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因违反交通规则、驾车撞伤乙某被交警罚款100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某可以成为原告B、乙某可以成为原告C、乙某不能成为原告D、甲某可以成为第三人

题目

甲某因违反交通规则、驾车撞伤乙某被交警罚款100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某可以成为原告
  • B、乙某可以成为原告
  • C、乙某不能成为原告
  • D、甲某可以成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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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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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钱某匈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甲、乙可Ⅳ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
    [解析]《继承法》第l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题中,钱某死亡后,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钱某的子女甲、乙。对于胡某,由于其在钱某死亡前,已经与钱某离婚,故其不能作为配偶继承胡某的遗产,因此,选项A错误。吴某死亡后,一方面,作为其配偶的胡某可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吴某遗产;另一方面,作为其婚生子女的丙、丁也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而作为吴某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乙同样可以继承其遗产。但是对于甲,由于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经成年,所以甲肯定不属于与吴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围,甲无法继承吴某的遗产,据此,选项B错误,选项CD正确。

  • 第2题:

    甲某诉至法院要求乙某支付所拖欠的货款10万元。乙某则提出自己已支付其中的5万元,原告甲某否认乙某已支付5万元的事实。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原告甲某应承担乙某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B.被告乙某应承担自己已支付货款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C.原告甲某应承担被告乙某未支付货款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D.被告乙某应承担自己未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AB
    [考点]证明责任的分配
    [答案及解析] AB。我国分配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是法律要件分类说,即首先将民事实体规范分为:权力发生规范、权力妨碍规范、权利消灭规范、权利受制规范;其次由原告就权利发生规范要件实事举证;被告就权利妨碍、权利消灭、权利受制规范要件实事举证。
    在本题中,由于原告甲某主张被告乙某拖欠其货款l0万元,该主张属于原告所享有的实体权利,故其应对该权利主张产生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而选项D相对于选项A,属于被告乙提出的否定主张,实际上属于选项A所涉及事实的否定性事实,在本案中,该否定性事实无须作为证明对象,因此,被告乙对这一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故选项D是错误的。此外,在本案诉讼中,被告乙提出自己已支付货款5万元的主张,也就是说,被告乙已履行了支付其中5万元货款的义务,该主张实际上属于被告所提出的消灭原告部分权利的主张,即被告的抗辩主张,因此,对这一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应当由被告乙承担举证责任。故选项B正确,而选项C是错误的。

  • 第3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 第4题: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处以500元罚款。李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些机关可以成为本案的复议机关(  )


    A.乙区公安分局

    B.乙区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政府

    答案:A,B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设立该派出所的部门是乙区公安分局,乙区公安分局所在的本级人民政府是乙区政府。因此,可以成为复议机关的是乙区公安分局和乙区政府。故选AB。

  • 第5题:

    甲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负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  )负举证责任。

    A.原告甲某
    B.被告乙某
    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
    D.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责任负担的原则,即谁主张,准举证的问题。在本案中,在甲某证明乙某借其6 000元后,由于乙某主张该6 000元系甲某赠与,对乙某的这一主张应当由被告乙某承担举证责任。故本题答案选B。

  • 第6题:

    民警甲、乙在出警过程中遭到围攻,甲被王某用手机击中头部,乙警服被李某撕破。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甲可以口头传唤王某
    B.乙可以扣押王某的手机
    C.公安机关可以对李某处行政拘留
    D.乙可以对李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本题中,李某属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对于王某的违法行为,甲可以口头传唤,故选项A正确;
    选项B,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对下列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扣押或者扣留:(一)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因此乙可以扣押王某的手机,选项B正确;
    选项C,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李某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对李某行政拘留,选项C正确;
    选项D,乙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因此不能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因此选项D错误,本题选择D。

  • 第7题:

    归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付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负举证责任。

    • A、原告甲某
    • B、被告乙某
    • 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
    • D、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甲某因违反交通规则、驾车撞伤乙某被交警罚款100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某可以成为原告
    • B、乙某可以成为原告
    • C、乙某不能成为原告
    • D、甲某可以成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D

  • 第9题:

    12岁的甲某在学校不慎将同学11岁的乙某眼睛弄伤,双方父母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某为原告,甲某为被告
    • B、乙某的父母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 C、乙某父母为原告,甲某为被告
    • D、乙某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在操场玩耍的过程中,9岁甲某不慎将6岁乙某的胳膊弄伤,双方家长就赔偿问题发生争执,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应确定(  )。[2000年真题]
    A

    乙某为原告,甲某为被告

    B

    乙某的父母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C

    乙某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D

    乙某的父母为原告,甲某为被告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为了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并受到人民法院裁判或调解协议约束的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但是,并不一定意味着该当事人就一定能够亲自进行诉讼活动,能否亲自进行诉讼活动,取决于当事人有无诉讼行为能力。公民的诉讼行为能力始于成年(年满18周岁),终于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时止。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他们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 第11题:

    多选题
    可以成为反垄断民事诉讼原告的有(  )。
    A

    公民甲

    B

    某企业法人乙

    C

    社会组织丙

    D

    间接购买人丁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 第12题:

    多选题
    如果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关于甲、乙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2009年真题]
    A

    甲是适格原告,因为甲最先发现案情并多次向110接警中心报警

    B

    乙是适格原告,因为乙是县公安局不作为行为的受害人

    C

    甲和乙可以成为共同原告,因为他们都是当事人

    D

    甲因为目击盗窃全过程并报警可以成为诉讼第三人


    正确答案: C,B
    解析:
    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原告必须具有以下3个条件:①必须存在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②必须是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③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参照上述规定,县公安局的不作为行为的相对人是乙,因此乙是适格原告。此外,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这种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在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时其曾到过现场,亲眼见过或亲耳听到过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事实,不具有第三人的资格。甲与本案并无利害关系,只是亲眼目睹,非第三人,应属证人。

  • 第13题:

    如果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关于甲、乙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是适格原告,因为甲最先发现案情并多次向110接警中心报警B.乙是适格原告,因为乙是县公安局不作为行为的受害人C.甲和乙可以成为共同原告,因为他们都是当事人D.甲因为目击盗窃全过程并报警可以成为诉讼第三人


    正确答案:B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24条以及当事人相关理论,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诉讼原告必须具有以下3个条件:(1)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3)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此外,《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参照上述规定,县公安局的不作为行为的相对人是乙,甲与本案并无利害关系,非第三人,应属证人。正确答案是B。

  • 第14题:

    人民法院受理周某、吴某诉乙市某运输公司案件后,一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A.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B.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C.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向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甲乙丙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由于车祸成为植物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当然退伙
    B:如果乙丙都同意,甲可以转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
    C:乙丙可以将甲除名
    D:甲的监护人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B选项正确。

  • 第16题: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处以500元罚款。李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些机关可以成为本案的复议机关?

    A:乙区公安分局
    B:乙区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政府

    答案:A,B
    解析:
    【考点】复议管辖【详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本案中派出所实施有授权的500元以下罚款,所以,派出所是被申请人,那么设立该派出所的乙区公安分局是复议机关。A选项正确。关于B选项,依据为《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二)项,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对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所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所以,乙区人民政府也是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C选项甲市公安局太“高”了,“够不到”,当乙区公安分局是被申请人时,可以由甲市公安局作复议机关。D选项“更高”了。此题考查复议管辖,即复议机关,这类题目的答题首先要确定谁是适格的被申请人,本案中的被申请人为派出所本身。

  • 第17题:

    可以成为反垄断民事诉讼原告的有( )。

    A.公民甲
    B.某企业法人乙
    C.社会组织丙
    D.间接购买人丁

    答案:A,B,C,D
    解析:
    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 第18题:

    甲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5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5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5000元是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负返还责任。对此主张负举证责任的应当是()

    • A、原告甲某 
    • B、被告乙某
    • 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
    • D、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交警部门对肇事人员甲某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甲某赔偿受害人乙某5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均具有原告资格
    • B、只有甲具有原告资格
    • C、甲可同时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 D、甲不能同时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A,C

  • 第20题:

    对某行政机关就甲、乙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纠纷作出的裁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某具有原告资格
    • B、乙某具有原告资格
    • C、甲、乙可以成为共同原告
    • D、甲、乙不可以成为共同原告

    正确答案:A,B,C

  • 第21题:

    单选题
    12岁的甲某在学校不慎将同学11岁的乙某眼睛弄伤,双方父母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乙某为原告,甲某为被告

    B

    乙某的父母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C

    乙某父母为原告,甲某为被告

    D

    乙某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某因违反交通规则、驾车撞伤乙某被交警罚款100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甲某可以成为原告

    B

    乙某可以成为原告

    C

    乙某不能成为原告

    D

    甲某可以成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交警部门对肇事人员甲某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甲某赔偿受害人乙某5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乙均具有原告资格

    B

    只有甲具有原告资格

    C

    甲可同时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D

    甲不能同时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对某行政机关就甲、乙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纠纷作出的裁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某具有原告资格

    B

    乙某具有原告资格

    C

    甲、乙可以成为共同原告

    D

    甲、乙不可以成为共同原告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