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依法对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题目

证券交易所依法对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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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2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中国证监会和各有关专家组成人员的专门委员会提供的咨询意见

    B.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

    C.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转换所涉及的证券登记、存管及结算事宜

    D.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其他专业机构的监督


    正确答案:ABCD
    考查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四个选项均正确。

  • 第3题:

    根据《证券法》规定,下列情形下,投资者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是( )。

    A.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0%而继续进行收购的

    B.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

    C.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4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

    D.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


    正确答案:D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正发行的股份的30%.继续进行收购时,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 第4题: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应当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依法披露信息。( )


    正确答案:√

  • 第5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公告该收购协议
    B.协议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的收购
    C.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D.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30%股份的,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答案:D
    解析:
    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30%股份的,无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 第6题:

    证券交易所依法对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答案:错
    解析: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第7题: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外国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的,应当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适用中国法律,服从中国的司法、仲裁管辖。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

    • A、一致行动人
    • B、股份持有人
    • C、中介机构参与人员
    • D、股份控制人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A

    Ⅰ、Ⅱ

    B

    Ⅰ、Ⅳ

    C

    Ⅱ、Ⅲ、Ⅳ、Ⅴ

    D

    Ⅰ、Ⅲ、Ⅳ、Ⅴ

    E

    Ⅰ、Ⅱ、Ⅳ、Ⅴ


    正确答案: E
    解析:
    Ⅰ项,《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65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Ⅱ项,《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73条第1款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Ⅲ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56条规定,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Ⅳ、Ⅴ两项,第23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第25条规定,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23条、第24条、第47条、第56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 第11题:

    单选题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A

    30%;不到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

    B

    30%;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

    C

    20%;不到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

    D

    20%;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协议收购时,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时,继续进行收购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股东发出要约。
    A

    20%

    B

    30%

    C

    40%

    D

    50%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 )。

    A.收购报告

    B.收购通告

    C.收购要约

    D.收购协议


    正确答案:B
    解析: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 第14题: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可以不公开。( )


    正确答案:×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人员具有进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 第15题:

    协议收购时,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 ),继续进行收购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股东发出要约。 A.20% B.30% C.40% D.50%


    正确答案:B
    熟悉要约收购规则、协议收购规则以及间接收购规则。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24。

  • 第16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下列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B、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C、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D、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答案:B
    解析: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选项A不符合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选项C不符合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选项D不符合规定。P241 、243~245

  • 第17题: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 )。

    A:一致行动人
    B:股份持有人
    C:中介机构参与人员
    D:股份控制人

    答案:A
    解析: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 第18题: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并在其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有关调查情况。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协议收购时,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继续进行收购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股东发出要约。

    • A、20%
    • B、30%
    • C、40%
    • D、50%+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 A、Ⅰ、Ⅱ
    • B、Ⅰ、Ⅳ
    • C、Ⅱ、Ⅲ、Ⅳ、Ⅴ
    • D、Ⅰ、Ⅲ、Ⅳ、Ⅴ
    • E、Ⅰ、Ⅱ、Ⅳ、Ⅴ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判断题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以外,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
    A

    一致行动人

    B

    股份持有人

    C

    中介机构参与人员

    D

    股份控制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 第24题:

    多选题
    下列选项对协议收购方式描述正确的是(  )。
    A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收购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B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协议双方必须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

    C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D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豁免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


    正确答案: D,C
    解析:
    采用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的方式进行股份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协议收购的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