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共同犯罪人的种类。”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代表人诉讼的种类


    参考答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由起诉时人数已经确定的共同诉讼人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代表人诉讼。它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①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
    ②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已经确定。这里所指是“确定”,应当是共同诉讼人基本情况的确定,
    ③多数当事人之间具有同一的诉讼标的或具有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因此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既可以是必要共同诉讼,也可以是普通共同诉讼。
    ④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在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既可以由全体当事人共同推选出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出只代表该部分当事人的代表人。如果不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的,在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自己直接参加诉讼;在普遍共同诉讼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如果人数不多的,也可以直接参加诉讼。
    (2)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在起诉时如果共同诉讼人的人数不能确定,则由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推选出代表人,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代表人诉讼。它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①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并且起诉时人数仍未确定。这是与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根本区别。
    ②众多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这是当事人不确定时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有普遍共同起讼,才能适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如果人数不确定,就不能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
    ③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在这类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只能由向人民法院登记了权利的那部分当事人推选出来。


  • 第2题:

    简述经纪人的种类。


    正确答案: (1)货币经纪人。
    (2)证券经纪人。
    (3)证券承销人。
    (4)外汇经纪人。

  • 第3题:

    简述共同犯罪的特点。


    正确答案: (1)必须有二人以上。
    (2)必须有共同故意。
    (3)必须有共同行为。

  • 第4题:

    简述人的感觉种类。


    正确答案: 人的感觉种类很多,主要有视觉、听觉、旋转、下落运动、直线运动、味觉、嗅觉、触觉、振动觉、压力觉、温度觉、表层痛觉、深层痛觉、位觉、运动觉、自身动觉等。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正确答案: 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
    教唆犯,指用引诱、怂恿、收买、威吓等手段,故意唆使他人实行犯罪的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单选题
    共同犯罪是指()。
    A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B

    三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C

    二人以上共同犯罪

    D

    三人以上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故选A。

  • 第7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1)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据此,主犯有两种:
    ①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刑法分则已经规定了具体的法定刑的,直接根据这些规定处刑。
    (2)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分为两种:
    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指虽然直接实行犯罪,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其作用居于次要地位的实行犯。
    ②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指未直接实行犯罪,而在犯罪前后或犯罪过程中给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以各种帮助的犯罪人。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分则已经规定了具体的法定刑的,直接根据这些规定处刑。
    (3)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教唆犯的特点是:本人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
    按照《刑法》第29条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按照《刑法》第29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者犯罪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即间接实行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 )


    正确答案:×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第9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调查地形,乙负责望风,丙负责入室行窃。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A、犯罪集团
    • B、必要的共同犯罪
    • C、简单的共同犯罪
    • D、复杂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共同犯罪是指()。

    • A、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B、三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C、二人以上共同犯罪
    • D、三人以上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形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简单共同犯罪,是刑法规定的1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2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
    • B、一般共同犯罪,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犯罪
    • C、任意共同犯罪,指没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 D、在刚着手实行或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 E、3人以上有组织地实施的共同犯罪,则是特殊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B,C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盗窃,丙负责接应转运销赃,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A

    简单的共同犯罪

    B

    复杂的共同犯罪

    C

    必要的共同犯罪

    D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A

    简单的共同犯罪

    B

    复杂的共同犯罪

    C

    必要的共同犯罪

    D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在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

  • 第14题:

    多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形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

    简单共同犯罪,是刑法规定的1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2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

    B

    一般共同犯罪,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犯罪

    C

    任意共同犯罪,指没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D

    在刚着手实行或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E

    3人以上有组织地实施的共同犯罪,则是特殊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共同犯罪的形式。简单共同犯罪,指 2 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犯罪。所以选项 A说法错误。一般共同犯罪,指没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所以选项 B 说法错误。任意共同犯罪,是刑法规定的 1 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 2 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所以选项 C 说法错误。 【该题针对“共同犯罪的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