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孙某因一小事发生争执,第二天孙某看见王某在磨刀,以为王某是准备杀他,就乘其不备,夺下菜刀将其砍死,后又称是正当防卫。王某的行为属于()。A、正当防卫,无需负刑事责任B、故意杀人,应负刑事责任C、假想防卫,应负刑事责任D、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题目

王某和孙某因一小事发生争执,第二天孙某看见王某在磨刀,以为王某是准备杀他,就乘其不备,夺下菜刀将其砍死,后又称是正当防卫。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无需负刑事责任
  • B、故意杀人,应负刑事责任
  • C、假想防卫,应负刑事责任
  • D、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相似考题
更多“王某和孙某因一小事发生争执,第二天孙某看见王某在磨刀,以为王某是准备杀他,就乘其不备,夺下菜刀将其砍死,后又称是正当防卫。王某的行为属于()。A、正当防卫,无需负刑事责任B、故意杀人,应负刑事责任C、假想防卫,应负刑事责任D、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张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张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张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乘张某昏迷之际,王某拣起张某的三角刮刀朝张某的左胸猛刺数刀,致张某死亡。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依照无限防卫权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B.王某在张某昏迷前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之后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C.王某在张某昏迷前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之后的行为不再是防卫过当

    D.王某必须对张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CD

  • 第2题:

    宋某持三棱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棱刮刀砸在宋某头部,宋某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棱刮刀将宋某杀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解析:宋某对王某持刀抢劫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在其实施过程中,王某夺刀并砸在宋某头部致使其昏迷的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但是,在宋某昏迷失去侵害能力,即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下,王某将宋某杀死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而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

  • 第3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

  • 第4题:

    王某和徐某二人夜晚潜入某工厂仓库实施盗窃,盗窃过程中被工厂保安赵某发现,赵某随即挥舞木棒捉拿两人。徐某在逃跑中,急停并踢倒追来的赵某,赵某倒地时头部撞在台阶边缘,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本案中,徐某的行为()。

    • A、属于故意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 B、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C、属于过失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 D、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5题:

    赵某正在实施抢劫,王某上前制止,结果王某将赵某的右手打伤。王某的制止行为()。

    • A、属于故意伤害,应负刑事责任
    • B、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 C、属于过失伤害,应负刑事责任
    • D、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6题: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项是正确的。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 第7题:

    李某在路上拦截女中学生王某,持匕首对王某进行威胁,欲实施强奸。王某与其搏斗,并抢得匕首。李某见匕首被夺,即挥拳击打王某头部,王某以匕首相迎,刺中李某的胸部,李某当场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是正当防卫
    • B、王某是防卫过当
    • C、王某应负刑事责任
    • D、王某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D

  • 第8题: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项是正确的。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和徐某二人夜晚潜入某工厂仓库实施盗窃,盗窃过程中被工厂保安赵某发现,赵某随即挥舞木棒捉拿两人。徐某在逃跑中,急停并踢倒追来的赵某,赵某倒地时头部撞在台阶边缘,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本案中,徐某的行为()。
    A

    属于故意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B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C

    属于过失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D

    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正确的是:()
    A

    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宋某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

    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

    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

    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案中王某前面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后面将昏迷中的宋某杀死应属故意杀人。因为宋某处于昏迷状态,对王某不能造成任何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就无从谈起了。

  • 第12题: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王某行为的性质是()。

    A.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B.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正当防卫


    参考答案:A

  • 第13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对王某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关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故意杀人,应负刑事责任
    C.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D.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属于犯罪概述题目。
    A项,《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题干中王某持刀抢劫张某,虽然争斗中王某倒地,匕首掉在地上,但王某并没有被制服或者丧失侵害能力(他可以起身捡起匕首继续抢劫),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依然存在。因此,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规定。故正确,当选。
    B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并不是为了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题干中不属于故意杀人,故错误,排除。
    C项,《刑法》第十六条规定,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题干中不属于意外事件,故错误,排除。
    D项,《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题干中不属于紧急避险,故错误,排除。

  • 第14题: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答案:D
    解析:
    【精解】特殊防卫权与一般防卫权仅仅是在防卫的限度上存在区别,成立特殊防卫同样要求满足一般的正当防卫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成立正当防卫。但是在宋某昏迷后,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王某杀害宋某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故选D项。

  • 第15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上昏迷,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上猛刺致死,张某的行为是()

    • A、正当防卫,不负责任
    • B、意外事件,不负责任
    • C、防卫过当,应负责任
    • D、故意杀人,应负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余某夜晚回家途中,遭遇歹徒抢劫,逃跑途中不慎将过路人刘某撞伤。余某对刘某的伤害行为()。

    • A、属于故意伤害,应负刑事责任
    • B、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C、属于过失伤害,应负刑事责任
    • D、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李某在路上拦截女中学生王某,持匕首对王进行威胁,实施强奸。王与其搏斗,并抢得匕首。李见匕首被夺,即挥拳击打王头部,王以匕首相迎,刺中李的胸部,李当场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是正当防卫
    • B、王是防卫过当
    • C、王应负刑事责任
    • D、王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D

  • 第18题:

    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洽死亡,问金某应当负什么责任?( )

    • A、应负相对刑事责任
    • B、不应负刑事责任
    • C、应负完全刑事责任
    • D、应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正确的是:()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宋某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单选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不醒,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

    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

    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D

    属于故意杀人,应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王某和孙某因一小事发生争执,第二天孙某看见王某在磨刀,以为王某是准备杀他,就乘其不备,夺下菜刀将其砍死,后又称是正当防卫。王某的行为属于()。
    A

    正当防卫,无需负刑事责任

    B

    故意杀人,应负刑事责任

    C

    假想防卫,应负刑事责任

    D

    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