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由( )(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1题:
第2题:
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第3题:
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律责任有:( )。
第4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收代管单位未按规定定期向业主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增值收益等情况的,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5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决定。
第6题: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所有。
第7题:
商品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所有。
第8题:
1
2
3 D 4
第9题:
10
15
20
30
第10题:
业主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
房地产开发单位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第11题:
业主
房地产开发企业
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
第12题: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物业服务企业
建设主管部门
房地产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
第13题:
第14题:
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15题:
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项目,专项维修资金由( )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6题:
发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情况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以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17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倍以下的罚款。
第18题: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所有。
第19题:
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
给以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
第20题:
建设单位
下级建设
同级建设
上级建设
第21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第22题:
共有住房售房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开发建设单位
第23题:
房地产开发单位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
购房者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