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中的管辖和审理说法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题目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中的管辖和审理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 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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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

    A.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在A选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答案:B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启动、管辖和终止。《刑事诉讼法》第298条第1款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可见,公安机关无权直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99条第1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据此,C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301条第1款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据此,D选项错误。本题选B。

  • 第2题:

    关于没收非法所得程序,说法错误的是:

    A.由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
    C.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没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答案:A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513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第514条: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进行审理。同时,该条还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没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所以BCD正确,管辖法院是犯罪地和居住地人民法院,所以A选项错误。

  • 第3题: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B: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C:人民法院在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时,必要情况下,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D:审理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案件可以由一名法官独任制审判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2条,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的规定,A错误。根据第283条,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规定,B错误。根据第280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的规定,C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1条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规定,D错误。

  • 第4题: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一起重大贪污罪犯罪嫌疑人刘某逃匿国外,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 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D.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答案:A,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 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 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故A选项表述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收违法所 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没 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6个月。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 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B选项中“基层”人民法院错误,应为中级人民法 院。《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 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 以提出上诉、抗诉。故C选项表述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8 3条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 还、赔偿。故D选项“中止审理”错误,应为终止审理。

  • 第5题:

    法院审理没收蔡某违法所得一案,下列说法是哪些是正确的?( )
    A.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应当全部裁定予以没收
    B.蔡某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C.对于法院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裁定,蔡某的亲属不服可以上诉
    D.没收蔡某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査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故A太绝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 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刑事诉讼法》第283条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 审理,不是“中止”审理,故B错误。是“近亲属”不是“亲属”不服可以上诉。故C错误。D正确。

  • 第6题:

    案情:犯罪嫌疑人魏某因涉嫌贪污罪,被A直辖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立案之后,魏某收到风声,逃至国外,通缉1年后无法到案。为了减少国家财产的损失,检察院要求法院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经查,魏某的财产集中在他位于A直辖市的6000平方米大别墅中,请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回答以下问题。
    问题:
    1.没收违法所得启动程序的条件有哪些?
    2.检察院申请进行的没收违法程序,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是否需要开庭审理?
    3.在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中,如果魏某到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假设本案被告人魏某没有逃跑,被检察院以贪污罪起诉至人民法院,如果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出逃,法院能否直接没收违法所得?应当如何处理?如果审理被告人死亡,法院能否直接没收违法所得?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考点:没收违法所得程序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启动的条件为: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题即为A市中级人民法院。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第1款的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4.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20条的规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死亡或者脱逃,符合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因此,魏某如果在审理的过程中出逃或者死亡,法院不能直接没收违法所得,必须要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 第7题: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中的管辖和审理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 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逸、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 B、在A选项所列情形下,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 C、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 D、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正确答案:B

  • 第9题:

    问答题
    论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A

    基层人民法院

    B

    中级人民法院

    C

    高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的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方式为()
    A

    应当开庭审理

    B

    不应当开庭审理

    C

    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可以开庭审理

    D

    利害关系人不参加诉讼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也可以提出申请,参加没收程序的诉讼
    B.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依法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的,法院应当直接裁定没收违法所得
    C.在没收程序审理过程中,在逃的被告人自动投案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D.省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按照违法所得程序所做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答案:B
    解析:
    A 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81 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B 选项错误,《六机关规定》第38 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C 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83 条第一款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被抓活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D 选项正确,《高检规则》第536 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按照违法所得程序所做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第14题:

    甲涉嫌贪污犯罪,在侦查期间畏罪自杀,依法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检察院可以向基层法院提出没收甲违法所得的申请
    B.法院受理后,发出公告,公告期为12个月
    C.利害关系人乙参加诉讼,法院不开庭审理
    D.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 违法所得的申请。《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 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 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 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适用本程序的 是中级法院而不是基层法院,因此,A错误,应选。公告期是6个月,不是12个月,B错 误,应选。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故C错误,应选。只有D是 正确,不选。本题答案为:ABC。

  • 第15题: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在A选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2款规定,提出申请的主体是检察院而不是公安机关,A错误,B正确。根据第281条第1款规定,不能由基层法院审理,C错误。根据第283条第1款规定,应当是终止审理,而不是中止审理,D错误。

  • 第16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一律应当开庭审理
    B: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人民法院发布的没收违法所得公告期间为六个月
    D:人民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所以B正确而D错误。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6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所以A错误而C正确。

  • 第17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B.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

      C.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D.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答案:D
    解析:
    D。详情请参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故A、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的规定:“在审理过程中……”故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8题:

    张某家住甲市乙区,系乙区基层法院法官,某日在甲市丙区王某的出租车内,向李某行贿10万元。侦查机关对此事进行侦查时,对王某的出租车进行扣押。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还收到赵某控告张某侵占其三万元、吴某控告其重婚罪。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也可以提出申请,参加没收程序的诉讼
    • B、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依法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的,法院应当直接裁定没收违法所得
    • C、在没收程序审理过程中,在逃的被告人自动投案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 D、省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按照违法所得程序所做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的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A、基层人民法院
    • B、中级人民法院
    • C、高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没收违法所得的审理程序的哪一(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B

    法院受理后,发出公告,公告期为12个月

    C

    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D

    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99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 第22题:

    多选题
    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
    A

    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

    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

    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D

    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②被告人脱逃的;③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④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犯罪嫌疑人李某脱逃,致使案件在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因此法院可中止审理。
    B项,《刑事诉讼法》第298条第1款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C项,《刑事诉讼法》第29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6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高法解释》第513条第2、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在公告期间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满后申请参加诉讼,能够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申请没收的财产系其所有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D项,《高法解释》第519条规定,在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人民检察院向原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 第23题:

    多选题
    于某涉嫌恐怖活动犯罪,在侦查期间逃跑,通缉一年后不到案,应当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下列关于该案的审理程序,哪些说法错误?(  )
    A

    公安机关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C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于某到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D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于某到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98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有法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因此,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启动,是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意见,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
    B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9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6个月。因此,公告期是6个月而不是3个月。
    CD两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01条第1款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 第24题:

    问答题
    一旦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启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