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质押货物价格大幅下跌,华夏银行缓释措施有()。
第1题:
动产质押业务中,为加强质物价格风险管理,应根据兴业银行价格核定原则审慎确定质押率,并加强质物逐日盯市和()工作,防范质物贬值风险,保障兴业银行债权安全。
第2题:
民币升值产生的影响是()。
第3题:
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应设定有补仓线和平仓线,因质物价格变动导致质押率上升,达到规定的质押率()倍(含)的应启动相应平仓工作。
第4题:
根据《华夏银行物流金融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质押期间,价格专管员根据市场行情和其他因素判定质物价值,当发生质物价格下跌超过()时,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追加质物或提供新的担保。
第5题:
核价人员发现质物跌价,须立即通过经营单位向借款人发出《追加质押财产/保证金通知书》,要求追加质物或提供新的担保。若发出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借款人仍不能追加质物或者提供新的担保,或者发出通知后质物价格继续下跌,总跌幅超过()且借款人未追加质物或者提供新的担保的,华夏银行须立即宣布授信提前到期并采取措施处分质物。
第6题:
质物市场价格较出质价格或最近一次调整的价格升幅超过10%(同时应借款人要求)或跌幅超过(),由核价人员填写《质押财产品种、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报送供应链金融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传真至借款人及仓储监管机构,原件五个工作日内送达,供应链金融中心应及时取得各方的回执,并抄送经营单位。
第7题:
总量控制
跌价补偿
出入库管理
价格评估
第8题:
50%
70%
80%
90%
第9题:
4%
6%
8%
10%
第10题:
当质物价格下跌超过10%时,专管客户经理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追加质物或提供新担保措施。
若发出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借款人仍不能追加质物或者提供新担保措施,或者发出通知后质物价格继续下跌,总跌幅超过15%且借款人未追加质物或者提供新担保措施,农信社有权宣布授信提前到期并处分质物。
处分质押物所得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债务及相关费用的,采取其他方式向借款人继续追索。
处分质押物所得超出借款人债务及相关费用的,超出部分归农信社所有。
第11题:
3%
5%
6%
8%
第12题:
10%
11%
12%
15%
第13题:
商业银行存货质押融资业务质押率原则上不高于(),对价格波动大、产品生命周期短的产品,应适当降低质押率,应选择申请人质押货物种类中单位价格最低者作为计算质押物总价值的依据。
第14题: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动产质押第三方监管授信业务管理办法》(鄂农信发〔2013〕45号)规定,质押期间,对质物应实行“逐日盯市”,当质物市场价值发生下跌时应对措施不包括()。
第15题:
对保兑仓项下的货物实施动态监测,必须实时掌握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当货物价格下跌超过(),公司经办分支机构需及时提示经销商。
第16题:
根据逐日盯市制度,当货押标的物价格下跌造成货物价值低于警戒线时,应于()个工作日内按照市价下跌的幅度追加保证金或提前归还部分授信。
第17题:
动产仓单质押授信业务应密切关注质物市场行情的变化,在质物价格下跌超过10%幅度时,应严格要求客户及时补足差额,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第18题:
动产质押第三方监管授信业务,当质物价格下跌超过()时,专管客户经理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追加质物或提供新担保措施。
第19题:
审慎选择商品,不接受波动大、投机性商品质押
合理确定质押率
供应链金融中心核价人员逐日盯市
严格实施跌价补偿制度,质物价格下跌6%以上要求客户补仓,下跌12%实施严格止损
第20题:
5%
6%
10%
15%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贷款收回后,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质押物移交手续,将质押物直接交还出质人,收回质押证明文件,并做好签收登记
贷后检查应换人检查(非贷前调查人员),针对质押物品确定合理检查频度
健全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落实质押物保管责任
借款合同与质押合同,必须由借款人和质押物所有权人在营业场所面签
第23题:
贷后检查应换人检查(非贷前调查人员),针对质押物品确定合理检查频度
贷款收回后,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质押物移交手续,将质押物直接交还出质人,收回质押证明文件,并做好签收登记
认真审核质押贷款提款条件的落实情况,主要是质押物的合法性、质押物价值、质押登记情况及占管、质押合同的签订等
权利质押和动产质押的质押率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