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是关于"部分产权"房屋分割的案例。刘女士与王先生于1998年12月结婚。婚后二人住在王先生单位分配的已参加完房改的楼房内,此次房改的时间是1998年3月份。后来由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于是王先生在2000年提出协议离婚,刘女士表示同意。夫妻二人在现居住房屋的分割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原王先生所在单位房屋产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A、王先生和刘女士共同所有B、王先生和其所在单位共同所有C、王先生个人所有D、以上答案均不正确

题目

本案例是关于"部分产权"房屋分割的案例。刘女士与王先生于1998年12月结婚。婚后二人住在王先生单位分配的已参加完房改的楼房内,此次房改的时间是1998年3月份。后来由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于是王先生在2000年提出协议离婚,刘女士表示同意。夫妻二人在现居住房屋的分割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原王先生所在单位房屋产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王先生和刘女士共同所有
  • B、王先生和其所在单位共同所有
  • C、王先生个人所有
  • D、以上答案均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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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本案例是关于"部分产权"房屋分割的案例。刘女士与王先生于1998”相关问题
  • 第1题:

    共用题干
    王先生在2000年采用按揭贷款购房,支付首付40万元,并取得房屋的产权证。2002年王先生与赵女士结婚,婚后两人共同向银行偿还购房贷款40万元。夫妇用婚后积蓄与张先生合资成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出资情况分别是:王先生50万元、赵女士20万元、张先生30万元。2007年王先生与赵女士协议离婚,解散原有公司。此时他们的房产价值达到200万元,公司股份已增值到200万元,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分歧。根据案例回答48~53题。

    该有限责任公司属于()。
    A:夫妻共同财产
    B:王先生的个人财产
    C:赵女士的个人财产
    D:无法判断

    答案:A
    解析: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其还款来源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针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进行平均分割,赵女士能够分到财产40/2=20(万元)。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在办理财产分割手续时,该房屋首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其婚前出资且婚后双方都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则即使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当认为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根据题意,分割时房产价值已增值到200万,所以赵女士可分得房屋价值的一半,即100万元。


    由于夫妇用婚后积蓄与张先生合资成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夫妻被视为一个整体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比例,夫妻二人共有该公司70%的股份(50+20)/(50+20+30)=70%,现公司股份已增值到200万元,即夫妻二人共同分得140万元,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进行平均分割,即每人可分得70万元。


    由于夫妇用婚后积蓄与张先生合资成立某有限责任公司,不论出资来源于夫妻任何一方,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在离婚后,王先生和赵女士同意不解散公司,且张先生也同意公司继续经营的话,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进行分配,即将夫妻共同持有原公司70%的股份平均分割,分割后每人将持有公司35%的股份,公司股东张先生的持股比例不变。

  • 第2题:

    共用题干
    王先生在2000年采用按揭贷款购房,支付首付40万元,并取得房屋的产权证。2002年王先生与赵女士结婚,婚后两人共同向银行偿还购房贷款40万元。夫妇用婚后积蓄与张先生合资成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出资情况分别是:王先生50万元、赵女士20万元、张先生30万元。2007年王先生与赵女士协议离婚,解散原有公司。此时他们的房产价值达到200万元,公司股份己增值到200万元,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分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在房产的分割上,赵女士能够分到的财产为()。
    A:100万元
    B:200万元
    C:20万元
    D:10万元

    答案:C
    解析:

  • 第3题:

    共用题干
    王先生在2000年采用按揭贷款购房,支付首付40万元,并取得房屋的产权证。2002年王先生与赵女士结婚,婚后两人共同向银行偿还购房贷款40万元。夫妇用婚后积蓄与张先生合资成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出资情况分别是:王先生50万元、赵女士20万元、张先生30万元。2007年王先生与赵女士协议离婚,解散原有公司。此时他们的房产价值达到200万元,公司股份己增值到200万元,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分歧。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该有限责任公司属于()。
    A:夫妻共同财产
    B:王先生的个人财产
    C:赵女士的个人财产
    D:无法判断注:该有限责任公司70%的份额为王先生和赵女士共同共有。

    答案:D
    解析:

  • 第4题:

    共用题干
    王先生现与父母同住,并计划购买自己的房屋。王先生看中一套价款120万元的房屋,计划其中的84万元采用商业贷款方式购买,贷款利率6.66%贷款期限20年。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王先生的每月还款额为()元。
    A:5837.16
    B:6342.19
    C:7356.12
    D:7516.83

    答案:B
    解析:

  • 第5题:

    共用题干
    王先生现与父母同住,并计划购买自己的房屋。王先生看中一套价款120万元的房屋,计划其中的84万元采用商业贷款方式购买,贷款利率6.66%贷款期限20年。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接上题,如果王先生将未还部分的本金按照还款期限不变的还贷方式还贷,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那么提前还款之后,王先每月的还款额为()元。
    A:5218.91
    B:5329.12
    C:5546.43
    D:5618.97

    答案:C
    解析:

  • 第6题:

    张先生与刘女士于1998年结婚。2003年,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以其个人名义与王先生合资成立了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张先生55万元,王先生45万元。2006年10月,刘女士以与张先生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并要求对包括某服装有限公司55%的股权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王先生不同意刘女士成为股东。如果夫妻双方以一人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本,在对夫妻共有财产中的股权进行分割时,下列需要注意的是()。

    • A、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即可
    • B、不能侵害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 C、按照一般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 D、股权是不能量化的,因此不能分割

    正确答案:B

  • 第7题:

    张先生与刘女士于1998年结婚。2003年,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以其个人名义与王先生合资成立了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张先生55万元,王先生45万元。2006年10月,刘女士以与张先生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并要求对包括某服装有限公司55%的股权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王先生不同意刘女士成为股东。下列关于本案例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王先生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 B、按照一般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 C、王先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该股权不能分割
    • D、55%的股权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正确答案:A

  • 第8题:

    下列哪几项是"部分产权"房屋夫妻离婚时的分割问题能够采用的解决方式()。

    • A、通过协议解决
    • B、通过竞价方式解决
    • C、通过法院判决解决
    • D、通过公开相互竞价解决的,房屋部分产权归出价最高的一方所有
    • E、通过法院判决解决的应先对房屋部分产权进行评估

    正确答案:A,B,C,D,E

  • 第9题:

    张先生与刘女士于1998年结婚。2003年,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以其个人名义与王先生合资成立了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张先生55万元,王先生45万元。2006年10月,刘女士以与张先生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并要求对包括某服装有限公司55%的股权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王先生不同意刘女士成为股东。在对股权进行折价补偿时,下列哪一项是应当注意的()。

    • A、一般以股权所在公司当年每股的净资产额来确定
    • B、不可以双方协商确定
    • C、考虑公司的赢利状况
    • D、按照股东出资额来计算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例涉及了下列哪一项继承方式()。
    A

    代位继承

    B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C

    遗嘱继承

    D

    转继承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张先生与刘女士于1998年结婚。2003年,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以其个人名义与王先生合资成立了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张先生55万元,王先生45万元。2006年10月,刘女士以与张先生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并要求对包括某服装有限公司55%的股权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王先生不同意刘女士成为股东。下列关于本案例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

    王先生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B

    按照一般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C

    王先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该股权不能分割

    D

    55%的股权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哪几项是"部分产权"房屋夫妻离婚时的分割问题能够采用的解决方式()。
    A

    通过协议解决

    B

    通过竞价方式解决

    C

    通过法院判决解决

    D

    通过公开相互竞价解决的,房屋部分产权归出价最高的一方所有

    E

    通过法院判决解决的应先对房屋部分产权进行评估


    正确答案: B,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王先生在2000年采用按揭贷款购房,支付首付40万元,并取得房屋的产权证。2002年王先生与赵女士结婚,婚后两人共同向银行偿还购房贷款40万元。夫妇用婚后积蓄与张先生合资成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出资情况分别是:王先生50万元、赵女士20万元、张先生30万元。2007年王先生与赵女士协议离婚,解散原有公司。此时他们的房产价值达到200万元,公司股份已增值到200万元,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分歧。根据案例回答48~53题。

    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割上,赵女士可以分得()万元。
    A:20
    B:35
    C:70
    D:140

    答案:C
    解析: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其还款来源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针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进行平均分割,赵女士能够分到财产40/2=20(万元)。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在办理财产分割手续时,该房屋首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其婚前出资且婚后双方都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则即使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当认为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根据题意,分割时房产价值已增值到200万,所以赵女士可分得房屋价值的一半,即100万元。


    由于夫妇用婚后积蓄与张先生合资成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夫妻被视为一个整体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比例,夫妻二人共有该公司70%的股份(50+20)/(50+20+30)=70%,现公司股份已增值到200万元,即夫妻二人共同分得140万元,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进行平均分割,即每人可分得70万元。


    由于夫妇用婚后积蓄与张先生合资成立某有限责任公司,不论出资来源于夫妻任何一方,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在离婚后,王先生和赵女士同意不解散公司,且张先生也同意公司继续经营的话,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进行分配,即将夫妻共同持有原公司70%的股份平均分割,分割后每人将持有公司35%的股份,公司股东张先生的持股比例不变。

  • 第14题:

    关于周先生父母的房屋,()说法正确。

    A:因为是周先生父母的房子,当属于周先生的个人财产
    B:因为取得房屋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应当是周先生的个人财产
    C:因为是刘女士和周先生未婚同居期间获得的,因此刘女士可以分割房产
    D:该房屋属于刘女士和周先生的夫妻共有财产

    答案:D
    解析:
    D项,同居期间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另一方补办登记后,可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

  • 第15题:

    共用题干

    甲、乙二人共同创作完成《知识产权案例分析》一书,甲撰写了总论部分,乙撰写了案例部分。关于此书著作权的如下说法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系甲、乙创作的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
    B:本书的著作权应属甲、乙二人共同享有
    C:甲、乙都有权单独使用对方撰写的部分
    D:甲、乙各有权对自己创作的部分单独行使著作权

    答案:A,B,D
    解析:
    《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选项A,甲对古文的注释是演绎作品,演绎人对演绎出版的新作品享有著作权,因此甲对该古文的注释本享有著作权。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乙经甲同意将该古文翻译成法语也是演绎作品,因此也享有著作权,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选项C,乙不是该古文原作的著作权人,因此无权禁止他人再将其译成外国文字。因此选项C不正确。选项D,出版社要出版乙的书应征得原古文注释作者甲的同意和其翻译者乙的同意,也就是说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既要取得演绎者的许可,也要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因此选项D也是正确的。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2项指出:“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合作作品的一个特殊之处在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由单个作者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而在合作作品的情况下,则是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为两种,合作作者行使著作权的方式也因此有两种:第一种是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如歌曲和歌词,一部学术著作中几位作者分别撰写的不同的章节。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就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和行使著作权,但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第二种是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如两个人合作撰写一篇学术文章,共同讨论提纲,共同创作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和行使。《著作权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的合作作品是属于第一种情况,因此正确的选项为ABD。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王某与张先生没有约定,该画的著作权人应当是张先生,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同样选项B也是不正确的。《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5)复制权;(6)发行权;(7)出租权;(8)展览权;(9)表演权;(10)放映权;(11)广播权;(12)信息网络传播权;(13)摄制权;(14)改编权;(15)翻译权;(16)汇编权等权利。因为该画的著作权人是张先生,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依《著作权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与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依据上述规定,《希望》的保护期限应至2016年12月31日,故A选项是错误的。选项B,江某的子女依法继承和享有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是正确的。选项C,江某的子女对该作品依法享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刘某对《希望》进行改编应征得著作权人江某的子女的许可,电影出版社应向江某的子女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甲的作品尽管还没有发表,但甲仍然是著作权人。乙将甲的这一作品稍加修改并署名为自己后发表,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 第16题:

    共用题干
    王先生现与父母同住,并计划购买自己的房屋。王先生看中一套价款120万元的房屋,计划其中的84万元采用商业贷款方式购买,贷款利率6.66%贷款期限20年。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王先生收入较为平均、稳定,应该建议王先生采用的还贷方式为()。
    A:等额本息还款法
    B:等额本金还款法
    C:等额递增还款法
    D:等额递减还款法

    答案:A
    解析:

  • 第17题:

    如果要对案例中的房屋进行分割,()方式通常不可取。

    A:变价分割
    B:作价补偿
    C:实物分割
    D:由夫妻二人协商解决

    答案:C
    解析:
    分割遗产可以采取下列方法:①实物分割;②变价分割;③作价补偿。C项,当遗产为可分割时,按各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对遗产进行实物分割。房屋无法分割。

  • 第18题:

    张先生与刘女士于1998年结婚。2003年,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以其个人名义与王先生合资成立了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张先生55万元,王先生45万元。2006年10月,刘女士以与张先生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并要求对包括某服装有限公司55%的股权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王先生不同意刘女士成为股东。下列在《公司法》和《婚姻法》中关于股权分割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婚前一方所有的股票在婚后的增值部分一概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B、夫妻仅以其中一人的名义作为股东参股,夫妻分割股份属于公司股东间的股份转让
    • C、对共有财产中的股票可主要采取直接分割的方式
    • D、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的情形下,股权分割要经过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本讲认为,本讲拆迁案例中的房屋之所以没有被强拆的原因是媒体监督的介入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本案例是关于"部分产权"房屋分割的案例。刘女士与王先生于1998年12月结婚。婚后二人住在王先生单位分配的已参加完房改的楼房内,此次房改的时间是1998年3月份。后来由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于是王先生在2000年提出协议离婚,刘女士表示同意。夫妻二人在现居住房屋的分割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房改时支付购房款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出资行为
    • B、夫妻双方的合作行为
    • C、实际支付人的出资行为
    • D、以上答案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张先生与刘女士于1998年结婚。2003年,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以其个人名义与王先生合资成立了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张先生55万元,王先生45万元。2006年10月,刘女士以与张先生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并要求对包括某服装有限公司55%的股权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王先生不同意刘女士成为股东。如果你作为理财规划师,你认为应该怎样处理这一案例()。

    • A、将股权一分为二,在张某和刘某间平均分配
    • B、张先生给予刘女士与应分配给她的股权相等的经济补偿
    • C、只要张先生愿意,刘女士可以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
    • D、刘女士应该成为公司股东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张先生与刘女士于1998年结婚。2003年,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以其个人名义与王先生合资成立了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张先生55万元,王先生45万元。2006年10月,刘女士以与张先生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并要求对包括某服装有限公司55%的股权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王先生不同意刘女士成为股东。如果夫妻双方以一人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本,在对夫妻共有财产中的股权进行分割时,下列需要注意的是()。
    A

    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即可

    B

    不能侵害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C

    按照一般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D

    股权是不能量化的,因此不能分割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张先生与刘女士于1998年结婚。2003年,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以其个人名义与王先生合资成立了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张先生55万元,王先生45万元。2006年10月,刘女士以与张先生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并要求对包括某服装有限公司55%的股权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王先生不同意刘女士成为股东。下列在《公司法》和《婚姻法》中关于股权分割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婚前一方所有的股票在婚后的增值部分一概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B

    夫妻仅以其中一人的名义作为股东参股,夫妻分割股份属于公司股东间的股份转让

    C

    对共有财产中的股票可主要采取直接分割的方式

    D

    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的情形下,股权分割要经过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本案例是关于"部分产权"房屋分割的案例。刘女士与王先生于1998年12月结婚。婚后二人住在王先生单位分配的已参加完房改的楼房内,此次房改的时间是1998年3月份。后来由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于是王先生在2000年提出协议离婚,刘女士表示同意。夫妻二人在现居住房屋的分割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原王先生所在单位房屋产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王先生和刘女士共同所有

    B

    王先生和其所在单位共同所有

    C

    王先生个人所有

    D

    以上答案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