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职工甲退休后,与其友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甲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丁的情况下,直接持丁的身份证等证件,将丁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公司股东应是甲B、公司股东应是丁C、甲和丁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题目

泰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职工甲退休后,与其友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甲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丁的情况下,直接持丁的身份证等证件,将丁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公司股东应是甲
  • B、公司股东应是丁
  • C、甲和丁均为公司股东
  •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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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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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李小亮退休后,与其友王五、郑六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李小亮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李二亮的情况下,直接持李二亮的身份证等证件,将李二亮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公司股东应是李小亮

    B.公司股东应是李二亮

    C. 李小亮和李二亮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李二亮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3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将其20%股权中的5%转让给第三人丁,丁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甲、乙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D
    解析:
    【考点】股东出资责任【详解】根据《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公司成立后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丙应当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而丁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通过受让股权成为股东的,因而不必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至于丙是否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仅限于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情形,这与本题题干中所述情况不符。因此,丙无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D错误。

  • 第4题: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A
    解析:
    【考点】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5条第1款、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A表述正确,B、C错误。第29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D错误。

  • 第5题: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A
    解析:
    因为是王大伟冒用他人(王小伟)名义,王小伟并不知情,所以股东应当是王大伟。

  • 第6题:

    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在搬运为公司购买的办公家具时,不慎将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丁的侵权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若公司未成立,丁仅能请求甲承担该侵权责任
    B.若公司未成立,丁应先向甲请求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乙、丙承担
    C.若公司成立,丁有权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D.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该侵权责任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答案:C
    解析:
    ( 1 )选项 AB :公司未成立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选项 CD :公司成立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第7题:

    2016年12月1日,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2016年12月25日,戊受让丁部分股权加入A公司;2017年2月1日,债权人B公司要求A公司清偿欠款1000万元,A公司无力清偿,B公司遂对A公司股东展开调查,发现甲作价500万元出资的房产出资时实际价值仅为300万元,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补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利息责任。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起诉时还可以请求( )承担连带责任。

    A.乙
    B.丙
    C.丁
    D.戊

    答案:A,B,C
    解析: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尽出资义务的,发起人(乙、丙、丁)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第8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乙都想转让其股份,甲直接将其股份转让给了同为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丙、丁预将其股份转让给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外的丁,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另一股东戊得知后也很想以同样的价格购买乙的股份,但乙以其已同丁达成协议为了拒绝了戊得要求。戊能否得到乙的股份?


    正确答案:戊能以同样的价格得到乙的股份。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 第9题:

    问答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乙都想转让其股份,甲直接将其股份转让给了同为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丙、丁预将其股份转让给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外的丁,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另一股东戊得知后也很想以同样的价格购买乙的股份,但乙以其已同丁达成协议为了拒绝了戊得要求。甲、乙分别向丙、丁转让其股份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甲向丙转让股份是有效的,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份,无须经过股东会同意,只要通知其他股东即可。乙向丁转让股份无效,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乙向丁转让股份未经过此法定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将其20%股权中的5%转让给第三人丁,丁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甲、乙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对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

    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

    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E

    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公司债权人也可以对丙提出请求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

    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

    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2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利用股东地位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造成丙公司亏损,给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

    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

    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

    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3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将其20%股权中的5%转让给第三人丁,丁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甲、乙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对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由丙补足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由丙补足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BD

  • 第14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将其20%股权中的5%转让给第三人丁,丁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甲、乙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BD

  • 第15题: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与其弟弟王小伟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由王小伟出面登记股东身份。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A
    解析:
    【考点】隐名股东。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该款明确规定委托持股合同有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相关纠纷。第2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款规定明确了委托持股时的股权归属,即实际股东享有股权,名义股东不享有股权。故王大伟是股东,而王小伟不是股东。A项正确,B、C、D三项错误。@##

  • 第16题: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冒名股东问题。 《公司法解释(三)》第28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条规定冒名入股时,被冒名的人并不是股东,不承担股东的出资义务,从侧面肯定冒名入股时的股权归属冒名者,即实际出资人或者认缴出资人。
    A、B、C项:故王大伟是股东,而王小伟不是股东。所以,A项正确,B、C项错误。
    D项:鉴于王大伟是冒名者,为公司股东,王小伟不是股东,因而应请求王大伟而不是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D项错误。

  • 第17题: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A
    解析:
    ( 1 )选项 ABC :被冒名人王小伟根本就不是“股东”,也不属于“名义股东”;( 2 )选项 D :公司债权人无权请求被冒名人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第18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成立 A公司,甲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未经其朋友丁的同意,使用丁的身份证等证件,将丁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甲为A公司股东
    B.丁为A公司股东
    C.甲、丁均为A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B,C,D
    解析:

  • 第19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1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C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第20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1年后,甲欲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由乙或丙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 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 C、乙和丙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A,B,D

  • 第21题:

    多选题
    甲、乙、丙等人设立长江汽配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假设公司章程均无相关规定,则其中不需要经过长江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有(  )。
    A

    甲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

    B

    乙准备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不是公司股东的丁

    C

    丙接受乙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需要相应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姓名的记载事项

    D

    丁提议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 B,A
    解析:
    《公司法》第43条第2款和第10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或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第22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10万元出资,甲已缴纳6万元出资,尚有4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4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通过决议表示同意。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该决议无效,不能以股东会决议免除股东的出资义务

    B

    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

    C

    如果甲仍旧未履行出资义务,则股东乙、丙、丁、戊承担连带责任

    D

    如果甲仍旧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尽法定义务的董事、高管也承担相应责任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出资资本充实的责任。根据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选项D属于增资时的规定。

  • 第23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将其20%股权中的5%转让给第三人丁,丁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甲、乙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

    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

    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C,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