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总包合同中约定总包人承包的基础工程要自己完成,那么基础专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另外工程基础的稳定,要经过10年才能确定,怎么确定基础施工与设计的责任归属?

题目

如果总包合同中约定总包人承包的基础工程要自己完成,那么基础专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另外工程基础的稳定,要经过10年才能确定,怎么确定基础施工与设计的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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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价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价应该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确定后按费率进行计取
    B、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除收取总包管理费外,还需计取总包、分包单位的差价
    C、 总承包管理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可在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确定该部分工程的合同价
    D、 所有分包合同和分供货合同由总承包管理单位确定,不需进行投标报价

    答案:C
    解析:
    由此可以看出,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具有以下优点:(1)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以后,再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招标,确定该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可见整个项目的合同总额的确定较有依据;

  • 第2题:

    关于总价合同形成的基础条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时,招标项目的设计应达到施工图深度
    B.图纸或工程数量清单发生的错误,应由业主方承担责任
    C.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承包方式时,承包方承担了工程设计的全部任务
    D.工程总承包与设计一施工一体化承包合同一般均为总价包干合同

    答案:B
    解析:
    总价合同形成的基础条件包括:(1)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时,招标项目的设计应达到施工图深度,以便确定准确计价的工程数量和技术规格,凡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规定由施工总包方承担施工图校核审查的责任,同时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承担审查工程量清单的责任,此时就具备了采用总价合同的条件;(2)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一施工一体化工程承包方式时,承包方承担了工程设计的全部任务,无论是图纸或工程数量清单发生的错误,均不应由业主方承担责任,此承包方式下发生的设计错误只能由承包商负责修改设计并经业主或监理审批后执行,但不能进行索赔。工程总承包与设计一施工一体化承包合同一般均为总价包干合同。

  • 第3题:

    关于工程总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

    A、采购-施工总承包(P-C)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采购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采购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
    B、工程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由该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
    D、交钥匙总承包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自行完成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选项B,工程总承包不单独设立资质;选项C,EPC总包还需要承担采购的任务;选项D,符合可以进行专业分分包的分部工程,总包是可以进行分包的。

  • 第4题:

    关于工程总承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工程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B.工程总承包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C.程总承包由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D.施工总承包是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11 / 2019版教材P109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总承包通常分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两大类。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 第5题:

    总承包人与无资质的施工组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有效,如在施工过程中该劳务分包的施工人员发生事故时,总承包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总承包人与无资质的施工组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无效的理由我在前面已经作了详细阐述,这里不再重复。
    依据《建筑法》第四十五条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总承包人应该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如果是因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建筑法》第45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也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对于劳务分包的施工组的生产安全,总承包人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劳务分包合同是有效的,并且明确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约定了劳务分包人应该对自己的施工安全负责的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那么应该由劳务分包人来承担主要的责任。而现在问题中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对于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应该由总承包方来承担责任。

  • 第6题:

    施工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关系,下列()有错。

    • A、总包单位应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 B、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 C、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 D、劳务分包合同中,可约定有关作业中的工伤事故损失均由劳务分包人负责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工程的()必须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施工。

    • A、基础工程
    • B、主体结构工程
    • C、出石方工程
    • D、高级装饰工程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由业主或咨询单位编制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初始版本需要具备的基础条件是( )。

    • A、项目的方案设计已完成并经审定√
    • B、初步设想了施工承包方式及总承包商自己完成的工程内容√
    • C、业主或管理咨询单位已经根据方案设计编制了框架性项目合同网络图√
    • D、施工总承包方已经确定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对于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以()为基础,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商定加工程变更增减价的方式确定。

    • A、承包人报价
    • B、施工图预算
    • C、合同协议书
    • D、设计概算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问答题
    如果总包合同中约定总包人承包的基础工程要自己完成,那么基础专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另外工程基础的稳定,要经过10年才能确定,怎么确定基础施工与设计的责任归属?

    正确答案: 第一种情况,承包人有基础施工的资质,承包了地基工程的工程合同是有效的;第二种情况,总包人虽然没有基础工程的施工资质,但是他和有基础资质的公司共同承包的,合同是有效的,是可以联合承包的,这建筑法第26条有规定的;第三种情况,你自己没有基础施工资质,你签了一个总包合同,然后把基础工程分包的,分包合同无效,违反了建筑法第29条的规定,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包人来完成的。这当中还有一个问题,总承包是限定是施工总承包,如果是工程总承包,那另当别论,是可以分包的。根据建筑法第29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其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必须自行完成。
    工程基础的稳定是经过十年才能确定,怎么判断基础工程的施工与设计责任,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作为基础工程施工和设计的承包人,他们的责任应当由各自的合同约定的义务来分析判断。也就是说基础施工人是否按照图纸施工是他们的主要义务,只要按照图纸施工的,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如果图纸本身有问题,是设计单位的责任,这个责任应该这样划分。假如说施工图纸有问题,那么这个责任是否全部与施工承包人无关呢?这样说显然不准确。作为有资质有经验的承包商,如果设计有明显的错误,承包商理应发现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如果图纸有问题,承包商应当用书面形式的提出异议,提过异议了,承包人就没有责任了。假如说承包商没有提出异议,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施工和设计的责任由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但也有混合责任的,即施工有责任,设计也有责任,这个责任由法院根据案情来判定。法院决定不了的可以委托专门单位鉴定,鉴定单位都能鉴定出来,是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工程总承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工程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B

    工程总承包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C

    工程总承包由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D

    施工总承包是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方将工程总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后,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甲方征得施工单位同意,将地基工程承包给另外一个施工单位施工,那么甲方和地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地基工程是否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如存在工程挂靠,即总包人与挂靠人签订何种合同才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的原本答案是甲方肢解了工程。因为即使是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依据该规定,发包人不得肢解发包工程。但是,承发包双方对发包人直接将地基工程发包给第三人已经达成了新的合意,这应视为合同的承包范围已经变更,变更是法律允许的,因此是合法的。此外,如果地基工程已包含在已办理的施工许可证中,就无须另行办理施工许可证。如果未包含在已办理的施工许可范围内,则应当另行补办地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
    我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因工程挂靠系违法行为,只要双方签约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为挂靠,那么总包人与挂靠人无论签订何种合同都不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价格的说法, 正确的是( ) 。

    A.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价应该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确定后按费率进行计取
    B.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除收取总包管理费外, 还需计取总包、 分包报单位的差价
    C.总承包管理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 可在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 确定该部分工程的合同价
    D.所有分包合同和分供货合同由总承包管理单位确定, 不需进行投标报价
    E.对降低工程造价有利

    答案:C,E
    解析:

  • 第14题:

    某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单位自行负责分包工程的安全和生产。工程施工中,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则该事故( )。

    A.按照约定分包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B.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承担次要责任
    C.总包单位承担责任
    D.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包单位的工程安全,总包与分包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的,约定无效。

  • 第15题:

    关于工程总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真题

    A、采购-施工总承包(P-C)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采购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采购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
    B、工程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由该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
    D、交钥匙总承包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自行完成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选项B,工程总承包不单独设立资质;选项C,EPC总包还需要承担采购的任务;选项D,符合可以进行专业分分包的分部工程,总包是可以进行分包的。

  • 第16题:

    发包人与承包人未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指令进行了工程施工,发包人在验收基础上支付了相应款项,则双方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A.没有成立
    B.有效成立
    C.效力有待确定
    D.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有效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19 / 2019版教材P128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合同的内容明确,有据可查,对于防止和解决争议有积极意义。口头形式合同具有直接、简便、快速的特点,但缺乏凭证,一旦发生争议,难以取证,且不易分清责任。其他形式合同,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的成立,也可以称之为默示合同。承包人是在发包人的指令下开工的。这个可以算是口头合同,即使不是但是发包人在验收的基础上支付了价款,已明确的行为表示接受了,也就是承认了,也可视为是默示合同,合同成立。

  • 第17题:

    达到结算后评估的条件是以下哪个选项()

    • A、前期工程、总包、装修、园建等合同结算完成集团终审
    • B、基础与基坑、总包、装修、景观等合同结算完成集团终审
    • C、基础与基坑、总包、装修、大市政等合同结算完成集团终审
    • D、基础与基坑、总包、装修、景观、大市政等合同结算完成集团终审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如果有一工程,发包人指定分包专业工程,但发包人要求该分包工程需由总包方同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包方收取一定的配合费、管理费。该分包工程的工程款和总包收取的费用均进入总包合同价款,总包承担的责任(包括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均进入总包合同。如果按照目前的《司法解释》,总包人是否可以不承担该指定分包工程质量缺陷、工期延误的责任?


    正确答案: 在正常分包的情况下,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正常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人应该就整个工程对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其承包的工程与总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人要对分包工程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向发包人承担责任。
    在发包人指定专业分包的情况下,依照《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应该承担责任,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因此,在发包人指定分包的情况下,总包人是否对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和工期延误承担责任要看总承包人是否存在过错。结合所提问题,总承认收取了一定的配合费和管理费,那么总承包人就有相应的管理义务,如果总承包人尽到了相应的管理义务,那么就可以不承担该指定分包工程质量缺陷、工期延误的责任。反之,总承包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19题: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设计变更、洽商,由工程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办理。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在下列有工程总包和分包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总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
    • B、总承包人对合同工程承担责任,对分包人完成的承包连带责任
    • C、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程对总承包人负责
    • D、发包人指定分包的,由发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合同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问答题
    背景资料:某大型综合体育馆工程,发包方(简称甲方)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本工程由承包商乙中标,双方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承包商乙将桩基础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商丙,并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事件二:在桩基础施工期间,由于分包商丙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现场周围的建筑物受损,给甲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甲方就此事件向承包商乙提出了赔偿要求。事件三:另外,考虑到体育馆主体工程施工难度高、自身技术力量和经验不足等情况,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承包商乙又与另一家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某知名承包商丁签订了主体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商丁以承包商乙的名义进行施工,双方按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问题:(2)事件一中,承包商乙与分包商丙签订的桩基础工程分包合同是否有效?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总承包人与无资质的施工组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有效,如在施工过程中该劳务分包的施工人员发生事故时,总承包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总承包人与无资质的施工组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无效的理由我在前面已经作了详细阐述,这里不再重复。
    依据《建筑法》第四十五条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总承包人应该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如果是因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建筑法》第45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也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对于劳务分包的施工组的生产安全,总承包人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劳务分包合同是有效的,并且明确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约定了劳务分包人应该对自己的施工安全负责的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那么应该由劳务分包人来承担主要的责任。而现在问题中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对于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应该由总承包方来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工程的()必须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施工。
    A

    基础工程

    B

    主体结构工程

    C

    出石方工程

    D

    高级装饰工程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