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和丙是三人是老同学,准备合伙开一家小吃店,共负盈亏,共担风险。三人遂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步行街一个店面,暂测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9000元。甲、乙和丙三人各支付24万,但三人并没有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甲乙丙三人接受。因经验不足生意亏损,甲乙丙三人决定关闭小吃店,将房屋出租。2006年7月10日甲乙丙与丁签订合同,约定租赁店面,租赁期3年。丁在租赁期间因水管爆裂支付维修费500元。2007年4月10日,甲急

题目

甲、乙和丙是三人是老同学,准备合伙开一家小吃店,共负盈亏,共担风险。三人遂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步行街一个店面,暂测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9000元。甲、乙和丙三人各支付24万,但三人并没有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甲乙丙三人接受。因经验不足生意亏损,甲乙丙三人决定关闭小吃店,将房屋出租。2006年7月10日甲乙丙与丁签订合同,约定租赁店面,租赁期3年。丁在租赁期间因水管爆裂支付维修费500元。2007年4月10日,甲急需用钱,在丁不购买的情形下,遂与乙丙协商将房屋卖给戊,双方约定价款85万,定金20万,戊支付了定金15万,其后购买房款全部付清,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半年后房价上涨,甲想把房屋卖给己,适逢丙出国旅游联系不上,便与乙协商一致将房屋以95万的价格卖给己,已办理了过户手续。500元维修费由谁来承担()

  • A、丁
  • B、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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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l05.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房屋,甲有50%份额,乙有30%份额,丙有20%分额,这套房屋租赁给丁期间,甲欲转让其份额,乙、丙、丁均主张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应由

    A.]行使

    B.乙、丙行使

    C.丁、乙抓阄决定

    D.甲决定


    正确答案:B
    105.B【解析】《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第2题:

    甲乙丙三人欲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在筹备过程中甲以A公司名义向B公司购买设备若干台。后来因意见不合,三人决定不再设立。B公司向甲乙丙三人请求支付设备款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B公司只能请求甲一人承担
    B.B公司只能要求甲乙丙三人共同承担
    C. B公司可以要求甲承担,也可以要求乙或者丙承担,也可以要求气人共同承担
    D.如果B公司要求甲承担,甲支付款项后,可请求乙丙二人分担


    答案: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4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知,本题C项正确。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可知,D项正确。

  • 第3题:

    村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用于耕种三家的农田,甲出资400元,乙和丙各出资300元。三人在购买耕牛时约定除非牛死了可以分牛肉,牛活着就不能要求分割牛,但是没有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甲主张是按份共有,乙和丙主张是共同共有,但是谁都提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
    问题:
    (1)三人对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若为按份共有,份额如何确定?
    (2)耕牛生病、甲牵牛去兽医站治病,花去100元,该花费应如何分担?
    (3)耕牛踩坏了村民丁的庄稼,造成500元损失,丁是否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
    (4)如果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甲是否有权要求分割牛?如果分割的话,可以采用什么方式分割。


    答案:
    解析:
    (1)按份共有。《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甲、乙、丙不具有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因而为按份共有。
    《物权法》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甲、乙、丙三人的份额是:4:3:3。
    (2)耕牛生病花费的医疗费是管理费用。《物权法》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因此,100元费用,甲应负担40元,乙丙各负担30元。
    (3)有权。《物权法》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4)《物权法》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甲与乙、丙共有耕牛主要是为耕种农田,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可以认定甲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
    对于分割方式,甲、乙、丙可以协商。若达不成协议,可以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耕牛所得价款按照份额予以分割。

  • 第4题:

    甲、乙和丙是三人是老同学,准备合伙开一家小吃店,共负盈亏,共担风险。三人遂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步行街一个店面,暂测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9000元。甲、乙和丙三人各支付24万,但三人并没有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甲乙丙三人接受。因经验不足生意亏损,甲乙丙三人决定关闭小吃店,将房屋出租。2006年7月10日甲乙丙与丁签订合同,约定租赁店面,租赁期3年。丁在租赁期间因水管爆裂支付维修费500元。2007年4月10日,甲急需用钱,在丁不购买的情形下,遂与乙丙协商将房屋卖给戊,双方约定价款85万,定金20万,戊支付了定金15万,其后购买房款全部付清,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半年后房价上涨,甲想把房屋卖给己,适逢丙出国旅游联系不上,便与乙协商一致将房屋以95万的价格卖给己,已办理了过户手续。甲乙丙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

    • A、有效
    • B、无效

    正确答案:B

  • 第5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做生意亏本欠债10万元,原合伙协议中约定亏损分担比例为5:3:2。现债权人丁要求还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丁只能要求丙偿还2万元
    • B、丁可以要求甲偿还10万元
    • C、丁可以要求乙和丙共同偿还10万元
    • D、丁可以要求甲乙丙共同偿还10万元

    正确答案:B,C,D

  • 第6题:

    甲、乙和丙是三人是老同学,准备合伙开一家小吃店,共负盈亏,共担风险。三人遂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步行街一个店面,暂测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9000元。甲、乙和丙三人各支付24万,但三人并没有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甲乙丙三人接受。因经验不足生意亏损,甲乙丙三人决定关闭小吃店,将房屋出租。2006年7月10日甲乙丙与丁签订合同,约定租赁店面,租赁期3年。丁在租赁期间因水管爆裂支付维修费500元。2007年4月10日,甲急需用钱,在丁不购买的情形下,遂与乙丙协商将房屋卖给戊,双方约定价款85万,定金20万,戊支付了定金15万,其后购买房款全部付清,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半年后房价上涨,甲想把房屋卖给己,适逢丙出国旅游联系不上,便与乙协商一致将房屋以95万的价格卖给己,已办理了过户手续。甲乙与己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

    • A、有效
    • B、无效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甲、乙和丙是三人是老同学,准备合伙开一家小吃店,共负盈亏,共担风险。三人遂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步行街一个店面,暂测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9000元。甲、乙和丙三人各支付24万,但三人并没有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甲乙丙三人接受。因经验不足生意亏损,甲乙丙三人决定关闭小吃店,将房屋出租。2006年7月10日甲乙丙与丁签订合同,约定租赁店面,租赁期3年。丁在租赁期间因水管爆裂支付维修费500元。2007年4月10日,甲急需用钱,在丁不购买的情形下,遂与乙丙协商将房屋卖给戊,双方约定价款85万,定金20万,戊支付了定金15万,其后购买房款全部付清,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半年后房价上涨,甲想把房屋卖给己,适逢丙出国旅游联系不上,便与乙协商一致将房屋以95万的价格卖给己,已办理了过户手续。甲乙丙三人对该房屋以什么方式共有()

    • A、共同共有
    • B、按份共有

    正确答案:A

  • 第8题:

    甲、乙、丙三人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份额的转让作出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如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乙,须经丙同意
    • B、甲如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丁,须经乙丙同意
    • C、丙如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乙,应通知甲
    • D、丙如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丁,须经甲乙同意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房屋,甲有50%份额,乙有30%份额,丙有20%分额,这套房屋租赁给丁期间,甲欲转让其份额,乙、丙、丁均主张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应由( )。

    • A、丁行使
    • B、乙、丙行使
    • C、丁、乙抓阉决定
    • D、甲决定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乙合伙经营烧烤店,约定甲以租赁的房屋出资。甲与丙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丙将一间门面房出租给甲,租期5年。”房屋交付甲半年后,甲因意外死亡。丙旋将房屋出租给知情的丁,约定租期5年。丁乘乙外出期间搬入该房屋,并搬出甲、乙的物品。关于乙、丁享有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有权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B

    乙有权对丁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

    乙有权请求丙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D

    丁有权请求丙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二人共有一幢房屋,由二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因地基不牢倒塌造成第三人丙的损害,()。
    A

    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负连带的赔偿责任

    B

    应由甲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

    C

    应由甲乙二人分别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

    D

    应由甲乙丙分担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村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用于耕种三家的农田,甲出资400元,乙和丙各出资300元。三人在购买耕牛时约定除非牛死了可以分牛肉,牛活着就不能要求分割牛,但是没有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甲主张是按份共有,乙和丙主张是共同共有,但是都提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  (1)三人对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份额如何计算?  (2)耕牛生病,甲牵牛去兽医站治病,花去100元,该花费三人如何分担?  (3)耕牛踩坏了村民丁的庄稼,造成500元的损失,丁是否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  (4)如果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甲是否有权要求分割牛?如果甲转让其享有的份额,乙丙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1)①三人对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根据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题目中三人不具有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因此三人的共有是按份共有;②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题目中三人没有约定份额,因此应当按照出资份额确定应有份额,所以甲、乙、丙三人的份额是4:3:3。
    (2)甲应负担40元,乙丙各负担30元。根据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耕牛生病的费用系管理费用,三人对管理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因此应按照份额负担。
    (3)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根据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耕牛踩坏了丁的庄稼造成丁500元的损失,甲、乙、丙三人对丁应承担连带债务,所以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当然,甲全部赔偿后,有权向乙、丙按照他们之间的份额追偿。
    (4)①甲有权要求分割牛。根据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甲与乙、丙共有耕牛主要是耕种农田,甲全部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可以认定甲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所以虽然三人约定不得分割,甲仍有权请求分割耕牛;②乙丙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丙三人买书共花费96 元钱,已知丙比甲多花16 元,乙比甲多花8元,则甲乙丙三人花的钱比是:

    A. 3:5:4
    B. 4:5:6
    C. 2:3:4
    D. 3:4:5

    答案:D
    解析:
    列出方程组:丙-甲=16,乙-甲=8,甲+乙+丙=96,解以上三个方程得:甲=24,乙=32,丙=40,所以甲:乙:丙=3:4:5。故答案为D。

  • 第14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各自份额比例为6:3:1。因不堪负担,乙提出将车出卖给丁,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为此引起纠纷。三人事先并没有约定。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乙、丙有权将车出卖给丁,理由是表示同意的人数已占共有人的三分之二
    B:乙、丙有权将车出卖给丁,理由是表示同意为三人增加了财产利益
    C:乙、丙无权将车出卖给丁,理由是表示同意的份额未达共有份额的三分之二
    D:乙、丙无权将车出卖给丁,理由是必须全体共有人同意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中,甲乙丙三人是按份共有汽车,将汽车处分,未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不得设立,因此C项正确,A、B、D项都是错误的。

  • 第15题:


    甲乙丙合伙纠纷案


    甲、乙和丙三人约定合伙经营一家酒吧,但并未起字号。合伙协议约定由甲出资20万元,乙以其调酒技术出资,丙出资30万元,三人共同经营:共担亏损。由于三人经营有方,酒吧的生意非常红火。甲乙丙三人欲扩张酒吧的面积,恰好酒吧隔壁的丁欲转让其房产。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丁以50万元的价格将其房屋转让给甲乙丙三人,甲乙丙须支付15万元的定金,在付清房款之后办理过户手续。丁在收到定金之后将房屋转移给甲乙丙三人占有。后来,丁又与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戊一次性支付房款70万元,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乙酷爱极限运动,在一次活动中发生意外,不幸身亡。乙的20周岁的儿子想要继承乙在酒吧中合伙人的资格,甲同意,而丙认为乙的儿子尚且年轻,根本不懂得酒吧的经营管理,因此不同意其取得合伙人的资格。


    【问题】


    1.在本案中,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属于谁,为什么?


    2.若是甲乙丙三人请求丁返还给自己30万元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3.若是在办理过户手续后甲乙丙三人占有房屋期间,房子窗台上的花瓶被风吹落砸伤路人,责任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


    4.乙的儿子能否成为酒吧的合伙人,为什么?


    5.若是酒吧的吊灯掉下砸伤顾客,该顾客应该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为什么?


    6.若是该顾客过了诉讼时效才起诉,在诉讼过程中甲同意赔偿,该同意对乙丙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房屋所有权归戊。因为丁与戊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


    2.不能。因为甲乙丙三人与丁之间约定的定金已经超过法定的数额。


    3.由甲乙丙承担。因为甲乙丙三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4.不能。因为若想成为酒吧的合伙人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而丙不同意其成为酒吧的合伙人。


    5.以甲乙丙三人为被告。因为该酒吧为个人合伙。


    6.有效。因为该诉讼属于共同诉讼,甲乙丙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甲的同意行为对乙丙有效。对内,乙丙偿还后有权向甲追偿。



    解答本题应注意:(1)在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动产物权的变动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未登记的不影响变动物权的合同的效力;(2)合伙人之间的信任是合伙关系得以维系的基础,若想增加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第16题: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乙出资3万,丙出资2万,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甲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但在合伙协议中却没有约定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如何负担。经营1年后,由于乙提供错误的商业情报致使企业发生亏损5万元,则()。

    • A、亏损应按甲、乙、丙的出资比例分配承担
    • B、亏损应由甲、乙、丙平均承担
    • C、亏损应由甲承担
    • D、亏损应由乙承担
    • E、亏损应由丙承担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甲、乙合伙经营烧烤店,约定甲以租赁的房屋出资。甲与丙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丙将一间门面房出租给甲,租期5年。”房屋交付甲半年后,甲因意外死亡。丙旋将房屋出租给知情的丁,约定租期5年。丁乘乙外出期间搬入该房屋,并搬出甲、乙的物品。关于乙、丁享有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权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 B、乙有权对丁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 C、乙有权请求丙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 D、丁有权请求丙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甲与乙争夺房产一案,一审判决作出后,原告甲、被告乙和第三人丙都提出上诉,则在上诉审中,甲、乙、丙的诉讼地位错误的是:()

    • A、甲为上诉人,乙为被上诉人,丙为第三人
    • B、甲为上诉人,乙丙均为被上诉人
    • C、甲乙为上诉人,丙为第三人
    • D、甲乙丙均为上诉人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甲、乙二人共有一幢房屋,由二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因地基不牢倒塌造成第三人丙的损害,()。

    • A、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负连带的赔偿责任
    • B、应由甲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
    • C、应由甲乙二人分别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
    • D、应由甲乙丙分担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甲乙丙三人欲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在筹备过程中甲以A公司名义向B公司购买设备若干台。后来因意见不合,三人决定不再设立。B公司向甲乙丙三人请求支付设备款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B公司只能诽求甲一人承担
    • B、B公司只能要求甲乙丙三人共同承担
    • C、B公司可以要求甲承担,也可以要求乙或者丙承担,也可以要求三人共同承担
    • D、如果B公司要求甲承担,甲支付款项后,可请求乙丙二人分担

    正确答案:C,D

  • 第21题:

    村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用于耕种三家的农田,甲出资400元,乙和丙各出资300元。三人在购买耕牛时约定除非牛死了可以分牛肉,牛活着就不能要求分割牛,但是没有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甲主张是按份共有,乙和丙主张是共同共有,但是都提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物权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三人对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份额如何计算? (2)耕牛生病,甲牵牛去兽医站治病,花去100元,该花费三人如何分担?并说明理由。 (3)耕牛踩坏了村民丁的庄稼,造成500元的损失,丁是否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并说明理由。 (4)如果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甲是否有权要求分割牛?如果甲转让其享有的份额,乙丙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①是按份共有。根据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题目中三人不具有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因此三人的共有是按份共有。②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题目中三人没有约定份额,因此应当按照出资份额确定应有份额,所以甲、乙、丙三人的份额是4:3:3。(2)甲应负担40元,乙丙各负担30元。根据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耕牛生病的费用系管理费用,三人对管理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因此应按照份额负担。(3)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根据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耕牛踩坏了丁的庄稼造成丁500元的损失,甲、乙、丙三人对丁应承担连带债务,所以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当然,甲全部赔偿后,有权向乙、丙按照他们之间的份额追偿。(4)①甲有权要求分割牛。根据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甲与乙、丙共有耕牛主要是耕种农田,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可以认定甲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所以虽然三人约定不得分割,甲仍有权请求分割耕牛。②乙丙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第22题:

    问答题
    村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用于耕种三家的农田,甲出资400元,乙和丙各出资300元。三人在购买耕牛时约定除非牛死了可以分牛肉,牛活着就不能要求分割牛,但是没有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甲主张是按份共有,乙和丙主张是共同共有,但是都提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物权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三人对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份额如何计算? (2)耕牛生病,甲牵牛去兽医站治病,花去100元,该花费三人如何分担?并说明理由。 (3)耕牛踩坏了村民丁的庄稼,造成500元的损失,丁是否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并说明理由。 (4)如果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甲是否有权要求分割牛?如果甲转让其享有的份额,乙丙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①是按份共有。根据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题目中三人不具有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因此三人的共有是按份共有。②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题目中三人没有约定份额,因此应当按照出资份额确定应有份额,所以甲、乙、丙三人的份额是4:3:3。(2)甲应负担40元,乙丙各负担30元。根据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耕牛生病的费用系管理费用,三人对管理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因此应按照份额负担。(3)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根据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耕牛踩坏了丁的庄稼造成丁500元的损失,甲、乙、丙三人对丁应承担连带债务,所以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当然,甲全部赔偿后,有权向乙、丙按照他们之间的份额追偿。(4)①甲有权要求分割牛。根据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甲与乙、丙共有耕牛主要是耕种农田,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可以认定甲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所以虽然三人约定不得分割,甲仍有权请求分割耕牛。②乙丙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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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均对丁不满,于是共同商议对丁实施报复。遂于某日晚上趁丁不在家时,由甲乙二人放哨,丙动手将丁家的牛砍死。丁愤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
    A

    甲、乙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丙是被告

    B

    甲、乙、丙是必要共同被告

    C

    甲、乙、丙是普通共同被告

    D

    丙是被告,甲、乙是证人


    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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