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某酒店承包人章某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与王某开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

题目

简要案情:某酒店承包人章某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与王某开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月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事后查明,章某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于3年前刑满释放。分析上述有关人员中章某、王某、李某分别涉嫌何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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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章某醉酒驾车导致王某财产损失并且受重伤,后来因章某逃逸未及时抢救而导致王某死亡。请分析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管理运输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因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者需要承担赔偿财产损失医疗费以及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所以王某首先应承担赔偿阳某财产损失,医疗费以及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其次由公安机关吊销王某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行政责任。最后因为王某逃逸未及时抢救阳某而导致死亡,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判处王某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 第2题:

    王村村支书王某于2009年6月死亡,李某因与王某有仇,遂到处散步谣言说王某因收受贿赂,现在行贿人举报,王某因惧怕而自杀身亡。此时村民相互传播,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王某之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B

  • 第3题: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
    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题:

    张某的专利作价出资后,属于 ()所有。

    A 、 张某
    B 、 李某
    C 、 合伙企业
    D 、 张某和李某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 第4题: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承担。

    A.由张某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张某追偿
    C.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张某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酒店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5题:

    简要案情:张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压倒在地并猛击王某头部两拳,见王某无力反抗,遂起身离开。此时,王某迅速从地上爬起,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张某胸口猛刺数刀。下班途经此地的刑警大队民警小李见状,立即下车予以处臵。王某发现有民警来了,拔腿就跑。民警小李见王某逃跑,拔出手枪,直接向王某射击,击中了王某腿部民警小李对王某刀刺张某的行为是否需要处置,为什么?


    正确答案: 需要处臵。因为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 第6题:

    简要案情:某酒店承包人章某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与王某开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月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事后查明,章某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于3年前刑满释放。试分析章某、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未遂还是中止?为什么?章某是否成立累犯?为什么?


    正确答案: 章某和李某的行为均属于犯罪既遂。李某虽然后来拒绝了章某的要求,但是绑架罪属于行为犯,一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施了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并将被害人实际控制起来,就构成既遂;另一方面,作为共同犯罪,李某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并没有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章某不构成累犯。因为章某的前罪是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

  • 第7题:

    简要案情:张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压倒在地并猛击王某头部两拳,见王某无力反抗,遂起身离开。此时,王某迅速从地上爬起,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张某胸口猛刺数刀。下班途经此地的刑警大队民警小李见状,立即下车予以处臵。王某发现有民警来了,拔腿就跑。民警小李见王某逃跑,拔出手枪,直接向王某射击,击中了王某腿部民警小李开枪射击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符合规定。因为民警小李在使用武器前没有先行警告。

  • 第8题:

    下列案件中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的询问查证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的有()。

    • A、李某阻碍执行职务案,案情简单,情节严重的
    • B、旅馆总台张某不接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案情复杂的
    • C、赵某殴打残疾人案,案情复杂的
    • D、王某倒卖有价票证案,案情复杂,情节较轻的

    正确答案:C,D

  • 第9题:

    简要案情:张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压倒在地并猛击王某头部两拳,见王某无力反抗,遂起身离开。此时,王某迅速从地上爬起,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张某胸口猛刺数刀。下班途经此地的刑警大队民警小李见状,立即下车予以处臵。王某发现有民警来了,拔腿就跑。民警小李见王某逃跑,拔出手枪,直接向王某射击,击中了王某腿部如果督察机构认为民警小李违纪需要停止执行职务,应当如何处理?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是多少?


    正确答案: 督察机构认为民警小李违纪需要停止执行职务,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长批准后执行。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十日以上60日以下。

  • 第10题:

    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21岁,章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和一部手机等条件,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章某与李某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
    • B、章某和李某构成绑架罪的未遂
    • C、章某构成绑架罪既遂,李某构成绑架罪未遂
    • D、章李二人构成绑架罪既遂

    正确答案:A,D

  • 第11题:

    案情:某酒店2001年5月实际应纳营业税50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该单位决定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30万元税款。同年10月,税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了此问题。 该酒店的行为是属于何种性质的税务违法行为,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该酒店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因为该酒店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少缴税款20万元,《税收征管法》第63规定: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是偷税。
    2、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对该酒店的行为,税务机关应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第12题:

    单选题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  )承担。
    A

    由张某承担,酒店无责任

    B

    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张某追偿

    C

    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

    由张某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张某投掷酒瓶将孙某砸伤属于作为的侵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而酒店负有保障客人在酒店内安全用餐的义务。其保安看见张某、孙某在打斗而不制止,结果出现了张某扔酒瓶伤人的情况。所以酒店应当负担不作为的责任。张某的行为造成王某损害的,由张某承担侵权责任;酒店作为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13题:

    某企业因经营不善连续几年发生亏损。最近经批准减少了注册资本,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按规定应贴花。()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 第14题:

    章某和何某约定二人之间的债务,由何某的男友夏某每月代其向章某偿还债务3000元,期限3个月。夏某履行2个月后,因和何某分手,以自己并不对章某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和夏某承担违约责任。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夏某和何某分担违约责任
    B:夏某承担违约责任
    C:夏某和何某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由何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C
    解析:
    《合同法》第65条规定了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即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涉他合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中,合同法严格按照合同相对性原理解决违约责任问题,也即只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相互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不能被合同当事人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第15题:

    共用题干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的专利作价出资后,属于()所有。
    A:张某
    B:李某
    C:合伙企业
    D:张某和李某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在于: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较大;集合了合伙人的才智和经验,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提高;由于资金筹措能力和管理能力得到增强,企业规模扩大。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差。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单个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 第16题:

    尹某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尹某喝醉了酒,把酒店老板打伤。在周围群众抓捕他时,尹某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对于尹某应当给予处罚。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下列情况中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①李某作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其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 ②吴某购买某公司债券后,不久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破产 ③黄某购买某公司股票后,不久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破产 ④公司股东陈某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 A、①②
    • B、②③
    • C、②④
    • D、①④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贾某在闹市区开了一家酒店,并为酒店财产投了20万元保险,后因经营不善,贾某决定放火烧毁酒店,以获取保险赔偿金,贾某放火后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下列关于本案的意见正确的是()。

    • A、贾某的行为触犯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两个罪名
    • B、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未遂)应并罚
    • C、贾某的行为只按放火罪定罪处罚
    • D、贾某的行为只按保险诈骗罪(预备)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A,B

  • 第19题:

    王某承租一大酒店,某日该人对酒店服务员李某称孙某欠债不还,令其从学校绑架孙某之子作为人质,逼其还债。李某信以为真,遂将孙某之子骗出后关押到酒店地下室。后王某又指使赵某打电话向孙某勒索100万元。赵某依言打出勒索电话。当王某再次要赵某打勒索电话时,赵某害怕,予以拒绝。孙某之子被扣押于酒店地下室72小时。本案中,该三人的行为如何定罪?()

    • A、王某、赵某构成绑架罪,李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 B、王某、李某、赵某构成绑架罪
    • C、王某、李某、赵某均犯罪既遂
    • D、王某、李某犯罪未遂,赵某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A,C

  • 第20题:

    李某租用某建筑公司场地开了一家酒店,并为酒店财产投了1000万元人民币保险,后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租金,场地被建筑公司封锁。李某决定放火烧毁酒楼,一是报复建筑公司(因酒店旁边还有建筑公司的其他建筑),二是可以获取保险赔偿金。李某放火后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李某的行为构成()。

    • A、放火罪
    • B、保险诈骗罪
    • C、故意毁坏财物罪
    • D、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简要案情:某酒店承包人章某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与王某开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月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事后查明,章某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于3年前刑满释放。分析上述有关人员中章某、王某、李某分别涉嫌何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章某、李某涉嫌绑架罪,王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因为对于绑架吴乙的行为,章某和李某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其中章某是主犯,李某属于从犯。王某是被章某所诱骗,且扣押小孩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因此王某不涉嫌绑架罪。但是,王某将吴乙非法关押达到24小时以上,涉嫌非法拘禁罪。

  • 第22题:

    章某受人委托从A市携带一包毒品到B市,乘坐长途汽车的途中看到前面有交警在拦截过往车辆,章某非常害怕,怕万一交警上车搜查,自己就免不了要坐牢。于是,章某将那包毒品扔出窗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几项?

    • A、章某的行为成立运输毒品罪中止
    • B、章某的行为成立运输毒品罪未遂
    • C、章某的行为成立运输毒品罪既遂
    • D、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正确答案:A,B,D

  • 第23题:

    简要案情:张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压倒在地并猛击王某头部两拳,见王某无力反抗,遂起身离开。此时,王某迅速从地上爬起,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张某胸口猛刺数刀。下班途经此地的刑警大队民警小李见状,立即下车予以处臵。王某发现有民警来了,拔腿就跑。民警小李见王某逃跑,拔出手枪,直接向王某射击,击中了王某腿部民警小李开枪击中王某后,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正确答案: 1.抢救现场伤员;
    2.立即保护现场;
    3.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其所属公安机关报告。

  • 第24题:

    多选题
    张某在某酒店就餐时,为不支付餐费,张某在汤里丢进一只蟑螂,酒店工作人员确信酒店中没有蟑螂,因此要求张某支付餐费,张某拒不支付,在酒店门口大吵大闹,引来众人围观,并打电话向某晨报社提供新闻线索。晨报社派记者杨某到现场调查,杨某未仔细调查,遂以“无辜顾客吃出蟑螂惊心,无良酒店拒不赔偿寒心”为题在第二日的晨报社会版上刊登了一则报道。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

    晨报社侵犯了酒店的名誉权

    B

    杨某侵犯了酒店的名誉权

    C

    张某侵犯了酒店的名誉权

    D

    晨报社和张某构成共同侵权,侵犯了酒店的名誉权


    正确答案: C,D
    解析:
    C项,《民通意见》第140条第2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张某捏造事实在酒店大吵大闹,诋毁酒店的名誉,应当认定为构成侵害酒店名誉权的行为。
    A项,《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规定,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新闻报道的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具有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单位为侵权人,作者不是侵权人。晨报社和张某之间并没有侵权的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所以晨报社和张某之间不构成共同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