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某企业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劳务收入40万元,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5万元。该企业全年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43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财务费用l0万元,营业外支出3万元(其中含罚款1万元),按照税法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其他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23万元。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题目

2009年度,某企业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劳务收入40万元,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5万元。该企业全年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43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财务费用l0万元,营业外支出3万元(其中含罚款1万元),按照税法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其他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23万元。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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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机械制造企业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5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2万元,销售费用200万元(含广告费10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20万元,办公室房租3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投资收益5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10万元,购买上市公司债券取得利息收入40万元),营业外支出10.5万元,是违反购销合同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

    其他补充资料:(1)当年9月1日起租用办公室,支付2年房租36万元;(2)企业已预缴税款120万元;(3)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I)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

    (2)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

    (3)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计入应税所得的投资收益;

    (4)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的所得税额;

    (6)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限额=3000×15%=450(万元)
    广告费未超支,所以,该企业2008年度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为200万元
    (2)该企业2008年度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500-8-30-2=460(万元)
    ①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限额计算: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3000×5‰=15(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20×60%=12(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12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标20-12=8(万元)。
    ②按税法规定,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费用应在受益期内均匀扣除。
    当年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房租=36÷24×4=6(万元),应调增纳税所得额36-6=30(万元)
    ③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不是实际发生的损失,税法不认可,不得在税前扣除。
    (3)该企业2008年度计人计税所得的投资收益=50-10=40(万元)
    ①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②购买上市公司债券取得利息收入40万元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征税。
    (4)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0-12-200-460+40-10.5=857.50(万元)
    违反购销合同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5)该企业21108年度应纳的所得税额=857.50×25%=214.38(万元)
    (6)该企业20138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14.38-120=94.38(万元)

  • 第2题:

    2009年度某企业财务资料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9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取得财政拨款5万元;

    (2)该企业全年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43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其中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l0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营业外支出3万元(其中缴纳税收滞纳金1万元),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90万元,消费税及附加7.20万元;

    (3)2009年已经预缴企业所得税60万元。

    已知: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计算企业2009年度应补缴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收入总额=800 90 5 5=900(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430 80 20 10 (3—1) 7.20 10?50%=554.2(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900-(5 5)-554.2=335.8(万元); 应补缴所得税额=335.8?25%-60=23.95(万元)。

  • 第3题:

    位于市区的某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40万元,出租仓库收入5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取得财政拨款5万元。

    (2)2005年对境内非上市公司投资,2008年取得投资收益i00万元(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25%)。

    (3)该企业全年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43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其中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l0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

    (4)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90万元。

    (5)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通过某基金会向公益事业捐赠29万元,税收滞纳金l万兀。

    (6)2007年经税务机关核定的亏损为30万元。

    (7)2008年已经预缴企业所得税3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2008年收入总额。

    (2)计算企业2008年应税收入总额。

    (3)计算企业2008年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4)计算企业2008年税前准予扣除捐赠支出金额。

    (5)计算企业2008年税前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6)计算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企业2008年度应补缴所得税。


    正确答案:

    (1)收入总额=产品销售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国债利息收入+财政拨款+投资收益=800+40+50+5+5+100=1000(万元)
    (2)应税收入总额=产品销售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800+40+50=890(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00万元均为免税收入;财政拨款5万元为不征税收入。
    (3)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税金及附加=50×5%+(90+50×5%)X(7%+3%)=11.75(万元)
    (4)2008年会计利润=收入总额—产品销售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1000—430—11.75—80—20—10—30=418.25(万元)捐赠扣除限额=418.25×12%=50.19(万元),捐赠支出29万元小于限额可以据实扣除。
    (5)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滞纳金)+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金+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430+80+20+10+(30—1)+11.75+10×50%=585.75(万元)
    (6)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90—585.75—30=274.25(万元)
    (7)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74.25×15%—30=11.14(万元)

  • 第4题:

    某家具生产企业,职工人数85人,资产总额2800万元。2018年度全年产品不含税销售收入2000万元、与产品销售收入配比的成本1500万元、投资收益30万元、营业外支出45万元、税金及附加100万元、管理费用180万元、销售费用23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2019年初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1)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金额为750万元,实际发放700万元,余下50万元计划在2019年7月进行发放。当年拨缴职工工会经费为1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实际支付的职工福利费为105万元、实际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
    (2)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60万元。
    (3)销售费用中含广告费200万元,上年结转未抵扣的广告费120万元。
    (4)投资收益中包含国债转让收益2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5)营业外支出中包含直接捐赠给希望小学支出12.4万元,该业务是家具生产企业将外购的一批购入价格为10万元,现市价为15万元的木材捐赠给希望小学制作课桌椅。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 、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会计利润。
    <2> 、计算事项(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 、计算事项(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 、计算事项(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 、计算事项(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 、计算事项(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 、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8> 、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9> 、假设该企业2019年保持职工人数、资产总额不变,当年的会计利润为105万元,无其他的纳税调整事项,计算2019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会计利润总额=2000-1500+30-45-100-180-230-5=-30(万元)
    2.50万元计提未支付的工资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700×14%=98(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98=7(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700×2%=14(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14=1(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700×8%=56(万元),实际支付20万元,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应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7+1=58(万元)
    3.业务招待费限额=(2000+15)×0.5%=10.08(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60×60%=36(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10.08=49.92(万元)
    4. 广告费扣除限额=(2000+15)×15%=302.25(万元)
    本年发生广告费20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同时上年超限额广告费可以税前扣除金额=302.25-200=102.25(万元),因此,事项(3)纳税调减102.25万元。
    5.国债利息免税,国债转让收入应按照规定纳税。因此纳税调减5万元。
    6. 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捐赠,要视同销售处理,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因此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5万元,视同销售成本10万元,合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5万元。
    直接对希望小学的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可以税前扣除,因此要纳税调增12.4万元。
    两项合并纳税调增金额=12.4+5=17.4(万元)
    7.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30+58+49.92-102.25-5+17.4=-11.93(万元)
    8. 201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因此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0元。
    9.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题中家具生产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上述优惠政策。
    2019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1.93+105)×25%×20%=4.65(万元)

  • 第5题:

    某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帮其办理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会计师事务所得到该企业2018年的业务资料如下:
    (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8000万元,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2500万元,发生的税金及附加480万元,发生的销售费用50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取得营业外收入360万元、营业外支出80万元、投资收益180万元。
    (2)计入成本费用的全年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000万元(含向残疾职工支付的工资2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1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8万元。
    (3)向低税负地区关联企业借款9个月用于生产经营的2000万元的利息支出150万元(该企业对本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为80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4)发生广告费支出1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为15万元。
    (5)发生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费用支出100万元(含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10万元)。
    (6)营业外支出80万元中的50万元为违反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支出,10万元为诉讼费支出,20万元为违反政府规定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的罚款支出。
    (7)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1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记入投资收益。
    (8)企业2018年已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56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该企业向关联企业借款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该企业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该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该企业汇算清缴时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额。


    答案:
    解析:
    (1)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100%加计扣除,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100%=20(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60-1000×14%=2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90-1000×8%=10(万元)
    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小于允许扣除的限额(1000×2%=20万元),不用调整。
    工资和三项经费共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0+20+10=10(万元)
    (2)向关联企业借款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50-800×2×6%÷12×9=78(万元)
    (3)广告费的扣除限额=8000×15%=12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10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上年结转的15万元也可以全额在本年的税前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4)研发费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75%=75(万元)
    (5)违约金和诉讼费均可以在税前扣除,无须纳税调整;违反政府规定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的罚款支出20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20万元。
    (6)限售股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该限售股转让所得,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可以按照收入的15%确定,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40×15%=21(万元)
    (7)201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8000-2500-480-500-600-200+360-80+180+10+78-15-75+20-21=4177(万元)
    企业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实际补缴的企业所得税=4177×15%-560=66.55(万元)。

  • 第6题:

    某物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2万元、营业外支出1万元、税金及附加25万元、管理费用3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
    2020年年初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1)该物业的保安和保洁人员均为劳务派遣人员,2019年支付给该劳务派遣企业20万元作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并计入该物业单位的工资薪金支出。

    (2)管理费用含业务招待费18万元,会议费2万元,符合规定的财产保险10万元。

    (3)财务费用5万元全部为银行手续费支出,且出具银行汇兑凭证,无发票。

    (4)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22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

    (5)固定资产台账注明固定资产原值100万元,企业计提2019年折旧额为2.5万元,税法满足一次性扣除的条件,企业选择一次性扣除。

    (6)其他业务成本中企业为员工缴纳人身商业保险5万元,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租金7万元。

    (7)营业外支出中税务机关罚款1万元,并取得合法票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根据问题(1)说明账务处理错误之处并说明应该如何处理。

    (2)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

    (3)计算管理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三项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根据固定资产折旧测算结果计算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其他业务成本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解析:
    (1)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所以20万元应该计入劳务费支出,不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支出中要扣除20万元。

    (2)
    2019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1000+20-800-12-1-25-30-5=147(万元)
    【思路点拨】对于错入“工资薪金支出”的劳务费20万元,并不影响会计利润,所以不用调整。

    (3)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60%=18×60%=10.8(万元)
    收入×5‰=(1000+20)×5‰=5.1(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5.1(万元)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18-5.1=12.9(万元)
    会议费和符合规定的财产保险费是可以据实扣除的。
    管理费用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9万元。

    (4)财务费用因无法出具发票,全额纳税调增5万元。

    (5)
    工资薪金总额=220-20=200(万元)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
    实际发生额=45(万元)。
    职工福利费纳税调增额=45-28=17(万元)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200×2%=4(万元),
    实际发生额=15(万元)。
    工会经费纳税调增额=15-4=11(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200×8%=16(万元)。
    实际发生额=2(万元),无须纳税调整。

    三项经费共需纳税调增=17+11=28(万元)

    (6)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扣除。
    纳税调减=100-2.5=97.5(万元)

    (7)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人身商业保险不允许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5万元。
    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不得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7万元。
    其他业务成本需纳税调增=5+7=12(万元)

    (8)企业支付的行政性罚款不得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1万元。

    (9)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147+12.9+5+28-97.5+12+1=108.4(万元)

    (10)201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08.4×25%=27.1(万元)

  • 第7题:

    2009年度,某企业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劳务收入40万元,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5万元。该企业全年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43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财务费用l0万元,营业外支出3万元(其中含罚款1万元),按照税法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其他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23万元。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正确答案: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80×25%=70(万元)。

  • 第8题:

    某企业2014年底,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2014年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收入5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 ;  (2)应结转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  (3)应缴纳增值税90万元,销售税1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 ;  (4)发生产品销售费用25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12万元,其中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银行罚息2万元发生管理费用808万元;  (5)发生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罚款15万元 已知: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
    2、增值税9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3、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而支付的罚息2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
    4、工商部门罚款15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5、收入总额 =5000+55=5055(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 =3000+110+14+6+250+12+808+(70-15) =4255(万元)
    2014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5055-4255)*25% =200(万元)

  • 第9题:

    问答题
    2009年度,某企业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劳务收入40万元,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5万元。该企业全年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43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财务费用l0万元,营业外支出3万元(其中含罚款1万元),按照税法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其他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23万元。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正确答案: 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80×25%=70(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计算题:某企业2016年发生下列业务: (1)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产品销售成本1000万元; (2)销售费用500万元,管理费用3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40万元,其中含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2016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 (2)该企业2016年度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 (3)该企业2016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4)该企业2016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1)该企业2016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2000+2-1000-500-300-50-40=112万元。
    (2)该企业2016年度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
    由于:80×60%=48万元>2000×5%=10万元;故,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10万元。
    (3)国债收入为免税项目,因此需调减2万元;由(2)可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10万元,故,需调增70万元;.
    工商局罚款属行政性罚款不能扣除,故需调增2万元;因此:2016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112-2+70+2=182万元。
    (4)该企业2016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45.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境内工业企业,201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4500万元;与收入相匹配的销售成本1900万元;实际缴纳的增值税7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0万元。  (2)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与其相对应的其他业务成本为100万元。  (3)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800万元、业务宣传费20万元。  (4)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50万元、研究新产品费用40万元。  (5)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机构(非关联方)借款1年的利息支出5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6)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含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5万元,接受工商局罚款1万元,通过政府部门向贫困地区捐款20万元。  (7)投资收益18万元,系从直接投资外地居民企业而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该居民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和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  (8)该企业账面会计利润628万元,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57万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20t2年度的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  (2)该企业201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成本、税金、费用、营业外支出(考虑优惠因素);  (3)该企业2012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4)该企业2012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5)该企业2012年度应退(补)的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1)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4500+300=4800(万元)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2)①销售费用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500+300)×15%=72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限额=800+20-720=100(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②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应按规定限额比例在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标准=(4500+300)×0.5%=24(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24万元,按24万元扣除,
    业务招待费超标准金额=50-24=26(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6万元:
    ③新产品开发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
    40×50%=20(万元),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④财务费用中利息费用超过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扣除标准,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10%×(10%-6%)=20(万元);
    ⑤营业外支出中,向供货方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但行政罚款1万元不得税前扣除,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万元:
    ⑥捐赠支出扣除限额=628×12%=75.36(万元)
    实际捐赠支出未超过扣除限额,不用调整。
    该企业成本、税金、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税前扣除额=1900+80+100+(1500-100)+(500-26+20)+(80-20)+(30-1)=4063(万元)。
    (3)国债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性质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4800-4063=737(万元)或=628+100+26-20+20+1-18=737(万元)
    (4)应纳所得税额=737×25%=184.25(万元)
    (5)该企业2012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184.25-157(预缴数)=27.2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某生物制药企业,2018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5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投资收益8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4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400万元,营业外支出1300万元;税金及附加4500万元,管理费用5000万元,销售费用12000万元,财务费用110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实现年度利润总额11700万元。具体业务如下:(1)广告费支出9500万元。(2)发生的业务招待费500万元。(3)该企业实发工资5000万元,其中残疾人工资100万元。(4)工会经费发生额为110万元,福利费发生额为7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发生额为140万元。(5)专门为研发新产品发生600万元的费用,该600万元独立核算。(6)12月份进口专门的研发设备一台,关税完税价格为800万元。(7)投资收益中,其中包含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地方债券利息收入5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50万元。(8)企业取得转让专利技术收入900万元,发生相关成本及税费200万元。已知条件:关税税率为10%。要求: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残疾人员工资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6)计算进口研发设备应缴纳的进口增值税金额。该研发设备价款能否一次性在税前扣除?(7)计算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8)计算转让专利技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9)计算企业2018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10)计算企业201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2004年度,某企业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劳务收入40万元,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5万元,到期国债利息2万元。该企业全年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43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营业外支出3万元(其中缴纳税收滞纳金1万元),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9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50万元,教育费附加2.70万元。该企业全年发放的计入当期损益的职工工资总额13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当年计税工资总额11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其他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23万元。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要求:(1)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列出计算过程。(2)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正确答案:
    (1)该企业20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①收入总额=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租金收入+利息收入  
              =800+40+5+2=847(万元)  
    ②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滞纳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全年发放职工工资总额-计税工资总额)+国债利息收入+其他准予扣除项目  
    正确答案:=430+80+20+10+(3-1)+4.50+2.70-(130-110)+2+23  
         =554.20(万元)  
    ③该企业20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847-554.20  
    =292.80(万元)  
    (2)该企业2004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292.80×33%  
    =96.62(万元)  

  • 第14题:

    某商业企业2008年度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经营业务如下:

    (1)商品销售收入为82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4万元,处置固定资产净收入76万元;

    (2)全年商品销售成本470万元;

    (3)按规定缴纳的增值税9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30万元,教育费附加2.70万元;

    (4)发生营业费用50万元,管理费用40万元;

    (5)营业外支出中列支48万元,分别是:公益捐赠40万元,赞助当地一足球队6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2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以及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利润总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计算该企业公益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额;

    (3)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前营业外支出应纳税调整额;

    (4)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利润总额=(820+4+76)—(470+6.30+2.70+50+40+48)=283(万元) 
    (2)该企业公益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限额=283×12%=33.96(万元) 
    该企业实际公益捐赠4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所得税前不得扣除。该企业公益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额为33.96万元。
    (3)该企业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超过公益捐赠扣除限额的捐赠额、各项赞助支出、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40—33.96)+6+2=14.04(万元) 
    (4)该企业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283(会计利润)—4(国债利息免税)+14.04(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293.04(万元) 
    (5)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93.04×25%=73.26(万元) 

  • 第15题:

    某家具生产企业,职工人数85人,资产总额2800万元。2018年度全年产品不含税销售收入2000万元、与产品销售收入配比的成本1500万元、投资收益30万元、营业外支出45万元、税金及附加100万元、管理费用180万元、销售费用23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2019年初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1)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金额为750万元,实际发放700万元,余下50万元计划在2019年7月进行发放。当年拨缴职工工会经费为1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实际支付的职工福利费为105万元、实际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
      (2)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60万元。
      (3)销售费用中含广告费200万元,上年结转未抵扣的广告费120万元。
      (4)投资收益中包含国债转让收益2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5)营业外支出中包含直接捐赠给希望小学支出12.4万元,该业务是家具生产企业将外购的一批购入价格为10万元,现市价为15万元的木材捐赠给希望小学制作课桌椅。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会计利润。
      (2)计算事项(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事项(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事项(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事项(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事项(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9)假设该企业2019年保持职工人数、资产总额不变,当年的会计利润为105万元,无其他的纳税调整事项,计算2019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会计利润总额=2000-1500+30-45-100-180-230-5=-30(万元)
      (2)50万元计提未支付的工资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700×14%=98(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98=7(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700×2%=14(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14=1(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700×8%=56(万元),实际支付20万元,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应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7+1=58(万元)
      (3)业务招待费限额=(2000+15)×0.5%=10.08(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60×60%=36(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10.08=49.92(万元)
      (4)广告费扣除限额=(2000+15)×15%=302.25(万元)
      本年发生广告费20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同时上年超限额广告费可以税前扣除金额=302.25-200=102.25(万元),因此,事项(3)纳税调减102.25万元。
      (5)国债利息免税,国债转让收入应按照规定纳税。因此纳税调减5万元。
      (6)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捐赠,要视同销售处理,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因此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5万元,视同销售成本10万元,合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5万元。
      直接对希望小学的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可以税前扣除,因此要纳税调增12.4万元。
      两项合并纳税调增金额=12.4+5=17.4(万元)
      (7)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30+58+49.92-102.25-5+17.4=-11.93(万元)
      (8)201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因此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0元。
      (9)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题中家具生产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上述优惠政策。
      2019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1.93+105)×25%×20%=4.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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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某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帮其办理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会计师事务所得到该企业2018年的业务资料如下:
    (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8000万元,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2500万元,发生的税金及附加480万元,发生的销售费用50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取得营业外收入360万元、营业外支出80万元、投资收益180万元。
    (2)计入成本费用的全年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000万(含向残疾职工支付的工资2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1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8万元。
    (3)向低税负地区关联企业借款9个月用于生产经营的2000万元的利息支出150万元(该企业对本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为80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4)发生广告费支出1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扣除额为15万元。
    (5)发生研发费用支出64万元。
    (6)营业外支出80万元中的50万元为违反购销合同的违约金支出,10万元为诉讼费支出,20万元为违反政府规定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的罚款支出。
    (7)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1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记入投资收益。
    (8)企业2018年已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56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支付残疾人工资薪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该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该企业向关联企业借款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企业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该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该企业201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企业汇算清缴时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额。


    答案:
    解析:
    (1)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100%加计扣除,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100%=20(万元)
    (2)职工福利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60-1000×14%=2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90-1000×8%=10(万元)
    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小于允许扣除的限额1000×2%即20万元,不用调整。
    职工三项经费共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0+10+0=30(万元)
    (3)向关联企业借款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50-800×2×6%÷12×9=78(万元)
    (4)广告费的扣除限额=8000×15%=12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10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以前年度累计结转的15万元也可以全额在本年的税前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5)研发费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4×75%=48(万元)
    (6)限售股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该限售股转让所得,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可以按照收入的15%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40×15%=21(万元)
    (7)违反政府规定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的罚款支出20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201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8000-2500-480-500-600-200+360-80+180-20+30+78-15-48-21+20=4204(万元)
    (8)企业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实际补缴的企业所得税=4204×15%-560=70.6(万元)。

  • 第17题:

    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居民企业)2018年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元,利润总额为250万元,已经按照规定预缴了企业所得税50万元,2019年2月会计师事务所受托对该企业2018年度纳税情况进行审核,获得如下资料:
    (1)投资收益科目中包括转让国债收入25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从境内未上市居民企业取得投资收益100万元。
    (2)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包括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赠50万元,直接向某农村小学捐赠20万元;自然灾害净损失30万元。
    (3)企业销售费用中含广告费185万元、给客户的回扣费用5万元(无法提供合理票据);企业管理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12.5万元、研发费50万元。
    (4)2018年向境内某居民企业(非关联方)支付借款利息支出48万元,该笔利息的借款发生在2018年1月1日,借款金额530万元,约定借款期1年,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5)企业2018年12月接受其他单位捐赠的汽车一辆,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45万元,企业未进行任何账务处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投资收益项目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该企业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该企业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企业利息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和从境内未上市的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100=110(万元)。
    (2)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250+45)×12%=35.4(万元)。
    向某农村小学的直接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
    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35.4+20=34.6(万元)。
    (3)广告费扣除限额=1000×15%=150(万元);
    回扣支出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1000×5‰=5(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12.5×60%=7.5(万元)。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85-150)+5+(12.5-5)-50×75%=10(万元)。
    (4)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8-530×6%=16.2(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250-110+34.6+10+16.2+45=245.8(万元)。
    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245.8×25%-50=11.45(万元)。

  • 第18题:

    某企业2003年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为400万元,产品销售费用为8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其附加50万元,应交增值税2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80万元,营业外收入3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管理费用50万元,经审查该企业的财务处理均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试计算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0-(400+80+50)+(100-80)+(30-50)-20-50=400(万元)
    应纳税额=400*33%=132(万元)

  • 第19题:

    计算题:某企业2016年发生下列业务: (1)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产品销售成本1000万元; (2)销售费用500万元,管理费用3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40万元,其中含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2016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 (2)该企业2016年度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 (3)该企业2016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4)该企业2016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1)该企业2016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2000+2-1000-500-300-50-40=112万元。
    (2)该企业2016年度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
    由于:80×60%=48万元>2000×5%=10万元;故,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10万元。
    (3)国债收入为免税项目,因此需调减2万元;由(2)可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10万元,故,需调增70万元;.
    工商局罚款属行政性罚款不能扣除,故需调增2万元;因此:2016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112-2+70+2=182万元。
    (4)该企业2016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45.5万元。

  • 第20题:

    问答题
    某居民企业2011年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201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商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万元; (2)全年发生销售成本2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2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1340万元,其中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200万元; (4)管理费用9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0万元,支付给其他企业的管理费为30万元; (5)财务费用12万元,系以年利率8%向非金融企业借入的9个月期的生产用资金200万元的借款利息(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5%); (6)投资收益54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24万元,从深圳非上市的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30万元; (7)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中支付客户违约金20万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7万元,税收滞纳金3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0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费用。 (2)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 (3)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财务费用。 (4)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 (5)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①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②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会计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税法上的视同销售收入;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5000+200)×15%=780(万元),小于实际发生额=700+200=900(万元),本年度税前只能扣除780万元;④该企业2012年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1340-700-200+780=1220(万元)。
    (2)①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③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5000+200)×5‰=26(万元),所以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6万元;④该企业2012年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960-30-80+26=876(万元)。
    (3)①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②该企业2012年所得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200×5%×9÷12=7.5(万元)。
    (4)①支付客户违约金20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②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7万元和税收滞纳金3万元、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5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③该企业2012年所得税前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20(万元)。
    (5)①国债利息收入和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投资收益54万元为免税收入;②该企业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2200-320-1220-876-7.5-20-100=456.5(万元);(3)该企业2012应纳所得税额=456.5×25%=114.13(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2009年度,某企业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劳务收入40万元,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5万元。该企业全年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43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财务费用l0万元,营业外支出3万元(其中含罚款1万元),按照税法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其他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23万元。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正确答案: (1)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①收入总额=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租金收入=800+40+5=845(万元)
    ②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滞纳金)+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金+其他准予扣除项目=430+80+20+10+(3-1)+23=565(万元)
    ③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845-565=280(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境内工业企业201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4500万元;销售成本2000万元;实际缴纳的增值税700万元,税金及附加80万元。  (2)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  (3)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800万元、业务宣传费20万元。  (4)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0万元。  (5)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包括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年的利息支出50万元,年利息率为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6)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包括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5万元,接受工商局罚款1万元,通过市民政部门向灾区捐赠20万元。  (7)投资收益18万元,其中包括从直接投资外地居民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17万元(该居民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和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  已知:该企业账面会计利润628万元,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57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3)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应补缴(或应退)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①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4500+300)×15%=72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800+20-720=100(万元);
    ②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营业收入×5‰=(4500+300)×5‰=24(万元)<业务招待费×60%=50×60%=30(万元),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24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24=26(万元);
    ③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40×75%=30(万元);
    ④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的扣除限额=50÷10%×6%=30(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30=20(万元);
    ⑤向供货商支付的违约金5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⑥工商局罚款1万元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万元;
    ⑦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628×12%=75.36(万元),该企业实际捐赠额为20万元,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⑧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17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属于免税收入;
    ⑨该企业201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628+100+26-30+20+1-18=727(万元)。
    (2)该企业201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727×25%=181.75(万元)。
    (3)该企业2018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81.75-157=24.7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计算问答题:某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会计资料反映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5000万元,销售成本4000万元; (2)增值税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60万元; (3)房屋出租收入70万元; (4)销售费用180万元(其中广告费120万元); (5)管理费用3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6万元,研究新产品、新技术费用80万元); (6)财务费用14万元; (7)购买的企业债券利息5万元,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8.5万元; (8)营业外支出52万元,其中支付某商厦开业赞助费2万元,支付另一企业合同违约金3万元,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罚款1万元,直接向受灾地区捐款10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下列问题,每步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该企业2014年税法上收入总额; (2)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3)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不包含加计扣除额); (4)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5)计算该企业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该企业汇算清缴时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收入总额=5000+70+5+8.5=5083.5(万元)(2)广告费扣除限额=(5000+70)×15%=760.5(万元),广告费实际支出12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所以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为180万元。(3)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为:(5000+70)×5%0=25.3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26×60%=15.6(万元),准予扣除15.6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管理费用=350-26+15.6=339.6(万元)(4)赞助支出2万元、行政罚款1万元、直接捐款10万元,均不得税前扣除。税前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52-2-1-10=39(万元)(5)应纳税所得额=5000+70+5-(4000+60+180+339.6+14+39)-80×50%=402.4(万元)(6)应纳企业所得税=402.4×15%=60.36(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