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在工程签证的审计中,签证单上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项目部)三方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A、审计人员B、项目法人C、发包人代表D、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查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发包人编制
    B、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C、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包括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
    D、结算中的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若有余款归发包人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和审核。

  • 第2题: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拒绝在工程联系单及相应签证上签字,承包人委托快递公司快递送来回的方式将工程联系单及相应签证送至发包人,如果发包人拒收的话,怎么办?


    正确答案:如果发包人拒收快递的话,要求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送出快件上写上“拒收”字样并加盖快递公司的公章。然后让快递公司将快件返还给承包人,应注意的是,承包人不要将快件拆封。这样一旦发生诉讼,承包人就可以把发包人拒收的快件作为证据,证明承包人已经将快件送达给发包人,只是因为发包人拒收而没有签收而已,在法律程序上,只要能证明快件已送达发包人即可,而不一定要发包人签收。证明了这一点,就可以在法庭上将快件拆封,证明送达的内容是工程联系单及相应签证。如果当事人自己擅自拆封了快件,则只能证明承包人曾经将快件送达过发包人,但不能证明当时送达的内容就是工程联系单及相应签证。

  • 第3题:

    合同中约定经济签证必须有发包方的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但在施工过程中,总工程师经常不在现场,那么由发包方认命的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经济签证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经济签证必须有发包方的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其他人如果没有得到授权,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其他人有权进行经济签证,那么其他人的签字就是无效,针对本案,那么由发包方任命的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经济签证就是无效。
    但如果承包方将经济签证送交发包方后,应该签认而由于发包方总工程师不在场或由于其他发包人的原因未及时签认,这实际也是一种违约行为,承包人可以据此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99版示范合同文本通用条款第36条有详细规定,若发包方在收到签证(即索赔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给予回复的,则该签证(索赔)内容成立。承包人可根据此条款获得实际签证的效果。

  • 第4题:

    《业主项目部结算管理样板点实施指南》中,要求业主项目部依据()、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审核确认完工工程量。

    • A、施工图纸
    • B、竣工图纸
    • C、监理日志
    • D、施工单位上报工程量

    正确答案:A

  • 第5题:

    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等的签证,由项目()最后核签后方有效。

    • A、监理员
    • B、总监理工程师
    • C、专业监理工程师
    • D、总监代表

    正确答案:B

  • 第6题:

    对于工程量清单漏项的项目,其费用()。

    • A、相应工程单价由承包人提供,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 B、视为已包括在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
    • C、经签证确认工程量后,按清单内相应综合单价结算
    • D、视为承包人的风险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提出,经——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 A、承包人发包人
    • B、发包人承包人
    • C、监理工程师发包人
    • D、承包人监理工程师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单选题
    在工程签证的审计中,签证单上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项目部)三方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A

    审计人员

    B

    项目法人

    C

    发包人代表

    D

    行政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等的签证,由项目()最后核签后方有效。
    A

    监理员

    B

    总监理工程师

    C

    专业监理工程师

    D

    总监代表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监理人)的签证可以作为索赔的()。
    A

    证据

    B

    依据

    C

    旁证

    D

    参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查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

    B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C

    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包括工程合同、投标文件等

    D

    结算中的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若有余款归承包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是否作为签证的依据?

    正确答案: 通常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是作为业主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代表,比如示范文本通用条款1.8规定,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此,监理的签字是否能作为签证的依据,要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约定,更具体一点说,要看发包方是否授权了监理签证的权利,如果有授权,监理的签字当然可以作为签证的依据,反之,则不可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是否作为签证的依据?


    正确答案:通常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是作为业主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代表,比如示范文本通用条款1.8规定,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此,监理的签字是否能作为签证的依据,要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约定,更具体一点说,要看发包方是否授权了监理签证的权利,如果有授权,监理的签字当然可以作为签证的依据,反之,则不可以。

  • 第14题: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文件(工程量的确认),只有双方工作人员的签字,但没有单位盖章,结算时甲方不认可以前工作人员的签字,这样的签证文件有效吗?


    正确答案:这个问题涉及什么人可以在签证单上签字以及签字的效力。建设工程实务中比较规范的做法是当事人双方会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就会约定什么人有签证的权限,签证是否需要盖单位的公章。如果当事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的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话,签证的权利一般是由双方的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来行使,并且会在专用条款里对工程师的具体权限作出规定。在建设工程实务中对于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文件(工程量的确认),一般不会要求建设单位盖章,只要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签字进行认可就可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只要当事人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施工过程中的签证文件需要单位盖公章才能生效,那么只要有建设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或有权的工程师代表签字,这样的签证文件就是有效的。

  • 第15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作为当事人之间结算的依据,甲、乙双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已经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是否还要进行审计?


    正确答案:问题所述的补充合同是合同双方对签证内容协商一致的体现,是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应该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已经由补充合同形式确定的签证,表明当事人双方对签证的内容已经进行了认可,达成了一致意见,属于当事人已经没有异议的内容。因此,如果该补充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没有相反证据,就不应对补充合同已经确定的工程签证内容重新进行审计。

  • 第16题:

    根据《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提供依据。

    • A、费用索赔
    • B、合同纠纷
    • C、竣工审计
    • D、隐蔽工程签证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的签证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施工期内,当材料价格发生波动并超过合同约定的涨幅时,承包人采购材料前,应由()。

    • A、工程师确认数量和价格且发包人签字同意
    • B、发包人确认数量和价格且工程师签证
    • C、工程师确认数量和价格并签字同意
    • D、发包人确认数量和价格并签字同意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单选题
    施工期内,当材料价格发生波动并超过合同约定的涨幅时,承包人采购材料前,应由()。
    A

    工程师确认数量和价格且发包人签字同意

    B

    发包人确认数量和价格且工程师签证

    C

    工程师确认数量和价格并签字同意

    D

    发包人确认数量和价格并签字同意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判断题
    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的签证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提出,经()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A

    承包人;发包人

    B

    发包人;承包人

    C

    监理工程师;发包人

    D

    承包人;监理工程师


    正确答案: A
    解析: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 第22题:

    问答题
    如果现场的签证只有监理的签字、盖章,而没有建设单位的签字、盖章,则该签证、变更是否可作为结算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监理审核签字,但建设单位却对增加的费用不给予办理签证和认可,怎么办?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涉及到现场签证的效力问题,签证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设计变更、工程量或工期等问题签署的文件,因此现场签证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或以约定的方式确认。针对具体案件,现在签证的效力要看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具体约定,通常来说,现场签证除了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还应有建设单位的签字或者建设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没有建设单位的签字,只有监理单位的签字,就要看建设单位是否授权给监理单位,即建设单位是否授权给监理单位在工程签证单上签字即可生效。在建设工程实务中,监理单位的职权一般在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监理合同》中已经约定,一般是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由于现场签证经常涉及到工程价款及工期的调整,一般会约定需要经过建设单位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才可以生效的。因此,如果监理单位没有获得特别授权的话,现场签证只有监理的签字、盖章,而没有建设单位的签字、盖章,则该签证、变更不能直接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是如果该签证涉及到的事项确实发生,且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施工单位可以在施工过程中及结算时提出索赔。签证和索赔总是联系在一起的,但两者是有差别的。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有关签证和索赔是规定在司法解释的第19条,第19条这样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简单说就是当事人有争议的看签证,不能提供签证文件来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来确定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合同中约定经济签证必须有发包方的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但在施工过程中,总工程师经常不在现场,那么由发包方认命的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经济签证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经济签证必须有发包方的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其他人如果没有得到授权,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其他人有权进行经济签证,那么其他人的签字就是无效,针对本案,那么由发包方任命的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经济签证就是无效。
    但如果承包方将经济签证送交发包方后,应该签认而由于发包方总工程师不在场或由于其他发包人的原因未及时签认,这实际也是一种违约行为,承包人可以据此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99版示范合同文本通用条款第36条有详细规定,若发包方在收到签证(即索赔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给予回复的,则该签证(索赔)内容成立。承包人可根据此条款获得实际签证的效果。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