描述新旧设备的现金流量。

  • 第17题:

    近因原则的主要内容以及确定近因原则的意义。


    正确答案: (1)内容:近因,是指引起保险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或支配作用的原因,而不定是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保险损失最近的原因。
    (2)意义:有利于保险人了解和确定引起标的损失的原因是否属于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范围。

  • 第18题:

    简述补偿原则的含义。


    正确答案:保险的补偿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保险合同订立后,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补偿,二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补偿恰好使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经济利益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之前的状况,即保险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得利。

  • 第19题:

    简述伦理原则中有利原则的基本含义?


    正确答案:指的是研究者应尽量使受试者免于遭受不舒适或伤害。研究者在研究前应谨慎评估该项研究给受试者带来的利益和伤害有多大,并将二者进行比较。如果给受试者带来的伤害大于利益,研究应被修改;如果利益与伤害持平或利益大于伤害,研究者可以证明实施该研究的合理性。

  • 第20题:

    以下关于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不正确的是()。

    • A、规定近因的认定方法
    • B、规定近因的评估方法
    • C、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时,保险人才给予赔付
    • D、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的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就应负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简述票据行为文义解释原则的含义。


    正确答案: 票据关系当事人对票据行为的含义发生理解上的分歧或对票据行为内容认识不一致时,应按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进行客观的解释。即票据应按照票据上记载的文字所表明的内容、意义发生效力。即使该票据记载的文字所反映的内容与行为人的真实意志不符,或者与客观情形不符,也应按文字所反映的内容确定效力。

  • 第22题:

    问答题
    近因原则的主要内容以及确定近因原则的意义。

    正确答案: (1)内容:近因,是指引起保险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或支配作用的原因,而不定是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保险损失最近的原因。
    (2)意义:有利于保险人了解和确定引起标的损失的原因是否属于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范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什么是近因和近因原则?在实践中,如何应用近因原则?

    正确答案: (1)近因是指引起一系列事件发生,由此出现某种后果的、能动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在这一因素作用的过程中;没有来自新的独立渠道的能动力量的介入。近因原则是指导致损失的近因属于承保风险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近因不属于承保风险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在实践中,近因原则的应用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单一原因致损。单一原因直接造成损失的情况比较多见,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相对比较简单,与其他事件没有紧密联系;没有延续的因果关系链,此时该单一的原因就是近因;若该原因属于保险单载明的承保原因或风险,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反之,若该原因不属于承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例如在船舶保险中,船舶因意外触礁而沉没,触礁即为船舶沉没致损的近因,由于触礁属于船舶保险承保风险,故保险人对船舶沉没损失应予赔偿。 
    第二,数个原因同时发生致损。数个原因同时发生作用,是指无法严格区分不同原因在发生时间上的先后顺序。由于各原因发生无先后之分,且对损害结果的形成均有直接的、有效的影响,则原则上它们都是损失的近因。当各个原因所引起的损失结果可以划分时,保险人对所有承保危险引起的损失均需负责,但对不保风险和除外风险所致的损失不需负责。当各个原因所致的损失无法划分时,如果数个原因之中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非承保风险,保险人对全部损失予以负责,即承保风险优于不保风险;如果数个原因中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除外风险,保险人对损失全都不予负责,即除外风险优于承保风险。 
    第三,数个原因先后连续发生致损。有些情况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危险事故先后连续发生作用造成损失;由于各原因依次发生,在时间上可进行明显的区别,而且持续不断,前后因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此时,最先发生并导致一连串事故的原因即为近因。 
    第四,数个原因先后间断发生致损。数个原因先后间断发生造成损失,是指造成损失的各原因之间在发生时间上存在着先后顺序,但相互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即各原因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是完全独立的。如果数个原因对损害结果的形成均有直接的实质的影响,即它们均为近因,此种情形下,判定保险人如何承担责任与数个原因同时致损基本一致;如果新出现的原因具有现实性、支配性和有效性,那么在此之前发生的原因就被新的原因所取代,可以不予考虑。此时,新的原因即为近因,当其为承保风险时,保险人对损失承担责任;当其为除外风险时,保险人对损失不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正确答案: 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当承保危险是损失发生的近因时,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