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某市一学校电视台播出该校一些学生在校园内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其中有一对男女同学搂肩搭背,由窃窃私语到开始接吻。虽然他们在脸上都打了马赛克,但熟悉的人都知道他们是谁。事后,被曝光的两个当事人精神受到强烈刺激,甚至差点儿为此自杀。 问题: 请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该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题目

某日,某市一学校电视台播出该校一些学生在校园内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其中有一对男女同学搂肩搭背,由窃窃私语到开始接吻。虽然他们在脸上都打了马赛克,但熟悉的人都知道他们是谁。事后,被曝光的两个当事人精神受到强烈刺激,甚至差点儿为此自杀。 问题: 请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该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学校的这种做法不正确,该学校电视台拍摄并曝光学生违纪行为是违法的。该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应当停止侵害并向学生及其监护人道歉,赔偿受害学生的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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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学生小华在学校结交了几位爱打游戏的同学,一放学就和他们去网吧,甚至晚上都不回家并开始逃学。社会工作者小陈在了解情况后,分别联系了小华的父母和班主任老师,从家庭和学校两个方面人手来帮助小华,小陈做法的理论依据是(  )。

    A.精神分析理论

    B.认知行为理论

    C.生态系统理论

    D.存在主义理论。


    答案:C
    解析:

  • 第2题:

    某市部分公办小学,家长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孩子就可以享受优质师资、小班授课、软硬件升级的“贵族班”待遇。学校的解释是国家财政拨款并不能够完全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因此学校只能想办法找出路。
    请用教育法规知识分析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这些学校的做法不正确。(2)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3)学校通过收取费用来让学生享受不同的教育条件明显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这种做法不仅给家长带来诸多困扰,也使教育公平的原则被异化。
    (4)对于这种做法,当地教育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查处。

  • 第3题:

    某市一学校在市举办的地方文化节期间,利用学校地处市中心的位置,将操场改为临时停车场,并停止了校内一切体育活动。学校还组织教师和部分高年级学生轮流疏导和看管车辆。该校校长认为这种做法既为学校增加了经济收入,又为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的机会,一举两得。
    (1)这所学校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教育行政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这所学校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该学校将校舍挪作他用是非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者移作他用,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该学校将操场改为临时停车场,违反了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②该学校私自停止了校内的一切体育活动,既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又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该学校侵犯了学生正常使用校内体育设施的合法权益。
    ③该学校组织教师和部分高年级学生轮流疏导和看管车辆的做法是违法的。我们应一分为二地来看待这种做法:如果该校的行为是在双休日,又是教师和学生自愿的,那就无可厚非,正如校长所说,是一举两得;如果是在正常工作日内,该校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从材料中的描述来判断,该校“停止校内一切体育活动”,这说明该校的行为是在正常的工作日内进行的,因此是一种违法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教育行政机关应做如下处理:①制止该学校停止一切体育活动的行为,停止侵权,恢复学生使用学校体育设施的权利;②依法收回该校已向游客收取的费用;③依法追究该校校长的法律责任,根据该校收取费用的目的,依照管理权限对该校校长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 第4题:

    材料:
    李某是名牌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到某高中任教,他的大部分同学都出国或到国内大公司任职。他原想去公司谋职,但未能如愿,无奈进入学校。来校之初,情绪低落,勉强应付上几节课,既不愿意当班主任,也不愿意做其他工作。后来,他与老同学联系,在校外做了一个兼职,并将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校外兼职中,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却敷衍了事。对于学生的教育,他也是缺乏耐心,经常批评甚至是侮辱学生,很多学生都反映,老师骂他们“木头脑袋”“不开窍”……学校多次找李老师谈话,可依然没有大的改进。
    问题:
    请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评析教师的教育行为。


    答案:
    解析:
    李老师的行为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需要我们引以为戒。
    首先,李老师的行为违反了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强调教师要志存高远,勤恳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材料中,李老师将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校外兼职上去了,却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敷衍了事,违反了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其次,李老师的行为违反了关爱学生的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强调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材料中,李老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缺乏耐心,经常批评甚至是侮辱学生,没有做到关爱学生。
    最后,李老师的行为违反了依法执教的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强调教师要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材料中,李老师讽刺挖苦学生,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及其他权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因此,作为教师,我们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勤恳敬业,认真负责,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教师的义务,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 第5题:

    医院社工者到社区开展活动,或到学校去开展教育性的活动,帮助学校与学生理解一些患病学生的情况,改善学校的管理;或者组织一些病儿参加夏令营活动,协助他们适应同辈关系。这项活动属于()。

    • A、个案服务
    • B、外展服务
    • C、心理治疗服务
    • D、安排出院服务

    正确答案:B

  • 第6题:

    医务社会工作者到社区开展活动,或者到学校去开展教育性活动,帮助学校和学生理解一些患病的学生的情况,改善学校的管理,或者组织一些病儿参加夏令营活动,协助他们适应同辈关系。这种活动一般被称做()。

    • A、危机干预
    • B、心理社会评估和干预
    • C、外展服务
    • D、出院计划

    正确答案:C

  • 第7题:

    每年一到棉花收购季节,某中学都会以勤工俭学的名义组织学生去摘棉花。学生在地里一干就是10多天,每天常常超过10个小时,学生们普遍感到非常疲惫。如果学生不想参加勤工俭学,则须向学校缴纳几十甚至几百元钱进行赎买。学校的这种做法合适吗?为什么?请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此事。


    正确答案: (1)学校的做法不合适。
    (2)学校以勤工俭学的名义让学生“以劳赚钱,以钱代劳”的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学生的劳动报酬权和财产权。
    (3)学校不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随意停课劳动,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4)高强度的连续劳动对未成年的学生来说是不适宜的,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5)学校是违法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应负一定的行政责任,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 第8题:

    刘腾辉是某中学一年级学生,平时住校就读。为解决学生就餐时的喝水问题,学校规定。各班级学生轮流值日,以两人为单位用铁桶为所在班级抬开水。某天,刘腾辉与另外一名同学在抬水回来的途中,不慎被绊倒,刘腾辉前胸及右上臂皮肤被烫伤。请用教育法律相关知识分析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学校的做法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本材料中,城关中学及教师明知刘腾辉系未成年人,但却安排并默许其从事用水桶抬开水喝这一危险行为。城关中学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存在疏于管理、同意未成年人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成长的活动的行为,造成了刘腾辉绊倒被开水烫伤。

  • 第9题:

    某市一所小学在市举办的地方文化节期间,利用学校地处市中心的位置,将操场改为临时停车场,并停止了校内一切体育活动。学校还组织教师和部分高年级学生轮流疏导和看管车辆。该校校长认为这种做法既为学校增加了经济收入,又为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的机会,一举两得。 问题: 这所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这所学校的做法不合法。一方面,从学校的法律地位方面讲,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培养人的机构,具有鲜明的公益性,不能将校舍挪为他用;另一方面,从 学校应尽的义务讲,学校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不能为了增加经济收入而停止教学活动、派教师和学生去看管车辆,该学校私自停止了校内的一切体育活 动,既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又没有履行学校应尽的义务。

  • 第10题:

    随着互联网和智能终端设备的发展,智能手机已成人们工作生活的必要装备。但在方便快捷享受信息时代产品的同时,不少人因为“手机控”而滋生了诸多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对于在校学习的学生来说,不仅增加了学校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于是,很多学校便做出规定,禁止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学校,甚至还上演了“锤砸学生手机”的“全武行”。 南阳一中学10月8日举行手机销毁大会,几十部从学生没收来的手机被扔进水桶,用锤子猛砸稀烂。对此,学校工作人员回应称,带手机到学校不交给老师,一旦被发现就要销毁:“家长都很配合,一切都是为学生好。”不出大家所料,视频一出就即可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有个别网友支持学校的做法,认为学生带手机进课堂是一个有待解决的普遍性问题,甚至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只有销毁才能让学生长记性。”但大部分网友都不赞同学校的做法,认为这样的行为过于简单粗暴、偏执极端。他们甚至质疑“不知道这是违法吗?”“果真就像他们说的那样,家长都很配合吗?” 学校为解决学生上课玩手机问题,专门举办一次“手机销毁大会”,在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后,几十部从学生那没收来的手机被砸毁,请你谈谈对这种“锤砸手机”式教育模式的看法。


    正确答案: 这种寄希望于暴力管控来获得校园秩序的管理效果,是极端错误并且极其荒唐的。在电子产品泛滥、网络信息发达的大社会环境下,使用手机是每个人都很难改变的事实、不可能逃避。学校和家长需要做的,就是与时俱进,以更加智慧、有效的管理方式呵护学生的成长,而不是动辄将手机抛入水桶、锤砸销毁。
    教育本质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解决问题最简单、最愚蠢的方式就是动用暴力。砸手机表面上看是管理、是控制、是为了学生好,但在把手机丢进水桶、被锤砸碎的同时,对学生内心来讲也是一种打击和创伤。如此下去,将来学生在处理问题时很可能会效仿学校、家长的做法,采取极端甚至暴力的方式。砸毁手机不仅不会起到教育的作用,反而给学生做了错误的示范,不利于学生性格和价值观的养成。换个角度来说,学校校规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教师也无权剥夺学生权益。宪法规定公民依法拥有通信自由,物权法也规定手机属于私人物品,任何人不得侵犯。而当作为为人师表的教师,直接越过规则、践踏规则,无视一切法律,视人权为无物,聚众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时,也免不了受到社会的谴责。
    对于中学生使用手机的行为,学校和家长要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而非通过此暴力行为解决。一方面家长应该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言传身教,给孩子一个正面的示范和榜样,在家庭环境的耳濡目染之下,对于规范孩子过度使用手机的行为会很大程度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学校也可采取灵活管理方式,课堂严禁手机的使用,课下可酌情使用手机,并做好正确的引导,让学生能够以学业为重。

  • 第11题:

    问答题
    每年一到棉花收购季节,某中学都会以勤工俭学的名义组织学生去摘棉花。学生在地里一干就是10多天,每天常常超过10个小时,学生们普遍感到非常疲惫。如果学生不想参加勤工俭学,则须向学校缴纳几十甚至几百元钱进行赎买。学校的这种做法合适吗?为什么?请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此事。

    正确答案: (1)学校的做法不合适。
    (2)学校以勤工俭学的名义让学生“以劳赚钱,以钱代劳”的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学生的劳动报酬权和财产权。
    (3)学校不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随意停课劳动,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4)高强度的连续劳动对未成年的学生来说是不适宜的,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5)学校是违法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应负一定的行政责任,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10年真题)某大学生在校园拍摄了一组校园美景的照片,发表在学校局域网BBS 上,该同学所在大学认为该组照片很有特色,未经过该同学同意,将照片印制在学校的宣传册上,同时放在校园网的主页上用于计算机屏幕保护。该同学认为自己对该组照片拥有著作权,学校的使用行为构成侵权,希望学校撤下这些照片。学校认为,学校的景观处于公共场所,整体景观是学校设计的,这些景观的著作权属于学枝,同时学校认为,对照片的使用没有营利目的,不构成侵权,但考虑到学生付出的劳动,决定给该同学适当补偿,但该同学未接受。  请回答;(1)该同学是否对该组照片享有著作权?为什么?  (2)学校的说法是否成立?为什么?  (3)学校是否可依法定许可使用这些照片?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中学生小华在学校结交了几位爱打游戏的同学,一放学就和他们去网吧,甚至晚上不回家并开始逃学。社会工作者小陈在了解情况后,分别联系了小华的父母和班主任,从家庭和学校两个方面人手来帮助小华。小陈做法的理论依据是()。

    A:精神分析理论
    B:认知行为理论
    C:生态系统理论
    D:存在主义理论

    答案:C
    解析:
    考点:生态系统理论。

  • 第14题:

    刘腾辉是城关小学三年级学生,平时住校就读。为解决学生就餐时的喝水问题,城关小学规定,各班级学生轮流值日,以两人为单位用铁桶为所在班级抬开水。2004年某天,刘腾辉与另外一名同学在抬水回来的途中,不慎被绊倒,刘腾辉前胸及右上臂皮肤被烫伤。
    (1)请用教育法律相关知识分析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你谈谈学校应该怎样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答案:
    解析:
    (1)学校的做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本例中,城关小学及其教师明知刘腾辉等系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却安排并默许其从事用水桶抬开水喝这一危险行为,城关小学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存在疏于管理、同意未成年人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成长的活动的行为,造成了刘腾辉绊倒被开水烫伤。
    (2)首先,安全防范从小事做起,规范学校管理,杜绝散漫管理带来的安全隐患,另外,规范教师行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批评。其次,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师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法律知识。再次,做好学生的自护教育。最后,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方面的硬件设施的维护,搞好学校应急事故处理程序的研究准备。

  • 第15题:

    某市一初中在市举办的地方文化节期间,利用学校地处市中心的位置,将操场改为临时停车场,并停止了校内一切体育活动。学校还组织教师和部分高年级学生轮流疏导和看管车辆。该校校长认为这种做法既为学校增加了经济收入,又为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的机会,一举两得。
    问题:(1)这所学校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7分)
    (2)教育行政机关应当如何处理?(7分)


    答案:
    解析:
    (1)材料中学校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该学校将校舍挪作他用是非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者移作他用,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该初中将操场改为临时停车场,违反了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②该学校私自停止了校内的一切体育活动,既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又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该初中侵犯了学生正常使用校内体育设施的合法权益。
    ③该学校组织教师和部分高年级学生轮流疏导和看管车辆的做法是违法的。我们应一分为二地来看待这种做法:如果该校的行为是在双休日,又是教师和学生自愿的,那就无可厚非,正如校长所说,是一举两得;如果是在正常工作日内,该校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从本案来判断,该校“停止校内一切体育活动”,这说明该校的行为是在正常的工作日内进行的,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因此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教育行政机关应做如下处理:①制止该学校将一切体育活动停止的行为,停止侵权,恢复学生使用学校体育设施的权利;②依法收回该校已向游客收取的费用;③依法追究该校校长的法律责任,根据该校收取费用的目的,依照管理权限对该校校长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 第16题: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题
    2016年6月12日上午,南京琅琊路小学威尼斯水城分校的门口聚集了四十多位家长,他们的孩子都在三年级某班就读,他们集体要求学校劝退该班的一名“熊孩子”。
    家长们反映,他们的孩子在该校三年级某班就读,这个班有一名男孩冬冬(化名)非常调皮,就是那种典型的“熊孩子”,欺负别的同学,经常搞恶作剧,也因此让不少孩子受了伤,一些家长数落说:“我的孩子都被他打过很多次了,都害怕见到他……”
    家长们说:“冬冬除了搞恶作剧外,上课不认真听讲,经常到处乱跑,打乱正常的教学秩序。”家长们认为,班上有这样一位同学,让他们很不放心,担心孩子学习受到影响,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因此他们希望学校能够劝退冬冬,或者调换班级。
    针对家长们的诉求,学校表示很能理解,但不会盲从家长们“劝退”的要求,将秉承“不抛弃、不放弃”的态度,尽最大努力帮助这名孩子避免他对其他同学造成伤害。
    根据以上案例,请回答。

    针对学生家长和该校的做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学校的做法符合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无权劝退任何一名学生,每个孩子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B.学校的做法不符合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对“熊孩子”的保护,会危害其他学生的合法权益
    C.家长的做法有“多数人的暴政”之嫌,因为从本质看,一个孩子的未来和40个孩子的未来一样重要
    D.学校的做法有利于“熊孩子”的成长,如果将孩子孤立起来,对孩子的成长将更加不利

    答案:A,C,D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因此,学校的做法符合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B项说法错误。

  • 第17题:

    莫娜以前在一个只有5个学生的特殊班级上课,他们都存在一定的障碍和特殊教育需要。现在,莫娜在一所普通的中学里上课,她所在的班级共有23个学生。莫娜的同班同学对她很热情,教她、并帮助她做事情。特别是下课的时候,同学们总爱拉着她,每次都有很多同学围着她。没多久,莫娜开始出现了不良行 为,当学生们围着她或者拉着她的手的时候,莫娜开始咬他们。很多同学都至少 被咬过一次。 于是,班级开了一个研讨会,大家都想知道莫娜为什么要咬他们,或者莫娜 咬他们到底是要告诉他们什么意思。没有一个同学认为莫娜不喜欢他们。最后,同学们认为莫娜是不喜欢他们随便带她去做什么事情。于是决定教莫娜,如果她 不喜欢别人带她去什么地方或者同学们靠得太近,她就做出“停止”的手势。学生们模仿并利用角色扮演示范给她看。他们花了一段时间去教莫娜,当莫娜开始正确地使用这个手势之后,也就不再咬同学了。 结合本案例,根据功能评估的结果,从积极行为支持的角度对所确定的问题行为进行干预。


    正确答案: 积极行为支持的实施过程:
    (1)分析行为功能的合理性。本案例中,莫娜的问题行为的功能是不想让同学们拉着她或者随便带她去做什么事,这一功能是合理的。
    (2)根据个体行为功能设计和实施行为干预计划。该案例分析的结果认为,其问题行为的负强化功能是合理的,那么干预的目标应该在于帮助莫娜掌握恰当的表达自己“不想去”的行为,通过角色扮演,示范的方式教莫娜“停止”的手势,这一手势所出现的自然后果(同学们不再拉着她或者离开她)能够对之进行强化。

  • 第18题:

    某日,某市一中学电视台播出该校一些学生在校同内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其中有一对男女同学搂肩搭背,由窃窃私语到开始接吻。虽然他们在脸上都打了马赛克,但熟悉的人都知道他们是谁。事后,被曝光的两个当事人精神受到强烈刺激,甚至差点为此自杀。 根据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该中学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1)不正确,该中学电视台拍摄并曝光学生违纪行为是违法的。
    (2)该中学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肖像权。
    (3)该中学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4)该中学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
    (5)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应当停止侵害并向学生及其监护人道歉,赔偿受害学生的精神损失。

  • 第19题:

    刘腾辉是城关中学一年级学生,平时住校就读。为解决学生就餐时的喝水问题,城关中学规定。各班级学生轮流值日,以两人为单位用铁桶为所在班级抬开水。2004年某天,刘腾辉与另外一名同学在抬水回来的途中,不慎被绊倒,刘腾辉前胸及右上臂皮肤被烫伤。 (1)请用教育法律相关知识分析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你谈谈学校应该怎样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正确答案: (1)学校的做法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本材料中,城关中学及教师明知刘腾辉系未成年人,但却安排并默许其从事用水桶抬开水喝这一危险行为。城关中学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存在疏于管理、同意未成年人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成长的活动的行为,造成了刘腾辉绊倒被开水烫伤。
    (2)①安全防范从小事做起,规范学校管理,杜绝散漫管理带来的安全隐患。另外,规范教
    师行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批评。
    ②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师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法律知识。
    ③做好学生的自护教育。
    ④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方面的硬件设施的维护,搞好学校应急事故处理程序的研究准备。

  • 第20题:

    每年一到棉花收购季节,某学校都会以勤工俭学的名义组织学生去摘棉花。学生在地里一干就是10多天,每天常常超过10小时,学生们普遍感到非常疲惫。如果学生不想参加勤工俭学,则须向学校缴纳几十甚至几百元钱进行赎买。 问题: 请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学校的这种做法合适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学校的做法不合适。学校以勤工俭学的名义让学生“以劳赚钱,以钱代劳”的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学生的劳动报酬权和财产权;学校不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随意停 课劳动,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高强度的连续劳动对未成年的学生来说是不适宜的,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学校是违法主体, 有关责任人员应负一定的行政责任,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 第21题:

    有些学校在计算班级成绩时,不把那些分数特别低的同学纳入统计名单,甚至有些老师还让这些同学的父母带他们去医院测智商。对学校的做法和教师的行为,你怎么看?


    正确答案: 学校不把分数特别低的同学纳入统计名单,部分教师让家长带学生去医院测智商的做法更是对学生人格的侮辱,会给学生带来严重的心理伤害,非常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当前,很多学校过分关注学生的成绩,学生学习成绩的高低成为学校、家长以及社会评价他们成败得失的标准。在唯分数论的大背景下,一些学校为了提升自身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生源,所以不把分数低的学生纳入统计名单。这种行为一方面有违教育的宗旨,另一方面也伤害了成绩落后学生的自尊心,会导致青少年产生强烈的挫败感,不仅在学习上失去信心,也会对学校生活失去兴趣,甚至会让学生产生轻生的念头。
    而有些老师的行为更为过分,让这些同学的父母带他们去医院测智商,严重违背了教师的基本职业素养,这一行为是必须受到谴责的。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摇篮。学校、教师、家长三方应该共同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丰富的土壤。首先,要做好教书与育人的工作,学校必须进行教育改革,除了教出成绩的学生外,还要重视学生的个性化辅导,培育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其次,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践行“身正为师,学高为范”,展现高尚的道德情操,同时对学生的评价要多元化,更不能贬低和辱骂孩子。最后,家长应该多关心孩子,多和孩子进行思想上的交流,给孩子更多的鼓励,给孩子创造健康、温馨的成长环境。

  • 第22题:

    问答题
    每年一到棉花收购季节,某学校都会以勤工俭学的名义组织学生去摘棉花。学生在地里一干就是10多天,每天常常超过10小时,学生们普遍感到非常疲惫。如果学生不想参加勤工俭学,则须向学校缴纳几十甚至几百元钱进行赎买。 问题: 请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学校的这种做法合适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学校的做法不合适。学校以勤工俭学的名义让学生“以劳赚钱,以钱代劳”的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学生的劳动报酬权和财产权;学校不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随意停 课劳动,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高强度的连续劳动对未成年的学生来说是不适宜的,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学校是违法主体, 有关责任人员应负一定的行政责任,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医务社会工作者到社区开展活动,或者到学校去开展教育性活动,帮助学校和学生理解一些患病的学生的情况,改善学校的管理,或者组织一些病儿参加夏令营活动,协助他们适应同辈关系。这种活动一般被称做()。
    A

    危机干预

    B

    心理社会评估和干预

    C

    外展服务

    D

    出院计划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