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父母早亡,婚后除抚养自己的一子一女外,还将自己的弟弟养育成人。张某子女均有赡养能力,现由儿子赡养,儿媳常有怨言,认为婆家的妹妹与叔叔也应当承担赡(扶)养义务。下列关于张某夫妇赡(扶)养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A、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无扶养义务B、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有扶养义务C、弟弟由兄嫂扶养长大,须承担扶养义务D、女儿已出嫁,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题目

张某父母早亡,婚后除抚养自己的一子一女外,还将自己的弟弟养育成人。张某子女均有赡养能力,现由儿子赡养,儿媳常有怨言,认为婆家的妹妹与叔叔也应当承担赡(扶)养义务。下列关于张某夫妇赡(扶)养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无扶养义务
  • B、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有扶养义务
  • C、弟弟由兄嫂扶养长大,须承担扶养义务
  • D、女儿已出嫁,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相似考题
更多“张某父母早亡,婚后除抚养自己的一子一女外,还将自己的弟弟养育成人”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某父母早亡,婚后除抚养自己的一子一女外,还将自己的弟弟养育成人。张某子女均有赡养能力,现由儿子赡养,儿媳常有怨言,认为婆家的妹妹与叔叔也应当承担赡(扶)养义务。下列关于张某夫妇赡(扶)养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A: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无扶养义务
    B:儿女应承担赡养义务,弟弟有扶养义务
    C:弟弟由兄嫂抚养长大,须承担扶养义务
    D:女儿已出嫁,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答案:B
    解析:
    考点:家庭赡养。

  • 第2题:

    姜先生离婚后与儿子小姜一同生活,父母早亡,与前妻离婚后将一个残疾的儿子大姜交给前妻抚养,姜先生2009年因车祸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发现姜先生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60万元留给儿子小姜,则姜先生的遗嘱()。

    A:有效,将财产给小姜
    B:无效,因为没有给大姜留遗产份额
    C:有效,姜先生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D:无效,因为没有给前妻留赡养费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生效。

  • 第3题:

    孙某寿终正寝,享年90岁,儿子早亡,生前主要由儿媳张某照顾。下列人员中,无权继承孙某遗产的是(  )。

    A.配偶李某
    B.女儿孙小某
    C.弟弟孙某某
    D.儿媳张某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第4题:

    孙某寿终正寝,享年90岁,儿子早亡,生前主要由儿媳张某照顾。下列人员中,无权继承孙某遗产的是(  )。

    A、 配偶李某
    B、 女儿孙小某
    C、 弟弟孙某某
    D、 儿媳张某

    答案:C
    解析: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第5题:

    下列不属于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的是()。

    • A、工亡职工的生父母
    • B、工亡职工的养父母
    • C、工亡职工的岳父母
    • D、与工亡职工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正确答案:C

  • 第6题:

    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 B、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 C、大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 D、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 E、和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A,B,C,E

  • 第7题:

    我国婚姻自由包括()。

    • A、当事人有权决定自己与谁结婚
    • B、当事人有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 C、丧偶妇女有再婚的自由
    • D、再婚后的父母有停止抚养子女的自由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单选题
    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

    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C

    大儿子和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

    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 A
    解析: 家庭赡养;扶养与监护。

  • 第9题:

    问答题
    张大强和汪某于1980年结婚后生张某(1982年生),汪某于1995年因病去世。2000 年9月,张某考入某大学就读,其父张大强每月支付其生活费600元。2001年10月,张 大强结识某单位勤杂女工秦某,逐渐建立了感情,准备结婚。秦某与原夫生育一女,现年 5岁,双方于2000年协议离异,其女由秦某负责抚养。听到父亲准备再婚的消息,张某表 示反对,在2002年寒假返乡期间与张大强发生激烈争执。但张大强表示自己决心再婚, 与秦某共同抚养秦某之女,今后无力再为张某提供生活费用。同年5月1日,张大强与秦 某正式结婚,并由当月起不再给张某寄钱。6月初,张某向张大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认为自己尚在求学期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其父与后妻秦某之女并无法定权利义务 关系,不能因为再婚而影响对亲生子女的抚养教育;请求法院判定其父张大强履杆抚养教 育义务,继续支付每月600元生活费。张大强辩称:再婚和抚养秦某之女都是出于本人自 愿,张某无权干涉;自己已经履行了法定义务,将张某抚养成年,现在张某无权继续索要 生活费用。已满18周岁但尚在学校就读的子女,是否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对父母是否拥有抚养费请求权?

    正确答案: 本案涉及到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及其履行条件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从本案的情况看,在张某成年以前,张大强夫妇已经履行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关键的问题在于,案件发生时20岁的张某虽然已经超过了成年年龄,但是尚在校就读,没有固定收入,是否应该属于不能独立生活之列?关于这个问题,现行《婚姻法》没有明细的规定。有关司法解释在精神上有一个变化的过程。根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抚养问题意见》的规定:尚在校就读的,接受各种教育的在校学生属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对此做了修正,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将“在校就读的”限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范围之内,排除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成年子女。因本诉讼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一)》颁布后,因此,张某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其父无义务再支付对其的抚养费。另外,张某的诉讼理由之一是“其父与后妻秦某之女并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为再婚而影响对亲生子女的抚养教育”,这也是不能成立的。《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依照这一法条的精神,继父母可以和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张大强自愿承担抚养教育继女的义务,符合法律规定,张某无权干涉,也不能以此为理山主张法律以外的个人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判断题
    孝顺的表现包括在父母抚养自己时不顶撞父母。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王某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承担起养育自己亲弟弟的责任,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

    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C

    大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

    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E

    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第12题:

    问答题
    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0年,王某、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张某是否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

    正确答案: 可以。
    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为收养人所收养的子女。在收养关系成立以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形成了一种拟制血亲关系,他们之间形成生父母子女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我国《收养法》第22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得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老王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的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 老王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C 大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 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E 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答案:A,C,E
    解析:
    老年人与配偶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有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以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第14题:

    小王母亲张某离婚后,1996年又与钱某结婚,小王随母亲一起生活,2012年,小王母亲与钱某离婚,对于小王的抚养问题发生了争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钱某对小王进行了事实上的抚养,对小王享有抚养权
    B:即使张某与钱某离婚,小王与钱某之间的继承关系并不消灭
    C:如果钱某不愿再继续抚养小王,小王则应当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
    D:一旦钱某和张某离婚,小王与钱某之间的关系即告结束

    答案:D
    解析: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这样,继父母与生父母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法对继子女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离婚的,依照有关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据此,未成年的继子女在随生父或生母共同生活后,其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继父或继母对其继子女的继承权也应随之消灭。但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生父母离婚时,已将继子女抚养成年、接近成年或能够独立生活的,应当不影响继父母对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权。

  • 第15题:

    张某与杨某结婚后由于性格不合,很快离婚,离婚时杨某已经怀孕2个月。8个月后杨某生下儿子小毛,杨某生产时难产,生下小毛后很快死亡,杨某的母亲陈某将小毛抱回家。张某离婚后与孙某结婚,孙某患有不育症,张某听说杨某生了小毛后,要求陈某将小毛给自己和孙某抚养。陈某认为小毛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并且张某已经再婚,张某无权抚养小毛。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陈某应当将小毛交给张某抚养
    B:陈某是小毛的监护人,张某无权要求抚养小毛
    C:张某和陈某对小毛都有监护权,应协商确定监护人
    D:张某和陈某在有关单位指定前都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民通意见》第21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本题中小毛虽然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但是张某是小毛的父亲,没有合法原因不能剥夺其享有的监护权,所以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虽然陈某是小毛的外祖母,但是陈某只有在小毛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小毛的监护人,小毛的父亲张某有监护能力,所以陈某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 第16题:

    张军已经工作,其父母双亡,还有个上小学的弟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张军有义务抚养弟弟
    • B、张军没有义务抚养弟弟
    • C、张军应当把弟弟送人
    • D、张军应抚养弟弟至其死亡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孝顺的表现包括在父母抚养自己时不顶撞父母。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家住海门的张老太今年75岁,生育了二子,收养一女。18年前,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就赡养张老太夫妇达成协议,约定父亲靠大儿子生活,母亲张老太靠小儿子生活,兄弟两人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张老太未签字。之后,张老太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至今,父亲居住在大儿子家。协议签订后没几年父亲就去世了。 2005年8月,张老太与邻村的王某再婚,子女都反对而拒绝赡养。为此,年事已高,除了名下有几分承包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张老太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儿媳和养女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小儿子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大儿子认为自己在18年前已经与弟弟达成协议,由他赡养父亲,弟弟赡养母亲,当时母亲也同意,且多年来一直这样生活着,所以母亲的赡养义务应由弟弟承担。大儿媳也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养女则认为当地的风俗是儿子养老,自己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小儿子则认为母亲再婚后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的说法是错误的。

    • A、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其子女无权干涉
    • B、张老太和王某结婚后,其子女可以不再履行赡养义务
    • C、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其子女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赡养张老太
    • D、张老太和王某结婚是自己的权利,但其子女对王某无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不能辨识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张某被公安执勤汽车撞伤,赔偿请求权人是()

    • A、张某本人
    • B、张某的父母
    • C、张某的妻子
    • D、张某委托的律师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多选题
    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

    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C

    大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

    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E

    和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 D,B
    解析: 老年人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家庭赡养;扶养与监护。

  • 第21题:

    单选题
    张军已经工作,其父母双亡,还有个上小学的弟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张军有义务抚养弟弟

    B

    张军没有义务抚养弟弟

    C

    张军应当把弟弟送人

    D

    张军应抚养弟弟至其死亡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

    张某17岁,每月依靠自己进城打工的800元工资生活

    B

    高一学生张某17岁,无收入来源和父母居住在一起

    C

    张某20岁,暂时待业在家,依靠父母生活

    D

    张某18岁患有精神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E

    张某50岁患有精神病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正确答案: B,A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单选)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

    老王女儿有扶养的义务

    C

    大儿子和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

    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