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l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物。他进人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进行运送,结果窃得大量财物。此父子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题目

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l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物。他进人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进行运送,结果窃得大量财物。此父子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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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刘老头有两个儿子,其将自己的房里给了小儿子,并同小儿子一同居住。大儿子认为父亲偏心,所以拒绝对刘老头履行赡养义务。刘老头将大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给付生活费,负担医药费和去世后的丧葬费。大儿子则以分家不公,且自己没有赡养能力为由不同意父亲的诉讼请求。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并且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大儿子不能以分家不公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其作为成年人,有劳动能力,完全可以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应当给付刘老头生活费并负担医药费。虽然负担丧葬费是子女的义务,但要求子女负担丧葬费却不是刘老头的民事权利,刘老头无权在生前为子女确定其去世后丧葬费的负担问题,故应驳回刘老头要求大儿子负担丧葬费的诉讼请求。


  • 第2题:

    甲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7岁,小儿子13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物。他进入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放风,大儿子进行运递,结果窃得大量财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父子三人构成盗窃犯的共犯

    B.父亲构成盗窃犯,两个儿子不构成犯罪

    C.父亲和大儿子构成盗窃犯,小儿子不构成犯罪

    D.父亲和小儿子构成共同犯罪,大儿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解析:甲某的小儿子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故A、D选项错误。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甲某的大儿子已17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故C选项正确。

  • 第3题:

    蒋某因心脏病不幸去世,其共有四个儿子,他一直与大儿子共同生活;二儿子因残疾、家境困难出力比较少;三儿子大学毕业以后在大城市里生活,家境富裕,但是因为远,很少回家,也没有尽到扶养老人的孝道;小儿子现在还在上大学,还要靠三个哥哥的照顾。蒋某去世以后,四个儿子协商不均等分割蒋某的遗产,那么蒋某的儿子中应少分遗产的继承人是( )。

    A.大儿子

    B.二儿子

    C.三儿子

    D.小儿子


    正确答案:C
    依据《遗产法》的规定,不均等分割遗产的情形有:(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三儿子家境比较好,又没有尽到扶养老人的孝道,所以三儿子应少分遗产。

  • 第4题:

    退休职工老张育有两个儿子,他曾立下遗嘱,死后财产由两个儿子均分。过了几年,老张中风瘫痪,卧床不起,大儿子一直在身旁照顾,而小儿子却对老张不闻不问。后来,老张突发疾病送医院抢救,考虑到自己情况危急,他当着医生和护士的面交待,自己死后的全部财产都归大儿子所有。后抢救无效,老张死亡。关于老张的小儿子的继承权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小儿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老张口头交待遗产全部由大儿子继承
    B.小儿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他是法定继承人,老张无权立遗嘱剥夺他的继承权
    C.小儿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老张在危急情况下的口头交待无效,应以以前的遗嘱为准
    D.小儿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他未对老张尽赡养义务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老张经抢救无效死亡,故他在危急时刻立的口头遗嘱有效。

  • 第5题: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A.二儿子和女儿
    B.小儿子
    C.小儿子之女
    D.大儿子之子女

    答案:A,B,D
    解析:
    本题的考查点为转继承和代位继承。 建议补充: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 《继承法》第10条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顺序,根据该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题中二儿子和女儿在继承开始时都活着,并且没有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事由,两人应当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A项当然正确。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大儿子早于田某死亡,其子女应当适用代位继承,因此D项正确。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52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B项中小儿子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因交通事故身亡,此时发生的是转继承,对于田某来说,继承人仍然是小儿子而不是小儿子的女儿,所以排除C项。

  • 第6题:

    李先生租住的公房位于××路,属于旧里,使用面积19m2。2011年12月因旧城区改建被列入了房屋征收范围。李家夫妇俩共有两个孩子。大儿子2005年结婚时,因家中住房困难,便全家集资另购了一小套两手房,户口没有迁出;二儿子2010年入伍参军至今;这套房屋现由李某夫妇两人居住。 如果属于居住困难户,李先生的两个儿子是否属于居住困难人口()。

    • A、都不是
    • B、都是
    • C、大儿子不是,小儿子是
    • D、大儿子是,小儿子不是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岳某夫妇有一个儿子,今年12岁,一天晚上,岳某夫妇带着儿子到事先观察好的一无人在家的住户陈某家中偷盗,岳某本人进入房间行窃,儿子进行运送,其妻在门口望风,结果窃取大量的财物。此一家三口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岳某夫妇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儿子仅12岁,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 第8题:

    盘古有两个儿子一个小女儿,其中负责管理地上的事,称为皇帝的是()。

    • A、大儿子
    • B、小儿子
    • C、小女儿

    正确答案:B

  • 第9题:

    问答题
    刘老头有两个儿子,其将自己的房里给了小儿子,并同小儿子一同居住。大儿子认为父亲偏心,所以拒绝对刘老头履行赡养义务。刘老头将大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给付生活费,负担医药费和去世后的丧葬费。大儿子则以分家不公,且自己没有赡养能力为由不同意父亲的诉讼请求。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并且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大儿子不能以分家不公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其作为成年人,有劳动能力,完全可以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应当给付刘老头生活费并负担医药费。虽然负担丧葬费是子女的义务,但要求子女负担丧葬费却不是刘老头的民事权利,刘老头无权在生前为子女确定其去世后丧葬费的负担问题,故应驳回刘老头要求大儿子负担丧葬费的诉讼请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叶老汉的10000元存款应如何处理?(  )
    A

    由小儿子单独享有

    B

    由大儿子与小儿子在5000元额度内共同分配

    C

    由村委会与叶老汉的两个儿子共同分配

    D

    由大儿子与小儿子在10000元额度内共同分配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叶老汉的1万元存款应由长子叶军继承2500元,小儿子叶伟继承7500元。因为叶老汉生前遗嘱中关于5000元存款由叶伟继承的部分仍然有效,因此这5000元应按遗嘱继承办理,由叶伟继承。对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均没有涉及的5000元,按法定继承办理。叶军和叶伟作为叶老汉的法定继承人,应平均分配这部分遗产。

  • 第11题:

    单选题
    某死后留下三套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两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A

    二儿子和女儿

    B

    小儿子

    C

    小儿子之女

    D

    大儿子之子女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房1间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1间分给女儿继承,另1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2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1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当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采纳哪一份遗嘱?为什么?

    正确答案: 法院应采纳1992年经公证处公证的遗嘱。因为经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遗产的有( )。

    A.二儿子和女儿

    B.小儿子

    C.小儿子之女

    D.大儿子之子女


    正确答案:ABD
    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田某死亡后,其子女都有继承权。田某长子先于田某死亡,因此。田某长子所继承的遗产份额由他的继承人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相当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田某小儿子在田某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因此,田某小儿子所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此时为转继承。注意:转继承人并不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虽然转继承人可以继承被转继承人的遗产,但这并不是依据法定继承获得的遗产,因此不能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排除C项,但B项是正确答案。二儿子和女儿属于当然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

  • 第14题:

    有不有权力不给赡养费呢?

    一个父亲有两个儿子,但他什么都偏向小儿子,如今他有一套房子以前两兄弟是分好了的但没有字句凭证,但现在房子即将坼迁父亲不愿把房子分给大儿子了只想留给小儿子,于是大儿子有权力不给父亲赡养费吗?


     

    赡养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但你可以少给。

     

    赡养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不可以,根据法律,无论怎么样都要赡养老人的

  • 第15题: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分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分给小儿子,北房一间房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一间分给女儿继承,另一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两间分给小儿子。后来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有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甲乙相继去世后,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

    A:按录音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B:接自书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C:接公证过的第二次遗嘱分割遗产
    D:宣布遗嘱均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答案:C
    解析:
    考点:遗嘱的撤销。

  • 第16题: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分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分给小儿子,北房一间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一间分给女儿继承,另一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两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有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当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

    A.按录音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B.按自书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C.按公证过的第二次遗嘱分割遗产
    D.宣布遗嘱均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答案:C
    解析: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 第17题:

    是谁害了范蠡小儿子的命?()

    • A、范蠡大儿子
    • B、庄生
    • C、楚王
    • D、范蠡二儿子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三苏”指北宋散文家苏洵和他的大儿子苏轼以及小儿子谁?


    正确答案: “三苏”指北宋散文家苏洵和他的大儿子苏轼以及苏辙。

  • 第19题: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房1间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1间分给女儿继承,另1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2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1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当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假如甲、乙二人想实现自己的最后遗嘱,则其在世时应如何来做?


    正确答案: 应当在其在世时,将最后的录音遗嘱提交公证处公证。

  • 第20题:

    《亲爱的安德烈》是龙应方写给她()。

    • A、大儿子
    • B、小儿子
    • C、老公
    • D、父亲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问答题
    劳改释放犯某甲与仓库值班员桌乙约定,乘乙值班时甲采仓库盗窃财物。届时乙借故离开仓库,任甲盗走大量财物。事后,二人平分了赃款。问:甲、乙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妈妈带小哥俩去公园玩:(  )。
    A

    大儿子心情不愉快

    B

    小儿子更喜欢树林

    C

    大儿子不喜欢去

    D

    那天公园关门了


    正确答案: D
    解析:
    “不巧,那天公园关门了”表明妈妈带小哥俩去公园玩但那天公园关门了。

  • 第23题:

    问答题
    岳某夫妇有一个儿子,今年12岁。一天晚上,岳某夫妇带着儿子到事先观察好的一无人在家的住户陈某家中偷盗,岳某本人进入房间行窃,儿子进行运送,其妻在门口望风,结果窃取大量的财物。试问:此一家三口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为什么?

    正确答案: 岳某夫妇的盗窃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而其12岁的儿子却不能认定为共犯。这是因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岳某夫妇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
    (1)有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
    (2)在客观方面,都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
    (3)在主观方面,他们又都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尽管一个入室实施偷盗行为,另一个在门口望风,没有直接实施偷盗行为,但是这只是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不同,不影响他们共同犯罪的成立。其12岁的儿子因为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岳某夫妇带着他去偷盗,事实上是把他当作犯罪的工具使用。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