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李某欲转让其股权,于2017年2月15日发出书面转让通知,股东张某2017年3月1日收到该转让通知,张某需要在()之前对该转让事项进行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让。A、3月15日B、4月15日C、3月31日D、4月30日

题目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李某欲转让其股权,于2017年2月15日发出书面转让通知,股东张某2017年3月1日收到该转让通知,张某需要在()之前对该转让事项进行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 A、3月15日
  • B、4月15日
  • C、3月31日
  • D、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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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股东仍然是周某

    B.在出资证明书移交给钱某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

    D.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


    正确答案:CD
    [考点] 股东资格的认定
    [解析]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理论上,关于股东资格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标准:(1)在章程中被记载为股东;(2)支付出资或支付转让对价;(3)被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股东;(4)被载入股东名册;(5)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资格的认定应区分内部效力和外部效力,上述标准中的(1)、(2)、(4)、(5)都是股东对内资格认定的依据,而被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则是股东资格获得对抗效力的依据。工商部门的登记本质上属于证权性登记,本身并无创设股东资格的权力,只具有对善意第三人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
    实践中,《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上述规定,就公司内部而言,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可确认其股东资格。就本案而言,股权转让的受让方钱某被记载在股东名册时。即可对内认定为公司的股东。因此,选项C正确。就外部效力而言,股东只有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才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只有钱某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才取得完整意义上的可以对抗第三人的股权,因此选项D正确。工商登记只产生对抗效力,因此A项认为变更登记是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混淆了股东资格的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不应入选。
    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履行了出资或支付了转让对价的证明文件,对于股东内部资格的确认具有证明作用,但是根据前引《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我国法律采用的主要是以是否记载于股东名册作为判断股东是否取得对内资格的标准,因此,8项以出资证明书是否转让作为判断标准错误,不应选。
    需要说明的是,本题的设计完全从法律的规定角度出发,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股东资格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很难单纯凭借是否记载于股东名册作为判断是否具有股东资格的唯一标准。

  • 第2题:

    根据《公司法》,下列关于股权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D.有限责任公司若发生股权转让,应相应修改股东名册
    E.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经董事会批准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股权转让。(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所以选项A正确。(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3)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E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错误。

  • 第3题:

    张某、王某、李某出资设立甲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各自的持股比例为30%、30%、40%;2017年8月,张某要陪孩子出国读书,欲转让其股权,其中一半转给王某,另一半转给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将股权转让给王某,应征得李某的同意
    B.张某将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应征得王某和李某的一致同意
    C.如果李某不同意张某将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则应自己购买,如果不同意购买,则推定其同意购买
    D.张某的股权应优先转让给王某、李某而不是乙公司

    答案:B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71条第1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自由转,随便转,不通知,不优先”,所以张某可以自由将股权转让给王某,A项错误。 第71条第2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对外转让,基于人合性保护,应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本案中一共三股东,所以张某对外转让股权,须其他两股东都同意才能满足法定条件,B项正确。 基于推定同意的理解,李某不同意股权对外转让,应自行购买,不购买,推定为同意转让而非强行购买,C项错误。 第71条第3款:“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同等条件”的前提下,而不是必然享有的,D项错误。

  • 第4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股权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经董事会批准

    答案:A,C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选项D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 第5题:

    (2017年)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答案:对
    解析:
    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第6题:

    李某拟与其朋友张某、刘某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李某在准备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时,发生了车祸,于是李某与其担任某公司高管的儿子小李商议,在公司设立登记时登记小李的名字,小李为名义股东,李某为实际出资人,二者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后小李购房急需资金,未征得李某同意便擅自与王某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已取得该股权的所有权
    B.李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股权
    C.张某、刘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股权
    D.李某有权撤销小李和王某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

    答案:A
    解析: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处理。只要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但是,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王某构成善意取得,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李某、张某、刘某均无权要求返还该股权,李某也无权撤销小李和王某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

  • 第7题:

    王某是甲股份公司的股东,2001年1月1日,王某与公司股东之外的李某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王某愿以200万元转让股权于李某,李某当即支付了全部价款,并实际行使原由王某行使的股东的权利。年底,公司分发当年红利,经计算,原由王某出资的部分应分得利润40万元。王某主张领取该利润,李某主张王某无此权利,双方诉至法院,经查,自李某交付价款之日起,公司股东名册上已变更李某为原由王某出资的部分的股东,但二者一直未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自何时转移?该股利应由谁领得?


    正确答案: 股权转让合同在当事人间产生请求移转股权的债权,而股权转让只有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才发生权属变更的效果,才能产生公示的效力,因为法律上的股东资格只有在获得工商登记后才具备。该案中,由于双方一直没有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因此,该转让行为 上不具有公示的效力,换言之,对于第三人而言,王某仍然是被工商登记认可的股东。 但是,双方已经签订了转让合同,而且在公司内部,已由受让人李某在公司内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并且在股东名册上也办理了变更登记,因此,股东转让的内部程序已经全部完 成,因此王某不得在公司内再主张行使股东受益权,公司可以以股东名册上的变更对抗王某对股利的请求权。

  • 第8题:

    有限责任公司某股东欲转让出资,于2008年12月15日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转让通知。股东张某2009年1月1日收到该转让通知,张某需要在()之前对该转让事项进行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 A、2009年1月15日
    • B、2009年1月31日
    • C、2009年2月15日
    • D、2009年2月31日

    正确答案:B

  • 第9题:

    问答题
    王某、张某、李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某欲向朋友陈某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依据公司法规定,王某应该采取何种做法?

    正确答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张某、李某、赵某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李某各出资20万元,赵某出资60万元。三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一次缴付出资。公司成立2年后张某欲转让其股权,李某、赵某均同意转让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下列优先购买权的处理方案中,正确的有( )。
    A

    经李某、赵某协商同意,各购买10万元

    B

    经李某、赵某协商同意,李某购买2万元,赵某购买18万元

    C

    李某与赵某协商不成,各购买10万元

    D

    李某与赵某协商不成,则李某购买5万元,赵某购买15万元


    正确答案: C,A
    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1)股权受让方赵某并非甲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本次转让属于对外转让股权。(2)除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书面征求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既不同意又不购买的,应视为同意;在本题中,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应视为同意转让,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第12题:

    多选题
    周某向股东之外第三人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

    钱某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后,取得公司股权

    B

    在出资证明书移交给钱某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C

    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D

    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

    E

    如果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规定,则转让应由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股东仍然是周某
    B:在出资证明书移交给钱某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D: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

    答案:C,D
    解析: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与股权确认【详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此处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资格和行使股东权利的依据;二是,股权转让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工商登记中关于新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记载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并不是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的取得条件。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选项C和选项D。

  • 第14题:

    富豪黄某欲入股国安电器公司,但不愿自己出面,于是和朋友李某签署一份委托持股协议,约定由黄某出资5亿元,以李某的名义入股,股权归属黄某。其后,黄某与李某就股权归属发生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股东应当是黄某 B.公司股东应当是李某
    C.公司股东应当是黄某和李某 D.黄某和李某都不是公司股东


    答案:A
    解析:
    考点:股东资格
    讲解:《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款规定明确了委托持股时的股权归属,即实际股东享有股权,名义股东不享有股权。所以,股东应当是黄某。

  • 第15题:

    赵某、钱某、孙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现赵某欲将自己持有的甲公司股权转让给李某,赵某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后孙某、钱某方知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孙某虽不打算优先购买该股权,但可提出确认赵某和李某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之诉
    B.钱某可以在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30日内提出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
    C.孙某可以提出确认赵某与李某的股权变动无效,同时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
    D.若赵某与李某于2019年3月2日完成股权过户,钱某在2020年4月1日不得提出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

    答案:B,C,D
    解析:
    选项 B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选项 AC:前述规定的其他股东仅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及股权变动效力等请求,未同时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16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第17题:

    李某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2012年10月8日将其股权对外转让给王某,但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012年10月20日,李某又将其股权转让给张某且已登记,张某不知其股权已经转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王某请求认定李某的再转让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张某可以获得该股权
    C.王某可以请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D.张某不可以获得该股权

    答案:B,C
    解析:
    如果第三人受让原股东处分的股权构成善意取得的,则可以最终获得该股权。原股东处分股权对受让股东造成损失的,受让股东可以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 第18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A转让其股权。下列关于甲转让股权的说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 B、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无须通知其他股东
    • C、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 D、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1/3以上同意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有限责任公司某股东欲转让其股权,于2006年2月15日发出书面转让通知,股东李某2006年3月1日收到该转让通知,李某需要在()之前对该转让事项进行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 A、3月15日
    • B、4月15日
    • C、3月31日
    • D、4月30日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有限责任公司某股东欲转让其股权,于2月15日发出书面转让通知,股东张某3月1日收到该转让通知,张某需要在一定期限之前对该转让事项进行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让,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该期限的最后一天是(  )。
    A

    3月15日

    B

    4月15日

    C

    3月31日

    D

    4月30日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本题股东张某收到通知的时间为3月1日,那么应该在3月31日之前作出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 第21题:

    单选题
    有限责任公司某股东欲转让其股权,于2006年2月15日发出书面转让通知,股东李某2006年3月1日收到该转让通知,李某需要在()之前对该转让事项进行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A

    3月15日

    B

    4月15日

    C

    3月31日

    D

    4月30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王某是甲股份公司的股东,2001年1月1日,王某与公司股东之外的李某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王某愿以200万元转让股权于李某,李某当即支付了全部价款,并实际行使原由王某行使的股东的权利。年底,公司分发当年红利,经计算,原由王某出资的部分应分得利润40万元。王某主张领取该利润,李某主张王某无此权利,双方诉至法院,经查,自李某交付价款之日起,公司股东名册上已变更李某为原由王某出资的部分的股东,但二者一直未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自何时转移?该股利应由谁领得?

    正确答案: 股权转让合同在当事人间产生请求移转股权的债权,而股权转让只有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才发生权属变更的效果,才能产生公示的效力,因为法律上的股东资格只有在获得工商登记后才具备。该案中,由于双方一直没有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因此,该转让行为 上不具有公示的效力,换言之,对于第三人而言,王某仍然是被工商登记认可的股东。 但是,双方已经签订了转让合同,而且在公司内部,已由受让人李某在公司内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并且在股东名册上也办理了变更登记,因此,股东转让的内部程序已经全部完 成,因此王某不得在公司内再主张行使股东受益权,公司可以以股东名册上的变更对抗王某对股利的请求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李某2013年3月16日以价值100万元的专利权投资于A公司,取得公司20%的股权,2013年10月20日将股权以80万元转让给其儿子李小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有()。(2014年)
    A

    对于股权转让所得,李某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B

    李小某是扣缴义务人

    C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属于有正当理由

    D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应于次月10日内申报纳税

    E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正确答案: E,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