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波探伤检查时,确定探伤灵敏度后,在实际探测轮轴、轮对和车轴时,只允许调节增益或衰减量,其他按键及参数均不得调整。
第1题:
确定探伤灵敏度后,在实际探测轮轴、轮对时,只允许调节()其他按键及参数均不得调整。
第2题:
客车车轮轴、轮对、车轴磁粉探伤部位规定()。
第3题:
客车手工超声波探伤结束后,应使用标记笔书写超声波探伤检查标识()+探伤工号,轮轴、轮对在左端车轮辐板外侧,车轴在轴身上。
第4题:
铁路货车日常性能校验时,检查探伤系统技术状态,使用()校准零点和标定测距,正确调整或输入探伤参数,确定探伤灵敏度,并在实物试块上进行当量对比检验。
第5题:
客车轮对手工超声波探伤时的扫查扫查时如提高探伤灵敏度,发现缺陷后,灵敏度应(),再对缺陷进行判定。
第6题:
LZ40钢车轴的轮轴、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达到6年,LZ50钢及LZ45CrV钢车轴的轮轴、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达到6年,或虽未达到上述年限但已经过重新组装,每次进行二级修及以上修程时,均须对车轴施行全轴穿透探伤检查、对轮座镶入部施行超声波探伤检查;轮轴还须对轴颈根部或卸荷槽部位施行超声波探伤检查。
第7题:
铁路货车无轴箱双列圆锥滚子轴承40钢车轴的轮轴、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达到()年,50钢车轴的轮轴、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达到()年,每次施行段修及以上修程时,均须对车轴施行全轴穿透探伤检查、对轮座镶入部施行超声波探伤检查;如不退轴承或轴承内圈时,还须对轴颈根部或卸荷槽部位施行超声波探伤检查。
第8题:
轮轴、轮对在施行二级修、三级修时,车轴外露部位(轮轴如不退轴承或轴承内圈时,防尘板座及轮座外侧的外露部位除外)须施行()探伤检查。
第9题:
超声波探伤
超声波和磁粉探伤
外观
磁粉探伤
第10题: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标准试块
实物试块
轮对
轮轴
第13题:
在探伤灵敏度确定后,实际探测车轴时能否调节仪器?
第14题:
铁路货车每条轮轴、轮对、车轴探测完毕后,均应在车轮辐板内侧面或车轴轴身上画出明显的超声波探伤()标记
第15题:
铁路货车确定探伤灵敏度后,在实际探测轮轴、轮对时,只允许调节()其他按键及参数均不得调整。
第16题:
轮轴轮对车轴探伤后,剩磁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第17题:
客车轮对手工超声波探伤时的扫查确定探伤灵敏度后,实际探测轮对时,只允许调节(),其他按键及参数均不得调整。
第18题:
客车手工超声波探伤岗位完工后系统探伤灵敏度复核的系统探伤灵敏度降低≥()时,须对该班次所有探测轮轴、轮对或车轴重新检验。
第19题:
《太原铁路局全面提高货车轮轴造修及运用质量措施》规定:对车轴卸荷槽或轴颈根部超声波探伤发现疑似裂纹波显示的轮对,以及受杂波干扰无法判断的轮对,必须退卸轴承,进行()检查。
第20题:
“TC”
“TW”
“TD”
“TZ”
第21题:
增益或衰减值
深度
位移
水平
第22题:
增益或衰减量
增益
衰减
抑制
第23题:
扫查
校验
检修
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