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解释第26条,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起诉发包人,是否突破了民诉法中关于起诉三要素的法定原则?发包人在一具体的工程合同当中处于最高端,假如发包人没有过错(已支付了全部工程款),实际施工人(农民工程队)超越一个甚至两个层次起诉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发包人。造成发包人诉累和形象损害的,实际施工人和承包商谁承担责任?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提起诉讼应当()。
第11题:
无资质承包主题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其合同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实际施工人不能向没有合同关系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时,则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无关
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实际施工人只能起诉与其有关系的转包人和违法分包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的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和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对实际施工人就工程价款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