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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为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2题:

    以下有关律师实务文书的叙述错误的是()。

    A.包括律师代书的法律文书和以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出具的文书

    B.辩护词和代理词属于法定文书

    C.诉讼类文书是律师实务文书的主要组成部分

    D.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书主要包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见证书


    正确答案:B

  • 第3题:

    发行人所聘请的律师应出具( )。

    A.法律审查函和律师工作报告

    B.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C.法律意见书和审查报告

    D.审查报告和律师工作报告


    正确答案:B

  • 第4题:

    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应是经( )签名,并经该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的正式文本。

    A.2名以上经办律师

    B.2名以上经办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

    C.3名以上经办律师

    D.3名以上经办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


    正确答案:B

  • 第5题:

    以下关于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中介机构的处理正确的有(  )。
    Ⅰ.更换律师或会计师的,保荐人应对更换后的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应重新履行核查义务
    Ⅱ.发审会后变更保荐人的,应该重新履行申报程序,原则上应重新上发审会
    Ⅲ.发审会后不允许变更保荐人
    Ⅳ.律师因经办发行上市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而被更换,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但不需要重新上发审会

    A.Ⅰ.Ⅱ.Ⅲ
    B.Ⅰ.Ⅳ
    C.Ⅰ.Ⅱ
    D.Ⅰ.Ⅱ.Ⅲ.Ⅳ

    答案:C
    解析:
    发审会后更换其他中介机构的,且发行人未出现审核标准备忘录(2002)第五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审核的拟发行公司会后发生事项的处理程序》所列情形的,原则上不需重新上发审会,但更换前的其他中介机构因经办发行上市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协会等机构处罚,或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6题:

    以下关于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中介机构的处理正确的有(  )

    A.更换律师或会计师的,保荐人应对更换后的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应重新履行核查义务。
    B.发审会后变更保荐人的,应该重新履行申报程序,原则上应重新上发审会
    C.发审会后不允许变更保荐人
    D.律师因经办发行上市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而被更换,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但不需要重新上发审会
    E.更换会计师的,更换后的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应重新履行尽职调查程序,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审计报告,出具新的专业报告。


    答案:A,B,E
    解析:
    D,发审会后更换其他中介机构的,且发行人未出现审核标准备忘录(2002)第五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审核的拟发行公司会后发生事项的处理程序》所列情形的,原则上不需重新上发审会,但更换前的其他中介机构因经办发行上市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协会等机构处罚,或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7题:

    律师应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股票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以及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是否适当,明确发表意见。律师发表意见可分为( )。
    Ⅰ.肯定性意见
    Ⅱ.否定性意见
    Ⅲ.保留意见
    Ⅳ.拒绝表示意见
    Ⅴ.模糊意见

    A、Ⅰ,Ⅱ
    B、Ⅰ,Ⅲ
    C、Ⅰ,Ⅴ
    D、Ⅲ,Ⅳ

    答案:B
    解析:
    A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应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股票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的行为是否违法违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是否适当,明确发表总体结论性意见(即肯定性意见)。律师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发表肯定性意见的,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及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程度。 @##

  • 第8题:

    发行人所聘请的律师应出具( )。

    A:法律审查函和制作律师工作报告
    B:法律意见书和制作律师工作报告
    C:法律不审查意见书和制作审查报告
    D:审查报告和制作律师工作报告

    答案:B
    解析:
    发行人聘请的律师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制作律师工作报告。

  • 第9题:

    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应是经( )签名,并经该律师事 务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的正式文本。


    A.2名以上经办律师

    B.2名以上经办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

    C.3名以上经办律师

    D.3名以上经办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


    答案:B
    解析: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 证券的必备文件。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应是经2名以上经办律 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签名,并经该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的正式 文本。

  • 第10题:

    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应当经()名以上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经办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签名。

    A:2
    B:3
    C:4
    D:5

    答案:A
    解析:
    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应当经两名以上经办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签名,是经该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的正式文件。

  • 第11题:

    发行人报连申请文件后变更中介机构的,应符合的要求包括()。

    A:更换后的律师应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B:保荐机构对更换后的律师、会计师出具的专业报告要重新核查
    C:更换后的保荐机构应重新制作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并对申请文件质量进行控制
    D:更换后的会计师应对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出具新的专业报告

    答案:A,C,D
    解析:
    发行人在报连申请文件后、股票未发行前更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字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签字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的,按下列原则和要求处理:①更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更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重新履行自报程序,并重新办理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受理手续。更换后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重新制作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并对申请文件进行质量控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对需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意见的文件,应重新核查并出具新的意见。发审会后更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原则上应重新上发审会。②更换签字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签字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更换后的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应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审计报告出具新的专业报告,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更换后的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应重新履行核查义务。发行人在通过发审会后更换中介机构的,中国证监会视具体情况决定发行人是否需重新上发审会。

  • 第12题:

    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对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发表意见。()


    答案:对
    解析:
    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对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发表意见。

  • 第13题:

    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对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发表意见。(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14题:

    律师在签署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报送后,不得进行修改。()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 第15题: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文件之一。


    正确答案:√

  • 第16题:

    在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关于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Ⅰ.律师事务所关于保荐业务工作底稿应当至少保存10年
    Ⅱ.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应是经2名以上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经办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签名,并经该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的正式文本
    Ⅲ.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事务所在更改前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补充律师工作报告
    Ⅳ.对某些难以下结论的问题仅说明客观情况,未发表明确意见
    Ⅴ.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报送后,不得进行修改;如律师认为需补充或更正,应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A:Ⅲ
    B:Ⅴ
    C:Ⅰ、Ⅱ
    D:Ⅰ、Ⅱ、Ⅳ
    E:Ⅲ、Ⅳ、Ⅴ

    答案:B
    解析:
    Ⅰ项,《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号)第17条规定,工作底稿由制作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保存,保存期限至少7年。中国证监会根据需要可随时调阅、检查工作底稿。Ⅱ项,根据《中国证监会、司法部关于取消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审批的通告》,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不再受资格的限制。
      Ⅲ项,《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第11条规定,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为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对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发表意见。如有保留意见,应明确说明。在此基础上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Ⅳ项,《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第4条规定,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本规则规定的事项及其他任何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

  • 第17题:

    以下关于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中介机构的处理正确的有()。
    Ⅰ.更换律师或会计师的,保荐人应对更换后的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重新履行核查义务
    Ⅱ.发审会后变更保荐人的,应该重新履行申报程序,原则上应重新上发审会
    Ⅲ.发审会后不允许变更保荐人
    Ⅳ.律师因经办发行上市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而被更换,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但不需要重新上发审会

    A.Ⅱ.Ⅲ
    B.Ⅰ.Ⅲ
    C.Ⅰ.Ⅲ.Ⅳ
    D.Ⅰ.Ⅱ

    答案:D
    解析:
    《发行监管问答一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第2条规定,更换保荐代表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签字律师、会计师的,更换后的机构或个人需要重新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意见,保荐机构应进行复核。如保荐机构认为新出具的文件与原机构或个人出具的文件内容无重大差异的,则继续安排后续审核工作。如保荐机构认为有重大差异的,则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已通过发审会的,需重新上发审会。第1条规定,在审首发企业,包括已过发审会的企业,更换保荐机构的,一律需要重新履行申报程序。第3条第1款规定,审核过程中,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签字会计师被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的,保荐机构及所涉中介机构均应就其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如复核后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的,则继续安排后续审核工作;已通过发审会的,可不重新上发审会。据此,发审会后允许变更保荐人,但应重新履行申报程序,原则上应重新上发审会。 @##

  • 第18题: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事务所在更改前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补充律师工作报告。(  )


    答案:错
    解析:

  • 第19题: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为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


    答案:对
    解析: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为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

  • 第20题: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


    答案:对
    解析: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

  • 第21题: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文件。()


    答案:对
    解析: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文件。

  • 第22题: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中介机构的,更换后的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应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审计报告出具新的专业报告,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答案:对
    解析: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中介机构的,更换后的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应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审计报告出具新的专业报告,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第23题:

    律师应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股票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的行为是否违法、违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是否适当,明确发表总体结论性意见。律师发表意见可分为()。

    A:肯定性意见
    B:否定性意见
    C:保留意见
    D:拒绝表示意见

    答案:A,C
    解析:
    律师的意见可以分为保留意见和肯定性意见。

  • 第24题:

    单选题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19年6月真题]
    A

    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报送后,不得进行修改,如律师认为需补充或更改,应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B

    发行人申请文件报送后,律师应关注申请文件的任何修改和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也有义务及时通知律师。上述变动和意见如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有影响的,律师应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C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用的词语应简洁明晰,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及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律师应发表否定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D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为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具体分析如下:
    A项,第7条规定,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报送后,不得进行修改。如律师认为需补充或更正,应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B项,第10条规定,发行人申请文件报送后,律师应关注申请文件的任何修改和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也有义务及时通知律师。上述变动和意见如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有影响的,律师应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C项,第8条规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用的语词应简洁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或“除×××以外,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律师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D项,第11条规定,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为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对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发表意见。如有保留意见,应明确说明。在此基础上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